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阿姜佛使的禪修世界 description: "《阿姜佛使的禪修世界》" --- 《阿姜佛使的禪修世界》 一、正見 所謂的公正或真理,必定是普遍性的, 如果以大原則來決定, 那將是每個民族、每個語言、每個世界角落都是相同的。 甚至神或其他的世界, 也擁有相同的正法或公正的原則。[1]P.212 緣起很詳盡地指出苦的生滅如何發生, 它揭示苦的生滅是輾轉相依的自然現象, 並沒有鬼、神、靈物或其他東西能制造苦或滅除苦。[8]P.45 我想佛教從印度消失的主因是因為 佛教徒錯誤地解說法義, 將佛教的中心思想--緣起, 解釋為印度教或婆羅門教 三世輪迴及梵我的思想。[8]P.94 佛教的教義從主張「無我」轉變到有「我」時, 佛教便消失了, 自我的觀念進入佛教當下, 佛教隨即自然而然地從印度消失。[8]P.96 所有的祭拜、祈禱儀式,都不屬于佛教的。[1]P.193 不要太黏縛著各式各樣的儀式,直到成為戒禁取; 必須是能清淨身口,然後成為自淨其意的立身處。[1]P.199 真實的佛教是身口意的修習,怎樣去熄滅煩惱。 真正的佛教不必和書本、經文、佛教儀式及外在事物 如神明、宇宙等發生牽連。[1]P.207 佛法的正見必須具備二個條件: 第一,學佛的目的是在解除痛苦; 第二,學佛必須可以親身體驗,毋需盲目相信別人。[3]P.1 如果一個人要先有信仰, 就讓此信仰由智慧而來,不要由無知而來。 八正道亦同:先有了智慧與正見, 讓信仰從中升起,那才是唯一的安全方法。[2]P.132 佛陀于《羯臘摩經》中所說的十個犯例如下: 不因傳說而輕信,不因傳統而輕信, 不因謠言而輕信,不因經典記載而輕信, 不因邏輯推論而輕信,不因學說推論而輕信, 不因符合常識判斷而輕信,不因預設成見而輕信, 不因說者外表而輕信,不因師長所言而輕信。 ──避免知識依賴;忽視自己的智慧與知識。[2]P.129 《羯臘摩經》從不禁止去相信任何事情; 它僅是希望我們用獨立的知識和智慧去相信。 它從不禁止去聽聞任何事情; 只是要求我們聽聞但不使知識和智慧成為奴隸。[2]P.137 雖然我們會閱讀、會聽, 但不要輕易接受以這些方式所提供的一切訊息, 除非我們已經深入地探討、思惟它,而有所領悟, 直到親自「看清楚」它真的是如此為止。[5]P.55 立即相信就是迷信,佛陀曾如此堅定而明確地呵止, 甚至縱使是如來所說的也不要相信, 必須經過思考、試驗,直到「看清楚」時, 我們才可相信。[5]P.56 「明白」和「看清」(洞察)這兩個名詞, 在佛法上的含義並不是一樣的。所謂「明白」 意思是……隨著各式各樣的理由去推論引證。 至于「看清」(洞察)的含義則較為深入, 那就是我們親身且深刻體驗過的事物, 或以那有關聯並牽涉到我們的事物來薰陶心識。[1]P.83-84 佛教的「慧」必須是真正出自內心的「看清真相」, 或體證某種事情。[1]P.84 我們不就能只依靠這「明白」來脫離苦, 要脫離苦就必須要用「看清」這個智慧。[1]P.85 法住智(dhammatthitinanas)……其中有 對因緣和合現象慣常的和自然的不變相狀之洞察智慧: 了知無常、苦、無我。…… 增進法住智, 會引生對涅槃的洞察智慧。[2]P.40 如果我們要涅槃洞察智慧的燈火旺盛, 必須給他們油料── 亦即,有關「法住」 (事物的慣常和自然不變的相狀)的洞察智慧。[2]P.41 「見法」不可能從理由的推測而見到, 必須真正以內心的感受所清晰見到的, 才是真正的看到, 也即是說要以內心去看。[1]P.45 只有熟于觀察「心」的人, 才能夠真正了解佛法。[3]P.41 雖有錢有勢,但也不能克服 生老病死和貪瞋痴所煎熬燃燒的苦。[1]P.192 只用道德是解決不了問題的。[1]P.50 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問題和止滅苦, 八正道是唯一的方法。 增長八正道的力量和能量, 就是在增長定和慧的力量。[2]P.39 定和慧是拭去哭泣者眼淚的布巾, 不管是乞丐的眼淚,還是百萬富翁的眼淚。[2]P.36 涅槃是免費的,不需支付費用, 我們所要做的只是「放下」。[2]P.107 渴愛為母,無明為父, 這兩者結合的結果就是「我」的「生」, 也就是說 「我」的「父母」是無明、渴愛、執取等。