--- title: 掌中解脫 第十九天 修心七義之三 description: "(嘉傑‧帕繃喀仁波切首先引用《彌勒願》中的「能返惡趣道」等文1,略示前行改正動機之法,然後回顧了以前所講的科判,並重述了「正修自他相換」與「依此修取舍法」兩節,以及「修心七義」中的前二段。大師授著指出:)" --- 掌中解脫    第十九天  修心七義之三   (嘉傑‧帕繃喀仁波切首先引用《彌勒願》中的「能返惡趣道」等文1,略示前行改正動機之法,然後回顧了以前所講的科判,並重述了「正修自他相換」與「依此修取舍法」兩節,以及「修心七義」中的前二段。大師授著指出:)   將愛執心與舍棄心兩者生起的基礎——即自他的地位作相換或交換後,為了增強這一修法,我們應修以悲心所緣為主的「取」苦,和以慈心所緣為主的「舍」身、受用、善根。熟練之後,再配合呼吸修「取舍」。另外為了不忘記這一修法,我們應在一切威儀中念誦文句來提醒自己。   雖然兩種修菩提心教授合一修法在次第、科判開合上有別、章節數量有多有少、稍有出入,但總結起來,共有十一種所緣類,亦即先修「平等舍」、「知母」、「念恩」與「殊勝念恩」2、「報恩」四節;然後修「自他平等」、「由眾多門思惟我愛執過患」、「由眾多門思惟他愛執利益」;以真正的自他相換心為基礎,配合悲心所緣修「取」、配合兩種慈心中的「欲令具樂慈」所緣修「舍」3;之後當作觀察:自己所作的取舍是否真有其事?發覺這只不過是一種想家,實際上並未成辦利樂,于是想到若要實際達到這一目標,就應生起由自己承擔責任的「增上意樂」;再為此正發起欲獲圓滿菩提之心的「菩提心」。   上述十一種所緣類是「七因果」與「自他相換」兩種教授的合修法。   最後當修「以果為道發心」法4,其所緣為:觀想自身變成釋迦牟尼佛,放光淨治有情的痛苦,使一切有情均轉成大師釋迦佛之身。次修歡喜心,心想:「一切有情已具足安樂」。這一修法能幫助我們積聚巨大的資糧,和密宗的「勝曼荼羅王」修法相似、具有緣起的關要,也與婆羅門「海塵」與「輻輞」王所發之願近似5。   「境毒三善根」   當見到悅意、不悅意、平常三種境而生起貪、瞋等煩惱時,我們便以三境中任河一種為對象,設想將其它有情相續中所生起的貪、瞋等一切煩惱,以及依此三毒將在惡趣、輪迴中所受的一切苦與苦因,均收到自身上,從而使一切有情具足無貪、無瞋、無癡的善根,如此配合觀修。   在了解到爭斗、病痛等一切惡緣的根由是我愛執之後,便會明白,遭遇的惡緣是自己惡業果消盡之因,也是所取的他有情眾之苦在自身上成熟的表現,因此感到純然的喜悅。由于修習修心法能使惡緣變成助緣、永無煩惱,所以修心法也被稱作「快樂泉源」。   我們不應該連一點逆境也承受不起,甚且應該改變對逆境的態度。譬如,在外經商的人,當思遇雨則緣分不會出沒,遇雪則馱畜的蹄子不會跛瘤。又如《入行論》中所言:   「若事尚有救,云何不歡喜?   若已無可治,不喜有何益?」   有苦的時候,縱然心里不高興也于事無補,應設法將之轉成助緣。   我們經常見到某些人在為病所苦、苟延殘喘時,即便未聽聞像「道次第」等法,也會自然地生起無常心。   當惡緣出現的時候,若能發願將一切有情的不幸、苦惱轉移到自己身上,這種功德是最大的。   (帕繃喀大師又將轉惡緣為菩提道中的「以意樂轉變法」重述了一遍。)   現在接著講「以加行轉變法」。加行有四種:積集資糧、淨障、施朵瑪于魑魅、向護法囑托事業。   善于修心的人士,在患病期間向護法囑托事業時是這麼說的:「這個病是一切有情的苦在我身上成熟所致,我需要用它來修取舍,所以,請幫忙讓我的病再加重一點吧!」