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四聖諦與修行的關系 第十章 問答輯要 description: "問1:法師說「愛」是輪回最特別的緣,但曾在經典上看過:「無明」是輪迴的根本、存在的緣,不知無明和愛那一個才是輪回最明顯的緣?" --- 四聖諦與修行的關系  第十章問答輯要   問1:法師說「愛」是輪回最特別的緣,但曾在經典上看過:「無明」是輪迴的根本、存在的緣,不知無明和愛那一個才是輪回最明顯的緣?   答1:無明是有因、有緣的,經中提及不如理的作意或「有漏」是無明的因、無明的緣。無明不會自己出現,它會和許多朋友一起來,無明最明顯的朋友就是「愛」。在集諦中,包含了所有的煩惱,無明在這些煩惱里可以比喻是國王的角色,但必須了解無明會現起,在「有漏」中最明顯的法就是「愛」。所以,佛陀是用「愛」來說明集諦。   問2:世間慧無法斷煩惱?請法師舉例何謂世間慧?   答2:我們的世界就是五蘊,除了五蘊外,沒有什麼世界,因此世間智慧的所緣是五蘊,所有世間的經驗都在五蘊中,不能超過五蘊的境界。由于世間智慧只是關于世界、五蘊的所有智慧,並沒有看到解脫的所緣——涅槃,所以它無法完全斷除煩惱。   實現見道才能產生出世智慧,由于出世智慧了知解脫的所緣,已經是超過五蘊境界的智慧,因此有力量斷除煩惱。在見道後,我們不僅能運用出世智慧,也能運用世間智慧來斷除煩惱。   問3:南、北傳佛教在「觀滅諦」上最大的不同點為何?   答3:滅諦只有一個,不可能有二個。不過依我們智慧程度所能了解的層面,阿毘達摩用了很多不同的分別來說明。對于佛教滅諦的看法,南北傳並沒有有出入,所謂的「滅」就是沒有愛的境界,即是涅槃。涅槃就是無住,沒有保護、沒有求的境界,這個看法大家都同意,並沒有差異。   實現涅槃的境界,需要世間智慧,也要有出世智慧,單是世間智慧還不夠,一定要有出世智慧。在觀滅諦上,南傳佛教只有一個無為,就是涅槃,而一切有部有三種無為,但只有「擇滅無為」才是真正的涅槃。在滅諦的分別中,南北傳佛教都承認有「有余涅槃」和「無余涅槃」二種涅槃的分別。   北傳佛教的觀很不容易了解,他們不僅和南傳一樣說明「有余」和「無余」二種涅槃,在《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及《中觀論》等大乘經論里更提到四種涅槃⑴的分別:有余、無余、自性清淨、無住;其中與南傳佛教不同的即是:自性清淨、無住二種涅槃的看法。   「自性清淨涅槃」⑵在原始佛教中並沒有提及,依大乘的道理:解脫的境界為真如,它是出世間智慧的境界,不過它也不離開世間的法,真如並沒有世間或出世間的分別。所以,無論眾生知道涅槃與否,我們都已在清淨的涅槃境界,因世間所有的法都是緣起,而緣起法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真如相,因此造成輪迴的緣——無明等種種煩惱,在緣起法中也不是真的存在,一切眾生本來就在真如境界,就在自性清淨涅槃中。   大乘佛教的目標在于實現「無住涅槃」⑶,就是實現沒有住著的涅槃,涅槃本身並沒有所緣,但它的范圍其實就是真如。雖然它是出世境界,屬無為法,因大乘佛教強調超越世間、出世間的分別,強調要悲憫眾生,所以無住涅槃就是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的悲智大用。在無住涅槃里,我們才是真正實現勝義法。   南傳佛教系統里有四種勝義法:色、心、心所、涅槃。但大乘佛教認為真正的法是沒有自性的,所以色、心、心所法不是勝義諦,大乘只承認一個勝義諦,就是實現真如、實現空,唯有「空」才是勝義,因它沒有自性,所以能超越世間、出世間的分別。