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二十一禪修手冊 菩提道次第實修手冊 21.勝觀(毗婆舍那) description: "21.勝觀(毗婆舍那)勝觀,乃指于經由參思所緣境的本質而生之輕安覺受的止,所證得之慧。由于勝觀主要以空性為所緣,因此我們把本部分的重點放在禪修空性上。空性並非指什麼都不存在,而是自性空的意思。我執思想妄執現象為自性實有;顯現于心的一切現象看" --- 21.勝觀(毗婆舍那) 勝觀,乃指于經由參思所緣境的本質而生之輕安覺受的止,所證得之慧。由于勝觀主要以空性為所緣,因此我們把本部分的重點放在禪修空性上。 空性並非指什麼都不存在,而是自性空的意思。我執思想妄執現象為自性實有;顯現于心的一切現象看似有自性,我們認識不到其虛妄性,而俱生執其為自性、實有。此即是我們輪迴生死的根本原因。 認識空性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叫做「識別欲否定的對象」,即清楚地認識到:我們的心如何執現象為有自性,我們又為何堅信現象的真實性。如欲有效地禪修空性,我們一開始就要對欲否定的對象有著十分清楚的認識。第二階段為破斥欲否定的對象,即通過 各種邏輯推理,證明欲否定的對象並非真實存在。最後我們禪修欲否定的對象之空。 因為我們最為執著自己和身體,因此最好開始即禪修此二境為空性。隨後的教授給予了相應詮釋:禪修「我」空;禪修「身」空。 前行 我們皈依、發不共的菩提心以及修其他的前行。 第一步觀察修 我空 識別欲否定的對象 我們一直牢固地執著有一「我」,即使睡夢中亦未絲毫放松,然而識別我執如何顯現于內心卻並非易事。為了清楚地識別,在開始的時候,我們參思某些我執強烈地顯現出來的情景,比如說在我們感到難為情、慚愧、害怕或者發怒等的時候,「我」的感覺放大了 。我們回憶或者想象一下,不加評價分析,在心中嘗試產生清晰的形相:在上述情形下,「我」是如何自然而然地鑽出來。在此階段一定要耐心,因為可能歷經很多座才能清楚地找到所緣境。我們最終懂得:「我」自己顯現,不依靠身或心,並且是那麼的真實堅固。活 生生顯現的「我」就是我們一直如此珍愛著的「自性我」。正是這個「我」,別人批評自然狡辯;受到表揚則備感自豪。 當我們能見得在非常情形下冒出的「我」,我們就開始嘗試識別正常情況下的「我」又是如何自然顯現的。例如,我們能夠觀察到:我當下思考,我千方百計地尋找「我」如何從心上冒出來。我們終會明白,雖然沒有一個感覺膨脹了的「我」,然而「我」仍顯現 為不依身或心而獨立存在、自性實有。 一旦我們在內心生起自性我的形相,即暫作安住修,之後再進行第二階段的禪修(即遮破欲否定的對象)。 遮破欲否定的對象 假如 「我」真實存在,那麼它必須存在于四種方式之任一種:身、心、身心合一或者脫離身心的某種形式,絕無四種之外的可能。我們用心參思直至得出「就是這麼回事」的定解,接下來我們分別檢驗這四種可能性: 1) 如果「我」就是身體,那麼說「我的身體」是不合理的。因為持有者與所持者相同。 如果「我」是身體,那麼當身體死時,「我」也就不存在了,根本不可能投生。 如果「我」和身體完全相同,那麼我們既然能夠樹立信心、做夢、解數學難題等等,那麼血、肉、骨頭也都能做這些事。 既然以上的都不成立,那麼「我」不是身體。 2) 如果「我」即是心,那麼說「我的心」是不合理的,因為持有者與所持者相同。但是我們通常在講到心的時候,往往說成「我的心」。這顯然表明:「我」不是心。 如果「我」是心,既然每個人有各種各樣的心,比如六識、分別心和無分別心等等,那麼每個人也就應該有很多個「我」。 