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藏傳淨土法 第四十二課 description: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 第四十二課 思考題 1、聖天論師在《中觀四百論》中說:「先遮遣非福,中應遣除我,後遮一切見,知此為智者。」請解釋此教證。這個教證在說明什麼問題? 2、請分析愚者和智者對待罪業的態度。我們應當如何對待罪業? 3、請詳細解釋什麼是殺生。 4、解釋極重、中等、下等三種殺生罪業。 5、如果從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據所依身份(即相續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殺生的罪業也有輕重之別。請對此具體分析。 6、按照《俱舍論》的觀點,從作、積的角度,可以將業分為四種,請以殺生為例對此說明。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識!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繼續學習藏傳淨土法,現在正在講往生極樂世界四因中的積資淨障,前面已經講了供養支,今天開始講懺悔支。 道友們應當知道,學修佛法的次第非常重要,初學佛者首先要通過聞思認識罪業的體性,進而修習懺悔罪業之法,在清淨罪業的基礎上再漸次進修,這樣才有修行成功的希望。本師釋迦牟尼佛和諸傳承上師們一再強調,欲修佛法者首先必須打下穩固的基礎,如果背離了學修佛法的次第,即使修再高深的法也不可能成就。可是現在許多人的次第都顛倒了——一上來就直奔最高的法,直接觀修遠離一切戲論的大中觀,或者直接修持無上密法的光明心性,這樣的好高騖遠之舉必定會失敗。 聖天論師在《中觀四百論》中說:「先遮遣非福,中應遣除我,後遮一切見,知此為智者。」「非福」指應當懺悔的惡業,主要是身語意的十種不善業。按聖天論師的觀點,在修持解脫道時,首先應遮遣非福德的罪業,通過懺悔令自相續得以清淨,然後遣除對人我的執著,最後遣除一切邊執戲論而達到最究竟的境界,了知這樣的修道次第者方為智者。 當然,我們並不否認有個別人是利根,他們不依照上面的次第,能以頓超的方式迅速獲得成就。就像有些稟賦優異的學生可以跳級,不需要像一般的學生那樣,從一年級慢慢往上升。但這樣的利根者畢竟為數不多。道友們應當觀察自己的相續,看自己到底是什麼根機,如果是普通的中下根機,就不能按照頓超的方式,而應當按次第來修持,這才是適合自己的道路。 戊三(對治愚癡之懺悔支)分四:一、以現行對治力懺罪;二、以厭患對治力懺罪;三、以返回對治力懺罪;四、以所依對治力懺罪。 從根本上講,罪業來源于愚癡,不知道懺悔罪業也是一種愚癡,因此愚痴的對治法——懺悔罪業極為重要。 愚者和智者對待罪業的態度不同。《彌勒獅吼請問經》中云:「愚者造惡業,不知懺悔罪,智者懺悔罪,不與業同住。」雖然愚者與智者都會造罪業,但愚者造罪後不知道懺悔,而智者造罪後知道懺悔,他們不會與罪業同住。《地藏十輪經》中也講到兩種智者:一種是從來不造罪業;第二種雖然造了罪業,但能夠發露懺悔。現在有些愚者成天殺生、偷盜,造了不可思議的罪業,可是他們從來不反省,還認為自己非常清淨。與這些愚者相反,很多高僧大德本來非常清淨,前世今生並沒有造多少惡業,可是他們一直精進地懺悔罪業。大家可以看出,愚者和智者的差別有多大。我們要隨學智者的行為,要在上師三寶面前精進懺悔罪業,對修持淨土法門者來說,要觀想自他一切眾生在阿彌陀佛及其眷屬前作懺悔。 當然,如果想真正清淨罪業,不能僅僅在口頭上念幾句懺悔文,要從內心深處猛厲懺悔。有人問我:「從小到大,我為了生活造下很多罪業,不知道這些罪業能不能懺悔清淨?」