[7]P.40,[2]P.83 這種「身見」是最粗糙的,是自私心,只顧自己。 要超越世間,就必須要認識這世間最粗的煩惱, 而且一定要將它熄滅。[1]P.170 要「如實知」某事物,必得回答下列五個問題:  一、它的「性」、「相」是什麼?  二、它的「集」是什麼?  三、它的「味」--吸引力是什麼?  四、它的「患」--猛烈的毒性是什麼?  五、「離」--脫離它影響力的善巧是什麼?[5]P.148 請密切注意業的問題, 身為佛教徒要說明它,必須討論業的止息, 不像所有其他宗教 只是討論業的本身和它的影響力。[5]P.66 佛教的業,純粹是以這動機和志向為原則, 比丘眾的戒律, 在沒有動機的情形下,是不算犯戒的。[1]P.222 直接便捷的修行方法(佛教的核心), 就是在于持續縝密地觀照心念, 不讓它出現輪迴的狀態, 而維持心原有的涅槃境界。[7]P.50 所謂輪回, 不應該理解為所謂的宿世、今世和來世, 事實上這是由 「貪欲」、 「隨著貪欲去做」和 「從貪欲的行動所升起的果報」 這三種組合而成的圈子。[1]P.49 一個人的內心升起「我是什麼」, 而他能覺察這個念頭的升起,這就不是一種「生」; 相反的,如果他迷迷糊糊地不能覺察, 就是「生」。[7]P.47 我們可以輕易的看到, 當貪、瞋、癡等煩惱升起,自我就已經誕生, 每一次就是「一生」。[8]P.30-31 如果我們淪為任何一種欲望的奴隸, 那一定是苦,不自在。 人人都說快樂很好, 如果被這世間所認同的好、善和快樂的現象所束縛, 那時便已完全地淪為任何一種欲望煩惱的奴隸了。[1]P.119 「自在」分成三個層次: 身的自在是沒有事物會擾動生活上的生理層次, 心的自在是沒有情緒擾動內心, 當心不再被色欲、怨恨、恐懼、挫折、嫉妒、感傷、 和愛情等擾動,他並不依于身的自在。 精神的自在是沒有執著于「我」和「我所有」, 「靈魂」或「自我」等想法而擾亂內心。[2]P.155 如果你做「十六行觀」的實修, 完整且正確地通過十六個步驟, 你將會發現這三種的自在, 那時你將獲得永不受渴求苦惱的快樂。[2]P.156 生理上的渴求,確實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它們不造成問題。然而, 精神上的渴求,被無明和執取所束縛, 破壞了心靈的寧靜── 那是真正的快樂與平靜──而帶來了苦。[2]P.152 當生理上的渴求升起的時候, 視其為「如」──如此,「就是那樣」的一個狀態。 它不過如此而已,別把它執著成「我的渴求」或 「我在渴求」以致引發了苦。 當身體餓的時候,專注地和明覺地吃, 生理的渴求將不會擾亂心靈。[2]P.153 以佛法的觀點而言, 快樂意指完全沒有飢渴和欲望。[2]P.140 渴求的本身即是變異的, 因此永遠無法被滿足。[2]P.142 渴求由一個時期發展到另一個時期, 渴求永不止息。[2]P.143 渴求是導致苦的原因,不論是哪一種程度的渴求, 都將帶來某一類的苦。[2]P.150 二、不執著 佛法的心到底是什麼?我的答案很簡單: 「不執著」。[3]P.13 佛陀所說的法可以簡單歸納為: 「不要執著任何事物」,其意義就是叫人 不要把任何事(物質、境界、行為、精神狀態、 行為的結果)執著為「我」、「我所有」。[7]P.67 如果要知道佛教的核心,只需要學習斷除執著, 只需要學習這件事,你就會了解佛教的本質了。[7]P.20 想了解Upa^da^na(執著)必須將英文中 依戀附著(attachment)、黏著的(clinging)及 緊握的(grasping)三個字的意思融合在一起, 這樣才能確切表達Upa^da^na的涵意。[7]P.19 世間充滿著什麼? 充滿著生、住、滅的事物, 執著就苦, 不執著就不苦。[5]P.124 哪個地方有執著,那兒就有束縛, 不論是正面或負面的束縛,兩者同樣都會捆綁人。 只要執著事物為「我」或「我所有」, 便會產生系縛,而人一旦陷入系縛之中, 就好比身陷囚獄一般了。[7]P.16 但是執取卻是那麼奧秘,捉摸不住, 他存在于津津有味、好痛快、好過癮的情況下, 以好香、好美、好聽的現象在引誘著心, 當他在這種情形下出現時, 必定是很難覺察和控制的。[1]P.77-78 我們應該要詳細學習觀察「執取」, 並盡最大的能力好好地控制他直到克服他為止, 這樣我們才能夠逐漸地從煩惱中解脫出來, 成為一個自我解放且自由自在的人。