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入中論自釋講記 第六十課 description: "如提婆云:「有非有俱非,諸宗皆寂滅,于彼欲興難,畢竟不能申。」" ---   如提婆云:「有非有俱非,諸宗皆寂滅,于彼欲興難,畢竟不能申。」   就像聖天菩薩所說:「有邊、無邊、亦有亦無邊、非有非無邊這四邊宗義都已經寂滅了,對于這樣的宗想要興起問難,是畢竟沒有辦法的。」   意思就是,如果有承許,或者說有一個宗或所立,那就等于有了一個耙子,這樣就可以在它上面去施展觀察,從而加以破除。然而我宗如虛空般無所承許,根本不承許諸法是諦實的有,也不承許是諦實的無,也不承許是亦有亦無或非有非無。有、無等四邊都是在認許諸法諦實的基礎上分出的,而一切戲論都包含在四邊中,不會超出四邊之外。所以在我宗里,四邊都寂滅的緣故,也就離了一切邊,或者說離了一切承認。也因此,你的觀察無處施展。   《中論》云:「依空問難時,若人欲有答,是則不成答,俱同于所立。」   《中論》說:「中觀師在依空性而作問難的時候,如果對方想以承許不空的能立來做答辯,那這種回答決定不能成立,因為他舉出的所有不空的能立都等同所立而無法成立。」   由此亦當說能生因。   由觀察能破和所破合與不合的正理,應當了知,也能觀察能生因和所生果合與不合而作破斥。   此中有云:「《中論》此時是能生因(能生起果的因),非能顯因(能顯明所立宗義的因)。合不合難,是能顯因,非能生因。故我自語非似能破。」   這里清辨論師說到:「《中論》在此處推論時,說的是能生因,不是能顯因。你們觀察合或不合的問難,是對能顯因說的,不是對能生因說的。所以我的論述不成相似能破。」   此不成答。由說有過之事,他不忍可。如能生因,則能顯因,亦有過失。故彼答難不應道理。   月稱論師對此評論說:這樣答復不成正確的回答。因為說的是具有過失的答復,對方必定不認可。對方會反駁說:如同「承許能生因為實有」有過失那樣,承許能顯因為有或者是實法,也犯同樣的過失。所以這樣答復妨難是不合理的。   復次,此為成立《中論》所立宗故,自出能立。他舉能破。答彼難時,僅答似破。此亦唯是他人所破。故唯吾之答復最為端嚴。   而且,清辨論師為了成立《中論》所說無自性宗的緣故,由自方承許而安立能立的因。這樣對方就提出一些能破,答復對方問難的時候,只回答了似能破。因此這也只是他人的所破而已。所以凡是承許有或者是實法,那不管是能顯因還是能生因,這兩者都犯了合與不合二邊推斷的過失。如果不承許是有或者實法,就沒有這些過失,所以唯一我們的答復最為端嚴。   復次頌曰: 若能了因是實有 及所了宗有自性 則可配此合等理 非爾故汝唐劬勞   其次頌中說:如果能了知宗義的因是實有的,以及所了知的宗義是有自性的,那可以配合前面說的能立因和所立宗相合或不合等的正理來做觀察,也就是觀察二者是相合而立還是不合而立。然而我們中觀宗的能破和所破以及能立與所立等,都只是隨同世俗的一種假說,根本不承許它有自性。也就是說,我宗只是隨順他方,你說了什麼,我就按你的承許來而作遮破,並不是自方有什麼承許。我們不是實事宗的緣故,你做的這番問難都只是空辛苦一場,徒勞無益。   汝將不淨宗之過失,妄為淨宗安立,是于我等唐設劬勞都無有益。   你們將不清淨的實事宗的過失,無理由地放在清淨的無自性宗上,但這樣對于我宗來做,都只是白費辛苦,毫無作用。   如破眩翳人所見發等一性多性,圓形黑色等,于無翳人都無妨害。   譬如,破除眩翳人所見到的毛髮等,是一的自性,還是多的自性,是圓形的自性,或者黑色的自性等,這些對于無翳人來說都毫無妨害。   