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相應94經 花經 description: "漢譯經文相應部22相應94經/花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  漢譯經文相應部22相應94經/花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于舍衛城。   「比丘們!我不與世間爭論,世間與我爭論。   比丘們!如法之說者不與任何世間[人]爭論;比丘們!凡世間賢智者認為不存在的,我也說它『不存在』;比丘們!凡世間賢智者認為存在的,我也說它『存在』。   而,比丘們!什麼是世間賢智者認為不存在的,我也說它『不存在』呢?   比丘們!色是常的、堅固的、恆的、不變易法,世間賢智者認為不存在,而我也說它『不存在』;受……想……行……識是常的、堅固的、恆的、不變易法,世間賢智者認為不存在,而我也說它『不存在』。   比丘們!這是世間賢智者認為不存在的,我也說它『不存在』。   而,比丘們!什麼是世間賢智者認為存在的,我也說它『存在』呢?   比丘們!色是無常的、苦的、變易法,世間賢智者認為存在,而我也說它『存在』。   受是無常的……(中略)。   識是無常的、苦的、變易法,世間賢智者認為存在,而我也說它『存在』。   比丘們!這是世間賢智者認為存在的,我也說它『存在』。   比丘們!有世間中的世間法為如來所現正覺、現觀;現正覺、現觀後,告知、教導、安立、建立、開顯、解析、闡明。   而,比丘們!什麼是世間中的世間法,為如來所現正覺、現觀;現正覺、現觀後,告知、教導、安立、建立、開顯、解析、闡明呢?   比丘們!色是世間中的世間法,為如來所現正覺、現觀,現正覺、現觀後,告知、教導、安立、建立、開顯、解析、闡明。   比丘們!當被如來這樣告知、教導、安立、建立、開顯、解析、闡明還不知、不見時,比丘們!我對這樣無知、盲目、無眼、不知、不見的一般人,還能作什麼呢!   比丘們!受是在世間的世間法……(中略)比丘們!想……比丘們!行……比丘們!識是在世間的世間法,為如來所現正覺、現觀,現正覺、現觀後,告知、教導、安立、建立、開顯、解析、闡明。   比丘們!當被如來這樣告知、教導、安立、建立、開顯、解析、闡明還不知、不見時,比丘們!我對這樣無知、盲目、無眼、不知、不見的一般人,還能作什麼呢!   比丘們!猶如青蓮,或紅蓮,或白蓮生于水中,長于水中,而高出于水面,不被水所污染而立。同樣的,比丘們!如來生于世間,長于世間,能克服世間,不被世間污染而住。」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如法語者(SA.37);如法說法(MA)」,南傳作「如法之說者」(dhammavādī),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法的擁護者」(a proponent of the Dhamma)。   「世間智者言有(SA.37)」,南傳作「世間賢智者認為存在的」(atthisammataṃ loke paṇḍitānaṃ,直譯為「被世間中的賢智者們認為存在的」),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世間中的智者同意為存在的」(the wise in the world agree upon as existing)。按:「認為」(sammata)為過去分詞,另譯為「已被考慮的;已被商定的;已被同意的;已被批准的;已被選定的,已被尊敬的」。   「世間世間法(SA.37)」,南傳作「世間中的世間法」(loke loka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世間的現象」(a world-phenomenon in the world)。按:「世間」所展現的現象,就是「危脆敗壞」,參看《雜阿含231經》。   「分別(SA.37)」,即南傳經文的「解析」(vibhajati,另譯為「分別;解釋」),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分析它」(analyses it)。   「一般人」(puthujjanaṃ,另譯為「凡夫」),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俗人」(worldling)。   「蓮華」的譬喻,另參看《中阿含92經》、《雜阿含282經》、《雜阿含913經》、《雜阿含1183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