[1]P.76 佛教的智慧應該是從那沈迷執取的事物中「退出」, 完全斷除再也不回頭。這里的退出和斷除是指 內心的感受,而不是外在的行為, 比如摔東西、破壞東西、躲入森林或自殺。[1]P.94 我們實在無法從經典、技巧, 或各式各樣的教義中學到如何斷除執著, 我們必須在執著的本身,也就是在囚牢 或苦中學習,才能獲得真實的利益。[7]P.21 無明是讓我們去執取的力量, 使得我們沈迷並攀緣于事物上, 于是產生各式各樣的苦,沒辦法減輕。[1]P.80 我們學習佛法,修持止觀 就是為了要摧毀執著。[7]P.17 如果有執著的話(即使是執著善), 便是苦。[3]P.57 執著善或惡和背負珍寶或岩石是一樣的, 縱然珍寶很有價值,但背在肩上或放在頭上, 是一樣的沉重。[5]P.28 如果執著做一個好人,必然會有好人的苦, 正如同做一個壞人,必然會有壞人的苦一樣。 做好人,快樂嗎?做壞人,快樂嗎? 請好好想一想。[3]P.105 「法」比喻為筏,「法」的智慧應該用來渡過苦海, 不應該以它為唇槍舌劍而互相傷害; 不可執著它,甚至已到彼岸、登陸了, 還背著筏,不願與它分手。[5]P.42 見解的執著大多是來自那公認為最好的 風俗習慣、文化或宗教教理。[1]P.69 由于錯誤的見解而執著為神異、靈驗之修行, 還都是戒禁取結。[1]P.173 對事物喜愛(憎恨或厭惡)的程度有多深, 則因執著升起的囚牢便有多大的束縛力, 這是屬于正(負)面的執著。[7]P.23 就本質來說, 修習止觀的真正目的就是要摧毀囚牢。[7]P.24 還沒有體證真理的人就在混亂之中, 拼著老命追逐財富、權力和聲色犬馬, 比較高層次的就貪婪地追逐覺醒、禪定和開悟, 從這里就顯示出執著攀緣快樂的危險性。[3]P.108 即使快樂是從禪定中所產生的, 如果起了「我快樂」的感覺, 也必然會在快樂的肉體中形成「魚刺」, 橫插在喉嚨里。[3]P.106 如果執著了 我們有快樂(即使是從佛法所產生的快樂)的觀念, 就會生出一個微細的「魚刺」,橫插在喉嚨里, 使得我們無法辨認真正的佛法。[3]P.107 對「樂」憎恨,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 就像沈溺于「樂」和變成它的奴隸一樣, 都是百分之百的錯誤。 對「樂」抱持正確的態度的人,才算是佛弟子。 達成的方法,就是要觀想「樂」的虛幻性, 觀想「樂」就像波浪一樣,「樂」的波浪 就從那個「觸」產生,然後破滅、分解。 如果我們能夠了解這一層道理, 就不會變成「樂」的奴隸。[3]P.34 若不執著「我的生」、「我的老」、「我的死」, 生就不是苦,老也不是苦,死更不是苦。[5]P.144 兩袖清風固然能使內心產生前所未有的輕安, 卻也能升起一種智慧,告訴我 這種內心的輕安是由于割舍和不執著。不執著 應該不僅是因為身無長物,沒什麼東西可以執著, 更是因為對自己擁有的的一切不執著。那麼, 擁有一些足以利益更多人的東西,卻沒有執著的負擔, 可能做到嗎? 這很值得嘗試的。[6]P.38-39 我初次體驗到完全割舍的滋味,給了我重大的啟示, 那就是當需要添增物品時, 我知道如何取舍。 這與我從前只知道要執取而不知道如何放下, 已大不相同了。[6]P.39 三、無我、無我所 佛法旨在告訴我們, 沒有一個自我, 也沒有任何屬于自我的東西, 有的只是誤解妄心。 人只有身和心, 而身和心只不過是自然的過程罷了。 它們像一個能夠處理和轉化資料的機轉。 如果它們以錯誤的方法來運作, 就會產生愚癡和迷惑, 使人誤以為有一個自我,也有屬于自我的東西。 如果它們以正確的方法來運作, 那些感覺就不會產生了。[3]P.3 觀照出萬物是空無自我, 沒有實質能被執取為「我們所有」, 那就是佛教的真相或佛教的核心, 也是修行佛法的中心原則。[1]P.46 佛法的主要原則──「任何法門都不可執著」, 不外乎完全祛除執著有「我」或「我所有」。[3]P.58 無我的教法,只能在佛教中發現, 其他宗教教大家要執著自我。 如果一個人所受的教育是有一個我必須予以執著, 那麼他一定無法體悟自我是不存在的。[3]P.61 現在我想談一段基督徒不感興趣的經文。 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的一小段經文,是聖保羅把 耶穌的教義歸納後的簡短教誨:「有妻子的, 要像沒有妻子;哭泣的,像不哭泣;歡笑的, 像不歡笑;購置的,像未擁有什麼; 享受世上財富的,像沒有盡情享受。」