既然以上這些說法荒謬,那麼「我」也就並不是心。 3) 既然身體不是「我」,心也不是「我」,那麼身心合一也不可能是「我」。身心合一只是把一些不是「我」的東西聚合到一起,怎麼能說聚合到一起的東西是「我」呢?牛群里沒有一只是羊,因此牛群也不可能是羊群。同樣地,既然身體不是「我」,而心也不是 「我」,那麼其聚合體本身也就不可能是「我」。 這看起來不好理解,然而,如果你保持平靜積極的心態,花一段時間思考這個問題,並同經驗豐富的行者討論交流,就會越來越清楚。你也可參閱《般若心經》(注:格西解釋心經的開示,英文為」 Heart of Wisdom」)之類的書,這些書都是有依據的。 4) 如果「我」既非身體,亦非心,更非身心合一,則只剩下一個可能:「我」脫離身心而獨自存在。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肯定能在身體、心識以外捕捉到「我」。但是可以想象,在我們的身體和心識完全消失之後,根本沒什麼所謂的「我」剩下來了,因此「我」 又絕非脫離身心而獨立存在。 我們想象身體逐漸消融在空氣中,心亦隨之消融,我們的念頭在風中消散,情感、願望和知覺都消融得無影無蹤,思想亦隨之消散。哪里還剩下什麼「我」?沒有!很顯然,「我」並非脫離身心而獨存。 我們已分別檢驗了所有的四種可能性,根本找不到「我」。我們既然已經界定了沒有第五種可能性,就只能承認結論:那個活靈活現真實存在般的我,是根本不存在的!以前的「自性我」現在看起來卻是「我空」。空指空性,自性我空。 第一步安住修 我們如此參思直至內心生起自性我空的形相,此即所緣境。我們盡量安住于此,以便純熟該所緣境。 無始以來我們執著有一「自性我」,並視其為最親至愛,因此在禪修中經歷『找不到「我」』的時候,最初往往會嚇一跳。有人一想到自己完完全全不存在了,就備感恐懼;有人則感到萬分歡喜,好似所有問題的根源都隱滅了。這兩種反映都是吉兆,表明其禪修 是正確的。安住一會兒之後,起初的反應會慢慢地減退,心境逐漸地趨于平靜,我們便能夠順利平和地禪修空性。根據前面的教授引導,我們的心應專注于虛空般的空性。務必記得我們的所緣境是空性,空性是指自性我空,而並非指什麼都沒有。有時我們需以正知觀察 來檢驗禪修的正確性。如果我們的心游移到別處上;或者偏離了空性的真正含義,而讓注意力到了『什麼都沒有』上,在這些情況下,我們應當回到觀察修,以便重新清楚地帶出空性所緣境。 我們可能疑惑,「如果我根本不存在,那麼是誰在禪修呢?在別人叫自己的名字時,是誰從禪修中起來答話呢?」雖然在身體、心里、或者脫離身心之外,都沒有一個(實有的)「我」,但這並不是我這個人根本不存在的意思。雖然(實有的)「我」不以上面談 及的四種方式中的任一種存在,但(名言我)在世俗上卻是存在的,只不過是分別心安立五蘊身為「名言我」。僅僅承認有「名言我」的話,根本沒問題,我們可以想:「我是存在的」,「我要進城」等等。只有當我們在名言我之外還另外成立另一個「我」的時候,問 題才產生。我執心執著有一個俱生存在的「我」,如同標籤後面藏著一個真實存在的「實我」。如果「我」是存在的,我們就一定能找得到它。但是已然很清楚,我們在先前的研究中未能找到「我」,其結論亦同樣是肯定的。「我」之不可得即為「我空」—— 這是「我」的本來面目。「名言我」則是世俗諦的我。 第二步觀察修 身 空 識別欲否定的對象 禪修身空的方法與禪修我空的方法相似。首先識別要去否定的對象。 在正常情況下,當我們想到「我的身體」的時候,心里自然意會身體是不依各個組成部分而獨立存在的實體,此實體身即為否定的對象,它其實並不存在。「身體實有」、「身體有自性」和「身體獨立存在」是同一意思。 