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第12課 description: "全知麥彭仁波切造 益西彭措堪布譯 圓春法師講解" ---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第12課) 全知麥彭仁波切造 益西彭措堪布譯 圓春法師講解 頂禮大恩至尊根本上師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大智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 頂禮浩瀚前譯三根本!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如虛空般無邊無際的眾生得到究竟無上正等正覺的佛果,請大家發起無上殊勝的菩提心!發起菩提心之後,我們今天一起來共同學習弘揚大圓滿的太陽——文殊大幻化全知麥彭仁波切所撰的《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這部論典分兩大科判:【甲一、應須生起道之主要——般若之理;甲二、正明般若波羅蜜多】。今天我們學習科判【甲二、正明般若波羅蜜多】,里面又分兩個:【一、基立為實空;二、道擇為無我】,現在學習【基立為實空】。 【乙一、基立為實空分二:一、正義;二、斷諍】。現在學習【丙二、斷諍】。 【丙二、斷諍】分三:【一、于所詮空性斷諍;二、于能詮大乘教斷諍;三、彼等攝義】。現在學習【丁一、于所詮空性斷諍】。這里分【一、于基斷諍;二、于道斷諍;三、于果斷諍】。我們學習【戊一、于基斷諍】。科判之中又分【一、斷凡庸之諍;二、斷實事師之諍;三、斷唯識師之諍】。現在進入【己三、斷唯識師之諍】。這一科判又分【一、斷實相唯識師之諍;二、斷虛相唯識師之諍】。(今天學習【庚一、斷實相唯識師之諍】。) 這兩個科判針對的是唯識宗的兩大派別——「實相唯識宗」與「虛相唯識宗」的觀點。這兩派的共同點是都承許「萬法唯識」,而且「識是實有」。但是實相唯識宗認為:心、境二者並非兩法、而是同一的心法。因為外在的相和內心是一個本體、一心所現,所以外在的相也是心,內在的識也是心,也就是,外在的相和內能取的心識都是實法。而虛相唯識宗認為:柱子、寶瓶等相,既非心外之境、也非與心無二,而是心前現的虛相。前面一派由于「相是實有」的而定名為實相唯識,後面一派由于「相是虛的」而定名為虛相唯識。 我們現在還在學習「如何破除實相唯識宗建立心識實有」的內容。 前面我們在破除他宗的時候,把他宗的差別法之基即「依他起識」破掉,其實就是破自證分。「自證分」即「自明自知」,「自」是「自體」,「證」是「證知」,即「自覺的正知作用」,也就是對于自己的本體能夠證知。 唯識宗都承許見分和相分——見分,就是能了別的作用;相分,就是所了別的對境。「自證分」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對于「自己了知」這一點能夠證知,也就是對于「見分」能夠無誤證知。 我們的心對什麼了知呢?對此,如果有人問:「你憑什麼了知呢?」我們會說:「我自己了知的。」「那你為什麼能了知呢?」「因為我心里就是這樣認為的。」或者「我的識前就是這樣顯現的。」所以最後就落到自己的心識上面。而如何認知自己的心識,這就需要一種「自明自知」、也就是「自證分」。自證分是唯識宗很強調建立的,實際上也是建立名言的基礎。但由于在面對勝義本性的時候,仍有實有的執著,所以中觀宗必須對此進行打破。下面在「斷實相唯識師之諍」的時候將進一步遮破「自證分」。 先學習頌詞: 設若無自證,豈能念彼識? 受余相連故,能念如鼠毒。 這個偈頌前兩句是唯識師的問難,後兩句是中觀師的回答。 唯識師看到自證心識依他起已經被破,就想:不會的!雖然我沒有直接建立自證分正面的能立根據——無法通過現量成立,但是通過「以果推因」的比量可以推知。「(憶)念彼識」是一種結果,為什麼會有這個結果呢?就是必須有識自證。只有以識自證,自心才能夠憶念;如果沒有領受的法而能夠憶念,這是不可能的。識以前能夠自己領受自己(即自證),後來才能回憶起以前是怎麼領受的、就能夠「(憶)念彼識」。通過以果推因(「因」是「識自證」,「果」是「憶念彼識」)就知道:如果沒有識自證,就無法生起憶念彼識的結果;而既然有這種結果,就推出必定有對應的因。這是「以果推因」的方式來起諍。 中觀師不承許對方觀點,他認為,識能夠進行回憶不一定需要以前領受過這個對境。所舉的根據是:識領受對境時,由于「對境」和「有境」相連的緣故(即心、境相連。心、境是兩分,二者相連無法分割),見此就能見彼,所以憶念「境」時,也能同時憶念起「識」(有境)。心、境相連,即這二分是互相觀待而有的,不可能獨立存在。二者有則並有,無則皆無;有此必有彼,有彼必有此;無此無彼,無彼無此。二者的有、無完全是相隨相連的。有「境」就必須有它的「心」,當回憶「境」時,就連同把「心」也回憶起來了,因為二者密不可分。所以,不需要直接去領受以前這個「心識」,只需要領受與它相連而密不可分的「對境」,這樣在回憶「對境」時,就能同時回憶起「心識」。 就像兩個人關系非常好,你只要抓住一個就把另一個也抓到了,因為這兩個人無法分開。同樣的,「境」和「有境」是密不可分的,永遠都不可能獨立。世間所說的兩個人形影相隨,我們可以大概承認,但實際上兩個人無法像心、境二者一樣的。心、境二者的關系是:有則並有,無則皆無,有無都是相同,因為二者互相依存。如果一者沒有,則另一者就失去依靠而無法存在,所以叫互相依存;一者存在的話,依靠它另一者也同時存在。正反兩個方面都是:有則並有、無則皆無,所以這是一種相連。只要以前領受過其中一者,在後來回憶起這其中一者時,當下由于另一者與它密不可分也能夠同時被回憶起來。 所以中觀宗說:「受余相連故,能念如鼠毒」。「余」,就是「其余」、「其它」的,就不等于是它自身,是「余」就不是「自」。「受」,是「領受」的意思。「領受其余」,就不是「領受自身」,「領受其余」指的是「心外之境」,所領受的是不同于自心的「境」。如果領受的是「自心」,就叫自證;領受的不是自心,就不叫自證。這個地方沒有容許對方認為的自證存在,所以叫「受余」——領受其余,而不是領受自心。雖然領受的是其余的法,由于其余的法與自心相連,故能念其余的對境也就能夠憶念自心的狀態。所以,能念的對境有兩分:能夠憶念境(即受余),也能夠同時憶念自心,二者是同時憶念的。前面的領受只是領受其一,為什麼領受其一而在憶念時卻能夠雙雙能念?這是由于二者(心、境)相連之故,由此,以前雖然只領受其一,後來憶念的時候卻能夠兩者同時憶念。 