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心明學 第一章 心名釋義 description: "深廣法藏無盡海 妙寶奇珍蘊無窮" --- 第一章 心名釋義 敬禮一切菩薩摩訶薩 深廣法藏無盡海 妙寶奇珍蘊無窮 啟此心明智慧燈 照盡無余法寶藏 此中分二: 甲一 心之異名及釋義 甲二心之分類 心相詮釋義 差別為八門 今初: 覺相為了別 顯明為心義 顯了自境相 能緣有無法 「心明」 名有多種,或名「覺」,或名「了別」,或名「知」,《因明論》中通用「覺」代替「心理」 心,覺,了別,顯明,此四者同義。 一、覺 (識) 性相為了別。 謂顯現自境之了別,于自境上有法或無法,顯現生起之了別,即明了見境之義。 事相 如:眼識 貪 嗔等。 如: (1)在有法上,于眼識之自境——色處上,能顯現生起,即眼識自性了別或覺。 (2)在無法上,如執兔角之分別,于自境雖無兔角,然在心中有兔角之影像,能顯現生起,即是自境顯現之了別或覺。 二、心 性相為顯明。 顯現自境,非物質法。 事相如前。 于自境容有容無,自之顯現明了,謂之心或顯明。 (1)顯現自境:如執兔角之心,是于自心上顯現兔角之義共相 (影像),顯現明了。 (2)非物質法:簡別唯心識能顯現境,心者自性顯明是其本性,余法如色等物質,常法,士夫等皆不能顯現也,士夫者是自境顯現事,然非是自性顯明,差別者,士夫不能了別,士夫之心能了別也。 故所謂心者,乃自性顯明之本性,補特伽羅者,是自境顯現事,然非是自性顯明。 覺與識二者自性相同,且同義,然是相異法故。 其理 如: 執藍色之眼識。 (1)于自心境上顯現藍色之了別方面而言是——覺。 (2)于自心境上藍色自之顯明(明了)方面而言是——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