大家可看唯識論,實現大乘的解脫境界,不僅要思惟「法」——名色的無常,也要思惟所有名言概念⑷的無常。   問4:「完全沒有愛才能入涅槃」和大乘佛教強調「慈愛悲憫眾生」是否有矛盾?   答4:要了解這個問題,先要了解什麼是阿羅漢?阿羅漢有很多種⑸,如果我們不是阿羅漢就會繼續輪迴,只有阿羅漢能不輪迴;如果說阿羅漢沒有慈悲,這是偏見,如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等都是阿羅漢,但他們沒有慈悲嗎?   阿羅漢有很多種,這與他們的波羅蜜有關。所有的人要收集很多波羅蜜才能成就阿羅漢果;普通阿羅漢只要收集三世善行與智慧種子的波羅蜜,則能實現阿羅漢果;但大阿羅漢則要收集十萬劫的波羅蜜種子才得成就。如果想成佛,就要收集三大阿僧衹劫的善行與智慧種子的波羅蜜。一劫的時間有多久?佛以最硬的八立方公里的石頭為比喻,每一百年擦一下、破壞一下,直到石頭壞滅為止,就是一劫的時間。如果想成佛,就要以三大阿僧衹劫的修行,收集圓滿的波羅蜜種子,才能成就佛果。   問5:佛與阿羅漢證「有余依涅槃」以後,一定要進入死亡才能證「無余涅槃」,證無余依涅槃與死亡的關系是什麼?   答5:佛有四種回答問題的方式⑹:   (一)對于所問的問題,作肯定的回答。(二)對于所問的問題,再作一次反問。(三)對于所問的問題,先分析再作回答。(四)對于所問的問題,不予回答。   對于所問的問題,佛有時不回答。為什麼佛不回答?因為了解這些問題不是有智慧人的方向,對修行也沒有幫助,只會增加許多雜念,最好是實際去修行,見道時就會知道什麼是涅槃的意思。涅槃境界是不可思議的,而死亡的境界是可思議的。如果相信佛法,就應相信有愛就一定有生,有生就有死;而涅槃因為已經沒有愛,所以無生也無死。如果真要回答這個問題,就方便說涅槃是沒有生、沒有死的境界。   問6:四諦的因果關系,例如:苦是集的果,集是苦的因;滅是道的果,道是滅的因,它們彼此的次第概念有這麼明顯嗎?   答6:在見道前,四諦不會同時出現,唯有見道時,因四諦為出世智慧的所緣,所以能同時出現。實現見道前,我們要先了解什麼是苦、集、滅、道,但在現觀過程中並沒有這麼明顯的次第。南傳佛教以為見道只是一個心的過程,但一切有部則認為有十五個剎那,主要是以四諦十六行相為智慧的所緣。   依《中部•大四十經》來說,我們要先了解世間正見,才能了解出世間正見。當出世智慧開啟時,才能「入妙法」,也就是了解緣起法,了解四聖諦,如果沒有出世正見就無法入無漏智慧的境界。因為斷煩惱是「頓斷」,不是「漸斷」,所以見道時,無漏智慧才有力量正斷煩惱;世間有漏智慧只能鎮伏煩惱,不能正斷。   問7:行與業有何不同?南傳佛教中「行」還有多少心所?   答7:行(sankhāra)的范圍非常廣,「行」最廣泛的意思叫做所有的有為法、有集法,所有有生滅的法都是「行」。sankhāra就是「放在一起」,所有有生滅的法都在一起,這是緣起法,就是「有為」的意思。緣起法,就是有「緣」的法,佛在輪迴過程說明「緣」的道理:因為有行、有業,而有輪迴;行、業能出現是因有愛、無明。在緣起中,無明、愛是行的緣,取是有的緣;「有」有二種:「生有」、「業有」。   行緣識,這里的「識」是指「輪迴識」,因為有「行」,所以有輪迴識的出現。「行」平常叫做「行為」,輪迴識的出現是靠「行為」,沒有行為就沒有輪迴的識。另外,「行」也可以表示「動力」。什麼是行的動力、行為的現起?行的動力就是「思」。所以,輪迴心主要靠「思」這個動力現起。死的時候,如果有「行」就有「再生」;如果沒有「行」就不會繼續「再生」。   