其實,即使是再嚴重的罪業,只要不是表面上泛泛悠悠,而是從心坎深處勇猛懺悔,都能得以清淨。《業分辨經》中有一個教證:「造極難忍業,譴責己可輕,猛懺與戒犯,可除罪根本。」所以,即使造了彌天大罪,只要能認識到自己的過失,通過嚴厲譴責自己,就能使罪業減輕,如果能以勇猛的心來發露懺悔,則罪業從根本上可以清淨。前一段時間,學院開金剛薩埵法會,許多道友都在精進地念修金剛薩埵,從許多人的表情和態度上看,他們的內心應該是很勇猛的,我覺得這樣應該能夠清淨相續中的許多罪業。 在懺悔罪業時,除了要有勇猛的心,還要發誓今後再也不造罪業,《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云:「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業。」因此,如果有人造了嚴重的罪業,後來能認識到自己的過失,在諸佛菩薩面前深自懺悔,並發誓今後再也不造這樣的罪業,就能將罪業從根本上拔除。 總的來說,不管什麼罪業,只要懺悔則沒有不能清淨的。古大德曾經這樣說過:「本來罪業無功德,然懺可淨為其德。」所以罪業再重,通過懺悔也能得以清淨。在我們這些人當中,可以說沒有未曾造過罪業的人,許多人在有意無意之中造了許多自性罪和佛制罪,所以大家都需要懺悔罪業。在今後的幾堂課中,我們會詳細宣講各種自性罪和佛制罪,在學習的過程中,道友們應當以這些道理對照自己,認清自己的過失後,再通過念誦咒語、頂禮等方法努力懺悔。 在懺悔法方面,藏地的許多高僧大德都一致強調四力懺悔,即通過現行對治力、厭患對治力、返回對治力、所依對治力來懺悔。四力懺悔法是一種非常殊勝的懺悔法,如果具足這四種對治力,則作已積集的一切罪障會無余得以清淨,如《宣說四法經》中云:「若具足四法,作已積集障,無余得清淨。」可見四力是懺悔的關鍵,能從根本上淨除罪障,所以大家一定要通達這四法,在懺悔時必須具足四種對治力。 現在漢地有些人認為,四種對治力的懺悔法是藏傳佛教的發明。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因為這四法是佛陀在《宣說四法經》等佛經中宣說的,實際上,不僅藏傳佛教有這樣的懺悔法,漢傳佛教也有這樣的懺悔法。如白云禪師曾宣說過三種懺悔法和七種發心懺悔法。三種懺悔法是作法、取相、無生,作法是觀想諸佛菩薩,並在他們面前誠心發露懺悔罪業,這和所依對治力是相同的;取相是認識到自己所犯的罪業,並對罪業產生後悔心,這和厭患對治力是相同的;無生是發誓今後再也不造罪業,這和返回對治力是相同的。七種發心是慚愧心、恐怖心、厭離心、菩提心、報恩心、平等心、罪性心,要以這些心來進行懺悔。在三法和七心中,間接包含了現行對治力[1]。因此,四種對治力是本師釋迦牟尼佛親口宣說的竅訣,它並不是藏傳佛教獨有的懺悔法,只不過在漢地沒有著重弘揚罷了。今後無論哪個宗派的人,都要學習這樣的懺悔法門,並且應經常以此來懺悔罪業。 下面依次宣說四種對治力,首先講現行對治力。 己一(以現行對治力懺罪)分四:一、懺悔自性罪;二、懺悔佛制罪;三、懺悔未認識之自性罪;四、懺悔未知就犯之佛制罪。 庚一分二:一、懺悔一般身語意之惡業;二、懺悔身語意嚴重之惡業。 辛一分三:一、懺悔三種身惡業;二、懺悔四種語惡業;三、懺悔三種意惡業。 通過這次學習,希望道友們能全面了解十種不善業,這對大家今後的修行非常重要。有些人可能認為:我早就知道十不善業了,用不著再聽了。當然,如果是大概的了解,許多人都知道,也能說出十種不善業是什麼;但如果要詳細抉擇十不善業的體相、分類等道理,不要說一般的初學者,甚至多年聞思修行的人也是不容易的。 僅僅膚淺的了解是遠遠不夠的,由于沒有對十不善業產生深刻的認識,許多人在生活中經常造這十種不善業,所以我們很有必要反複學習這些道理。最近我在重新看十不善業方面的教言時,對因果有了新的認識,自己感覺有很大收穫。