下面看「如同中鼠毒」這個比喻。就是在冬天被毒鼠咬到身體某個部位,當時只領受被咬的觸感,領受咬觸的同時並不知道已經中毒了(對于中毒並沒有領受),但是後來依靠一個因緣即春雷一響的時候,鼠毒發作,這時就想起身體的這個部位以前被鼠咬過。回憶起咬觸的同時,就想到是由于被鼠咬了當時中毒的。當時雖然不知道中毒,但是在回憶的時候,對于「鼠的咬觸」和「中毒」兩分都同時回憶。當時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後面卻兩分都能回憶起來。「鼠咬」和「中毒」是密不可分的,就是因為鼠咬才中毒的,所以回憶時就能雙雙回憶,而以前領受的時候只是領受其一。這是中觀師所做的回答,否認了對方認為的「必須有自證才能有憶念」,也就是說,不需要自證也能有憶念。所以,對方的觀點不能成立。 具余緣見故,心何不自明? 由涂眼藥力,見瓶不見藥。 接下來,唯識師就想:不可能那麼簡單!他舉了一個比喻:就像一個人具足了其它因緣後而有他心通,就能夠見到自心以外的他心,他連一個距離自己很遠的他人的心識都能見到,遠的能見,近的怎麼不能見呢?所以他就認為決定能見自心,說:「具余緣見故,心何不自明。」 中觀師不承許這個觀點,說:「由涂眼藥力,見瓶不見藥。」就是說眼睛涂上了藥以後,雖然能見離眼睛比較遠的瓶子,卻見不到離眼睛比較近的眼藥。所以,在眼前的見不到,卻能見到深處的一個地方,能見遠而不能見近。在現實生活中也有這種情況,所以不一定是見遠必定見近,這種例子比比皆是。對方的觀點也就不攻自破了。 隨何見聞知,此處非所遮, 此處遮苦因,計實之分別。 後面對方就想:這樣被你全部破掉了,但破了之後我們現在仍然有見聞覺知,那這些究竟是怎麼安立的呢?所以,唯識宗就認為必須要建立見聞覺知,如果沒有心自明自知,就無法建立見聞覺知。既然有這種見聞覺知的建立,那憑什麼說沒有心自明自知呢?因為這個見聞覺知必須依據心自明自知才得以建立。 針對于此,中觀宗回答:「隨何見聞知,此處非所遮,此處遮苦因,計實之分別。」這個地方要看「遮」的是什麼、「不遮」的是什麼。對于名言中的這種見聞覺知的世俗諦的顯現——無實有的這一切名言,我們並不遮它。我們遮的是什麼呢?遮的是痛苦之因。痛苦之因是什麼呢?就是計執一切為實有的分別,對于這種計執實有的分別,我們要打破。所以,你現在覺得有一個實有的自明自知的自證分,我們當然要遮破了!只要你不建立這一切見聞覺知是實有之法,我們是不會遮它的,此處非所遮。這種名言是一種假立,它並不是一個實有的建立,所以這個地方我們不遮除,而是要解除痛苦之因——實執分別。 以上是頌詞的大概意思,下面看全知麥彭仁波切的注釋。 【如是唯識師不能由現量成立實有自證,又以比量成立。】 前面實相唯識師想用現量建立一個實有的自證心識,但是沒找到一個有力的根據。他就想:如果現量無法成立,用比量應當可以成立(實有自證),所以他就想用一種不同的智慧來建立這個實有的自證。 只要說到「實有」,我們就知道這是在勝義當中的建立。實,就是真實,有,就是存在,「實有」即真實存在。這種真實存在不是在名言中真實存在,而是在勝義中真實存在。一旦提到勝義中真實存在,而不是世俗中的假名安立,就會涉及到勝義的觀察。說到「實有自證」,就已經涉及到勝義的觀察,所以絕對要打破。 在名言中不必破自證,為什麼呢?名言中依靠名言量而建立的一切法,都是假立的——觀待勝義來說都是一種假立。他的依據是:每個有情自己的心無論是起煩惱,還是生信心,不管心態如何,他都能自己了知而不必觀待他人,不需要推理判斷,自己的心就能夠自己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自己在起什麼念頭自己知道。 祖師大德、上師仁波切教誡我們隨時隨處都要有自明自知,就是要時時觀照自心。修行不是向外觀察別人,也不是天天看外在的山河大地,實際上我們都是為了觀察自心——反觀自心,這是我們修行的要訣。一切佛法都是在自心上去落實。這就是因為在名言當中有自證分,我們才能夠將它落實,如果在名言中沒有自證分,那我們怎麼知道自己在起心動念,知道這個念頭是貪、嗔還是痴呢?是信心、悲心還是出離心呢?沒辦法觀察。沒辦法觀察,你如何轉變其心、自淨其意呢? 我們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我們能夠自修自心,在自心上實踐一切佛法,就是因為我們有自明自知。一個人不常觀察自心,這個人的修行是不可能修得好的。一個人總是向外攀緣、執著、計較、分別、指責、判斷……,心一直朝外,而不關心自己當下的起心動念,那麼他的修行就已經喪失了它的靈魂,已經丟失了自己的目標。所以,我們所有的修行都是在自心上修的。心外求法,皆名外道。要落實佛法就必須在自心上落實,怎麼落實呢?如果沒有自明自知,我們怎麼去落實呢? 我們的修行是如此,世間任何人的判斷、任何人的生活都離不開自明自知。我們都說:這是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的。也就是我親自在現場聽到、見到的,所以我可以站出來作證,為什麼呢?因為是我親自見到、親自聽到的。「親自」二字就已標明這就是「自明自知」。自己當時看到了,就靠自己的心識,自己當時看到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在看,如果當時看的時候不知道自己在看,不知道自己當時已見到了、聽到了,那憑什麼判斷是親自見到、親自聽到了呢? 不管是世間和出世間、佛法和外道,或者是世間的凡庸,都在啟動著這種自明自知。就是由于在自明自知上面我們建立了一切現量,由現量我們才建立了一切比量。不管是現量、比量都依靠自證,所以,在名言中是不會破的。但是只要你說「實有」這兩個字,就必須經得起嚴格的考察,如果不說「實有」,而只是說名言中假名安立,我們中觀宗是不會破(實有自證)的,所以,只是在勝義中才會破。 如果你要在勝義中安立一個真正實有的法,而又無法運用現量來證明,那就必須通過合理的比量來成立。但是這種比量能不能找得到呢?唯識師覺得能夠找得到,但是我們通過分析知道,這種比量是無法成立的。下面我們繼續看唯識師怎麼建立他的比量,只有把他的比量聽清楚了,我們才能在破的時侯將他所有的根據一一打破。  【彼等說:若識無有自領受或自證,則由往日未領受之法後來不得生憶念,如無因之果故,由此現今豈能明現而憶念領受藍等的有境識,有如憶念往日所領受的藍色等境?】 我們要分析的關鍵處就是「因」和「果」。「往日領受」是一個因;「能生憶念」是一個果。因前果後,所以講到因的時候說是「往日」,這就是前;然後說「後來」,這就是後,前是因後是果。