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菩提道次第略論講課記錄 第4課 description: "略論·3月24日講課記錄" --- 略論·3月24日講課記錄 宏演法師 二、講說佛法的規則   1、思惟說法的利益   文:「《俱舍》云:『無染行法施,如經而宣說。』彼自譯云:是故諸邪妄說法,及染污心希求利養恭敬名聞而宣說者,彼等皆自壞其大福利。故說法者,發心清淨最為重要。如『昔恭巴』云:『余未嘗有一次不先修無常而後說法。』若不顧視利養等而行法施,當生兩聚二十種勝利,如《勸發增上意樂經》廣說。   解:思惟講說佛法的利益,如實演說佛法,作清淨法布施,就能獲得增長智慧等諸多利益。《俱舍》說「無染行法施,如經而宣說」。無染,謂不為世間八風所染。世間八風,一利、二衰、三毀、四譽、五稱、六譏、七苦、八樂,樂不樂受各有四種。如果是邪執妄說,及染污心希求利養恭敬名聞而說法,是自己毀壞福報和法布施的功德。所以說法者,發心清淨最為重要。噶當格西昔恭巴自己說每次都是先修無常觀而後再說法。修死無常觀,能遮止被世間八風所動,而且能生起善念。說法重在菩提心,而菩提心由慈悲心而生。先修一座無常觀教授,可得加倍的二十種功德。《勸發增上意樂經》經說:「慈氏,無染法施,謂不希欲利養恭敬而施法施,此二十種是其勝利。何等二十?(一)謂成就正念(即正念勝利,于文句意義能不忘失)。(二)成就勝慧(即具足智勝利,由修而成修所成慧。修之初步生起功德)。(三)成就覺慧(即具足思所成慧)。(四)成就堅固(謂堅固自己了義。真實義,正見不亂)。(五)成就智慧(具足資糧、加行道智慧)。(六)隨順證達出世間慧(謂隨順見道、修道位智慧)。(七)貪欲微劣。(八)瞠恚微劣。(九)愚癡微劣。(謂漸能調伏三毒煩惱)。(十)魔不得便。(十一)諸佛世尊而為護念。(十二)諸非人等為之守護。(十三)諸天助成威德(謂得諸天讚嘆、非人保護、諸佛憶念、正士助伴,皆清淨說法之利益)。(十四)怨敵不能得害。(十五)諸親愛永不乖離。(十六)言教威重。(十七)其人當得無怖畏。(十八)得多喜悅。(十九)智者稱讚。(二十)所行法施是所堪念。如上得二十種功德。若發菩提心而說,更倍增二十種利益。」   如果不為名利而說法,雖然沒有登獅子座,向法侶朋友而說,功德也是這樣。僅說十善法,也為殊勝的法施,不必非得具足喇嘛相。只要能夠向經上說的,所說沒有錯謬,發心清淨,說善惡因果;或者高聲念誦,發音清晰;或者觀想不能見的有情以及已經亡故的父母眷屬,前來聽法,也是法布施。清淨法布施,發菩提心而說,能得二十種利益。   2、思惟佛及法的功德而生起恭敬承事   正文:「佛說《般若》時,自敷法座,可見法者,猶是諸佛恭敬之田。故當念法與大師之功德及恩惠,生起恭敬。」   解:佛陀中轉法輪,在靈鷲山說《般若》了義經的時候,自己敷設法座,可見法是諸佛恭敬的福田。因為諸佛都由般若而生,般若智就是佛母,思惟佛和法的功德,所以應當生起敬重。   3、說法時的心理準備   (1)、以意樂而講說佛法   文:「第一、意樂。如《海慧請問經》中說,住五種想。謂自作醫師、法如藥物,視聽者如病人,視如來是正士、願法久住。此五想之外,並于眷屬修慈心。更須斷除恐人勝已之嫉垢,及推後之懈怠,與數數宣說之疲厭。揚已之長,彰他之短,于法生吝,希求衣食財物等過。當作是思惟,為自他得成佛故,以今說法所獲清淨福德。為我安樂資具。」   解:第一、以意樂而講說佛法。《海慧請問經》中說,住五種想,即:自作醫師,法如藥物、視聽者如病人、視如來是正士、願法久住。這五種想,與聽聞佛法大概相同,惟獨沒有自作病者想一種。前面為聽者說,這里為說者說的緣故。這五想中,尤以第三視聽眾如病人想最重要。對著被業與煩惱纏繞的重病者,自然能發起醫士想而生起慈愍心。   更重要的是講法時要避免的心理過失有:恐怕別人勝過自己的嫉妒心,懈怠心,長期講說所生疲勞的厭倦心,宣揚自己的長處,說他人的短處,對于佛法生吝惜心,希求利養心等等,都應該給予克服。總之,應該發菩提心,思惟為了自他都能成佛而行法布施。   (2)、以加行而講說佛法   文:「第二、加行。須澡浴清淨,著鮮潔衣。于清淨悅意之處,敷設法座。坐已,誦降魔咒。法會方圓百由旬內,魔不能侵。從有竄入,亦不能作障礙。此《海慧問經》中所說。既誦咒已,舒顏悅色,具足定義、支分、譬喻、理由、教正而為宣說。」   解:加行二字,就是先作預備的意思。澡浴分內外,外淨色身,內除煩惱,尤其重要的是內除煩惱,安住于善心所。鮮潔衣,不是由造惡業所得的衣服,用各種手段巧取豪奪而得來的就不可以,雖然是舊衣,只要乾淨,也可以稱鮮潔衣。法為一切聖者之所從生,故法高于一切。佛初轉法輪,五百羅漢中僅除一人例外,余皆以法衣敷座。