為魑魅布施朵瑪時,心里想的是:「您對我所作的妨礙,是為我清淨罪障,讓我圓滿資糧,讓我的修法更有效,所以恩德很大,請再給我比過去更大、更多的災害吧!」   修心還不夠熟練的人,不可能這樣去作,而且會感到害怕。在這種情形下,應如常請求惠助免受病苦。   在痛苦出現的時候,如住所漏水,需查明根源堵塞漏洞,我們應當斷除苦因、淨治罪障;成辦樂因、積福修善。   《百分朵瑪》的後回若依《墮懺》6修懺悔,則四種加行全備,在該儀軌最後發「修心」願也很恰當。   「遇緣即修習」   在突遇善緣或惡緣的情況下,都應迅速配合修心法來作應對。   (四)開示一生修持之總綱   「五力」是指:白法種子力、串習力、牽引力、對治力與發願力。   五力中以「牽引力」為最重要。每日早晨起床後,應立即猛力發願:「總體上說今生、特別是今年、尤其是今日,我不能輕易浪費,而要降伏我愛執這個敵人,做些有意義的事!」發心決定了我們行為的善與不善、決定我們將要行的是小乘事業還是大乘事業;小到殺一只蝨子或是做午飯,都是發心後去作的。我們從今晨起床系腰帶開始,起心動念都是為了衣、食、名等現世的安樂。不應再繼續如此下去,系腰帶時應塞一張便箋在結子里提醒自己,如前發願,痛下決心。   「白法種子力」,為了增長菩提心而由「加行法」等門所作的積福淨障7。我們平日所作的善多半流于現世的目的,糾正這種作法是很重要的。   「串習力」,在行、住、坐、臥諸威儀中均設法使兩種菩提心增長,不間斷地修行。大菩薩們能布施自己的頭顱與四肢等,做出我們難以接受與實踐的菩薩行,也是在心熟習之後才得以成就。剛開始學打鐵、斷木,做起來總是很不順手,入門後就不難了;布施自己的生命也一樣,熟練後,就會像惠施蔬菜那般容易,所謂:   「久習不成易,此事定非有。」8   據說有些古德騎馬時,在一只腳套入馬蹬另一只腳尚懸空前,就已將「道次第」作了一遍「憶念修」9,這也是習慣所致。串習與修習是同樣的意思,即便是一口氣喝一碗茶,如果不經練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對治力」,我愛執初露苗頭,即予剷除,就像打偷食的狗一樣,應用這樣的方式來對治我愛執。   「發願力」,晚上臨睡前,將日間所作的善根迴向,使兩種菩提心增長。   以上所說為現世五力,至于臨終五力,即是修七法門的「遷識法」10,所謂:   「大乘遷識法,五力重威儀。」   修心遷識法中,雖然不需要念「嘿嘎」與「呸」,但與其它遷識法相比,此法卻更為深奧。   五力的名目與前相同,其中「牽引力」,是指發願自己在臨終與中有階段,能夠不離菩提心。   「白法種子力」,將自己最貪著的東西作上供下施等,布施給殊勝福田,或是將所有財物分成幾份回施他人。如此一來,心無貪著,這要比死後由別人代為薦福好得多。   以前有一個比丘,因貪戀缽孟而受生為蛇,被佛陀驅入林中後,瞋火熾燃,焚毀樹林,自己也被燒死,墮入地獄。因此,這位比丘前後連續三生的身體,為三種火所燒。又如某人將黃金埋入地下,因為貪著黃金,死後也受生為蛇,後來將黃金供養佛陀。如果我們不願布施財物,結局可能與他們相同。同樣的,如果食著于自己的身體,將受生為身中的寄生蟲。以前某湖邊有一具女尸,一條類似蛇的蟲子在尸體的口、鼻、眼、耳等各竅爬進爬出,纏著尸身不走。這是因為那個女人的前世對自己的身體很貪戀,時常在鏡子前顧影自憐,死後變成蟲了留連不去。所以說,我們在臨終時要積福、猛力發願求菩提心增長,尤其重要的是不可貪著自己的身體等。(帕繃喀仁波切又舉了另一個事例,有個出家人生前對銀錢十分貪著,死後變成一只蛤蟆,用爪子緊抱住銀塊不放。)   某些人因為貪著的關系,臨終時很難斷氣。安多有位老喇嘛,平時愛吃油酥,死的時候很困難。