因此佛友們應該以歡喜心來聽受這些法要,要想到:佛教的根本就是業因果,現在有緣聽聞這方面的教言,自己確實很有福報。雖然作為一個講者,我本人是非常差勁的,但老師雖然不好,只要他講的是真理,學生就應該接受,這才能得到利益,所以大家應當認真聽受。 壬一、懺悔三種身惡業: 父母為主吾等眾,從無始時至今生, 殺生偷盜非梵行,發露懺悔身三罪。 以現世父母為主的我等三界一切眾生,不只是今生今世,而是從無始以來一直漂泊于輪迴中,在流轉的過程中造了形形色色的罪業。在怙主阿彌陀佛面前發露懺悔殺生、偷盜、非梵行這三種身體的罪業。 下面依次介紹身體所造的三種罪業。 什麼是殺生呢?以兵器、毒藥、惡咒等手段故意斷絕有情的命根,之後也沒有絲毫後悔之心。 《毗奈耶經》和一些論典中說,所謂的殺生,必須具足基、意樂、加行和究竟四種圓滿,只有這四個條件都圓滿,才會造下圓滿的殺業。「基」是其他具有生命的眾生。「意樂」分為兩點:一是無誤認定所殺的眾生,如果本來想殺人,而錯殺了犛牛,這樣不犯圓滿的殺罪;二是故意發起不間斷的殺心(如果在對方命根斷絕之前生起後悔心,則不會犯下圓滿的殺罪)。「加行」是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毒藥或者惡咒等任何方法殺害有情。「究竟」是斷絕對方的命根。 在造下殺生罪業後,如果有後悔之心,罪業也有清淨的機會。佛經中說:一個人在乘船渡越大海時,如果船筏毀壞了,本來這個人是會喪命的,但如果他能抱住船筏的木板,也可以順利抵達彼岸;同樣的道理,如果有人犯了戒律,按理來講必定會墮入惡趣,但是如果他能懺悔,也有清淨罪業而獲得解脫的機會。所以,以前曾經造過殺業的人要好好懺悔。 按照嚴重的程度,殺生罪業分為極重、中等、下等三種。 殺害父母、上師、阿羅漢等為極重殺罪,這在殺生當中是最嚴重的,這屬于五無間罪[2],它的果報非常可怕。在末法時代,這些極為嚴重的殺業時有耳聞,尤其是殺害父母的現象非常多,新聞中也經常報導這些事件。2005年8月,天津市有一個十九歲的年輕人,因為母親沒有給他零花錢,他一氣之下用刀子刺入母親的心臟,就這樣殘忍地殺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殺害入道者、破戒者以及其他的人為中等殺罪。入道者是指除了阿羅漢以外的聖者,殺這些聖者雖然沒有殺上師和阿羅漢的罪業嚴重,但它的過失也是相當大的。破戒者畢竟是佛陀的隨學者,他的身份與一般眾生不同,殺他們的過失也很大。此外,殺人的罪業也相當重。藏地一般認為,殺人一定會墮入惡趣,所以有些藏族人殺人之後非常害怕,會特別重視懺悔。 屠殺旁生為下等殺罪。 以上是從對境的角度安立殺業的輕重,如果從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據所依身份(即相續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殺生的罪業也有輕重之別。堪布阿瓊說,對于殺死一只虱子,一般的在家人只犯一個殺生的罪業;菩薩犯下的不僅是殺生罪,也會犯下殺母親的罪業[3];而密宗行者在殺生和殺母的基礎上,還有殺本尊的罪業。可見,與前前相比,後後的罪業越來越重。 因果是非常深奧的,唯有如來的智慧才能徹底照見,凡夫人以肉眼或者分別念再怎麼觀察,也無法完全揭開其中的奧秘。今後大家在宣講因果方面的道理時,一定要特別注意,如果自己真有甚深的智慧,能夠現量照見深細的因果,那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境界來直接宣講,如果沒有這樣的境界,就不能像有些人那樣信口開河——「我想這是如何如何的……」要依照佛經和堪為量士夫的高僧大德的教言來宣講因果,這才是穩妥的做法。 