[7]P.61-62 一位有覺智的人,要常常覺察萬物的真相, 沒有什麼能執取為「我」、「我所有」的, 這才是真正進入佛教。[1]P.203 我們應該繼續觀察,直到能夠照見對我的殘酷懲罰, 已經明顯地足夠,以致我們無法再加以忍受為止, 我必須一次就將其止滅。 現在,我們最能夠做的,也只有優柔寡斷而已, 就像人們厭惡香菸又要抽菸, 或像討厭酒又不能戒酒一樣, 我們依然執著于「我」和「我所有」而無法舍棄, 我們沒有將其完全舍棄的力量。[2]P.42 「我」和「我所有」的感覺, 是產生貪、瞋、癡的核心。所以,我們可以說, 「我」和「我所有」的感覺是眾毒之首, 也是苦和一切疾病的根本原因。[3]P.15 如果因為「我」、「我所有」的念頭而焦慮焚心 (無謂的愚癡、精神上的飢渴、恐懼怯懦) 當下他就身處地獄(畜生、惡鬼、阿修羅)。[7]P.55,[2]P.67 「自我」就是囚牢, 每一種囚牢最後都可歸因于「自我」, 因為執著自我,又產生「我所有」, 這就是真正的囚牢,也是造成囚牢的罪魁禍首。[7]P.35 生命本身是囚牢;本能是囚牢; 六根是囚牢;迷信是囚牢; 道場是囚牢;師父是囚牢; 神聖是囚牢;善是囚牢; 見解是囚牢;清淨是至高無上的囚牢, 拔除我執即是自囚牢中釋放。[7]P.23-35 (按:書中舉本能之例:性欲、繁殖、喜歡炫耀等) 這一邊有滿足,另一邊就有不滿足, 誰能看到生活就好像于恆常被左右摑來摑去, 誰就開始能夠正確地觀照, 並能開始用有用的方式去觀照。[2]P.22 得,我們被摑向一邊; 失,我們被摑向另一邊。 得,引起了愛,經由愛,我們沈溺于執取; 失,導致失望的傷感、嚎哭和呻吟。[2]P.26 當沒有了「我」或「自性」, 誰的臉會被打呢? 也就沒有了心靈苦惱的狀況。[2]P.27 確信沒有一個自我或屬于自我的東西, 只有一種「我」和「我所有」的感覺, 這種感覺來自愚癡, 人就因此被感官經驗所迷惑了。[3]P.2 每天一再產生的「我」和「我所有」的感覺, 就像波浪。 感覺經驗的水,被妄想或無明的風碰到之後, 就日夜不斷地形成「我」和「我所有」的波浪。 「我」和「我所有」的感覺出現一次, 就稱為一「生」。[3]P.30 「一次次的『生』是一次次的苦」 「徹底調伏『我慢』是無上的喜悅」 這里的「生」很明顯地,就是指我慢的升起。[7]P.39 任何時候只要有「我」、「我所有」的念頭, 當下就有「生」、苦與輪迴。…… 如果外在環境美好,以致「我」沒有升起, 內心就呈現安詳,這就是一向涅槃, 是一種短暫的涅槃,是涅槃的「樣品」, 它寂靜、清涼。[7]P.44 如果我們修習,思惟這些真理── 只是無常、僅是無我、就是如此、 只是自然要素、純粹是因緣, 用我們已經解釋過幾次的方法, 自我漸漸褪色和消散, 直到沒有可被摑掌的自我, 也就是說,問題在此終結。[2]P.29 沒有「我」和「我所有」這種感覺的阻擾,那麼, 就沒有任何帶有擾動形式的渴求, 也沒有希求的苦惱,這是寂然,心靈的完全自在, 這是佛教目標上的快樂, 它是佛教最高層次的「解脫」。[2]P.156 不要有「我」、「我所有」的念頭, 輪迴就沒有機會出現, 內心就會保持在原有的涅槃境界中, 直到完全習慣于涅槃,不再變化, 這就是圓滿的涅槃。[7]P.51 「涅槃」在日常語言中, 指的是某種炙熱的東西冷卻下來; 依法的語言,涅槃是指消除煩惱。 依日常語言,「空」的意思是沒有任何物質; 依法的語言,是指沒有「我」、「我所有」的意識。     [7]P.41,[2]P.58,[2]P.71 如果內心不執取「我」、「我所有」, 而能清清楚楚(保持覺醒), 那麼所有的工作, 甚至包括繁重、污穢的工作都將充滿樂趣。[7]P.50 運用理論的思考是不能拔除「我執」的, 他只限于產生那相信這不是「自我」,如此而已。 不像「看清」那樣能絕對的斷除「我執」。[1]P.113-114 真正的緣起是直接滅苦的修行。[8]P.31 很明顯地, 佛陀教導緣起的用意 在于更加徹底滅除我見或滅除自我。 單靠一一分析五蘊來看「無我」還不夠, 才必須看清緣起的現象。[8]P.32 工作是做了,卻沒有作者。 道路是走了,卻沒有走者。 這首偈指的就是阿羅漢,他們是修習佛法的人, 他們是走完了聖道、抵達涅槃的人, 但卻沒有發現到走路的人或修行的人。 