貢唐絳貝央十分善巧,他要老喇嘛發願往生兜率淨土,並說那里的油酥比他們寺院里的好吃得多。老喇嘛聞言,立即斷氣。我們將來也可能會有類似的危險,所以,斷除貪著是極為重要的。   「對治力」,是指臨終時要修強力的懺悔、防護。如杲臨終者是密宗行者,屆時應修「自入灌頂」或求師灌頂,還淨菩薩律儀與密宗律儀。其它人則應盡力善修懺悔、防護,這在平時就很重要,臨終時尤其關鍵。否則,即便本來可以往生淨土,也將因為這個障礙而去不成。   「發願力」,這不是指發願往生淨土等,而是發願將一切有情的苦與罪障成熟到自己身上,以及發願能生起菩提心。   「串習力」,是指平時精熟于菩提心的修在,臨終時因習慣的力量,在修菩提心當中往生,此外沒有更高深的修法了。   至于臨終者的威儀,應效法大悲大師涅槃時的威儀,作右脅臥,以獅子臥姿去世。單是這一臥姿對往生淨土也有很大的幫助。   總的來說,下士道者應在修「皈依」中往生;上士道者應在修「菩提心」中往生,如是等等。   有人或許會懷疑,這些修法當中似乎沒有往生淨土之法,然而實質上絕對是有的。切喀瓦臨終時命近侍急設供品,他說:「我原本發願為利一切有情而去無間地獄,但是現在看來是去不了了,淨土的景像已經出現。」格西博朵瓦也是這樣圓寂的。   以前有母女二人被水沖走時,彼此關心著對方,發起善心,結果受生于兜率天。又如,洛卡洽薩地區有一條皮筏因載物過重,快要破裂下沉時,有位郵差發起善心,躍入水中,他並未淹死,有彩虹貫照。   如果臨終時能清楚地想起殊勝善心,即便是造作的菩提心,亦能往生善處,當可無疑。我們往往對「嘿嘎」、「呸」之類的遷識法很重視,並將出現遷識前兆看成是了不得的事情;其實,就算我們不修任何所緣,多練幾次「嘿嘎」,頭頂上也會出現遷識前兆等。這是風的活動,並不稀奇。   修心遷識法中,雖沒有「嘿嘎」與「呸」,但卻是所有遷識法中最深奧者。修其它遷識法難說是否能在臨終時關閉惡趣之生門;但如能以五力而往生,則保證不墜惡趣。   (五)修心純熟之量   「諸法歸一要」   薄伽梵所說的一切法蘊,都是用來對付我愛執的,法與非法的判定標準,即在于是否成為煩惱的對治。最殊勝的成就徵相即在于能減輕煩惱,其它的成就相是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兀鷹也能在空中飛翔,老鼠也能鑽入地下,魚兒也能在水中游泳。此修心法被稱作衡量法與非法的天平,如果修法結果是煩惱的減輕,即達純熟的標準。   「二證取其主」   作證明的有自己與他人兩種。自己沒有真正的修持卻詐現有德,使別人誤認為是持戒清淨的修行人,這是屬于內外熟與未熟四種菴沒羅果中「外熟內未熟」11的一類。好象潛伏的貓一樣、善于弄鬼,不明底細的人于是誤認這種人為善土。這種行為是要不得的。   另外,也不要成為「內熟外不熟」那一類人,而要做到內外清淨;因為外調伏,所以不會遭到他人的恥笑;因為內調伏,所以自相續富有修持。菩薩對外在的威儀要謹慎,盡力擯除會招致不好名聲的言行,如所謂「于惡聲譽不護雪」12要做到問心無愧,這是很重要的。   「常懷歡喜心」   當我們富有時,會曾被攢積、守護財產的眾多念頭搞得心神不寧;貧窮時,又要辛苦追求無法休息。若能如此思惟財物的過患,就可以將任何妙劣緣都轉化為道,快樂而知足。同樣的,對毀、譽等八法13等量齊觀,快樂的時候觀察一下為什麼會快樂,痛苦的時候分析一下為什麼會痛苦,就不會愁苦憂惱了。   「散亂亦能生」   騎術不精的人,在精神集中的情況下,還不致于被馬摔下來,但精神一散亂就很容易摔落馬下;而擅于馬術的人,縱然在散亂時也照樣能坐得安穩。