總的來說,一切罪業都是在三毒煩惱的推動下造作的,如《普賢行願品》中云:「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殺生也是這樣。 為了獲取肉、皮、麝香等而殺生是以貪心殺生。現在的人們非常可怕,他們特別貪執眾生的皮、肉、毛、骨等,為了滿足自己的貪心而大肆殺害其他的眾生。現在世界上以貪心而殺害的眾生非常多,我看過一部叫《地球公民》的紀錄片,里面說美國一年要殺害六十多億只動物,相當于地球上人類的數量。我想這個數據還只是不完全統計,如果考慮那些無法統計的動物,比如飯店中殺的小魚、小蝦、昆蟲等,數量可能遠遠超過六十億。 諸如殺死敵人是以嗔心殺生。人類歷史上的許多戰爭都是在嗔恨心的推動下發動的,由此造成了成千上萬人喪失生命。就20世紀發生的兩次規模空前的世界大戰而言,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有三十八個國家參戰,經過四年的交戰,共有一千多萬人死亡。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六十多個國家參戰,經過六年交戰,共有五千多萬人死亡。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21世紀初,根據聯合國的統計,世界上又發生了一百七十多次戰爭,一共造成二千多萬人死亡。在戰爭中死亡的眾生,基本上都是在嗔恨心中死去的,在這樣的心態中死亡是很可怕的。前一段時間,藏地發生了一起打架事件,有一個人被對方打死了,死後他還是一臉的憤怒,眼睛瞪得大大的,手里緊緊地握著刀子,人們想取下刀子,但他的手指根本掰不開。 諸如為了作血肉供養,或者為了塑佛像、建佛塔、供養上師而殺生,以及聲稱「殺猛獸無罪」等,這些都是以痴心殺生。這些具體如下: 在血肉供養方面,許多外道有以血肉供養天尊的傳統,有些民間也有以血肉供養鬼神的惡習。 在佛教內部,有些人為了塑佛像、造佛塔,也有以殺生來籌集錢財的。聽說藏地有一個活佛,他為了造一座大佛塔到處化緣,有個地方的信眾供養了他一百多頭犛牛,結果他把這些牛都賣到屠宰場了,用這筆錢造了佛塔。大家想一想:用這樣的錢來造佛塔,到底功德大還是過失大? 還有些人以殺生得來的錢財供養上師,或者請上師享用專門殺害的眾生(包括自己親自殺和在飯店中點殺),這樣作供養的罪過也非常大。以前藏地這樣的情況比較嚴重,但依靠上師三寶的加持,再加上我們學院大力倡導吃素,現在情況有所好轉。但還是有少數人請上師們享用眾生的血肉。有些人覺得:供養上師有很大的功德,所以殺害一些旁生沒什麼過失,而且我的上師很了不起,這些被殺的旁生是很有福報的。其實這是非常愚痴的想法,這會導致許多眾生喪失寶貴的生命,並且上師和弟子都會染上嚴重的過患。 此外,世間有一種說法:凡是對人類有害的動物,如害蟲、毒蛇、猛獸等,這些都應該殺掉。甚至有些法師也公然宣稱:對環境衛生有害以及對農作物有害的昆蟲都可以殺。在放生時,有些人說毒蛇不能放,因為它們會傷害人類。其實這些說法都是不對的,再惡劣的旁生也不能故意殺害,如果因為它們對其他眾生有害就該殺,那現在有些人特別惡劣,成天殺生、偷盜,這些人也應該殺掉,但是誰敢這樣承認。 不過有些更為愚癡的人認為,殺害惡人也是沒有罪過的。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許多軍人來到藏地破壞寺院,當時有些出家人說:「殺了這些軍人不會有任何過失,因為他們是毀壞佛教的。」受這些說法的影響,許多藏族人拿著刀槍棍棒開始殺害這些軍人。其實這也是不懂因果的愚痴說法。不管是干壞事還是干好事的人,畢竟他們具有寶貴的生命,如果我們奪取了他們的生命,自己以後必定會感受報應的。 總之,許多人由于不懂因果,在無明愚癡的推動下,考慮問題、說話做事都是顛倒的,導致自他造了許多殺業。所以每個人一定要學好因果法,這是非常重要的。 