前的因具體來說就是「領受」,後的果就是「憶念」,有前因才能有後果,所以這里說:領受過的法才能憶念它,因為領受是因、憶念是果,如果以前沒有領受過的法就不能憶念它,因為沒有因怎麼會有果? 所以說:「若識無有自領受或自證,則由往日未領受之法後來不得生憶念,如無因之果」,這是從反面來說「沒有因就沒有果」,必須以領受作為因,才能生起這種果的憶念。這個地方要提到,對于「識」的憶念,必須以前對于「識」要了知,自己的心才能夠憶念自己當時的心態,如果以前沒有領受過(這種心態),後來就不會憶念它。既然能夠當時領受此心,那就是自己的心領受自己的心,自心證知自心,也就是「自證」。這就是從反面來說,如果沒有這個因,就不會有這個果,因為「無因不生果之故」。這個「結果」已經出現了,由「無因不生果」,就推知「果定有因」。 這個已經出現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現在明明白白顯現的這種憶念。 就像現在領受藍色的有境識,我們能夠回憶起當時是怎麼看到藍色的、當時的感受是什麼。有些人對藍色非常歡喜,一看到藍色就能油然領受藍色帶來的美感;有些人看到藍色就沒有什麼感覺;有些人則會有反感……當時這種心態是能夠回憶起來的。為什麼能夠回憶起當時的心態呢?如果當時沒有領受到自己要麼是喜悅、要麼是欣賞、要麼是反感、要麼是一種無所謂(等等的心態),後來也回憶不起來的。所以說:「就像憶念往日所領受的藍色等境」。我們必須當時領受,有一個憶念的果就必定有憶念的因。要憶念境,就必須以前領受境;要憶念識就必須以前領受識。昨天的識沒有被自己領受過,今天就不可能憶念它,也就是,必須是領受過的東西才能憶念,不管是心還是境,都必須是「以前領受、後來憶念」。有這個憶念的果,就必定有領受的因,這就是以憶念為果、領受為因。 對于這一句,上師給我們建立了一個三相理論。三相當中有法是「往日的取藍識」,所立是「必定自領受」。能立的根據是「現今引生了對取藍識的憶念故」。能立的根據是一個果,就是「憶念」;所立是因,就是「自領受」。以果推因,把果當成能立,把因當成所立,這里就涉及到「果因」。 【答:「現今憶念取藍識」並非往日取藍識自領受的果因,而是由于在領受其余藍色等境時,境與有境相連故,現今也能憶念有境取藍識。】 「果因」二字要認定清楚。「因」,不是因果的因,而是「理由、根據」的意思,就像《因明》,主要就是講理由、講根據。為什麼叫「果因」呢?就是以果作為理由,推出決定有因,即運用以果推因的方式建立所立。以果作為理由就叫作「果因」,它所運用的目的就是想推出它的因的存在,反推其因。 頌詞當中說:「現在憶念」是果;「往日自領受」是因。這種因果中觀宗承不承認呢?不承認!因為,「現在憶念」和「往日自領受」並非因果關系,現在憶念取藍識,並非往日取藍識自領受的果因,它們之間無法建立一種絕對的因果關系,為什麼呢? 後面說:「而是由于在領受其余藍色等境時,境和有境相連故,現今也能憶念有境取藍識」。 「其余」二字就是想給我們點示:心領受境時,心是心,境是境,心是一分,境是一分,心、境兩分。但是心、境具有「相連」的關系。二者雖然是別別不同的法,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相連」。心領受任何境的時侯,都是境和有境,心、境兩者相連存在的。 「相連」的意思,上師引用佛經的教證來表達:心不自心,因境故心,境不自境,因心故境。意思是說:心不會以自己成立自己是一個心識,必須依靠前面有境才成為心識,所以心識就叫做有境。為什麼叫做心識呢?就是因為它前面有境,所以將有境當成心識的概念。然後,「境不自境,因心故境」。境是由什麼原因成立為境呢?不是由它自身決定,而是因為心了知它,才稱為是心的對境——在心的對面,所以把它當成一個境。就像我們所說的外境,就是因為心外見到有一個對境,才把它當成一個境。如果沒有一個心和它相連,就無法建立一個境。心里面沒有的東西,你憑什麼說有這個境呢?所以,有其境必有其心,有其心必有其境。心、境相連並存,是一種「有則並有,無則並無」的觀待的關系,觀待對方而建立自方,兩者無法獨立存在。 由于境和有境相連的緣故,所以雖然是兩分,後來憶念的時侯也能夠(因)憶念境而憶念有境的心識,這兩者密不可分,無法獨立存在。憶念取藍識也是通過憶念境而得到的取藍識的回憶。就像世間人所說的「睹物思情,物是人非」,看到一個對境的時侯,引發了的種種思念、悲傷等情緒。為什麼呢?就是因為看到這個情景的同時,回憶起當時的心境,由于當時的感情已不復存在,現在回憶起這種感情就內心一陣陣惆悵,由于無比感念這種感情,內心就會產生種種的感傷。這種回憶,其實就是在看到這個對境的時侯,回憶起以前的場景,而當時你的內心和這個對境是緊密相連的、同存同在的,又想起了當時的那種感覺。 所以,我們從現實生活中就能看到,心、境其實沒辦法分開,二者種密不可分。正因為這樣,回憶其一就能雙雙回憶。中觀宗以這樣一個理由,說明「憶念是果,領受是因」這種因果關系決定無法成立。 【即:由于此中何時也不見有脫離藍境的單獨取藍識,因此某時憶念往日所覺受的藍色時,也生起對其能取——有境之相的憶念,而不是由于往日領受了藍色之外的取藍識而憶念。】 「即」字就是進一步給我們顯示偈頌的意義,雖然前面已經講了,但是通過進一步的闡述會更加理解其中的含義。 「由于此中何時也不見」,「此中」就是「心識取藍色」這件事情。我們分析這件事情時,發現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出現「脫離了藍境的單獨取藍識」這種情況,也就是,單獨看到一個藍境,而沒辦法有它的能取的心識,所取的境和能取的識有脫離的狀態,有單獨存在的情形,這種情況是任何時候都找不到的,所以說「何時也不見」(任何時候也不可能見到脫離藍境、自己獨立存在的取藍識)。也就是說,心、境無法脫離對方而單獨存在,有取藍識就必有一個藍境,有藍境就必有一個取藍識,兩者必須是雙雙共存的。 前面從反面講不可能存在特殊情況,排除了一切可能的、不合理的情況之後,現在從正面推出:兩者必須並存而不能脫離而單獨存在。正因為兩者沒有單獨存在的情況,所以憶念的時候就只能雙雙憶念。 「因此某時憶念」, 這是一個結果。某時在憶念的時候,首先憶念的是「往日所覺受的藍色」,這時候並不是單獨只憶念起這個結果,它會同時「生起對于其能取——有境之相」的憶念,也就是對于心識的憶念。對于心識的憶念,就是由對于所境的憶念而引起了對有境的憶念。首先憶念境引起憶念心,因為心境兩者無法單獨而存。 以上是從正面來講,下面從反面來說: 「而不是由于往日領受了藍色之外的取藍識而生起憶念的」。