敷座須著法衣者,為重法故。(法衣極尊重,不可以入廁。)然後在清淨的、令人喜悅意的地方,鋪設法座,上座之後誦降魔咒,祈禱法會清淨圓滿,如不能念降魔咒,通常念心經,功效也一樣。誦完經咒以後,再以喜悅心,從定義、支分、譬喻、理由、教正等方方面面講說佛法。以意樂和加行講說佛法,出自《海慧問經》。   4、應觀機而講說佛法   文:「如《戒經》云:『不請不當說,』謂不啟請,不應宣說也。雖然啟請,亦當觀其根器,若知是器,雖未勸請,亦可為說。此《三味王經》所言也。諸余威儀,如律廣明。」   解:講說佛法,一般情況下是「因請而說」,不啟請,就不應宣說佛法,如戒經云「不請不當說」。請法,表示對法的尊重。也有不請而說的,屬于例外。正說的時候,應該審察聽者的根機,隨機而說。因為眾生根機各有不同,有些可以為他說小乘法,有些根器可以為他說大乘法,有些可以說密乘,不一而同,所以應該觀察覺聽者的根器而說法。佛成道後,在菩提樹下靜座,享受法喜,本來想即刻就入涅槃,梵天以千輻金輪,帝釋以白螺供奉啟請,佛陀才住世轉法輪。這是表示法的尊貴和殊勝,超越一切。佛陀也有不請而自說的,比如說,大家熟知的《佛說阿彌陀經》,就是不請自說的,這是不請自說的一個例子。又如饒窩那古達(阿底峽之師)于克主窮波,見尊者根機成熟,即于晨光熹微時往,為說媽哈喀拉法(六臂明王法)。此又一例也。   「諸余威儀,如律廣明。」此外,還應該觀察聽者的態度,《戒相表記》中列了非常詳細的戒相,比如對著騎馬、象、牛的,不能為說;或座得比講師高的,不能為他說;或頭纏巾帕、戴帽子的,也不為他說。對坐車、或者正在路上走著,請師長在路旁,也不能為他說法;或者持雨具武裝,或著鞋、卷髮、空髻(如道士武裝等)都不為說,如果有因緣方便開許的,才可以為他說;或者依各地風土習俗也可以開方便說。律中有明確規定。 三、說法結束時應作的規律   文:「于說聽之諸善根,當發『普賢』行等淨願印定之。能如是作,則每說聽一次,決定能生經中所說之諸勝利。且依此說聽要規,先時所集輕人賤法一切罪障,悉得消滅,亦能遮之新造諸惡。昔諸善士皆注重此事,而本論前代傳承諸師尤加虔誠。倘于此節未獲定見,心未轉動,則任廣說何種深法,如致本尊變魔,即彼妙法亦成煩惱助伴。事例實亦多矣,可謂從初一錯至十五。諸具慧者,于此說聽規律,勉勵以學,當知此于諸教授中最為殊勝前導。」   解:對于說法者和聽法者,應當發普賢行等淨願印定發心。也就是說,在講說或聽法結束時,應當依照普賢十大願等進行發願、懺悔、回向,以便于懺悔罪障,增長福德智慧,從而達到說法和聽法預定的目的。噶當大德有云「首尾二作(開始、結束時)最為重要,首為發心,無論說者聽者,均須發菩提心,以為成大乘道之資糧。結尾為淨願,即回向。即以此善根迴向其他一切眾生盡成佛陀」。普賢行等,見普賢行願品。淨願,即以此善根迴向,為成佛之因。如願正法昌隆,久住等是。「能如是作者」,總括了前面所說的聽者三過、六想等規律,與說者五想、觀機說法等規律,能按這些規律聽法說法的,功德決定毫不唐捐,能生經中說的種種殊勝功德,消滅輕人賤法墮三惡趣的罪業。依照這些規律,說者不忘失法,能入正道;聽者生起善心所,也容易入正道,不再造惡業。能不能獲得真正的說聽功德,可以在平時觀察自心煩惱是否逐漸消除,就能夠知道,不用等待臨命終時才知道。反之,雖然平日努力用功修持,但煩惱沒有減少,就可以知道沒有如法聽說正法。   「總之,昔諸善士皆注重此事,而本論前代傳承諸師尤加虔誠。倘于此節未獲定見,心未轉動,則任廣說何種深法,如致本尊變魔,即彼妙法亦成煩惱助伴。事例實亦多矣,可謂從初一錯至十五。諸具慧者,于此說聽規律,勉勵以學,當知此于諸教授中最為殊勝前導。」   本論傳承諸師,謂自仲登巴以及噶當諸師。總之,聽經為善道而來,若不如法,反造輕賤佛法的罪業。佛說八萬四千法門,為的是對治八萬四千煩惱。若不如法講說和聽法,則妙法反成了生起煩惱的助伴。如果聽聞佛法還生煩惱,那將用什麼來對治煩惱呢?那就好比滾雪球,越滾越大;或者誤以初一為初二,一直到十五,都是錯誤的。所以,聞法時如果不如法,則思修也都不如法。沒有好的開始,就不會有好的結果,所以,在聞法的開始,就應該加倍小心。   結尾句是宗喀巴大師特別勉勵聽者說者,對應具的德相,應該勉力具足。最低限度對應該具備的條件要做到一二個條件才可以。這是說法聽法前就應該預先準備的態度。這段應注意的是,雖不能完全做到如規律所說,如果能持恭敬心而聽,也能消除愚癡和障礙,獲得聽法的殊勝利益。聽聞佛法是得智慧的正因,因地不真的話,果地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應該生恭敬受持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