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四聖諦與修行的關系 第六章 滅聖諦 description: "諸比丘!苦滅聖諦者,即:于此渴愛息滅無余、棄舍、遣離、解脫、無著。" ---   7.Idam kho pana bhikkhave dukkhanirodham ariyasaccam‖‖Yo tassā tanhāya asesa-virāganirodho cāgo patinissaggo mutti anālayo‖‖   諸比丘!苦滅聖諦者,即:于此渴愛息滅無余、棄舍、遣離、解脫、無著。   滅諦即是涅槃   滅聖諦是什麼?滅聖諦就是涅槃,就是「沒有愛」的意思。因為沒有愛,就沒有取、沒有緣。所以,涅槃是無取法、無漏法、無為法,也就是沒有苦、集諦。為什麼是無漏法、無為法?因它沒有緣,所以「無取涅槃」是沒有緣的涅槃,這才是真正的涅槃。苦的緣是因為有「煩惱」,而涅槃本身並沒有緣,不過它會出現在「道」中,道是實現涅槃的緣。要清楚此理,才能了解為什麼見道時,四聖諦會一起出現。   渴愛息滅無余(tanhāya asesavirāganirodho):指我們要完全離開輪迴的緣。佛說輪迴的緣為「愛」,完全離開愛則完全離開輪迴。我們已經說明輪迴的存在是由很多不同煩惱造成,所有的煩惱都是輪迴的緣,而這些煩惱中最主要的緣就是愛,有愛才有無明,有無明才有其他的煩惱。如果我們能離開愛,就能離開五取蘊,因為愛就是「取」,而「取」就是多次連續的愛,這種強烈的愛稱之為「取」。   離開輪迴是指離開五取蘊,不是離開五蘊,因為五取蘊的意思就是「愛」。佛說明愛為五取蘊根本的緣,在巴利文中「涅」(nib)是指「沒有」,「盤」(bāna)指「愛」,涅槃就是沒有愛的情況。完全沒有愛,就能入涅槃的境界;若還有愛,即使我們有修行、有智慧,還是不能完全進入無愛的境界。因為五取蘊是「愛」,有愛就會有輪迴的緣,就有無明等其他的煩惱,所以,有愛就有再生,唯有完全離開愛,才能不斷地留在涅槃的境界。   棄舍(cāga):如果要入涅槃,到達沒有煩惱的境界,必須要全部放棄、棄舍。棄舍什麼?如果能棄舍愛及所有其他的煩惱,就能棄舍五蘊、棄舍輪迴。   遣離(patinissagga):和「棄舍」的意思相同,指要放棄所有的煩惱。   解脫(mutti):之前提到要「棄舍」、「定棄」一切,目的是為了能完全解脫。   無著(anālaya):依北傳佛教的說法,ālaya就是阿賴耶,為「住」、「立」、「著」的意思,如最高的山——喜馬拉雅山又稱雪山,即是「雪住著」的意思。如果我們能棄舍愛,在輪迴里就沒有「住」、「著」,因沒有住、著而能涅槃。涅槃是沒有愛的境界,沒有愛即無住、無所,也就能夠「滅」。   若要真正了解滅諦,應先見道才能直接體驗;若沒有見道,不可能直接有滅諦的經驗,這是所有佛教共同的看法。假如我們能夠用無漏智慧思惟苦,無常、無我,就能在實現中道時,看到四聖諦同時現起;若是沒有實現見道,就不可能親身體驗到。   見道前的第一步應先了解何謂無漏智慧的境界,了解能運用智慧的心,了解能觀和所觀的境界,了解在我們生活世界中所實踐的真實經驗。能用智慧去分別、了解世界的緣起,就是了解苦諦、集諦的基礎,若沒有這個基礎,就無法實踐見道。   