同樣的,修心尚不純熟的人與不會騎術的人一樣,在心思散亂的時候,別人罵他會先發怒,提起正念後才消除怒氣;修心純熟的人,縱然心思散亂,任憑別人如何打罵,也不會動怒,此即修心純熟的標準。   「純熟量為倒」   死無常心的純熟標準,是對現世虛榮喪失興趣;出離心的純熟標準,是對輪迴盛事不生羨慕,同樣的,修心純熟的標準,即是將我愛執顛倒過來。   「五大純熟相」   痛苦與傷害等出現時,自心不為煩惱所動而能心平氣和地接受事實,此為「大苦行師」;珍愛他人勝過自己,此為「大菩薩」;一切威儀不逾十法行14,此為「大沙門」;不染絲毫罪與不善、調柔而住,此為「大持律師」;與真正的大乘道相應,此即「大瑜伽師」。成功的修心法行者會成為這五種人。   (六)修心三昧耶   修心三昧耶共有十八條:   ⑴ 至 ⑶ 為「常學三總義」   三總義是指:   ⑴ 修心與持戒不相違:不可以修心為藉口而輕視毗奈耶等下級戒。   ⑵ 修心不流于怪誕:不應藉口修心,貌似無愛執而無所顧忌地去觸怒人與非人,如作斬樹妖等狂行。   ⑶ 修心不分黨類:不可只容忍親友而不容忍仇敵、只容忍人而不容忍非人等。   ⑷ 「心改身如故」   我們不應讓心持續剛強難調,而應設法改善、使它逐漸調柔。上者當求在今日改變;中者當求在本月改變下者當求在今年改變。否則,即便出家之後上了年紀,心還是與出家之前一樣。我們的心不要像屋子後面的大岩石那樣固執不變。至于要用什麼來改呢?當修菩提心、出離心、無常等,外在的舉止仍須維持平常的樣子。內在的功德達五分錢也不值,外面的舉止卻又顯得冠冕堂皇,如眨眨眼皮以示深入禪定的樣子等;這是不對的。我們不應有這樣的矯飾,而應以寂天菩薩、聖槃陀迦等為榜樣,體驗與進步只在心上面表現出來,外表則不露聲色,不讓任何人知道自己修道的進程,而臻斷證功德的高峰。(帕繃喀大師又舉例說:吉祥月稱外表與普通班智達一樣,從不突顯自己,內在卻已獲得能從繪畫的牛身上擠出乳汁的成就。)這些大師都是韜光養晦的典范,噶當派的祖師們也是,專重實修,從不在口頭上大肆宣傳他們所獲得的成就。此外,如同向他人炫耀摩尼寶會招災一樣,表露自己的功德也會招來許多障礙。我們與世俗人一樣地流于現世,修一點點法,也要跑到山頂上搖旗吶喊,惟恐他人不知,這樣做是不對的。應當遵循阿底峽尊者噶常派的宗風,像置燈于瓶中一樣,將功德隱藏起來。   ⑸ 「勿說缺支節」   意謂不談論別人的過失。   ⑹ 「莫思他人事」   不觀察他人的過失,而應細審自己的缺點。否則,專找別人過失,例如法友扎倉‧康村里的僧人等,那麼自然連大師佛陀也不免有過失可責。如此一來,就難免會造成輕蔑、譭謗等,所以不要去挑別人的毛病。   ⑺ 「先治重煩惱」   自己相續中哪一種煩惱重,就先對付哪一種;比如說,貪煩惱重的人,應修不淨觀來加以對治。   ⑻ 「不求于果報」   不要做了某種善事,就希望得到善報與好的異熟果。   ⑼ 「莫啖雜毒食」   不食攙雜有我愛執毒素的善食。   ⑽ 「不可講情義」   煩惱生起時,不可對之容忍講義氣,而不加對治。   ⑾ 「勿作世諍罵」   如「沙門四法」15中所說,當他人辱罵自己時,不報之以辱罵。若不具足四法,即不成為沙門,這些都是我們曾在親教師與軌范師面前承許過的。所以,對方罵我們是「老狗」時,不要回罵他是「小偷」;別人打我們一下,不要回打二下等等。   ⑿ 勿俟于狹路」   不可為了報復,在別人有難時落井下石、以快宿仇。世俗愚人將當面陪笑、內挾仇恨的諂誑視作機靈聰明,我們是修行人,行為應當與世俗人有所分別。   ⒀ 「不可刺其心」   當我們獲悉別人的重大缺失時,不要在大眾之中侮辱當事人,不要說刻毒的話刺傷他的心;以此為例,也不應做出念誦猛咒懲罰非人等事。   ⒁ 「莫推諉他人」   自己作了不對的事情,不要耍花招移花接木,或是諉過于人。   ⒂ 「莫作經懺用」   此修心法是用來降伏我執的、若用來對付非人的侵擾和獲取名聞利養,反而會導致我愛執的增長,所以,要避免用作經懺之類的錯誤用途。   ⒃ 「眾利勿爭先」   對于公共財物,不要設法搶先獲得,也不要設法先取得最好的部分。   ⒄ 「天莫變成魔」   不要把修心法變成我愛執的助緣而非對治,否則,即是天變成魔。   ⒅ 「樂莫求他苦」   不要為了自己的快樂而希望仇人倒霉和死亡,亦即不要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   上述內容為十八條三昧耶。   (七)二十二條學處   (1)「一貫眾瑜伽」   本法行者不需修許多種善行,而應時時將一切行持與自他平等相換心結合起來。例如在進餐時,因為已將自身布施給有情,所以應該想到:「為了利益有情,我現在需要吃飯來滋養這個色身。」其它一切威儀可依此類推。此外,在念誦密咒與囑托護法成辦事業等時,也都應以此心為基礎。   (2)「一除諸障難」   正如在藥物無效時,醫師要用針灸那樣,此平等相換之心能以一當百,治愈一切煩惱疾患。   (3)「初後修二事」   改正動機與回向二事,是一切善行之初與之後所應作的。我們也應在早晨起床時發願,並在日間隨時觀察自己的行動是否與之相符。   (4)「二境皆安忍」   不論是苦是樂,都不能舍棄修心的修持。有些人因升官發財等,有了享樂就退失正法;有些人因遇到仇人等,受了痛苦就退失正法。   (5)「舍命護二成」   防護佛法總的三昧耶與修心三昧耶,縱然舍棄生命也在所不惜。   (6)「勤學三難事」   「三難事」是指:認識煩惱難、修對治難以及斷除難。對這三件難事,要努力認識並修學。   (7)「取三主要因」   「三主要因」為:值遇賢善上師、自心堪能、衣食順緣具足。我們應當發願獲取這三個修法的主因。   (8)「修三不退失」   不可退失信敬上師、歡喜「修心」、以正念正知守護學處這三件事。   (9)「具三不舍離」   不應該讓身、口、意三者空閒松懈,而應督促三門勤修善業。身之善行並非僅限于頂禮、旋繞等,即使端身正坐也是善行16。   (10)「于境無偏黨」   不可將修心的對象作怨家、親人,或是有情、非有情等的分黨。   (11)「周遍且深透」   修心要像切喀瓦那樣,從心底發起且遍及一切對象。   (12)「特殊尤常修」   對于一些特殊的對象,例如難修忍辱的怨敵,以及上師、父母、室友等,要單獨分開來專修。   (13)「不持眾緣備」   修法不應考慮衣、食等順緣是否具備,不要淪為下面頌文所說的那種人:   「腹飽日暖法相儼,惡緣臨頭變俗人。」   (14)「今當修主要」   我們現在所修的菩提心等法,雖然難生,卻利益宏大。修這些法是為了成辦自、他二利,而非為了現世的目的。(帕繃喀大師進一步指出:我們應重後世更甚于今世,重正法更甚于世間法,重修心法的修習更甚于其它法的講說。)   (15)「遠離六顛倒」   六顛倒依次為:   「忍辱顛倒」,能忍受世間俗務的辛苦,反而對修法缺乏毅力、吃不了苦。   「味著顛倒」,對聞、思、修等法味不知愛樂,反而對世俗言談、商務、軍事等極感興趣。   「悲心顛倒」,對有罪之人不修悲心,反而對為法苦行者心生悲憫。   「希求顛倒」,心中不求修清淨法,反而垂慕世間的快樂、財勢。   「照顧顛倒」,不教學生們能利益後世的正法,反而讓他們學習經商、訴訟等對後世極有害的事情。   「隨喜顛倒」,對自他之善與他人的快樂不生隨喜,反而對不善與仇人之隨喜。   