遮破欲否定的對象 假設現似的身體存在,那麼它只可能以兩種之任一方式存在:要麼以支分(即各個組成部分)的方式;要麼以脫離支分的方式;絕沒有第三種可能性。 如果身體由各個支分組成,那麼它是支分還是支分的集合?如果是支分,那麼手、臉、皮膚、骨頭、肉、或者內部各器官,究竟哪一部份是身體呢?然後仔細地逐一檢測「頭是身體?,肉是身體?。。。」等等,我們很容易地明白,支分並不等于身體。 如果身體不是支分,那它是支分集合麼?集合不是身體。原因何在呢?手、足等等是身體的支分而已,並非身體本身。即使所有的支分組合在一起,此集合仍然是單純的支分;而不會神奇地轉為支分的持有者 —— 身體。 我們應當回憶一下,當受到表揚或者遭到侮辱的時候,身體是如何冒出來的?它自己主動顯現出來,看起來是一個獨特的整體單位。身體並非僅是特指的整體單位,事實上,它如同森林是由一棵棵的樹、牛群是由一頭頭牛組成的道理一樣。雖然表面上,現似的身 體是不依靠頭、四肢、軀干而獨立存在的單純實體,實際上,它僅是各特指支分的集合。身體支分集合是由很多各異的支分相互作用在一起,它可能被認為是一個整體單位,但是如果脫離了各支分,這個整體單位根本不可能存在。 如果身體不是支分,那麼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脫離各個支分。如果身體的所有支分消失了,也就找不到叫做身體的東西了。我們應當想象我們身體的各個支分融化到光明中然後消失。起初皮膚,接著肉、血、內部器官,最後骨架依次消融到光明中。我們的身體還剩 下什麼呢?什麼也沒有。根本沒有能夠脫離支分而存在的身體。 我們現在已經排除了所有的可能性。身體既非支分,亦非脫離支分。很顯然,我們找不到身體。以前顯現為有自性的身體,現在卻是空性,即身體是自性空。 第二步安住修 我們認識到此身體空是指其自性空之後,安住于該點上。我們再次應用正知觀察來檢測,以確保我們禪修的是空性而非「什麼都沒有」。如果我們丟掉了空性的意義,就應當回過來進行觀察修與安住修,重新找回空性。 與禪修「我」的道理一樣,實際上,透過參思(實有的)身體為不可得,並不意味著身體根本不存在。身體確實存在,但僅安立于世俗諦。同共許的世俗諦相符,我們可以把身體說成是四肢、軀干、頭的集合;我們努力地尋找一個精確的身體,希望找到實質存在 的現象,即「身體」詞彙的所指,但是我們根本找不到所謂的身體。身體不可得就是身體空,即身體的究竟本質。現似的身體僅安立于世俗諦。 斷言身體與四肢、軀干、頭的集合這兩個是完全相同,此說法雖然不正確,但是「身體是依組合而安立」的說法卻沒有錯。我們應思考雖然身體的各個支分是多(即複數),身體是一(即單數),但是身體僅是由于心識的分別,從外境的角度來講,根本不存在什 麼身體。把單一的外境說成是一組很多的東西,這是沒錯的。比如,我們可以把一片「森林」講為一片許多的樹,或者牛群是一群很多的牛。 一切外境在世俗諦上都是存在的,但(在勝義諦)無自性。這可以應用于內心、佛陀、甚至空性本身。每個事物都僅由于內心的分別而已。一切外境都有支分。物質現象有物質的支分,非物質現象有各種屬性,屬性則由思想來分別。采用上面同樣的推理方式,我 們能夠認識到任何現象既非支分,亦非支分的組合體,更非支分的分離。用這種方法,我們可以認識到一切現象的空性道理。這尤有助于我們禪修那些誘發強盛的貪嗔煩惱的所緣境是空性。通過正確地分析,我們認識到我們渴求的或不喜歡的外境,並不是獨立存在的; 外境的或美或丑,甚至它的所謂真實存在,都是心識分別的結果。通過如此的思考,我們就會發現沒有滋生貪嗔的基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