憶念的果不是由于當時領受了這個心。「往日領受了藍色之外」,藍色是一個境,取藍識是心。我們把前面「藍色之外」這個修飾詞拋開,直接說「而不是領受取藍識」,取藍識是藍色之外的取藍識,也就是在境之外,與境單獨存在的、脫離而存的一種心識。憶念的因不是由于往日領受了取藍識,而是由于往日領受了藍色的境,所以在回憶的時候就回憶起這種藍色的境。由于境和心緊密相連,同時也回憶起這個心。這是給我們來進一步細緻地描述。從正理上面來說,心識取藍色,真正觀察的時候,什麼時候也見不到脫離藍色的境而自己獨立存在的取藍識。所以在憶念往日所覺受的藍色時,也生起了對于有境取藍識的憶念。這是前面所講的一個歸納。 上師在講記中舉了一個例子,就是我們回憶以前自己見到母親的時候那種內心的歡喜。當時由于境和有境是相連的,所以現在在內心當中,浮現了母親慈愛的影像的時候(這種影像是當時在哪個場景見到她,然後內心浮起來的某種感動),這樣也會在憶念母親容顏的時候,生起當時內心的感情。當時你內心的心情是什麼樣子,憶念的時候就會想得起來。 還有另外一個例子。就像一個人特別喜歡藝術品,當他看到一幅書畫作品的時候,內心會引起一種清淨閒適的心境,或者內心會引起一種觸動。這種欣賞的觸動的感覺,當時他並沒有仔細、直接地領受它,他直接領受的是這個對境。儘管如此,他還是能夠回憶起當時的心境。如果有一個人突然又把這幅作品的照片拿給他看,他會說,「噢,當時我是在哪一次展覽會上面看到了它!」由于當時看到這幅畫的時候他的心情和它(這幅畫)同存,所以又回憶起了當時的那種心境。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有種種的回憶,有時候會觸景生情,或者叫做睹物思情。就是當我們看到這種境相的時候,就回憶起當時的一種心態。一回憶起當時的心態以後,我們就會感慨萬千:我們再也找不到以前的那種幸福的感覺了;或者是以前的那種天真浪漫已經不復存在了。所以內心當中在憶念境的時候,也能夠憶念心,這是里面的一個關鍵所在。這是由于「心境相連」的緣故,我們才能夠這樣回憶。 我們看後面的比喻: 【譬如冬天被毒鼠咬時,只覺受被咬,當時不感覺中了毒,後來以春雷聲使鼠毒暴發時,才對「我往日受傷時中了毒」生起緣往日毒之識。】 這個比喻當中,當時的這種鼠是帶著毒的老鼠,它咬到自己的時候,因為有一種觸覺,自己知道被咬了。你當時感覺被咬觸的時候,並不知道中毒了,因為你不知道這只鼠是有毒的。或者是你知道這只鼠有毒但當時又沒有這種毒發的感覺。所以雖然毒已經潛入身體,但是自己不知不覺。後來以一種因緣的出現——春天打雷,而使得這種鼠毒暴發,這個鼠毒暴發的外緣是春雷。 日常生活中,有種種的因緣會使我們發病。醫生通常會告誡我們,身體有某種病的時候,不能吃什麼東西,因為吃了那個東西就會導致病發。例如有些病不能吃辣椒,你如果一吃辣椒就病發。或者有些人特別喜歡吃香菜,但是有些病是不能夠吃香菜,因為一吃它就會舊病復發。還有其他的,以前曾經受過寒的,就不能吃芋頭之類的,吃了以後又會中宿疾--宿寒。所以在因緣上面,通過一種外緣讓我們發現了一件事情或者引發了一個事件。 這個例子就是以春雷轟響而使得這種鼠毒暴發,鼠毒暴發的外緣是春雷。鼠毒一暴發的時候,我們感受了這種暴發的痛苦,就會回想究竟是什麼原因呢?一想就發現痛的地方就是以前那只鼠咬我的地方,確定那是一只毒鼠。當時已經中毒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所以中毒和被咬是同時同存的,但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暴發的時候,回憶的時候,只要能夠憶念其一就能夠憶念其二。兩者同時能夠回憶起來。 從這個例子我們看到,當時鼠咬的時候並沒有感覺到中毒,這就是當時我們取藍色的識沒有感受自己,就像鼠咬的時候不知道中毒。但是當時會感受到毒鼠牙齒咬自己皮膚的那種觸,「感覺這種痛觸」就是比喻取藍色的識當時感受了所取的藍色,也就是說「領受了對境」。所以有一個「有領受的」和「沒領受的」,後來回憶的時候,就是回憶起以前感受藍色,這就像後來能憶念以前被毒鼠咬過。由于能夠回憶起被毒鼠咬過,同時想到原來現在中毒就是因為它,這個時候就回憶起雖然當時已經中了毒,但是當時自己沒感受。所以我們回憶起感受這種藍色的識,雖然以前沒有領受這種取藍之識,但是在回憶的時候還是能夠回憶起來。由于回憶這個藍色的對境就能夠回憶這種取藍的識,就像回憶起以前被毒鼠所咬,而能夠回憶起當時中毒。 前面講到了對方以意念作為果力推必定有領受,這個比量不成立,下面對方又說: 【又說:如此,具足得寂止後修鍊住相等余緣的人,尚能明見他心之故,為何不明知極近的自心?譬如能見遠處的毛髮,決定已見近處的花繩。】 唯識師又說,他的根據是:見遠決定能見近。舉個例子,就像有些人在獲得寂止的基礎上,修持一些神通的因緣(就是觀住相等),依靠這些得到寂止後修鍊住相的因緣而生起了他心通,之後就能夠明見他心。拿他心和自心來比較可知他心遠而自心近,連遠的都能見,為什麼不能夠照見自心呢? 舉比喻來說,遠處的一根微細的毛髮都能夠見到,近處的一根花繩怎麼會見不到呢?也就是說,他心是很遠的很微細的——它在遠處的地方又像毛髮般微細;而近處的花繩是粗大之法——又近又粗大,這樣一比較遠近有別、粗細有別。所以近、粗之法當然是能見的,因為遠、細之法都能見,又怎麼會見不到近、粗之法呢? 對方就是想通過這個比喻來建立自己的觀點。也就是說,必須要能見自心,因為修他心通的人在一心專注時,能見到遠處的他心,既然又遠又細的他心法都能見到,那麼對于又近又粗大的、最直接的自心又怎麼不會明知呢?決定明知!所舉的比喻就是「見遠處毛髮決定能見近處的花繩」,這是對方的觀點,大家應該覺得很好理解。也就是說,他的根據(根本點)就是「見遠決定能見近」,因為自心和他心比較時,自心是一個粗淺而貼近的法,而他心是一個遙遠又微細的法,所以見遠必定見近,能見他心又怎麼不能見自心呢? 面對這個根據時,也許我們會覺得這下完蛋了!中觀師要咋辦呢?遠的都能見,難道近的不能見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只是沒有仔細地去觀察思維,才會有這種擔憂,實際上經過仔細觀察思維後,就知道這種擔憂是多余的。為什麼呢?下面繼續看中觀師是怎麼反駁的。 【駁,不決定。】 也就是說,「不決定」不是徹底不成立,「不決定」不是能夠一錘定音。有些情況確實是能見遠必定能見近,而有些情況雖然能見遠的,近的東西卻不一定能見得到。中觀師這樣回答:有一種情況和「見遠必定能見近」是相反的。 