意思就是,只有眩翳人由于執著毛髮實有,才會在毛髮上安立是一、是多、是黑、是圓等,有這種執著的緣故,可以對他進行破斥。然而無翳人並不承許有毛髮,所以破毛髮的那些道理對于無翳人並無妨害。同樣,合與不合等二邊的破斥,是針對承許諸法實有的實事宗進行的。他們承許萬法有自性的緣故,所以可以觀察是相合還是不合的方式,或者有這樣那樣的自性等,這些是否合理。然而我們是無自性宗,不承許諸法有自性,因此,以觀察合或不合等方式做的這番破斥對我宗毫無妨礙。   如是觀察無自性之因果,汝執二邊而破亦無妨難。故汝所立,眼及磁石等喻雖不相合,而有作用,亦應破除,以彼犯過亦相等故。   像這樣,觀察無自性的因果時,由于我宗認為因果皆無自性,真實中了不可得,世俗中依緣起假立,如此一來,你宗雖然執著合與不合二邊來破除,但對于我宗而言也沒有任何妨害。然而你宗所立的眼根與色境以及磁石與鐵等的譬喻,講到二者雖不相合,但仍然有作用,這就應當破除,因為這種有自性的承許犯了相同的二邊過失的緣故。   我們說,按你宗觀點,如果因與果二者不相合,還能由一者生另一者的話,那就應該生自身之外的一切法。你們說,不會有生一切的過失,因為就像眼根和色境,雖然不相合,但眼根只見一定范圍內的色法,而不是見一切色。磁石吸鐵也是只吸引一定范圍內的鐵屑,不是吸一切鐵屑。但是,由于你們承許諸法實有,比如磁石是實法,鐵屑也是實法,二者不相合而有作用,這樣就決定要被破除。因為,如果兩個別別無關的他性法還會有作用,那就應該對其他一切法都有作用。   汝今棄舍無自性之正道,愛著惡分別之斜徑,分別臆造,障蔽真道,汝何用此大劬勞為?   你們實事師舍棄了無自性的正道(指諸法空性的正道),以愛著諸法實有的惡分別的斜徑,如是分別、編造,障蔽了真如實相之道。你們為何要用這麼大的辛苦,來維護這種不正確的宗呢?   復次頌曰: 易達諸法無自性 難使他知有自性 汝復以惡分別網 何為于此惱世間   其次中觀師又說:諸法無自性容易了達,因為可以舉出很多同等的譬喻,但諸法有自性,就難以使他人了知了,因為根本舉不出同等的譬喻。世間人已經被煩惱惡分別網所纏縛,你為什麼還要在這上面加很多惡分別絲,去惱亂世人,把他纏死在里面呢?   如以自宗極成夢幻等喻,能使通達世間諸法皆無自性。若令了知諸法有性,則非易事,以無共許喻故。以是我能破一切難,無人能答。   如果以自宗極成的夢幻等譬喻,就能使得學人通達世間諸法都無有自性。但反過來,如果要使得人們了知諸法有自性,這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或者說根本無法做到,因為沒有自他共許的譬喻的緣故。意思是說,如果要成立諸法有自性,那就必須拿出一個同類的譬喻來,或者舉一個能成立的事例,但實際上根本舉不出任何例子,凡是你所舉出的例子,在觀察下都成了無自性。由于這個緣故,我們中觀宗能夠破除一切妨難,而沒有人能夠答辯。   是誰使汝故惱世間?諸世間人如蠶作繭,已為煩惱惡分別繭之所纏縛,汝今何為,復于其上,更以惡分別絲結成堅網,周匝遍繞故惱世間。汝應棄此妄諍。   是誰讓你故意這麼惱亂世間的呢?那些世間眾生就像蠶一樣,已經被從自己口中吐出的一絲一絲的煩惱和惡分別結成的繭,緊緊地纏繞在里面了。你現在為什麼還要在具縛眾生的心上,再以執著實有的惡分別絲,結成非常堅固的戲論網,一圈一圈地整個纏繞在眾生心上,這樣來惱亂世間呢?我們知道,眾生自身的俱生煩惱很多,如果再學一些實事宗的觀點,那他還會起各種各樣的實有戲論,這樣在他的心上,就好像密密麻麻地纏繞了一張惡分別的堅固之網一樣,到哪一天才能得到解脫呢?所以,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他人,你都應該舍棄這種虛妄的爭辯。   