按照《俱舍論》的觀點,從作、積的角度,可以將業分為四種:作已積集業、作已不積業、積而未作業、未積未作業。殺生也有這四種情況。下面我們次第分析。 一、作已積集罪。這是指親自動手故意殺生。這種情況比較簡單,大家都應該清楚。 二、積而未作罪。即策劃、協商、唆使別人殺生以及隨喜他人殺生。與前面的作已積集罪相比,這種情況非常不值得——明明自己沒有去殺,結果相續中卻積累了殺業,犯下了與親自殺生同等的罪過。 我們應當避免策劃、協商、唆使他人殺生。因為如果自己和他人共同協商以後,其中一個人去殺生,其他人雖然沒有親自去殺,但所有的人都將犯殺罪。如《俱舍論》云:「軍兵等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意思是,若軍兵等為同一件事策劃並實行,則所有的人都會獲得如同作者一樣的業。具體而言,一支軍隊的所有人為了同一個目標作戰,如果其中一個人殺了人,就像這個作者一樣,其他的人都會獲得同樣的殺業,因為他們共同發心為一個目標的緣故。 比如一千個人協商後殺一頭氂牛,雖然真正動手的只是一兩個人,但是因為這一千個人的目標是一個,所以每個人都會造下殺一頭氂牛的罪業。又比如有一億人共同參戰,在戰爭中共殺死了五千萬敵人,本來一個人不可能殺死五千萬人,但因為這一億人共同發心作戰,所以每個人都會得到殺五千萬人的罪業,這個罪業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許多人共同造一個善業,則所有的人都會獲得這件善業的功德。如果一千個人集合起來,共同商議之後派一個人去放生,雖然只放了一頭牛,但每個人最終都得到了放一頭牛的功德。現在我們每天上課都要念《普賢行願品》,如果有一千個人上課,那每人念一遍《普賢行願品》,最後每個人都會得到念一千遍《普賢行願品》的功德,這個功德是非常大的。以前法王如意寶再三講過:「現在我實在舍不得中斷每天的傳法,因為這麼多僧人每天共同念一遍《普賢行願品》的功德太大了。」 總而言之,只要眾人發心共同造業,最終每個人都會得到全部的業,這就是無欺的因果規律,所有的佛經、論典和傳承上師都是這樣講的。我經常這樣想,造罪業時人越少越好,造善業時人越多越好。因此,只要自己的身體、時間等條件允許,我們要盡量參加大眾共修善法,如果實在不能參加,也要盡量隨喜、讚嘆,或者勸別人參加。現在學院的道友每天在法師的帶領下共修善法,外面菩提學會的居士們也要盡量參加共修,這樣即使上一堂課,每個人都會得到共同念誦、講聞、回向的功德。 在大眾行持善法時,如果我們能參與,即使自己沒有做什麼事,這也有很大的功德。有個人曾對我說:「這次放生我沒交錢,我去了也是放這麼多生命,我不去還是放這麼多生命,所以我乾脆不去參加這次的放生了。」我說:「參不參加完全是不同的。假設今天要放三千塊錢的魚,也許不管你去不去,放生的數量並沒有變化,但如果你去參加放生,就可以得到放三千塊錢生命的功德,如果你不去參加,就得不到這個功德。」 我們也應避免隨喜殺生,否則也會在不知不覺中積下殺生的罪過。比如,張三有一個怨敵,後來這個怨敵被別人殺死了,本來張三沒有任何罪過,但如果張三對此非常開心,他就會積下殺人的罪過,這就太不值得了。2001年9月11日,美國發生了恐怖襲擊事件,中國內地有一群年輕人特別高興,當天他們特意聚餐以示慶賀。其實這些人的行為特別可憐,我記得在9·11事件中,有三千多人遇難,這本來是恐怖分子殺的,但因為這些年輕人對此隨喜、讚嘆,結果他們每個人都獲得了殺害三千多人的罪過,想想這個罪業有多可怕。 這些道理非常深奧,希望道友們認真思考。現在很多人對世間法非常精通,可是由于缺乏佛教的教育,對出世間的佛法一竅不通,尤其是對業因果的道理搞不明白,導致在生活和修行中經常出現各種問題。 三、作已不積罪。即本來無有殺生之心,但無意中誤殺眾生。