「做而無做者」的原則, 必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加以體會和應用。[3]P.101 行善和布施是為了拔除「自我」, 持戒和修定是為了調御「自我」, 修慧則為破除「自我」。[5]P.35 四、生活中的佛法 正道的生活方式是 不讓煩惱得到滋養,或不因造作而起煩惱。…… 不執取任何事物為「我」或「我所有」。[5]P.108 雖然繼續要說,要想,要做,要尋找、使用、消耗物品, 卻不執取其中任何一事一物為「我」或「我所有」, 只是持續醒覺地、智慧地去做, 亦即時時起觀照而行-- 這就是所謂「過正道的生活」。 換句話說,過正道的生活是以一種使煩惱無法升起、 無法滋長的方式生活。[5]P.108 我們不可能在寺院、森林、家里、高山等地方止息痛苦, 而必須在苦本身的起因上去止息。 我們要做的是, 每天在自己的身上檢查並去發現: 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苦從何來? 而後必須切斷他們各自的因。[5]P.144 如果你希望過著安全的生活, 就必須透徹了解無常、苦、無我;如此,你就能夠 抗拒色、聲、香、味、觸、法等外塵的迷惑, 雖在十丈紅塵中而不迷失。[3]P.33 只要守護六根就是已控制一切,修行圓滿了, 這正是修習佛法的核心。[5]P.35 不讓六塵進入心中, 只讓六塵像波浪在海岸拍打一般。 如果你做不到這一點, 滿意和不滿意的覺受就產生了; 就讓他停留在那兒吧! 不要讓以這些感覺為基礎的欲望發展起來。[3]P.85 如果要問如何實踐緣起?唯一的答案是, 當接觸外竟時,要了了分別, 不要失去正念, 不要讓無明產生, 而發展出將要受苦的行、識、名色和六入。[8]P.148 緣起如閃電般生滅,制造出心中的苦, 而且就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8]P.67 緣起並不是如一般人以為的只是浮夸的理論, 相反地, 它是嚴謹的修行--當根門的觸生起時, 有正念來控制受,而不會引生愛、取、有、生-- 甚至不必使用「緣起」這種太過專門的術語。[8]P.25 佛教里只有緣起, 每一件事物直接且絕對地符合緣起律, 沒有任何神奇的和神聖的事, 如果你不了解這點, 向青蛙撲水這樣的小事情,將會繼續地驚嚇你。[2]P.9 利用緣起的方法,就是不讓他發生; 在「觸」的時候即刻斬掉, 讓「受」不要發展出來, 也就是不讓滿意或不滿意的感覺發生。 當沒有「受」的時候,自然不會產生 「我」和「我所有」的「愛」和「取」。 對普通人來說, 想要阻止「觸」發展成「受」是相當困難的。 在「受」已經發展成形的時候, 在已經有滿意和不滿意的感覺時,就停止在那兒。 讓感覺只是一種感覺,迅即通過。 不要讓它繼續發展成「愛」,也就是不要因為 滿意或不滿意而希求這個那個。[3]P.23 如果「受」已經發展成「愛」, 就沒有人可以幫上忙了。 任何形式的欲望一發生,就必然會有苦。[3]P.24 讓它就像士兵熟睡在大炮旁邊一樣…… 雖然處在槍林彈雨之中, 但他卻沒有受到驚嚇或干擾, 只有炮彈的聲音接觸到耳朵,然後就停止了。[3]P.111 我們想攀抵經驗的高峰, 就必須訓練自己讓「觸」停留在「觸」的階段。 但如果你辦不到,承認失敗了, 你還可以停留在「受」的階段。 只要有舒服或不舒服、滿意或不滿意的感覺發生, 就立刻把它熄滅在那兒, 不要再引起受到愛欲攀緣所驅使的各種欲望。 這就是在與外塵接觸時的修行。[3]P.111-112 要以什麼方法滅苦?要以正確的方法來修行-- 遵守緣起法則,即是別讓緣起的流轉產生, 時常保持了了分明, 讓它只停留在觸。[8]P.50 在我們的修行中,我們必須如截十里流, 阻止「觸」發展成「受」。 如果失敗的話, 就必須阻止「受」發展成「愛」。 此後就病入膏肓,無藥可救了。 我們要試著把佛法應用在眼根和色塵交會、 耳根和聲塵交會、鼻根和香塵交會、 舌根和味塵交會、身根和觸塵交會、 意根和法塵交會的時刻, 不斷訓練自己不可攀緣任何東西。[3]P.24 在經典里有關修行的記載, 大多數在教導我們觀察「受」。 很多證得阿羅漢果位的聖人, 都是以「受」為觀照的對象。