一切諸法如同影像,既無自相,亦無共相,豈有現量或比量耶?此中唯一現量,謂一切智智。   一切法就像影像一樣,不觀察時似乎有一種相,但真正觀察時什麼也得不到,既然沒有自相,也沒有共相,又哪里有現量或比量能夠真正見知或推知到它呢?這里照見了萬法實相的唯一現量就是佛的一切智智。   意思就是,由于諸法無有自性,離了一切戲論,所以沒有任何可承認的。也因此,不必說我現見到了什麼,或者在這上面以正理推出了什麼。其實在真實中,我們的現量和比量都是錯亂的。   復次頌曰: 了知上說余破已 重破外答合等難 云何而是破法人 由此當知余能破   其次頌中說:了知了前面說的觀察因和果合與不合的能破之後;再次破除外人為了回辯而說的「能破和所破合與不合」等的問難;由于空性中一無所得,怎麼能說我們是破壞他宗的破法人呢?以這三句歸納而說的道理,應當了知此外其他能破的正理。   前安立緣起,及安立假設,破除他宗所余能破,善了知已,進觀因果為相合生,為不合生。外人為答此難,所說道理,則應重破。   先前我們安立了果觀待因而生的緣起,以及安立了依于諸蘊而假立「我」等,這樣破除了他宗後剩余的能破,也就是因和果合與不合而生的這種破二邊的正理,對此善加了知後,進而以此理觀察他宗所說的因果建立,也就是因和果是相合而生,還是不合而生。外人為了答復這種問難,又以同等的方式對中觀宗發難說,你宗以能破破除所破,是二者相合而破,還是不合而破?同樣是合與不合都不成立,所以你宗的能破也不成立。既然能破不成為真實能破,那我宗立的因果法仍然可以成立。對于他宗所說的道理,我宗應該再次予以破除。   《中論》所說,唯遣分別,吾前已說。《中論》寧有破法之過?我此中亦非破他宗,以無可破性故。故我豈是破法之人?   《中論》里說到的各種理門,目的唯一是遣除眾生的虛妄分別,這一點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即「異生皆被分別縛,能滅分別即解脫,智者說滅諸分別,即是觀察所得果。」)。所以,《中論》哪里會有破壞正法的過失呢?同樣,我在這里也不是專門要破除他宗,因為在空性中一無所得,根本沒有什麼可破性的緣故。所以我哪里是破法之人呢?   所謂「破法人」,是指那些為了維護自宗,專門破壞他宗的人。他們會認為,實有一個他宗可破。但在我宗,一切法都是空性,沒有任何實法,所以根本沒有可破的法。或者說,如果真實中有一法可得,那麼我把它破除了,可以說我破壞了真實有的法。但真實中無一法可得,又怎麼能說我破壞了實有的法呢?另外,你所說的「破」,是指破了一個對象,這又要自方有一種承許,再去破除與自宗不符的他宗。而我們自方沒有任何承許,只是隨順他方而破,也就是隨著他方的承許,再以他方應成的正理來做破除,從而把對方從邪分別中救拔出來。   又汝所立此相,由何能成正相?有誰不立自宗唯破他宗。故此破法人相,畢竟非理。   另外,你所安立的這種破法人的法相,是以什麼來成立它是正確的法相呢?有誰不安立自宗,唯一地破除他宗呢?(意思是如果有人不立自宗,唯一破除他宗,那可以安立他是破法人,但實際上並沒有這樣的人。對于中觀師的遮破方式前面已經解釋過了。)所以,破法人的法相是畢竟不合理的。   如是等余能破即由此宗而當了知。   像這樣,其余的能破也應當由這個無自性宗而了知。   始從「彼非彼生豈從他」至「觀察速當得解脫」明法無我。次從「慧見煩惱諸過患」直至此頌,明人無我。   從最開始的「彼從彼生豈從他」,一直到「觀察速當得解脫」這期間闡明了法無我。接著從「慧見煩惱諸過患」,一直到此頌之間,闡明了人無我。   今當宣說空性差別。