【譬如用以咒等成就的眼藥涂于眼上,由此,障隔、遙遠、地下安住的瓶等行境也已見到,然不見極近的眼藥。】 這個比喻經常被用到,它比較容易理解。在眼睛涂上依靠咒力加持之後成就的眼藥,它就有見伏藏的能力。在印度,以前有些咒術修得很厲害的人,在修咒術後加持了某種藥,藥的力量不可思議,咒的力量不可思議,咒、藥相合後以不可思議的力量產生了不可思議的現象,是什麼呢?就是把這個藥涂在眼睛上後,前面雖然有障礙物,但是他能看透過去,雖然很遠也能看得清楚;雖然寶藏在地底下埋藏著,也能夠看穿地面而見到。 在佛經中有這樣的說法:藥的力量不可思議!咒的力量不可思議!所以剛開始由于這些不可思議的因緣,當然會產生一些奇異的功能。由于現在整體眾生的福報越來越下降,所以大家很難見到這些稀奇的、奇異的功能;但在古代,由于持咒者的能力比較強,藥的力量、眾生的福報也比較強,依靠這些藥的力量、咒的力量,在因緣和合時還是會產生一些稀奇的事情。把藥涂在眼睛上以後,假如想挖掘寶藏,就不需像現在一樣,還要科學家來研究出探測儀,使用探測儀的人會說:「你看,我們就能探測好多的東西,很厲害了!」但是它就是比不上古代的眼藥,因為有些探測儀在探測時,雖然能探測到這個側面,卻探測不了那個側面,也許還會導致誤判。 就像在我們家鄉,我同學的哥哥以前是搞礦生意的,他請來了一些專門探測的專業人員,拿著儀器去探測某座山,然後判斷里面有煤礦,于是決定開工建煤場。開工後,一挖進去怎麼回事呢?他們哪里知道里面早在舊社會就已被挖空了,是一座空山!內中空的一座山!也就是說,煤層全部被挖了。由于探測時沒探測到底下原來已經空了,只探測到一部分煤還在那一層上存在,所以,這種探測不是很全面,雖然所探測到的是我們肉眼通常做不到的,但是,還做得不那麼圓滿。 所以,假如在一座山里面有寶藏、金礦,要是有這種眼藥涂在眼睛上面,就看得清清楚楚。里面埋了多少東西,是什麼樣子的,都會看得很清楚,所以,古代就有這種妙藥和咒力的成就,我們覺得很神奇,因為障礙物不形成障礙、遙遠不是問題、地層的阻隔也不成問題,都能看得見。 雖然眼睛能看得很遠,但是它卻看不到涂在它上面的這麼近的眼藥,你說它遠的看得到嗎?確實看到!而且看得很神奇、看得那麼遙遠、看得那麼厲害,但是對于近在眼前的東西卻看不到,所以有它神奇的地方,也有它無能的地方。我們的眼睛就是這樣的,假如是遠視眼的人,拿近一點他看不清楚,拿遠一點他就覺得舒服一點,所以,近一點反而模糊,遠一點反而清楚。不要說是遠視眼了,任何一個人拿起一本書,把它貼在自己眼睛上面,試一試就知道你能不能看清楚,你是看不清楚的,一下子就一片模糊了!但是,一旦把書放到一定的距離後就看得清楚了。 所以「見遠必定見近」這是不一定的,就像一本書上的字很大很大,放在稍遠的地方你能看得到,但是一貼近眼睛,就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字。所以,粗大的東西放在眼前也不一定看得清楚,而微小的東西放到遠的地方,也照樣能辨識、能看清。你說一定是由見遠必定能見近,這種「一定」是不能夠建立的,所以叫做不決定,不決定是這樣。如果只能是這樣子,那就無法辯用一切情況。所以,對方所說的根據也就成了不決定的根據,無法建立自己的觀點,然後還有另外一種解釋,頌詞當中說:「具余緣見故,心何不自明?由涂眼藥力,見瓶不見藥。 對于前面所說的頌詞又有另外的一種解釋: 【或者,瓶與眼藥不成一體,故是具余緣而見他法的比喻,不僅不成自見的比喻,反而有害。也見有如此解釋。】 這是全知麥彭仁波切給我們交待有另外的一種解釋。 前兩句是唯識師問:在眼睛上涂抹眼藥具備這種助緣,連地下的瓶子也都能見到,為什麼心不能夠明知自心呢?前面的一種解釋——「具余緣見」,「見」是「見」什麼?見他心;自明是什麼呢?自明自心就是見自心。具因緣也能見他心的緣故,所以心怎麼不可能見自心呢,前面是這樣解釋的。 但是,下面的解釋卻不以他心通的側面來做根據,而是同樣引用對方所采用的涂抹眼藥的例子來進行駁斥,所以這種解釋就是根據對方的例子來破他的本身。前兩句講的是,唯識師想用眼藥的比喻來證明自明自知的自證心識存在;後兩句則是根據對方的觀點來做回答:瓶子和眼藥並不是一體,由涂眼藥的作用而見到了地底下的瓶子,這是由于具備他緣而見到了自己以外的瓶子,並不是見到眼藥之身,所以所舉的這個例子,不但不能成為自己見自己的比喻,反而有害。因為瓶和藥兩者是他體的關系,並不是說見到自身,因為沒有見到自身,所以不成為自見。 這是論師的另外一種比喻,這個比喻和前面不同,要知道首先在對方的根據上就不同,眼藥的比喻是對方用的;中觀師把這個比喻的意義直接破了,比喻被破以後就無法建立。而另外一種解釋(前面用的解釋)就是說,眼藥的比喻是中觀師用的,對方根本沒用,對方只是用他心通的比喻。兩種解釋的最大區別就在這里。只要把這兒理解,其它的就容易了。 【對此,唯識師說:若識非明知性,以識自身非明知故,也不能明知其他,如此應成斷絕眼見、耳聞、意知等的一切名言相續,因為這一切均須依明知識安立,否則不可能故。】 「對此」,就是唯識師對于這些辯論又開始做進一步的思維,思維之後又說:如果這個識不是明知的,那就不能夠見聞覺知,也就是不能夠明知識等,這樣就斷絕了所有的名言安立,而「見聞覺知」誰又能否認呢?所以必定有識明知自己,由識能明知自己才能有見聞覺知。由于有見聞覺知,所以識怎麼不能夠明知自己呢?對方的觀點就是這樣的。也就是說,見聞覺知是結果,它們的因是什麼呢?根據是什麼呢?必須由識能夠自明自知,才能夠產生見聞覺知的一切名言。因和根據仍然是這個自明自知,以它作為根本因,才能夠建立一切見聞覺知。 「眼見、耳聞、意知等」,「等」字包含了其它的鼻、舌、身三個側面。在《華嚴疏鈔》中清涼國師曾經講過「眼見耳聞。鼻舌身三名覺。意根曰知。」,所以這里說「眼見、耳聞、意知」,而沒講到覺。覺就是「等」字所包含的鼻舌身,這三者稱為是覺。我們通常說「見聞覺知」,要知道其中見是眼、聞是耳、覺是鼻舌身、知是意(意識),見聞覺知已包含了身語意的所有名言。所以,一切名言就是指一切身語意的能作、所作和作業三個側面,能作、所作、作業就是在見聞覺知上體現的三個側面。 「相續」是指念念不斷——念念之間都是不斷的。 由于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有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然後親自感覺、親身體會或者用內心親自了知,這樣就形成了一種感知的世界。如果略一點就叫「覺知」,如果廣一點就叫「見聞覺知」,這就是開合不同,實際上是同一意義,說明我們有感官、領受、知覺,有知覺的世界。