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緣起的法則 description: "緣起法可分為因緣法和緣生法兩部份。因緣法是緣起的法則;緣生法則是緣起法則的十二個部份,它是有情生命活動現象的個別緣法,雖然因緣法與緣生法內容一樣是無明乃至老病死,但它們的意義不同。" --- 緣起法可分為因緣法和緣生法兩部份。因緣法是緣起的法則;緣生法則是緣起法則的十二個部份,它是有情生命活動現象的個別緣法,雖然因緣法與緣生法內容一樣是無明乃至老病死,但它們的意義不同。 因緣法以佛陀的話來說是「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濃縮的即是「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因緣法它是解釋有情生命活動緣起的整體法則。眾生不論胎、卵、濕、化,或在六道的那一道中,乃至三界里,這緣起的法則能夠解釋有情生命活動的真相。乃至從苦出離的方法。 緣生法以佛陀的話來說是「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緣生法所以稱為「緣生」,是因為它的各個部份須待眾緣而轉起,須借助其它因緣條件的作用才能出現而存在,它是解釋眾生輪迴的現象。緣生法包括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貪愛、取、有、生、老死等,有情生命活動過程中的十二種推進過程。這個現象須依賴各個因緣條件才能完成,它們的存在,在時間與空間的范圍來看,都是暫時性的,因此以三法印來印證它們是「無常、苦、無我」 這樣才能說明真相,並能破除眾生對這些現象的邪見與執取。 佛陀覺悟十二因緣而證正覺的,在「初轉法輪經」 里所提到四諦、八正道,就是以緣起的法則來開示給五比丘聽的。因此佛陀如果沒有覺悟緣起法的道理,就無法圓滿地解說四諦、五蘊和八正道了。 十二因緣是眾生流轉生死的過程,因此要止息輪迴,就須要有正知正見,才能徹底的破除無明,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修行的目的,是在于滅除苦惱而證入涅槃。修行人要做的工作,就是去修習如何滅除苦,不要浪費我們寶貴的時間與生命,去做無關滅苦的事。 法增比丘,台北。 願眾生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