[1]P.108 如果我們想要實踐佛陀的教法, 有一個簡單的原則,那就是 佛陀對弟子婆希亞所說的:「婆希亞, 每當你看到色塵的時候,只看到就好了; 每當你聽到聲音的時候,只聽到就好了; 每當你聞到氣味的時候,只聞到就好了; 每當你經驗到觸覺的時候,只觸就好了; 每當你有思想產生的時候, 就把它當作心中所產生的自然現象(感覺)吧! 如果能辦到這一點,就沒有『我』了。 沒有『我』的時候, 心也不會移到這里或那里,不會停留在任何地方。 這就是苦的熄滅,又稱涅槃。」[3]P.26 那些可以安頓自己專注學習的人, 會把這份專注延續到日常生活中, 而漸漸有清明、法喜的感覺, 也能盡量不生煩惱。[6]P.74 每天我們一再提醒自己,仔細觀察親身經歷的一切, 包括吃飯、睡覺、看、注視、聽、 聆聽、游戲、閒晃或與人溝通等等。 將這一切拿來學習, 我們很快就能如實知見事物的真相, 以致與外界溝通可以不執著、不痛苦。[6]P.74 請養成一種習慣, 定期思考什麼東西值得擁有和經驗? 什麼東西雖然被我們擁有和經驗, 卻不會帶給我們痛苦?當我們發現 絕對沒有哪樣東西值得我們去擁有和經驗時, 我們就會以平等心對待一切。[3]P.100 獨處時再好不過的是: 練習清醒並控制自己保持清醒, 而在任何時候都能隨心所欲。[6]P.35 對抗恐懼不在原則的多少, 主要是意志力、覺察的速度 和對情況的是否熟悉。[6]P.28 驚嚇實際上是無謂的幻覺, 而我偏偏愚癡地沈浸在這幻覺中, 受了驚嚇也真是罪有應得![6]P.30 如果觸非常強烈,就會有嚇一跳的感覺, 當我們瞥見某個東西,聽到某件事情, 或看到某個事件,而感到驚嚇或毛髮豎立時, 那是因為觸非常強烈。[8]P.147 焦慮只是由對世間事物的錯誤意念, 和錯誤觀點所引生, 這些錯誤的觀念, 導致一個人因執取而引發焦慮和心理疾病, 最後也發生了生理疾病。[2]P.105 當應考時,你應該忘記自己。 好好注意! 開始答題時,你應該忘記自己, 忘記「我」將通過考試或考不及格。 考試前, 你可以預想如何按照計劃進行以通過考試, 但只要你一開始寫, 就必須忘記那一切, 只有專注(定)分析問題找出答案, 空掉通過或失敗的「我」、「我所有」……。[5]P.162 如果你考試不及格,不必哭, 決心再出發且盡己所能; 如果你已通過考試,也不必得意忘形, 你該明了這很平常, 這樣就意味著你已稍微了解「不執著」。[5]P.162 對待朋友的心意必須如此: 他和我們一樣被煩惱所主宰,一定會有犯錯的時候。 他和我們一樣,一有機會就占別人的便宜。 他有責任去承擔自己的家庭,而不是我們的家庭。 …… 若是我們如此思惟,大家就不會有任何爭執。[1]P.4-5 我們牢記並依止以下原則: 認真學習、努力工作、省吃儉用、 忍耐堅毅、持戒清淨、立志自利利他。[6]P.74 我們該想想「過度需求」, 它不僅帶給自己痛苦和折磨, 也是全世界其他人的困擾的根源。[5]P.77 為了生活上的方便, 我們也得保有某些東西, 但並非被其控制著或主宰。 當認清明了這要點之後, 我們就從萬物的牢籠中釋放出來。[1]P.137 我想提醒正進行這一階段修行的同修們, 一定要盡全力以最嚴謹的訓練, 通過「擁有」和「一無所有」的考驗。[6]P.40 我想告訴大家一件我親身經驗的事: 人們怎樣以佛陀在世時的方式來準備死。 當他們知道自己已經病入膏肓, 剩不到十天可以活時,就決定斷食。 斷食的目的是為了讓心完全不受干擾。 他們準備死亡的方式是斷食,只喝水和吃藥。 越接近死亡時,甚至連水或藥都不吃, 從而獲得正念和覺醒, 以徹底的熄滅的方式去世。[3]P.117-118 在你臨終時一定要知道, 一切都不值得擁有或經驗。 自願做徹底的熄滅吧! 讓那個自願做徹底的熄滅的感覺、 那個隨時準備接受它的感覺, 伴著你的心, 一直到去世為止吧![3]P.114 五、禪法 「定」是心思持續集中在一個物體上; 「慧」是看到事物的特徵和真正本質。 將兩者合一叫做「禪」。[2]P.7 去做某事的自我控制就是戒, 灌注自己的心思于那件事上就是定, 清楚明白的了知就是慧。[2]P.11 事實上,我們持戒就是要幫助修定, 修定就是要幫助慧的開發, 如果三者分離只修習其一, 是沒有成功的機會的。[2]P.8 禪定如果不是以放棄對五陰的執著為目標, 就是邪定。[3]P.49 專注觀呼吸的目的是要去除我執, 唯有完全排除對自我的執著, 才能究竟、完全地止息苦。[7]P.36 打坐時若能保持心平氣和, 身心會比睡眠更舒暢,也就不會想睡覺, 那時就寧願藉站立、經行或輕松地靜坐 來恢復精神、保持清醒, 因為這樣比較有趣,也比較舒適。 