那麼知覺的世間領受的世俗名言是不能斷絕的,因為我們必定說「這件事情是親眼所見的,是親耳所聞的」。世間打官司時要找證人,來問他「這是不是你親自親眼所見的?」說「是」。「是不是你親耳聽到的?」說「是,我敢保證是我親耳聽到的」。這些見聞覺知都要靠自明自知。如果說連自己親眼所見都沒辦法建立,那憑什麼能去當證人呢?憑什麼能做證呢?不是親自見到的也不是親耳聽到的,就無法去做證。 舉做證只是一個特例而已,實際上我們都是自己給自己做證,我們自己要建立一個觀點、認知一個世界、認知一個事物,都要有這樣的現量自明自知,所以我們不會斷絕名言相續的。站在名言的角度來談一切世界的感知,必須得認定(承認),這樣人與人之間進行交流就很有意義,才能成功;我們自心與自心來念念的交流才能達成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所有感知的結果都要靠自證識。 唯識師就以這個根據來說,你這樣已把所有世間的事情全部毀壞了。這一切被毀壞的原因,就是你把明知的自證心識給打破了、遮除了。否定了自明自知的心識,誰又能夠說親眼所見、親眼所聞呢?肯定沒有辦法了,所以說名言中的見聞覺知證明了自證心識的存在。 站在名言的角度,中觀宗並不會打破這一點的,最主要是要分清立場,哪怕說一句話,也要看是站在哪個立場上。所以,我們在開篇就強調「實有」兩個字很重要,如果有「實有」,就必須通過勝義理論打破它;如果沒有「實有」,那我們不想去惹你,這也不是我們所要管的,我們只管「是否實有」。「是否實有」才涉及到勝義理論所管轄的范圍,勝義理論管轄的范圍就是要看是不是真實有。假如你說是名言中的假立,那不是我們的管轄范圍,我們不管名言。你就好好地聽名言的話,名言怎麼管你,那是名言的事,我們沒有權力。所以要分清立場,看勝義理論所管轄的范圍(立場)是什麼樣的,在什麼樣的立場就說什麼樣的話,在學《中觀總義》時再再地辨析過這一點。 【答:無論何等見聞覺知,若只是就「不觀察似真顯現」而言,並非此處所遮,因為遮不了也不必遮。】 這句話要深刻記住。不管是什麼樣的見聞覺知的感知世界,如果不站在勝義的立場去觀察,而說它是真實存在的一種實有,也就是用名言理論觀察後說「真正有這些顯現」,但這些「真正的顯現」相對于勝義的觀察,就只是一種相似——好像是真正的有這麼一回事。為什麼呢?因為用勝義理論一觀察,一法都無有,連微塵許都找不到。就像禪師所說「縱令逼塞滿虛空,看時不見微塵相」,意思是說,縱然把整個虛空都充滿了,好像真正有這一切世界的存在,但是真正用慧眼一看時,卻見不到哪怕是微塵相的存在。也就是說,假如不觀察的話,整個大千世界確實無量無邊、浩瀚廣大、十方充滿、逼塞虛空,然而用智慧眼一觀察,連微塵許都見不到。以勝義理論觀察不得,同時又在我們面前顯現一切,這就是非真的顯現、相似有的顯現,不是真實有的——在勝義理論觀察下沒有。所以,現在的顯現就是一種相似的顯現、似真的顯現,不是真實的顯現。 「相似」和「假」是同一個意思,A像B,就說明A不是B,僅僅與B像(相似),並非真的是B。所以「不是真的」和「相似」是同一個意思,「好像是真的」就說明是假的,從一個側面說是假的,可以說是不觀察的假立的顯現。這種不觀察的假立的顯現就不是實有的顯現,「實有」必須是觀察之後有,用勝義理論觀察之後有,才叫做真正的實有;如果用勝義理論觀察之後沒有,那這種有也就叫做「無實有」。所以說什麼東西存在,比如世間人說「這個東西真的有啊,不信你去看一看?」結果大家去看後說「哪有那回事啊!」這樣,一句謊話把大家都給騙了,就是這個意思。不觀察時會說「好吧,好吧,你怎麼講就怎麼說!」但其實是沒有站在真實的側面,經過觀察考核後成功建立的。 所以不觀察的似真實有,就是沒有以勝義理論觀察時,自己的所見、所聞、所覺、所知都似乎是真實顯現的。就像現在我們的眼睛看到的房屋、桌子、道友,沒有用勝義理論去觀察,好像就是真正有道友、房子、電腦等的似真顯現,然後用手去碰,得到一種很實在的桌子的感覺,這種碰的覺知是沒有通過勝義理論觀察的一種存在,如果用勝義理論觀察之後就不存在,就找不到這種觸碰。所以這種觸碰僅僅是一種似真顯現,好像真正感受到了一種桌子的存在;我們喝水時感受到水是熱的、燙的或者涼的;喝飲料時感覺很爽很酸很甜,這些酸酸甜甜的感覺好像是有,但通過勝義理論一觀察卻沒有,就叫做似真顯現,都是假的顯現。 我們整個見聞覺知的世界就是似真顯現的世界,實際上就是一種假名安立的虛妄的世界。這個虛妄的世界不觀察的時候有顯現,一觀察以後一法不存。我們用名言去看的時候,這種不觀察的似真的顯現是不遮的,也遮不了的,也不必要遮的。 「並非此處所遮」,遮不了的原因是什麼呢?本身站在世俗當中以名言理來觀察時,眾生的根識面前就有這些見聞覺知,這些見聞覺知在名言中是事實,是沒辦法否認的,也沒必要否認的,因為這本身是事實。為什麼明明見到這個事實,還要去否認它呢?但是前面說過,我們要認清楚前提!這是站在世俗中以名言理來觀察的,而不是站在勝義中以勝義理來觀察的,要分清楚立場。「遮不了,也不必遮」只是表示此處站在名言中用名言量,並不是說勝義中用勝義量也「遮不了,也不必遮。」在勝義境界中用勝義理論絕對遮得了,也有必要遮,因為勝義理論絕對會把根識的現量全部打破,根識的根據已經不復存在。同時,在勝義的境界中根本沒有一切見聞覺知的戲論,要符合離戲境界就一定要遮。所以「遮不了,也不必遮」是要看站在什麼立場說話。 這里是站在菩薩出定後得。前面學《中觀總義》時分了兩個立場:一個是隨順于後得名言世俗顯現的立場;一個是隨順于入定無分別智慧離戲境界的立場。這兩個立場要分清楚。而此處所談的「不是所遮、遮不了、也不必遮」,都是站在出定的立場。 【問:那麼,遮遣何者呢?】 【答:此處所遮的是苦因——于諸有事如真計執的實有分別。】 站在世俗諦的立場,此處不是遮如根識的顯現,遮的是痛苦的因——對于一切萬法計執為實有的分別。依靠這種分別會起煩惱造惡業,從而感召種種的憂悲苦惱。一切輪迴痛苦之因,就是來源于對實有的執著和分別。為了讓眾生離苦得樂,必須打破實執而不破對境。 在實修時,主要是在內心去打破,而不是在境上分別。分別種種境只是讓我們認識到不應該把它當成是實有的,不要去計執它是實有的。這還是為了讓我們放下分別執著、放下種種妄想,讓我們在內心下功夫。世間的這一切顯現,我們沒辦法改變,這都是由于眾生的習氣感召而必定成熟為這樣一種顯現。就像一個人已經做夢了,夢境已經顯現了,在夢境顯現的當下,說沒這場夢是不可能的,關鍵是不要執著這是一個醒的、真實的世界,要知道當時是在做夢,不要執著它是真實的。 上師通過「五門」(即所緣、能緣、緣取的狀態、作用、所遮)分別介紹了其中的要義,讓我們看到:佛法的重點在哪?核心在哪?