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三三三 蜥蜴本生譚 description: "〔菩薩=大臣〕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為祇園精舍時,對某家之主人所作之談話。此故事于前(第一三八、第一四一、第三二五之蜥蜴本生譚)既已詳出,此處則為二人償還負債歸返之途中,獵夫云:「二人共食。」得一蜥蜴而燒之。此男命妻取水後,一人將蜥蜴全部食之。" --- 〔菩薩=大臣〕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為祇園精舍時,對某家之主人所作之談話。此故事于前(第 一三八、第一四一、第三二五之蜥蜴本生譚)既已詳出,此處則為二人償還負債歸 返之途中,獵夫云:「二人共食。」得一蜥蜴而燒之。此男命妻取水後,一人將蜥蜴 全部食之。妻還來時,彼云:「蜥蜴逃走。」妻云:「甚善,君使已燒之蜥蜴逃跑,如 何可為?」 107 婦人于祇園精舍飲水畢,坐于佛側。佛問曰:「此人思汝之利益,對汝敬愛,為 汝盡力耶?」婦人云:「世尊!予思此人可愛,但此人對予並無愛情。」佛言:「雖然, 汝勿憂心,此人雖然如此,然彼一旦思念汝之德行,必將讓汝一切權威。」佛應彼等 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過去之事亦如前所出,但在此處,彼等還來途中,二人均甚疲乏,獵夫 與一蜥蜴,彼云:「二人共食。」又得一蜥蜴燒之。王女以蔓草縛之,攜于手中,繼 續行路。二人見有一池,于是坐于道外之阿說他樹下,王子云:「汝往取池之蓮葉包 水還來食肉。」彼女以杖挂蜥蜴,前往取水。王子則將蜥蜴悉皆食之,僅捏下尾端, 置于其處。王女持水歸來,王子云:「蜥蜴由杖而下,入蟻窩之中,予馳往捉其尾端, 僅捉得之處,握于予手,彼掙脫而入于穴。」「君如何可為?對已燒之蜥蜴使之逃走, 于我等如何可能?如是行矣。」女飲水後,往波羅奈行。 王子登位,彼女立于第一妃之位,然對妃既不尊敬亦無供給。菩薩思使敬妃, 立于王側云:「王妃!予等由妃之手未得任何一物,何以不受青睬?」妃云:「予亦由 108 王未得何物,予又何能與君?由森林來時,王將已燒蜥蜴,一人獨享。」菩薩:「王 妃!王不為如此之事,妃勿作是說。」于是妃向彼云:「此非汝所知,王與我知。」為 唱第一之偈: 一 國主!汝今佩劍又著鎧 可憶汝在森林時 身著奇利達樹衣 阿說他枝掛蜥蜴 汝謂蜥蜴逃走時 汝之人我已盡知 如是將王所犯之過,當眾透露。菩薩聞此云:「王妃!如此不為王之所愛,二人 均為不快之思,如何能住于一處?」于是唱次之二偈: 二 拜者應拜 親者應親 為行事者 應行其事 無意于利 則不為利 不親之人 不可與親 三 施者即施 不起欲念 不自由者 不可相親 樹無果實 鳥即知之 能觀他者 此世為大 109 菩薩為此語,王思起其德,王云:「吾妃!前此之間,予未思汝德,予依賢者得 聞之語,思出汝德。請恕予之罪,總此王國,一切讓汝無余。」于是唱第四之偈: 四 予應予力 為汝盡力 吾妃!期不忘恩 與汝權威 汝可以為 與所喜者 王如斯云,與妃一切權威,並謂:「予以此人之恩蔭,憶起妃之德行。」于是與 賢者亦以極大權威。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1--說聖諦之理竟,夫婦二人共入預流 果--于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夫婦是今之夫婦,大臣即是我。」 注1 說明聖諦之理之一句,乃依異本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