以前有一個比丘,得知對手犯了「他勝」罪後心生隨喜,格西博朵瓦聽說此事後指出:隨喜者的罪要比當事人的罪更加重大。   (16)「莫輕嘗便舍」   有時我們聽上師說法,會生起沖動的出離心,連著好幾天拚命用功、勤修一切善行。但過了不久,便感到厭倦而放棄了,這種時作時息的做法應當避免。貢巴仁欽喇嘛曾說:「眼光要放遠一點,心量要放大,情緒要放松。」修善行要做到松緊有度、從長遠考量。   (帕繃喀仁波切進一步開示說:先從「起瑜伽」17開始給自己立下規矩,以後再逐漸開廣,這樣較易有成就,如「蝨子與跳蚤」之寓意所示18。)   (17)「斬絕專修習」   此句有人解釋為全心投入到「修心」的修持中,但更確切的意思是:如同醫師為病人放血時,皮膚血脈同時作深度切入那樣,「修心」與自相續也要做到「徹骨透石」。   (18)「觀察令解脫」   對修心法應以尋思、伺察19作觀察修,從而斷疑解惑。哪一種煩惱較重,即應修相應的對治法來對付。   (19)「不思有所恃」   為了利益有情而修行是我們的本份,而且自己也已經立誓要這麼作,所以不能因此而居功自傲。   (20)「稟性不暴戾」   不可暴躁生氣,不要因為當眾受辱等而發怒。   (21)「喜怒莫輕發」   不要像春天的天空須臾變化,不要隨著細小的外緣變化而時喜時怒。   (22)「勿著于聲譽」   幫助別人時,不要指望別人回饋。   上述內容為修心學處。   如果能夠做到以上所說,縱然身處「壽濁」等五濁橫流的時代,也能將惡緣轉成菩提道。   此一教授是由金洲上師所傳承下來的。切喀瓦本人說,他在修了這個法之後,滿心喜悅、死而無憾。   除正見部份之外,至此我已將《修心七義論》講述完畢。雖然有許多釋論是按照噶當派早期祖師的見地來講的,但是不可憑信。《修心日光論》中的正見內容,是根據中觀應成派的見解,應遵照應成派之見來思惟。據說金洲上師最初是持唯識派之見,後來亦改成中觀派。   (帕繃喀大師最後開示說,講道次第「經驗引導」20時,「發心」以前的內容應重複講三、四遍,在這之後則不需要了。)   注釋:   1、全頌為:「能遮惡趣道,善示解脫道,導至無老死,敬禮菩提心。」。   2、兩者之區別見本書「第十七天」。簡言之,憶念有情作母親時所予的恩德為「普通念恩」;憶念有情未作母親時所予的恩德為「殊勝念恩」。   3、「悅意慈」與「欲令具樂慈」之區別,見本書「第十七天」。   4、參見本書第一冊「第四天」205-206頁。   5、詳見《大悲白蓮華經》。   6、全稱為《菩薩墮懺》,修法詳見本書第一冊「第六天」。   7、詳見本書第一冊「第四天」至「第六天」。   8、引自《入行論》第六品。   9、見本書第一冊附錄三。   10、臨終時使死者心識往生淨土的修法,一般與密法合修,為「那若六法」之一。   11、龍猛《親友書》中有頌曰:「自有生如熟,亦有熟如生,亦有熟如熟,或復生如生,菴摩羅果中,有如是差別,人亦同彼四,難識王應知。」   12、出自月官之《菩薩戒二十頌》。   13、詳見本書第一冊「前言」第五條注。   14、十法行:1、繕寫佛經;2、供養;3、布施;4、聽法;5、受持;6、披讀;7、開演;8、諷誦;9、思惟法義;10、修習法義。   15、沙門四法:他謔不還謔、他罵不還罵、他怒不還怒、他打不還打。   16、例如聽法等。   17、密宗修法,是有關從睡眠中醒來時的做法。   18、類似「龜兔賽跑」寓言。   19、尋、伺均以思、慧一分為體,但對境的推度有淺、深之別。屬「不定」心所。   20、見本書第一冊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