「行」是一種行為、動力,在行法中最重要的就是「思」,「行」與「思」是相同的。南傳佛教認為「名法」內有四蘊——受、想、行、識,都是屬于行。「行」無法自己出現,一定和它的朋友一起出現,其中最重要的朋友就是「受」、「想」,如果沒有這些朋友,行就沒有作用。如識為什麼能了別所有的境?主要是有「行」;而「行」是指所有的行法,在行法中最重要的是「思」。   行的作用是累積,因有「行」,緣起法就會繼續;如果沒有行就沒有無明,沒有無明就沒有愛,沒有愛就沒有業,沒有業就沒有集法。「行」是如何累積作用?當我們的善心、不善心或不動心造作了三種行——福行、非福行、不動行,就有累積的作用。   業,是一種力量,佛說明業是現在和過去的思。因有行為,就有業的力量而創造我們的存在,強調「業」主要是在說明存在的力量。緣起法中,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有」就是「業」,業的結果就是「生」。因此,談到行時,特別與無明有關系,而業則特別與取、愛有關系。   行的重點在于「行為」,它創造了輪迴的識;而行的生起是靠無明,因為過去生命有無明,死時就有「行」,就會繼續累積「業」。如果在這期生命的輪迴中有愛、取,就會繼續收集業,業就變成未來生命的緣。行說明了輪迴識為什麼會繼續地轉,也說明未來的存在,而未來的存在是靠現在的業。所以,若過去生命有行,輪迴識就會不斷相續。   誰有能力收集我們的業種子?都在行里面。過去的行引導我們到此生的名色,未來不同的種子也在行里。如果有愛、取的營養,就會引導我們到未來。   「行」是因有無明的緣而創作三行——福行、非福行、不動行,由于不了解涅槃的所緣而累積「業」。如果此生不斷地愛、取,我們就會繼續存在;若不繼續收集業,才能不存在。我們的心中有無量的業,這些業不斷地影響心的過程。假如看到可意的所緣,是因為有過去的善業;而看到不可意的所緣,是因為有過去的不善業。   若沒有無明,就不創作「行」,不創造「識」,也就能解脫;不能解脫,是因有行、識而繼續輪迴。假如不再繼續收集煩惱,業就沒有力量繼續創作行的存在,如此死時,就能不收集行為及我們的識而能解脫。佛特別說明業的力量是靠愛、取,假如不靠愛、取,就沒有業,也就沒有生。我們死時,如果沒有無明,不繼續「行為」,業就沒有力量。所以,有行的累積作用,就會繼續收集業,結果我們就無法解脫。   問8:何為現觀?   答8:現觀,梵文為abhisamaya意為轉向菩提,表示開悟的過程,就是轉向解脫的境界——涅槃。世間心看不到涅槃,唯有出世心才能看見。所以嚴格地說,現現是指見道,此時現觀就是在觀我們開悟的所緣——涅槃。   問9:「生遠塵離垢之法眼」的時候,其果位為何?   答9:「遠塵離垢之法眼」的出現是因為看到解脫的所緣,以此無漏智慧而知道有結、有有漏法,但已看不到「我」、「眾生」的概念;如果用有漏智慧是無法觀到「無我、無眾生」的境界。   當「遠塵離垢之法眼」實現時,此果位已是初果聖人,因為看過解脫的所緣——涅槃,能了知一切集法都是滅法,在集、滅中是找不到「我」、「眾生」。在此無漏智慧里,了知只有有漏法、有結,但看不到「主人」的概念。   問10:為何「安那般那」念是苦諦?用功專注「安那般那」為集諦?   答10:這是個好問題,要徹底地了解,才能修安那般那的觀。呼吸是什麼?是色!色是無常或常?是無常!無常的法是苦或樂?是苦!那麼,安那般那是無常或常?是無常!那它是苦或樂?是苦!假如不了解這個道理就不能解脫,所以你們要專注在安那般那的修行,要愛你們的「安那般那」念,才能實現解脫。那「愛」是什麼?是苦因!所以,用功專注在「安那般那」是集諦。   