由于身體像瑜伽行者一樣很少移動, 所以只需要很少的睡眠。[6]P.68 不苟言笑或無暇自我娛樂, 會使人忽視某些神經和肌肉, 甚至可能使人局部退化, 或直接開啟疾病入侵之門, 即使是修行圈內的人 也要妥善解決這種問題,而不能置之度外。 我認為有些人在禪修中心反而生病-- 有精神上的疾病或心胸狹小 多多少少和漠視這個問題有關。[6]P.73-74 佛法中真實的「定」不像石頭那樣堅硬,毫無感覺, 而是為了要滅除煩惱, 他處于 最高的清新舒暢清涼安定的狀態--viammaniya, 是最適合覺悟、明了真理的,…… 而不是那深入禪定的僵硬禪那的狀態, 因為這類的定將不能觀察到什麼, 甚至心已經對禪悅黏縛著也無法察覺, 以致無法運用它來觀慧, 這是一大障礙。[1]P.128 其實「定」譯為如如不動的心也是對的, 但必須在如如不動的同時, 也具備了適合于工作的狀態, 不是處在無所事事的寂靜、如如不動中 而又什麼都不作的狀態。[1]P.82/150 所謂的定, 可另譯為學習或訓練控制心; 或學習如何處理與心有關的一切事物。[1]P.83 事實上,隨緣的定力,使我們能夠生存下去。 甚至在世尊眼前或其他地方, 依靠這自然定的方式 而證悟阿羅漢果的也不乏其人。[1]P.126 我們不需任何的禪那,不必入定, 僅要有適于工作的定之特質,便足以看清真相, 直到產生「如實知見」--覺悟一切世間的真理, 即是在很自然的情形下, 對世間或累積下來的頑固問題, 都能一一明白。[1]P.128 我以游玩的心只注視了一下子(按:小魚食飯粒), 以後的數個夜晚,回想起小魚兒時, 我仍然可以保持它們清晰的影像, 甚至可以把它們活動的影像任意放大或縮小, 我把這稱為「小孩式的禪定」。[6]P.35 出入息觀十六階: 第一段:身觀念處 調節呼吸即是調節身體,使心平靜, 稱為「身行定止」而達到「三摩地」(禪定)。 第一階:學習觀察長呼吸每一角度的一切詳情, 如什麼是長呼吸?發生時有什麼感覺? 對身體有什麼影響?和長呼吸混熟。 第二階:觀察(短)呼吸一切詳情,在運氣、感覺、及 對身體的影響等方面,與長呼吸做一番比較。 和短呼吸混熟。 兩種呼吸反復運行,相互比較,結果便會洞識呼吸, 明了呼吸,知道呼吸的因,知道呼吸的果, 知道呼吸的影響力,必須如此認識呼吸。 第三階:觀察這兩呼吸對身體的關系,稱為「身行」。 肉體稱為身,呼吸也稱為身,兩者不能分開, 必須知道兩種身的一切,才可稱為「知道一切身」。 第四階:所謂「身行定止」,便是調節呼吸使其逐漸 的平息,身體也跟著逐漸靜定,心因此也達到禪定。 ──「跟走」 其法(秘訣或善,也即現代之所謂「技術」)便是在 運行長呼吸時,對它慎密監視,好像在跟隨著他走一 樣,知覺一直緊跟著氣息上下奔走不離。 假定兩個距(據)點,上方在于鼻端,下方在于肚臍, 這只是假定而已。 呼氣進(吸)時氣息從鼻端進入一直達到肚臍,以此為 終點別處不管。 呼氣出(吐)時氣息又從肚臍開始走出鼻端, 以氣息上下奔走碰擦所得的感覺作(追)蹤的目標。 氣息走進時知覺也跟著從鼻端走到肚臍, 氣息走出時知覺也跟著從肚臍走到鼻端。 假定有一條空管從鼻端通到肚臍,氣息在這條空管里 來回奔走,知覺也緊跟著氣息來回走, 這樣設想久不會感到困倦。 如果知覺走失使用力呼吸,使容易覺察,必要時可以 大力呼吸已至發聲,聲隨氣加強感覺,即耳聽到聲音 而心觀住于氣息,這樣雙管齊下也是好的, 好在容易觀察。 如果能修到知覺堅跟著氣息不放,堅定不移, 不會走失,便算是完成了「跟走」的一階。 ──「守觀」 知覺不再跟著氣息上下奔走了,只堅守在一個適當的 地點觀望。這個適當的地點就是鼻端或鼻門,知覺在 鼻門守觀,氣息走進鼻門時便立刻知道,但並不跟著 走,坐著觀望而已。不過沒有呼出之前,有一個停頓 時間必須提高警覺,以防知覺走失,呼氣時也一樣。 只在鼻門守觀,應如守門人嚴坐執行。氣息運行時, 粗也知其粗,細也知其細,進也知其進,出也知其出 ,這便是守觀。 ──「取相」 守觀的一階練習純熟了,便可繼續修持觀照相境。 以內眼觀視鼻端,不故以前觀察的是氣息,現在心已 堅定了,在鼻端逐漸浮現出相境,代替氣息的存在。 但這相境只是幻相而已,有的如珠球,有的如日月, 只要能夠(凝聚形相用來做)觀察,什麼相體都可以, 而且這些相境隨人而異。這些都是心造的幻境,並不 是實體,作用在于訓練心的定力。 