頌曰: 無我為度生 由人法分二   略說無我有二:謂法無我與人無我。   現在要宣說空性的差別。頌中說:諸法無我或無自性,為了度脫眾生的緣故,依于眾生的根性、意樂差別,在無別的空性上,由空基補特伽羅和法的差別,而分成補特伽羅無我和法無我兩種。因此略說有二種無我——法無我和人無我。   我們知道,空的體性一味無別,沒有兩個,為什麼這里說有種種空性的差別呢?其實,這種差別並非空性體性上的差別,而是就空的基或空的事上安立的。由于空的事有種種,也就是在眾生的妄識前有此法彼法等各種各樣的顯現,所以說到此法空、彼法空,在名言上安立種種空的差別。比如此空、彼空、內空、外空、人空、法空等,經中也宣說了二空、四空、十六空、二十空等,這些都叫做空性的差別。這就好比虛空沒有兩個,然而可以說碗里的虛空、盆子里的虛空、房間里的虛空等等,這唯一是由假立虛空的住所而安立的。   何故演說二種無我?   曰:「為度生」。謂佛世尊為欲度脫諸眾生故,說二無我。其中為度聲聞獨覺故,說人無我。為度菩薩證得一切種智故,說二無我。   有人問:「為什麼要演說二種無我的教法呢?」   回答:「為度生故」。意思是,佛世尊為了度脫各類眾生的緣故,而宣說了二種無我。其中為了度脫聲聞獨覺種性的眾生,宣說了人無我。為了度脫菩薩種性的眾生,使他證得一切種智的緣故,而演說了人法二無我。   也就是說,小乘行人主要想求得自己從生死中解脫,而解脫生死的主要障礙是煩惱障,煩惱障又來源于人我執,所以為了度脫這一類人,佛著重演說了人無我。還有一類菩薩根性的人,他們想證得一切種智,而障礙一切種智的是三輪分別的所知障,這來源于法我執,所以對于菩薩根性者,佛演說了二無我的教法。   聲聞獨覺雖亦能見緣起緣性,然由彼等于法無我不圓滿修,唯有斷除三界所行煩惱方便,可立彼等圓滿修習人無我義。   雖然聲聞獨覺也能見到部分的緣起緣性。比如獨覺見到十二緣起,知道眾生在生死中流轉,只是以前前為因而生起後後,也就是從無明乃至老死之間的十二有支,都是因緣所生法,只是緣起性。這就了解了一分的緣起。但由于他們在法無我上沒有圓滿修習,只有斷除三界所攝煩惱的方便,所以只能安立他們圓滿修習了人無我空義。   頌曰: 佛復依所化 分別說多種   由所化眾生有種種意樂,即此二種無我,佛復分別演說多種。   由于所化眾生有種種意樂,有的喜歡詳細,有的喜歡簡略,有的有這種耽著,有的有那種實執,所以在人法二種無我中,佛又分別演說了多種差別。   頌曰: 如是廣宣說 十六空性已 復略說為四 亦許是大乘   經云:「復次善現!菩薩摩訶薩,大乘相者,謂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無性自性空。」如是廣說十六空已。又云:「復次善現!有性由有性空,無性由無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復說四空。又說此諸空性名為大乘。   佛在《般若經》中說:大乘的不共相,就是指內空等的十六空。這樣在廣說了十六空之後,又說到有性空、無性空、自性空、他性空這四種空。而且說這些空性就稱為大乘。   若空不空,都無少法。如是諸行,唯由所化眾生增上,隨世俗說,如說色等。   無論空或者不空,實際都無有少許實法可得。這一切法僅僅是由于所化眾生的緣故,隨順世俗他方而說,譬如說色等那樣。   蘊、界、處所攝的色等法,並非在自方前承許為有,然而由于眾生虛妄心識前有的緣故,佛也說有蘊、界、處。同樣,並非在佛前有空與不空等的實法可得,只是由于所化眾生的緣故,隨順世俗而說有種種空。   《中論》云:「若有不空法,則應有空法,實無不空法,何得有空法。