如果能用功專注在「安那般那」上,不斷地精進就能實現第四禪。在第四禪定看不到呼吸,其實呼吸還是存在,只是過于微細而看不到。假如實現羅漢果,死時就不再有呼吸的出現——即色法的存在;如果有「色」,就會有其他的法生起。所以想解脫,首先要能專注在安那般那上,但是實現解脫,成為阿羅漢就不需要專注在安那般那,如此就沒有集諦。此時阿羅漢的心已經沒有隨眠,不再需要以安那般那的專注修行來避免煩惱,雖然他還有呼吸的存在,但已經沒有染,因此死時,不再有呼吸色法的生起,也就不再出生。    問11:「滅法滅」的意思是什麼?   答11:現觀的過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什麼是滅法。了解滅法前,要先了解什麼是無常的逼迫?如果不了解無常的逼迫,就不能了解什麼是滅法。雖然人有生、有死,但人不是真的滅法;《俱舍論)》提到所有的五蘊、十二處、名色、不同的心所、色法才是真正的滅法。它們的生起是有因有緣,是緣起法;緣滅了,它們也滅。另外,它們也是有漏法,因它們是愛、取、無明、業、行的果。如果實現「遠塵離垢之法眼」時則能知:當它們的緣滅了,它們也就滅,這就是無為涅槃,是解脫的境界。   有集法就是「取」,就是五取蘊。五取蘊是生滅法,它的生是有緣,滅也有緣。如果有無漏智慧就知道只有結、有漏法,卻沒有被系縛的人。比方說:被人罵而聽到不好的話,會煩惱是因為沒有解脫;但有清淨眼的人,會知道有結、有漏法,即是知道罵人的聲音,但不會生氣這個人。因為,他了知有集法有滅法,卻沒有「眾生」、「我」的概念。   明了解脫境界,需要有清淨眼。為何憍陳如知一切集法是滅法?因他能以無漏智慧知有漏法的生、滅;沒有智慧的人,不知何處為一切有漏法的生起與滅去。   要了解無常的逼迫,這不是概念的剎那生滅,而是真正看到法是剎那、剎那的生滅,能看到真正的生滅,才會遠離,才會要離欲、離苦,才能實現究竟滅的境界,這就是清淨眼的境界。有漏智是不能了解究竟滅的境界,唯有無漏智才能知「所有集法都是滅法」,才能實現究竟滅的境界,所以又稱為離垢智。   問12:請問用功專注「安那般那」為什麼不是道諦?   答12:用功專注「安那般那」上,因為還沒有實現解脫,所以需要繼續用功,因此是集諦,不是道諦。「安那般那」是苦諦,也是集諦;苦是集的「果」,集是苦的「因」,此二諦會一起出現。所以觀「安那般那」即是觀苦諦,也是觀集諦。你們要加行、要用功,強迫自己實現「安那般那」。   專注在「安那般那」是如法的,但還是屬于愛、欲。佛法有二種欲——法欲和欲欲,修行中要用法欲去掉欲欲,但法欲也是一種煩惱。佛未解脫前,還是要用法欲勉強地用功修行;但實現解脫時,佛不再有法欲,因他本身已成為法。所以,如果我們還沒有變成法,就要用法欲讓我們自己變成法,當成為法時,就不需要用法欲來勉強修行。   現在讓自己勉強用功修行,是為了了解苦諦,佛說明能了解苦諦,就能了解集、滅、道諦,這就是智慧,它們都會一起出現。南傳佛教認為:能徹底了解一個諦,就能了解其他的諦。因此,在未解脫前,用功專注「安那般那」上的法欲是我們修行的基礎,但它仍在苦諦里,所以也在集諦中。   注解   ⑴「涅槃義別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余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三、無余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余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四、無住入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其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成唯識論》,《大正藏》冊31,頁55中。   