能夠一直寧觀著它不放,這叫「取相」。 ──「似相」 運心變化所得相境,使它作種種需要的形體(變顏色、 縮小放大、移動遠近),這叫作「似相」。 ──初禪:尋、伺、喜、樂、一心境性 達到禪定的先決條件便是先要習熟「似相」,能變化 相境操縱自如,然後攝念定觀在一個明晰的化相上, 這就是說我們的心已經鍛鍊到十分精純,達到能夠控 制自如的程度,可以開始提觀禪地五種感覺: 尋:心觀住(系)于所緣的感覺。 伺:心滲透于所緣。 喜:發生歡喜的感覺,有如做事成功時覺得十分滿意 的情境一樣,有的喜在心頭,有的喜露于形色。 樂:因定靜而感到安樂,心曠神怡。 一境性:心集中在一處,堅定不移,不動不搖。 觀見「尋、伺、喜、樂、一境性」五種感覺,一齊而 生,表示心已經定止,達到初禪的境界。 如果達到這個初禪境界,便等于完成了「身行定止」 階段,也即平息呼吸的最後目標。[4]P.85-91 第二段:受觀念處 這里的「受」便是指禪定里的喜、樂感受而言。 第五階:在每一呼吸上觀察「喜」發生的情形, 熟識其面目,有如上段洞視呼吸的一切一樣, 知道什麼叫作「喜」?這狀態如何?為什麼會發生? 有什麼威力? 喜受性粗,樂受性柔。當我們做事成功時,會歡喜 得肉跳,有時更會高呼踴躍,表現出各種激烈的舉 動,這便是「喜」。 第六階:喜極之後必生安樂。 必須抹開喜念,以便露出樂念。樂念比較溫柔定靜, 更加舒適,心曠神怡。這一階便是觀察這種樂受, 在每一呼每一吸之間詳細觀察,直至純熟洞識, 知道什麼叫作樂?正如我們洞識長短呼吸一樣。 第七階:觀受(受即是行,心的真正支配者;「心行」 ;也即「喜」與「樂」)支配心的情境, 喜與樂對心的一切感受都要完全透視, 在每一呼每一吸之間修行觀察。 第八階:抑制心行以達定止;消退心行的力量, 不令其自行支配于心。如樂受發生時,引起煩惱與 執著,我們便抑制其支配心的力量,思維樂乃屬 無常,虛偽欺詐,不執著于它,樂念便會自然而退。 蓋心的本性不喜歡虛偽欺詐,如果不思維觀察, 便易受騙,但若明白那是煩惱與痛苦的禍源, 不受其支配,心行力量便會消退。[4]P.93-95 第三段:心觀念處 直接修行御心。 第九階:在每一呼吸之間觀察心的現狀:眼前的心正 處什麼情形?喜或樂?貪或不貪?紛亂或靜定? 污穢或清淨?我們都要完全觀透, 是非善惡好壞完全知道。 第十階:控制心使其生極喜,處在喜悅中。 必須習到能控制自如,每一呼每一吸之間全心都 沈浸極喜的感覺中。 第十一階:控制心使靜定。心由極細(喜)轉為靜定, 不在喜悅了。必須學到想喜即喜想定即定。 第十二階:在每一呼吸之間解放心脫離染著。 即令心清淨,了無一物,解放一切雜念。[4]P.97 第四段:法觀念處 乃觀察法的演變。 第十三階:在每一呼吸之間觀察諸行(第一階到 第十二階)無常,直至適澈了悟為止。 這一階是全部最緊要一階, 如果不見無常便得不到道果。 第十四階:在每一呼吸之間顯明的觀見貪欲消退, 觀見脫離貪著。 觀見無常的程度如何,離貪的程度也跟著那樣。 離即是漸次消滅,貪即欲念。 第十五階:在每一呼吸之間觀見欲妄(煩惱與痛苦)盡滅。 第十六階:在每一呼吸之間觀見舍棄的情形。[4]P.97-100 合共四段,稱為「四念處」。 如果「四念處」修持圓滿,便能得滅苦之果, 同時「七覺支」也隨著圓滿。 所以修持十六階出入息觀, 等于修持「四念處」與「七覺支」(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中性)一樣, 結果都能得到一切智與解脫。[4]P.100 最簡單的修法: 同樣以呼吸為基本, 第一階:修心達到平定,用什麼方法都可以。 第二階:一直觀無常。 第三階:得離貪與熄滅等果道。[4]P.101 如果有時間與耐力,便修十六階的一種。 如果沒時間耐力,便只修三階的簡法。 在不然連三階簡法也不能修, 那只有修「覺知」兩字, 時刻提醒警覺, 在想、言、行之前必須先揭起知覺, 比如要生氣時,要打人時, 覺知在身便可平氣。 有完全的知覺便不會沖動與疏忽。[4]P.104 出入息觀修持法。 自始至終一直在呼吸上修行, 知覺與所緣及氣息連結在一起, 故稱為出入息觀。 如果以身為主觀,稱為身觀念處。 以心為主觀,稱為心觀念處。 以法為主觀,稱為法觀念處。[4]P.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