空則不可說,非空不可說,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   《中論》說:「如果有不空的實法,那應當有與之相對的空的實法,然而實際上並沒有不空的法,這樣哪里有一個獨立的空法呢?所謂空,是觀待不空而立的,既然不空得不到,那空也就沒有。因此,不可說是空,也不可說是非空,也不可說是亦空亦不空或者非空非不空。這一切的說法只是以假名而說的。」   此中且說內空。   在十六空當中首先說內空。   頌曰: 由本性爾故 眼由眼性空 如是耳鼻舌 身及意亦爾 非常非壞故 眼等內六法 所有無自性 是名為內空   由于本性如此的緣故,眼是由眼自體而空。同樣,耳、鼻、舌、身以及意等也都是如此,都是以自體而空。由于非常非斷的緣故,眼等內六法這一切都無有自性,因此稱為「內法空」。   經云:「云何內空?內為內法,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當知此中眼由眼空,非常非壞。何以故?本性爾故。」   《般若經》中說:「什麼是『內空』呢?內是內法,指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法。這里以眼為例,應當知道眼是由眼自體而空,也就是無自性,它既不是常住,也不是斷壞。為什麼呢?本性如此的緣故。」   此中常者謂不舍本性。此復暫住即滅,非全壞故。此謂若法有自性,則應是常,或永失壞。   頌中說的「常」,是指不舍自性,即常住不滅。這里說的內法,只是暫時安住,隨後就滅盡,所以不是常;並非全然斷滅的緣故,也就不是斷。意思是說,如果一個法有自性,那它就應該是常住或者永遠失壞。(如果它有自性,那它要麼是有的自性,常住不滅,要麼是無的自性,永遠不存在,這樣就必然落在常、斷兩邊當中。然而以它無自性的緣故,因此非斷非常。)   《中論》云:「性從因緣出,是事則不然,性從因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有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中論》中說:「自性或本性從因緣出生,這種事是不會成立的,如果性是從因緣所出,那它就叫因緣所作法,性如果是因緣所作的,又怎麼會有本性的意思呢?性就是非造作的意思,指萬法的本性就是如此,不是觀待因緣而造出它的,或者說並非觀待其他法而成。」   意思是說,自性與觀待他完全相違。如果是觀待因緣而有,就成了緣聚則有,緣散則無,也就不會是不觀待他而自成的本性。   論師論中所說差別行相,如是本性,論師許有耶?   有人提問:「龍樹菩薩在《中論》中說到了「自性非從因緣生」等的差別行相,對于這樣子的自性,龍樹菩薩承許有嗎?」   曰:如薄伽梵說:「若佛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性恆常安住。」所說法性可許是有。   回答:「如同世尊在經中所說,無論佛出世還是不出世,諸法的法性恆時是這樣安住的。因此,所說的法性可以承許為有。」   此法性為何等?   繼續問:「這個法性指什麼呢?」   曰:即眼等之本性。   回答:「就是這些眼等諸法的本性。」   眼等本性為何?   又問:「眼等的本性是什麼呢?」   曰:謂不造作,不觀待他,離無明翳慧所通達之本性。   回答:「這是指並非造作,不觀待他而有,遠離無明眩翳的智慧所通達的本性。」   此性有耶?   問:「這個本性真的有嗎?」   曰:誰云此無?此若無者,諸菩薩眾復為何義,修學波羅蜜多道?然諸菩薩實為通達此法性故,如是勤修百千難行。   