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相應55經 優陀那經 description: "漢譯經文相應部22相應55經/優陀那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 漢譯經文相應部22相應55經/優陀那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于舍衛城。   在那里,世尊自說優陀那:   「『那會非有,那會非我所;那必將非有,那必將非我所。』勝解這樣時,比丘能斷下分結。」   當這麼說時,某位比丘對世尊這麼說:   「但,大德!比丘怎麼能從『那會非有,那會非我所;那必將非有,那必將非我所。』這樣的勝解中,斷下分結呢?」   「比丘!這里,未受教導的一般人是不曾見過聖者的……(中略)未受善人法訓練的,認為色是我,或我擁有色,或色在我中,或我在色中;受……想……行……認為識是我,或我擁有識,或識在我中,或我在識中。   他不如實了知無常的色為『無常的色』,不如實了知無常的受為『無常的受』,不如實了知無常的想為『無常的想』,不如實了知無常的行為『無常的行』,不如實了知無常的識為『無常的識』。   他不如實了知苦的色為『苦的色』……苦的受……苦的想……苦的行……不如實了知苦的識為『苦的識』。   他不如實了知無我色為『無我色』,不如實了知無我受為『無我受』,不如實了知無我想為『無我想』,不如實了知無我行為『無我行』,不如實了知無我識為『無我識』。   他不如實了知有為的色為『有為的色』……有為的受……有為的想……有為的行……不如實了知有為的識為『有為的識』。   他不如實了知『色將消滅』……受將消滅……想將消滅……行將消滅,不如實了知『識將消滅』。   比丘!已受教導的聖弟子是見過聖者的,熟練聖者法的,善受聖者法訓練的;是見過善人的,熟練善人法的,善受善人法訓練的,不認為色是我……(中略)受……想……行……不認為識是我。   他如實了知無常的色為『無常的色』,無常的受……無常的想……無常的行……如實了知無常的識為『無常的識』。   苦的色……(中略)苦的識……。   無我色……(中略)無我識……。   有為的色……(中略)如實了知有為的識為『有為的識』。   如實了知『色將消滅』……受……想……行……如實了知『識將消滅』。   從色的消滅、受的消滅、想的消滅、行的消滅、識的消滅,這樣,比丘!『那會非有,那會非我所;那必將非有,那必將非我所。』勝解這樣時,比丘能斷下分結。」   「大德!勝解這樣時,比丘能斷下分結,但,怎樣知、怎樣見,而有煩惱的直接滅盡?」   「比丘!這里,未受教導的一般人于不應恐怖處而恐怖,因為未受教導的一般人對此戰慄:『那會非有,那會非我所;那必將非有,那必將非我所。』   已受教導的聖弟子于不應恐怖處不恐怖,因為已受教導的聖弟子對此不戰慄:『那會非有,那會非我所;那必將非有,那必將非我所。』   比丘!當識住立時,會住立在攀住的色、根據地的色、依止處的色,有喜的澆灑,就能來到成長、增長、擴展。   比丘!攀住的受……比丘!攀住的想……比丘!當識住立時,會住立在攀住的行、根據地的行、依止處的行,有喜的澆灑,就能來到成長、增長、擴展。   比丘!如果任何人這麼說:『除了色,除了受,除了想,除了行外,我要安立識的或來或去,或沒或生,或成長或增長或擴展。』這是不可能的。   比丘!如果比丘對色界的貪已被舍斷,貪的舍斷,根據地被切斷了,識的依止處就沒有了;對受界……對想界……對行界……比丘!如果比丘對識界的貪已被舍斷,貪的舍斷,根據地被切斷了,識的依止處就沒有了;識無所依止,不增長、不造作而解脫;從解脫而穩固;從穩固而滿足;從滿足而不戰慄;不戰慄就自證涅槃,他了知:『出生已盡,……(中略)不再有這樣[輪迴]的狀態了。』   比丘!這麼知、這麼見時,有煩惱的直接滅盡。」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愚癡無聞凡夫;愚夫;凡夫愚人」,南傳作「未受教導的一般人」(assutavā puthujjano,直譯為「無聞凡夫」),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未受教導的俗人」(the uninstructed worldling)。   「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我既非當有,我所何由生(SA.64)」,南傳作「那會非有,那會非我所;那必將非有,那必將非我所」(no cassaṃ no ca me siyā nābhavissaṃ na me bhavissatī),菩提比丘長老依錫蘭本英譯為「我不會存在,那不會是我的;我必將不存在,那必將不是我的」(I might not be, and it might not be for me; I will not be, [and] it will not be for me,巴利原文no c』 assaṃ no ca me siyā, na bhavissāmi na me bhavissati),但在《相應部22相應55經》中英譯為「那不會存在,那不會是我的;那必將不存在,那必將不是我的」(It might not be, and it might not be for me; it will not be, [and] it will not be for me,巴利原文no c』 assa no ca me siyā, na bhavissati na me bhavissati,台灣嘉義法雨道場流通版本仍為no cassaṃ, no ca me siyā, nābhavissa, na me bhavissatī),並解說前者以第一人稱未來式語態述說(bhavissāmi),是「斷滅論者」的觀點,表示認為「我死後就斷滅而將不存在了」,而後者以第三人稱未來式語態述說(bhavissati),則是「證第三果聖者」不執著的心境,參看《雜阿含64經》。從經文前後義理來看,菩提比丘長老所根據的錫蘭本比較合理易懂。另外,《中阿含6經》譯作「我者無我,亦無我所;當來無我,亦無我所」;《中阿含75經》譯作「無我、無我所,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   「下分結」(orambhāgiyāni saṃyojanānī),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較低拘束」(the lower fetters) 。「下分結」即「五下分結」,參看《雜阿含797經》。   「計(SA.64)」,南傳作「認為」(samanupassa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認為;考察;加以考慮」(regards)。   「非當有(SA.64)」,南傳作「將消滅」(vibhavissanti,另譯為「將非有」、「當非有」),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將被撲滅」(will be exterminated)。   「疾(SA.57)」,南傳作「直接的」(anantarā,另譯為「無中途的;無間的;迅速的」),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直接的;即刻的」(immediate),並解說,論師們的看法,「果」是接續「道」必然立即發生的,所以這位比丘真正要問的是如何「即刻與直接地」(swiftly and directly)證阿羅漢果,而不在任何較低階段的證悟耽擱。   「非境界(SA.64)」,南傳作「這是不可能的」(netaṃ ṭhānaṃ vijjati,直譯為「彼處不被知;彼處不存在」),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那是不可能的」(that is impossible)。   「不作行(SA.39);無所為作(SA.64)」,南傳作「不造作」(anabhisaṅkha,另譯為「不現行、不為作」),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不生產的」(nongenerative)。   「不戰慄」(na paritassati,或aparitassaṃ)(SA.36作「不著」),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不成為被擾動;不被擾動的」(not become agitated,或unagitated),但在其注解中說明「paritassati」這字的字根(verbal stem)「tasati」是害怕(to fear)、戰慄(to trem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