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中觀莊嚴論釋》中說:有些外道認為只要腳下踩死生靈就有罪業。而佛教認為,如果沒有殺生之心,無意中踩死生靈沒有罪業。當然,這並不是沒有任何過失,還是有一些微小的過失,正因為這個緣故,佛陀在戒律中要求比丘在夏天必須安居,不能隨便出游。 《正法念處經》中說,有五種因緣,雖然殺死了眾生,但是沒有殺生的罪業:一、在走路時,無意當中踩死一些蠕蟲、螞蟻等;二、無意當中扔石頭、鐵器等,結果砸死了其他眾生;三、醫生在治病的過程中,為了利益病人給病人開藥,病人因為這個藥而斷命;四、父母出于好心,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不小心打到孩子的要害之處,結果孩子因此而斷命;五、自己沒有殺蟲的心,但在生火的時候,有些蟲飛到火中而死去。在這五種情況下,因為自己沒有殺生的心,所以雖然斷了眾生的命,但是不會得殺罪。 雖說在無有殺心的情況下不得殺罪,但從有些佛教的公案來看,即使無心殺生也有罪報。佛經中有這樣一則公案:以前有一個守衛,他每天晚上都要在野外巡邏。有一天晚上,他一邊巡邏,一邊揮舞寶劍隨意砍路邊的茅草。當天恰好有一個商人路過這里,因為他身上帶了許多錢財,不願意被別人發現,便藏在路邊的草叢里。守衛在砍茅草時,無意中用寶劍刺入商人的喉嚨,商人當場氣絕身亡。發現自己殺人後,守衛起初非常害怕,後來他發現商人身上有許多金銀財寶,心中又非常歡喜,便悄悄地將商人的尸體掩埋了,把錢財據為己有。從此以後,這個守衛過上了富裕的生活,後來他娶了妻子,又生了一個女兒。 這個人有每天睡午覺的習慣,有一天他在睡午覺時做了一個夢,見到自己殺的商人來了,並要走進自己的家門,他拼命阻擋,不讓商人進門,于是商人就進了鄰居家。從夢中醒過來後,他心中非常不安,就到鄰居家去看,發現鄰居家剛生下一個男孩,他心里清楚:自己以前殺的商人來投胎了。從此他經常把自己的錢財分給鄰居,還像對待親兒子一樣對待鄰居的孩子。有一天他在睡午覺時,因為天氣非常炎熱,鄰居家的男孩為他扇扇子,他身上出了許多汗,男孩便拿了一把刀給他刮汗,正刮到喉嚨時,這個人醒過來了,他的身體一動,刀尖就刺入了喉嚨。在臨死之前,他對家人說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並叮囑家人不要為他報仇,還把自己的財產都送給了那個男孩。 這個守衛本來沒有殺心,在無意當中殺了人,卻要以生命來償債,而且感受果報的方式也非常奇特——以前自己無意中用劍刺入別人的喉嚨,以後別人也無意中用刀刺入自己的喉嚨。所以因果報應實在是非常微妙。 其實,許多人感受果報的方式都和從前造業的方式相同。2009年6月5日,成都市一輛公交車燃燒,車上有二十七個人被活活燒死。我認為這些人以這種方式死去,也許就和他們以前的殺業有關,因為現在很多人沒有一點悲心,為了滿足口腹之欲,或者把魚蝦放在鍋里活煮,或者把動物架在火上活活烤熟……很有可能是這些惡業現前了,所以這些人以這樣的方式死去。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中,許多人在巨大的恐懼中慘死,這也許就是令眾生感受巨大恐懼而死的果報。如果經常看這方面的資料,相信會對因果不虛的道理生起信心。 四、未積未作。如在夢中殺生。這種情況也沒有大的罪過[4]。 以上我們介紹了殺業的四種情況。最後再次向大家強調:即使自己沒有親自動手殺生,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劃者、中間是主要協商者、最後是唆使殺生者,無論口中言說,還是以眼神、手勢等暗示殺生,自己都會同樣犯殺罪。