她解決我們眾生所有的問題、原因、采用的方法和針對的目標是什麼,這些都會很清晰了。 首先看第一:所緣。所緣,就是有事。為什麼把有事當成所緣呢?因為眾生執著的時候,不會執著龜毛兔角為實有,而是在心前顯現的所緣對境上面攀緣執著。眾生的心就是這樣,看到、想到、聽到、感覺到、了知到什麼,就執著什麼真實存在,都是在心前有的東西上面去執著。比如,眼睛看到錢會很歡喜,會攀緣執著放不下。又比如,在感知當中一直想求得某一件東西,由于覺得它是世界上真實有的,我們才會去追求它,假如從來都沒有、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沒辦法用心想出來的一件東西,我們是不會去執著它的;正因為心能想得出來、眼睛能看到、耳朵能聽到,我們才會去攀緣執著它)。 雖然一切萬法分為「有事」和「無事」法,但眾生首先面對的是有事法,在有事法上面攀緣、執著、計較和分別。我們前面在學習「單空」的修法時,講到把實有打破是眾生解脫的希望,就是因為眾生無始計劫以來在「有事」上攀緣執著、不斷串習,由此形成濃重的習氣而無法得到解脫安樂。 第二:能緣。能緣就是第六分別意識,而不是無分別識(即眼、耳、舌、鼻、身等前五識),因為無分別識取什麼像都是如實地取,第六意識在緣取一個法時,就在內心當中產生種種不如實的計較、分別。 第六意識是每個修行人要面對的,心里分別什麼、想什麼、計較什麼,這就是第六分別意識。這個分別意識,是我們解脫的希望,也是我們輪迴的禍根;是我們苦的因緣,也是我們安樂的源頭。苦樂由它造成,解脫與束縛也由它成就。所以,第六分別意識帶來的作用和力量是我們輪迴眾生所要面對和分析的。 第三:緣取的狀態。 「能緣」緣著「所緣」形成了「緣取」這個動作,緣取的狀態就是「如真計執」,就是在見到顯現時當處就迷惑,認為跟所現的相一樣,真實中也是這樣存在的。看到什麼顯現,第六意識就緣取這個所緣的有事,自己產生了誤判,產生了迷惑,這時候「迷而不知迷,錯而不知錯」,自認為沒迷、沒錯,覺得自己想像的相跟真實相符合,這就叫「無明」。也就是,不能明見真實,又誤把這種「無明」當成真實,活在無明當中不覺不知。這就是眾生輪迴的因緣、苦的禍根。 我們苦就苦在不能明見真實,同時又對于這種狀態沒有覺知。現在的世間人有幾個人會說自己看錯了、聽錯了、想錯了?沒有的。大家都認為自己看到的世界就是這個樣子,聽到的是這個聲音,想的也是想對了,感覺也是這樣的——把見聞覺知的一切都當成是真實的。 (第四:「計執實有的分別」的作用。)如真計執(即計執實有的分別)就是眾生最苦、最可怕的根源,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的無明會產生一種作用——起煩惱、造業而感召苦惱,所以是苦因,是所有痛苦最根本的因緣。如果不執著這些是真實的,就不會依靠它們而起煩惱,也不會依靠它們而執著造業。 我們為什麼會起貪欲的煩惱呢?就是覺得有錢真是好啊!或者貪著一個人時,就會覺得對方是一個真正的很好的人。內心只要執著有情、無情是真實的,以為自己看對了,就會付諸行動。觀念影響、主導我們的一切行為,觀念錯誤(第一步錯)會導致後面步步都錯,每一步都在鋌而走險,都在起貪嗔癡。這些心念會帶來慘重的結果,會在內心播下惡業的種子,由于惡業種子不斷潛滋暗長,所以讓我們感覺到在輪迴中有一幕又一幕觸目驚心的種種業的顯現。在地獄中億萬斯年,在惡鬼中億萬斯年,在旁生中一輩子又一輩子很難出來,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好不容易冒出頭來到了人間,還是離不開種種因緣、痛苦,這都是由于業的影響。就像一個人一直追殺另一個人,在世間最多追殺一輩子;但是假如起煩惱造了惡業,這種業只要未消盡,就會一直跟隨,從地獄、旁生、惡鬼到人間,一直追殺你,即便到了天界還要追殺你,甚至有些人有所成就的時候,還要顯現這樣的果報。所以,所有人間的苦海血淚,都是由業所感的。 苦海無邊是由于業山深重,業山深重是由于煩惱無量,煩惱無量又是什麼原因引起的呢?就是因為我們的計執分別!為什麼學中觀很重要,意義無比巨大呢?因為我們是在根本上看,不是看現相,而是看本質,本質一解決的時候,所有的現相都會改變的。 假如根本不去改變本質,那麼一切現相還會變成另外的樣子來損害我們,所以痛苦表現在現相上面,以現相解決現相,這是一個無休止、無意義的修行。假如從根本上面解決這個現相,就是一刀立斷。如果只是從苦的枝末上解決,那就遙遙無期了。 所以我們要用聞思的智慧去發現這個苦因是什麼,這個苦因就是第六意識的這種計執分別的作用。既然如此,每一個眾生,從自利方面來說都想離苦得樂,在利他的時候,也想讓一切眾生離苦得樂。但如果不把苦因解決,所有的安樂都將無法得到,所有的痛苦都無法解決,能在苦因上解決問題才是實質意義上的解決。 所以,中觀的教法為什麼這麼殊勝?因為它的功德巨大無比,佛陀說它像他的心臟法脈一樣,哪怕是丟失一字一句,他老人家都會傷透心的。因為她太重要了!她是佛法當中最能夠利益眾生的、靈魂一般的、最根本的法脈,不但能讓我們看到輪迴的苦因是什麼,還能用這種般若的智慧將這個苦因徹底瓦解。 第五:所遮。所遮的就是對現相計執實有的分別,就是第六意識。所遮就是要把它遮止,遮止到最後就是要把它全部解決。這個計執一切萬法為實有的分別,也是我們和聖者的區別,我們看到什麼就看在眼里、迷上心頭,心頭一迷就開始起惑造業,在輪迴當中流轉不休。所以,這個「所遮」就是實現我們離苦得樂的美好意願。 「解鈴還需系鈴人」, 這是世間人人盡知的一句話,其實是佛法當中所說的。下面,我們仔細來分析。眼識、耳識、鼻識、身識、舌識,還有第六意識,這是我們所有的內心,那我們修行的時候,到底是在哪里修呢?其實,無分別識(即眼、耳、鼻、舌、身等五識)在取相的時候都是直接取外境的相,也就是看到相的時候,只是取了一個無常生滅的相而已,並沒有判斷它是實有還是無實有的。這個時候第六意識卻傲慢的站出來說:「這絕對是真實存在的,因為眼識親自見到了、耳識親自聽到了……」前面的見聞覺知全部成了第六意識判斷的根據。但是它誤判了!前五個分別識並未加上一層實有的計執分別,但是第六意識就特別武斷,它覺得這一切確實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一個人在認為世界是什麼樣的時候,就是用第六意識去判斷。這個實有的計執分別,引發了無窮的禍患,而這個實有的計執分別就是由第六意識產生的。 由于第六意識是產生「實有計執分別」的根源,所以前面說「解鈴還須系鈴人」,從哪兒栽倒的就從哪兒爬起來,你躺在栽倒的那個地方,卻從其它地方爬起來,怎麼可能呢?