「論曰:諸菩薩惑滅,即是無住處涅槃。釋曰:二乘與菩薩同以惑滅為滅諦,二乘惑滅一向背生死趣涅槃,菩薩惑滅不背生死不背涅槃,故異二乘。菩薩此滅于四種涅槃中,是無住處。一、本來清淨涅槃;二、無住處涅槃;三有余;四無余。菩薩不見生死涅槃異,由般若不住生死,由慈悲不住涅槃。若分別生死則住生死;若分別涅槃則住涅槃。菩薩得無分別智,無所分別故無所住。」《攝大乘論釋•釋學果寂滅勝相》,《大正藏》冊31,頁247上-中。   ⑵指一切事物的本來相就是真如、寂滅之體。   ⑶指不住于生死、涅槃的涅槃。如菩薩因悲憫眾生,為救渡眾生,盡未來際不住生死,不住于涅槃。《成唯識論》並提及此為大乘最高的佛果。另,無住涅槃其體雖亦為真如,但仍須由智慧的正確判斷力滅除障礙才能證得,故與自性清淨涅槃不同。   ⑷指所有能描述、言語表達的境界。   ⑸就阿羅漢之種類而論,依其根性利鈍之差別,可分為六種。據《雜阿毘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五等所舉,即:(一)退法阿羅漢,又作退相阿羅漢,指遭遇小惡緣即容易退失所得之果位者。(二)思法阿羅漢,又作死相阿羅漢,指由于憂懼退失果位而思自害者。(三)護法阿羅漢,又作守相阿羅漢,指能守護而不致退失果位者。(四)安住法阿羅漢,又作住相阿羅漢,指不退亦不進,而安住于果位者。(五)堪達法阿羅漢,又作可進相阿羅漢,指能迅速精進,而達于不動法者。(六)不動法阿羅漢,又作不壞相阿羅漢,指永不退失所得之法者。上述六種阿羅漢,前五種為鈍根者,故得時解脫或時愛心解脫,而後者系屬利根者,故得不時解脫或不動心解脫。詳言之,倘若能遇善因緣而得入定之解脫,稱為時解脫;隨時可入定,而無須等待某種特定因緣之解脫,稱為不時解脫。又善護自己所得之阿羅漢果,並解脫煩惱者,稱為時愛心解脫;不再由于煩惱而退失果位之解脫者,稱為不動心解脫。此外,不動法阿羅漢以其利根之形成,又分為兩種,即:(一)本來生就不動種性者,稱為不退法阿羅漢、不退相阿羅漢。(二)由精進修行而達不動法者,稱為不動法阿羅漢。此二者合上述之五者共為七種阿羅漢。若再加緣覺、佛,則總稱九種阿羅漢,又稱為九無學。參閱《佛光》「阿羅漢」,頁3692。⑹四問答(梵catvari parcna-vyakaranani,巴cattari pabha-vyakaranani),謂解答諸質問時,依問題之性質而將回答方式分為四種。又作四記、四答、四種答、四種問答、四種記論、四記論、四種記答。   (一)一向記,又作直答、一定答、定答、決定答、決了答、必定論、一向論、一向記論、決定記論、應一向記。即對于所問,直接以肯定方式回答。   (二)分別記,又作解答、分別答、解義答、分別論、分別義答、分別記論,應分別記。即對于所問一一分析解剖後,始作肯定或否定之回答。   (三)反詰記,又作詰答、詰論、反問記、反問答、反問論,反質答、返問記、隨問答、詰問論、詁問記論、應反詰記。即不直接作答,先反問對方,于反問中令其悟解,或以反問顯明問意後,始給與回答。   (四)舍置記,又作置答、置論、止論、默置記、默然記、止記論、止住記論、應舍置記。即對于所問,若屬于不應答、不值得答者,則舍置不答,或告知對方此為不應答者。參閱《佛光》「四記答」,頁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