回答:「誰說這個本性沒有?如果它沒有,那菩薩眾為了什麼,而修學波羅蜜多之道呢?然而諸菩薩們實際就是為了通達這個法性的緣故,而這般精勤修習百千難行的。」換句話說,菩薩們既然為了證得這個本性而精勤修行,如果它沒有,那做這些勤修就成了毫無意義,但事實並非如此。   如經云:「善男子,當知勝義,不生、不滅、不住、不來、不去。非諸文字所能詮表,非諸文字所能解說,非諸戲論所能覺了。善男子,當知勝義,不可言說,唯是聖智各別內證。[1]」   如同佛在《寶雨經》中所說:「善男子,要知道勝義沒有新生,也沒有斷滅,沒有能住所住的安住,也沒有從彼處到此處來,也沒有從此處往彼處去。勝義不是各種文字所能詮表的,也不是依語言能夠說到它,也不是戲論心所能覺知到的。善男子,要知道勝義不可言說,它超過了言說的范疇。通過言說根本得不到它,因為它並非言說的境。它唯一是聖者智慧各別內證的行境。」其他經中也說:「凡有言說,皆成戲論」。   「善男子,當知勝義,若佛出世,若不出世。為何義故,諸菩薩眾,剃除須髮,披著法服,知家非家,正信出家。既出家已,復為證得此法性故,勤發精進,如救頭燃,安住不壞。善男子,若無勝義,則修梵行,徒勞無益。諸佛出世亦無有益。由有勝義,故諸菩薩名勝義善巧。[2]」   「善男子,要知道無論佛出世或不出世,勝義都是原本就有的實相。否則為了哪種義利,諸菩薩眾剃除須髮,穿著法衣,知道世俗的家不是家後,以正信而出家呢?而且出家之後,仍然為了證得法性的緣故,而發起精進,如救頭燃般,安住不壞,不離于法。善男子,如果沒有勝義的話,那菩薩眾修持這些梵行等,完全成了徒勞無益。同樣,諸佛出世說法也成了毫無利益。然而由于有勝義,所以諸菩薩眾依止佛法,勤修正行,之後能夠了達勝義,而稱為『勝義善巧』。」   相反,其他世俗凡夫由于沒有以正信出家,沒有為了證取法性而勤發精進,所以他們對于勝義不善巧。換句話說,凡夫對于勝義愚昧,聖者對于勝義了達,如果沒有勝義,怎麼會有聖凡的區分呢?又怎麼有諸佛出世證果,之後為眾生宣說真實義呢?又怎麼有眾生依法而勤修呢?這一切都成了無意義。但實際並非如此。   外曰:噫!既不許少法是有自性,忽許無所造作,不待他成之本性,汝誠可謂自相違者。   外人譏笑說:「噫!你前面既然不承許任何法有自性,現在忽然自己又承許無所造作、不待他法而成的本性,你實在是個自語相違、自相矛盾的人。」意思是,前面不許任何法有自性,這里卻說有不待他法、無所造作、本自現成的本性,你這樣不是自相矛盾嗎?   答曰:是汝未了《中論》意趣。此中意趣,謂若愚夫所取眼等緣起自性,即是彼等本性者,則修梵行徒勞無益。由彼非是眼本性故,為見此性而修梵行,則成有益。   中觀師回答:「這只是你不明了《中論》的意趣而已。《中論》的意趣是說,如果凡夫所取的眼等因緣所生法的自性,就是彼等法的本性,那麼修持梵行就徒勞無益了。由于這些緣起顯現並不是眼等諸法本性的緣故,為了見到它們的本性而修持梵行,就很有利益。」   意思是說,如果凡夫妄識所取的一切法,它們的自性就是按照顯現這樣存在的話,那由于每個人都能見到有柱子、有眼睛、有身體等的緣故,也就不必要修行,見到這些顯現就已經證得諸法的本性了,這樣修持梵行等就成了徒勞無益。但實際上,只有通過修持梵行等,精勤取證勝義,最終才能證得諸法本性,所以說修行等是有利益的。   此復我待世俗諦故,說不造作,不待他成。若性非是愚夫所見,說名本性則應道理。   其次,我是觀待世俗諦的緣故,說有不是因緣造作,不觀待他法而成的「本性」。意思是說,一切世俗顯現都是依緣而有,依他而生,所以都是虛妄,那麼相對于這些虛妄的世俗顯現,就有不是因緣造作而有,不是觀待他法而成的,這就叫做本性。   