是第六意識讓我們出錯誤了,讓我們受苦了,那麼就要把第六意識撥亂反正。所以修行就是要面對第六意識,在分別意識上面去用功夫,從而轉「識」成「智」。所以一般顯宗的修法主要就是轉第六意識的分別,中觀就是要啟動第六意識,去看透這個世界是不是像我們以前所想的那個樣子,我們通過中觀的學習、判斷後,就知道以前全部想錯了。 很多道友剛學中觀的時候都有這種感覺:世間人沒有幾個是這麼想的,難道單憑我們幾個學中觀的就能把世間人的想法都掀翻了?確實是都掀翻了!難道那麼多人都出問題了嗎?確實是都出問題了! 為什麼呢?因為無量的心識中,沒有一念的福報來認識一下自己有沒有看錯,每個人都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意識的這種錯誤、無明的判斷,不知道自己被迷惑了!就像世間常說的:天下皆醉,唯我獨醒。有多少人是覺醒的呢?不要說是證悟了,就是從道理上了知的,也只是少數中的極少數。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迷人人自迷。其實看在眼里的東西,不是這樣子,但是由于自己的心出問題了就成了這個樣子,由于「迷醉」了,自己出了問題還不知道。為什麼菩薩會興起無盡的大悲呢?因為所有眾生都是矇著眼睛生活的,沒看到這個世界的真實性。 所以,從以上「五門」分別當中看到,我們修行人的關鍵是在心中一定要生起智慧,內心一定要祈禱文殊菩薩——諸佛智慧的總集,加持自己的內心,開發無量的智慧,使自己的第六分別意識不再迷惑,讓它善巧隨正理而分別,而不是隨無明而分別。如果能夠隨順真實分別抉擇,就會依靠真實的觀念,啟動真實的行為,最後證得真實的境地,活在真實當中,再不起惑造業,把業山苦海全部瓦解。 我們修行就是要面對自心,而面對自心主要是面對第六分別意識。如果你學中觀能把苦因認識,再通過中觀不斷地建立定解,沿著這個定解讓第六意識不斷地去串修,把第六意識不斷地轉變以後,就會認識真實、隨順真實,不起分別、不起戲論,最終現證真實。 此處所遮的不是其它的這些顯現,因為顯現已經是擺在眼前的事實,你想改變它、否定它是不可能的,畢竟大家都已見聞覺知了。因為業一直在,又是本身成熟的一個事實,那麼要改變什麼呢?就是要改變這個可以改變的第六意識,即對于一切有事法「如真計執」的實有分別。不要覺得這個世界是真實的,因為是由于你迷惑了以後才把它當真的,實際上從當真的那一天開始,你就開始受苦了。我們一直在輪迴中當真,就一直在輪迴中受苦,所以原文所說的「如真計執」四字分量很重。我們計執的就是把一切萬法當成是真實的,很當真這一切。前面我們講「千萬不要當真」,這不是從一個教言上要求大家必須如此,而是從道理上讓大家知道必定如此。此處所遮的「遮」,通過道理會讓我們知道確實應當遮除,因為在道理觀察之下不復存在。 如果仔細去分析,就會發現這當中有很多和實際修行聯系起來的地方。在很多實修的竅訣當中都會提到這一點,就是:「但能無心于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 其實一個人的心和境是相連的,有什麼樣的心就有什麼樣的境,從境上看到原來它的影響是來自于心,所以「若能轉悟即同如來」,如果不能「轉心」,你的「悟」是不會轉的。你說這是一個臭穢濁惡的世界,但是假如人心不變這個世界能變嗎?完全要在內心上去轉變!如果你想從外面用功夫遮止、改變這個世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一切是我們內心的一種外現、眾生的共業所感。只有改造自己的內心或者眾生內心的業,這些一改變,當下這個世界就會變。所以,轉心才能轉悟,如果沒有轉悟,就說明我們的心還沒有本質上的轉變。一旦心轉成佛心,無邊世界就會無邊莊嚴!心轉境就轉,修行就是在轉心。 我們身處輪迴就是由于這個心,尤其是第六意識的「如真計執」的分別。上師引用那諾巴尊者對帝洛巴尊者的教誡:不破顯現而破執著,也就是「顯現不縛、執著縛,當斷執著」。顯現並未束縛你,只是執著把你束縛了,顯現本身不會束縛我們。就像前面所說的「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迷人人自迷」。花本身不會迷我們,是我們依靠自己的內心分別而被花迷住了。這個世界本來沒有美丑,由于我們的分別而分出了美丑。你覺得一個人長得很美,就是真的美嗎?不一定。因為用旁生的眼光去看,那只是它的食物而已。在老虎和獅子看來,世間的一個美女和一個丑女並沒有什麼區別,為什麼呢?吃起來一個味道!它不會看著美女就想吃、看著丑女就覺得惡心不想吃。美和丑完全是人的一種計執分別而已。 所以,就像那諾巴尊者對帝洛巴尊者所說的:「顯現不縛、執著縛,當斷執著。」要斷的是執著,這是從修行上講的。或者就像無垢光尊者所說:「不必遮山的顯現,要遮分別執著山。」就是要斷除執著的這一側面,而不是否定、遮止山河大地的顯現。 這個地方我們同樣要知道,這是站在辨別二諦的立場來說,也就是,不是站在入根本慧定的立場,而是站在後得位有顯現的立場。這和《中觀總義》辯論兩個立場時所講的一樣,不是站在應成派不共的入定的立場,而是站在後得的立場——隨順于分別、隨順于世俗分開二諦的立場。它不是不分二諦的、應成派的、離一切戲論的不共立場。對這一點認識清楚後,對于有時說「遮」、有時說「不遮」,就容易找到它的意義所在。這里說「不遮」,是站在後得位時說「不遮」。在入定位時絕對要遮止這些顯現的(入定位沒有這些顯現),你要說入定位的真實相,當然要破除這些顯現,如果不破除這些顯現,那這些戲論怎麼會在入定位中還存在呢? 【也有釋為:此處「見」指現量,「聞」指從他人或教中聽聞,「知」指以比量方式安立的名言。】 對于 「見、聞、知」的解釋也有不同。我們前面說:見、聞、覺、知。這個地方的「見、聞、知」,就是現量、教量和比量(見、教、比三量)。這是解釋的方法、詮釋的角度有所不同。 「見」是指一切五根識現量,不是狹義的眼見,而是眼、耳、鼻、舌、身五根識的見。只不過在五根當中選取前面的眼識作為一個代表,以「見」字代表所有的「見、聞、覺」,是一種廣義的「見」,不是狹義的「眼識的見」,包含了一切五根識的現量。「聞」是從他人那里聽聞,或者從聖教中聽聞,指的是教量。「知」是以理推斷得出所知,指的是比量,也就是比知。以一種能知的現量作為前期的根據,然後推斷出隱密的所知,這就是比量。 「見、聞、知」包含了三量,這種安立名言的方式只是解釋不同,其實最終密意都是達到一味,最終都是「名言當中不斷顯現,僅斷實有分別」。 今天就學到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