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佛陀的古道 第三章 佛教的中心思想(四真諦) description: "四真諦是佛陀在伽耶菩提樹下修定時證悟的。在貝拿勒斯附近的鹿野苑仙人住處(現在的薩拉納特),他為從前的同伴、五位苦行者初次說法時所講的,後來才被人知道這則教義。此四真諦構成佛教的基本教義。" --- 第三章 佛教的中心思想(四真諦) 四真諦是佛陀在伽耶菩提樹下修定時證悟的。在貝拿勒斯附近的鹿野苑仙人住處(現在的薩拉納特),他為從前的同伴、五位苦行者初次說法時所講的,後來才被人知道這則教義。此四真諦構成佛教的基本教義。 1. 苦 2. 集-苦因 3. 滅-苦滅 4. 道-苦滅之道 苦的原文為Dukkha(古譯豆〖亻去〗)是巴利文[i],譯成英文,不能表達其含義。因為沒有一個英文字能包括巴利文「豆〖亻去〗」的含義。受苦、苦惱、不滿意、病,是一些近義詞;痛苦、不幸、悲傷、沖突等,也使用過。「豆〖亻去〗」一字包括所有上述這些意義,甚至還不止此。雖然有人想將這個術語不譯,但是為了方便起見,在可能的地方,苦和「豆〖亻去〗」同時併用。細讀本章之後,讀者可能會了解「豆〖亻去〗」一字在佛陀教義中的意義了。 在佛教中,從無知到有知,直到擁有充分的知識,總是含有對四真諦理解的意思。覺悟者被稱為佛陀,簡單的理由是:他徹底了解了這些真諦的含義。佛陀初次說法,是專門系統地宣說這些真諦的。因為這些是佛陀教義的實質。「像每個有情行走在地上之足跡,因為象之足跡大,有情足跡能包括在象足跡中,四真諦亦如是,包含一切善巧法門(全部佛陀的教義)。」[ii] 在巴利原典中,尤其是在經藏中,對四真諦曾以多種方式進行詳細闡述。如果對這些真諦沒有一個清楚的概念,你就不能知道佛陀在四十五年中所教導的是什麼,對佛陀來說,他的全部教義,只是苦的說明,即使人了解那些存在的痛苦現象的性質,以及擺脫這些痛苦現象的方法。 就是在他同時代的一些修行者和婆羅門曲解他的教義說: 「行者喬達摩是虛無論者,他宣說有情的毀滅消失。」 佛陀聽了無一點憤慨或者不滿的表示,斷然地說: 從前(早在為五位苦行者初次說法時)和現在,諸比丘,我只說苦和滅。[iii] 懂得這種毫不含糊的說法,就是懂得佛教;因為整個佛陀的教義,除了這一原則的運用之外,不再有別的什麼。對我來說,好像能夠被稱為佛陀所發現的,正是這四真諦,其余均為邏輯的發展和對四真諦的詳細解釋。這是歷劫諸佛的典型教義,是他們的特點而不是別的什麼。[iv]在佛陀的教義中,四真諦至高無上。就像鹿野苑中的教義一樣,在尸舍婆林,那時他手中收集了不少樹葉,便對諸比丘說: ──諸比丘,汝等作何想?何者量多?是我手中一把尸舍婆林葉多,還是我等頭上林中葉多? ──世尊,您手中收集之葉不多,微不足道,世尊,是我等頭上林中葉多。 ──即是如此,諸比丘,我完全知道許多事物,但未向汝等宣說,我已向汝等宣說者,是少許事物。諸比丘,我為何不說?諸比丘,彼等諸法確實無用,于清淨生活並不重要,彼等諸法不能導致厭離、無欲、寂滅、安寧、充分理解、覺悟、涅槃。諸比丘,此即為何我未宣說。 諸比丘,我已說者為何? 此是苦,我已說; 此是集,我已說; 此是滅,我已說; 此是道,我已說。 諸比丘,我為何說此等真諦?此等確實有用,于清淨生活重要,此等能導致厭離、無欲、寂滅、安寧、充分理解、覺悟、涅槃。 諸比丘,此即為何我宣說。[v] 佛陀是著名的,最高的無上醫王,他治病人,確實沒有競爭的對手。佛陀的四真諦所說明的方法,是與醫生治病的方法相同的。作為醫生,他首先診斷病情,其次是尋找病因,接著考慮去掉疾病,最後才用藥。 苦是病,愛是因或者病根(集),去掉愛,病也就去掉了,那就是治愈(滅-涅槃)。 一個病人,應當知道自己的病,應當注意避免病情的加劇,接著他應當設法去掉病因。為此目的,他必須去看醫生,醫生為他診斷病情並開藥方。通過藥物功效,病人的病也就沒有了,那就是治愈。因此,苦不能忽視,而應該知道。因為它是可怕的病源。愛因要除掉,要放棄。要修八正道,因為它是藥。知道了苦,通過修道斷愛,而涅槃的證得就有保障了。這就是治愈,從愛因中解脫出來。 施羅婆羅門懷疑佛陀的悟道,佛陀對他的回答是有趣的: 我已知應知, 我已修應修, 我已舍應舍。[vi] 因此: 婆羅門啊,我是佛陀──覺者。 這個答復清楚地表明,佛陀之所以被稱為佛陀就是對四真諦的完全理解。佛陀自己說: 諸比丘,通過如實了知事實真象──四真諦,如來被稱為阿羅漢──圓覺者。[vii] 注釋: [i] 巴利是一種語文或方言,佛教的三藏經典和義疏是用此種語文寫的。它們是在瓦塔伽摩尼.阿巴耶(Vathagamani Abhaya,公元前101--77)統治時期在斯里蘭卡的康提(Kandy)附近馬特萊的阿路寺(Alu-vihara)寫的(刻在貝葉上)。 [ii] 《中部》第二八經。 [iii] 《中部》第二二經。 [iv] 《毗奈耶.大品》;《長部》第二卷。 [v]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三七頁。 [vi] 《中部》第九二經;《經集》第五五八偈;《長老偈》第八二八偈;《毗奈耶》第一卷第二四五頁。 [v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三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