如果這個本性不是愚夫的妄識所見,那說它是本性就是合理的。但如果說,萬法的本性是如同顯現般的體性,也就是凡夫所見的各種青白赤黃、長短方圓、過現未來、東南西北、根身器界等的法,那就不合理了。因為,這些世俗緣起法依他而有的緣故,都沒有自性,所以必須通過修行才能證得它的本性   唯此非勝義事,亦非無事,以此本性即寂滅故。又此本性,非唯論師許有,亦能令他受許此義,故立此本性為二極成。   僅以這些相來說,並不是勝義中的實事,但勝義中也並非如石女兒般無事,因為勝義本性就是寂滅的緣故。而且,對于這個本性,不但論師們承許為有,也能使得他人接受、承認此義,所以,把這個本性立為世間極成和道理極成。   有說熱等為火等本性,如彼所說畢竟非理。由是緣起,即造作故,有所待故。以有彼故,則說無造,不待他成,不應道理。此中謂無勝執性故,于世俗中如義成立故。   有人說熱等就是火等的本性,像他這樣說畢竟不合理。因為熱等是因緣所起的法,觀待因緣造作的緣故,有所觀待的緣故(所以不是獨立自成,也因此絕對不是本性)。   由于熱等是因緣和合而有的緣故,那麼你說熱等不由因緣造作、不觀待他法而成,這就不合道理。意思是說,熱等雖然是世俗中火的體性,但它並不是勝義的本性,因為熱等也是觀待而有的緣故,而本性不觀待其他,是本自而有的,所以,一切觀待而成的都是虛妄的相,不是本性。   這里並沒有實執所著的這些境相、事物等的緣故,只是在世俗中由因緣造作、觀待他而成的緣故,這僅是在世俗中如同諸法的顯現般而成立,譬如火成立為熱性,水成立為濕性等。   廣辨已了,當說正義。此中言眼等由眼等性空者,顯自性空。非說眼等由離內作者故空,亦非由二取性空,謂由此一法無彼一法,說名為空。   以上很廣的辨答已經結束,現在要宣說內法空的本義。這里說的眼等由眼等性空,是顯示自性空,或自體空,或當體空,簡稱為「自空」。這並不是說眼等由于遠離了內的作者而空,也不是說眼等由于遠離了分離的能所二取性而空,所謂的由這個法上沒有那個法而說為空,這里並不是這樣。   意思是說,這里說到的空,都是指自空。譬如眼空,就是指眼的自體是空,不是說在眼上面沒有補特伽羅的作者,而眼自身不空,也不是說在眼等的依他起法上面,沒有分離的二取,而稱之為空,這是直接說眼自體是空。   思考題:   1、為什麼二邊推理等觀察無法妨害到中觀宗的破和立?   2、為什麼說諸法無自性易達,諸法有自性難知?這說明了什麼道理?既然如此,為什麼世人都認為諸法有自性?   3、什麼是「破法人」?為什麼說實事師所安立的破法人法相不成立?為什麼中觀師不是破法人?   4、「無我為度生,由人法分二。佛復依所化,分別說多種。」   (1)宣說空性的差別有何必要?   (2)空性有哪些差別?   (3)既然空的體性無二,為什麼還說有空性的差別呢?   5、什麼是「內空」?   6、「由本性爾故,眼由眼性空」。   (1)什麼是「本性」?   (2)「眼由眼性空」指什麼?   (3)本性到底有還是沒有?請從觀待世俗諦與真實義這兩方面具體解釋。   [1]《佛說寶雨經》(達摩流支譯):「善男子!以勝義諦不生、不滅、不壞,無入、無出,超過言路,非文字取故,非戲論證故,不可言說,湛然寂靜,為諸聖者自內所證。」   [2]《佛說寶雨經》(達摩流支譯):「善男子!以諸如來若有出現、若不出現,其勝義理常住不壞。為是義故,菩薩剃除須髮,身服袈裟,心生正信,遠離于家,趣于非家,是名出家。得出家已,精勤修習,如頭系繒綵為火所燒,無暇救火,專求勝義。若無勝義則梵行唐捐,諸佛出世亦無義利。善男子!由有勝義故,諸菩薩于此法中能得善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