不少人就是這樣積下殺業的,比如有些軍隊的首領,他們沒有其他的事情,成天就是想如何殺害敵人;世間某些部門專門殺害眾生,這些部門領導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劃、協商、組織殺生。這些人的語言和行為都在積累殺業,雖然他們沒有親自動手殺生,但從得到的罪業來看,與親自動手殺生沒有什麼區別。因此大家要特別注意,不要以這種方式積累殺業! 如果真正觀察起來,和上面講的軍事首領、殺生部門的領導一樣,許多人從事的工作都與殺生有關。我遇到過許多人,像婦產科的醫生(墮胎其實就是殺人)、畜牧局的員工、辦飼養場的人等,這些人在工作中,或者直接殺生,或者間接殺生,造了許多罪業,實在是很可憐。殺生的果報非常可怕,蓮池大師曾說:生前殺生之人,一旦無常到來,就會立即墮入地獄,在地獄中感受鑊湯、爐炭、刀山、劍樹等種種痛苦,等到地獄的罪苦受完後,還要投生為畜生,以償還從前殺生的命債,還完了命債再轉生為人,那時也是多病而且短命。想想這些可怕的果報,我覺得這些人能改行就盡量改行,如果實在不能改行,一定要好好懺悔,否則不知道以後會感受多少大劫的痛苦! 今天我們講了許多殺業的道理,這些道理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通達。從表面上看,這些道理似乎很簡單,沒有中觀和般若那樣複雜,看一遍、聽一遍就基本上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真正在行持的時候,絕對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因果取舍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不要說一般的凡夫,甚至連聖者都不一定完全通達。法王如意寶在世時,凡是遇到因果取舍的問題,老人家顯現上都非常謹慎,一定要讓僧眾抉擇,從來不自己直接作決定。但現在有些佛教徒把因果想得過于簡單,在行持善法的過程中,稍微遇到一點挫折和不幸,就怨天尤人:為什麼我做了那麼多善事,現在還要感受這種果報?這就是不懂因果的表現。 每個人回顧過去的生活,都應該捫心自問:以前我有沒有造過殺業?現在應該如何懺悔?今後應該如何斷除殺生?實際上,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殺過生,有些人沒有故意殺過生,但無意中肯定殺過——夏天在草地上走時會踩死小蟲,開車時也會碾死、撞死許多小蟲……。雖然《正法念處經》中說:只要沒有殺心,即使殺了眾生也不得殺罪,但從剛才那個守衛的公案來看,即使無意殺生也要感受果報,而且這種果報非常可怕——要以自己的生命來償還。所以大家今後一定要慎重對待殺生這個問題,即使不敢在諸佛菩薩面前發誓:從此之後絕不殺任何眾生(因為對凡夫來說,無意中殺生是在所難免的),但也要發願不故意殺生,而且要努力懺悔以前的殺生罪業。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札南潘協將 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 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願度有海諸有情 [1] 按藏傳佛教的觀點,現行對治力具體包括修菩提心、觀修空性、念誦佛號和密咒、讀誦大乘經典等。 [2] 五無間罪:殺親生父親、殺親生母親、殺阿羅漢、破和合僧以及出佛身血。 [3] 如果有人想:既然有殺母之過,那豈不成了無間罪嗎?回答是,這並不會成為無間罪,因為所殺的對境並不是今生的生身母親。 [4] 並不是完全沒有罪,因為這會在阿賴耶中薰入殺生的習氣;但因為沒有真實殺害眾生,所以沒有大的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