簡單地說,我們要了解名色,名色就是智慧的境界,在名色中包括所有的無漏智慧、所有的分別,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都在名色中。   為什麼一定要了解名色法?因為觀名色就沒有我、沒有你,觀名色就是世界的真實經驗。例如觀察杯子,杯子屬于名色的經驗,我們能了解這個東西叫做「杯子」,只是人類彼此賦予這樣的稱呼。如果小狗來看杯子,牠也會和人一樣看到這個東西的顏色、形狀,但是小狗並不知道這個東西叫「杯子」。所以,在真實經驗中,「杯子」只是名色法的存在。如果想要進入智慧的境界,就要洞察實際的名色經驗。   名色法必須進入智慧的境界才能觀察到,如果沒有這種了解,就不能真正了解無常,因剎那、剎那的無常是屬于世界真實的法,不是屬于概念。我們知道杯子會破壞,但這不是真正用智慧來觀察,真正「觀」的智慧是看到杯子以及一切法(包括人)都是地、水、火、風等四大不斷破壞的過程。其他的所緣也是同樣的道理,此破壞過程是我們「所觀」的對象——色,而「能觀」這個破壞過程,叫做「名」,「名」如同色一般也是連續不斷破壞的過程。   了解名色,才能了解什麼是緣起,什麼是集諦。我們的「愛」,如愛的所緣:錢、房子、汽車等,我們為何愛這些?因為我們認為它們存在,它們能給我們樂受、滿足。雖然也知道它們不可能永遠保存,它們會壞、會改變,但這只是世界經驗的概念,不是真正了解,不是真正的「觀」,所以仍會不斷執取,產生種種苦惱。想實現滅諦,一定要了解名色都在無常破壞中,才能放下愛。然後,思惟苦諦、集諦就是能觀、所觀的了解,如果能思惟它們不斷剎那、剎那無常變化的過程,就能運用所有觀的知識,實現世界最高的觀——行舍智(sankhārupekkhāñāna)⑴。如此,我們就能遠離無常、苦,就能看到苦,集、滅、道四諦同時現起。南傳佛教或其他宗派也有同樣的看法:實現見道就能觀四聖諦同時出現在一個心的過程,之後可藉由修道而離開所有的煩惱,也就是離開愛。   我們要了解所有煩惱都有相互的關系,因為我們的心中都有煩惱種子和愛,愛讓煩惱種子發芽、增長、變強。所以,愛弱時煩惱就弱,愛強時煩惱就強,它們彼此有相互的關系。   南北傳佛教皆提及阿羅漢已經離開所有煩惱、所有愛的種子,意思是阿羅漢已經沒有愛,燒掉所有心里的煩惱種子,使煩惱種子失去成長的功能。由于阿羅漢能用修行去除愛,殺除煩惱,使內心煩惱種子沒有功能,不再繼續輪迴,得以實現涅槃,是故阿羅漢為所有眾生、人、天崇敬供養的對象。   滅諦是說明沒有愛的境界,阿羅漢是怎麼實現滅諦?怎麼去掉愛,讓所有的煩惱種子失去愛水而乾枯?武器就是無漏智慧,藉由無漏智慧的功能,就能實現阿羅漢或佛的果位。   佛教提及二種涅槃的現象:第一種是「有余涅槃」,指佛、阿羅漢有五蘊存在的情況,第二種為「無余涅槃」,指佛、阿羅漢滅除此生五蘊之身後,由于不再有愛而不會繼續輪迴的情況。雖然,滅諦的現象有二種,但真正的滅諦只有一個。例如:佛陀在菩提樹下,滅盡煩惱,證悟成佛,稱為「有余涅槃」;四十五年後,佛于拘尸那羅般涅槃,那時佛的五蘊也滅盡,是「無余涅槃」。如果沒有實現滅諦,根據自己所造的業,一定會繼續留在五蘊中。因為有愛就有無明,有無明就有行,有行就會繼續收集、造作,繼續存在、繼續輪迴。   滅諦與道諦的關系   我們觀察世間都是苦諦、集諦,要徹底了解苦,就要了解解脫、了解涅槃,要了解涅槃解脫的經驗,必須靠「道」來實現,「道」是無漏,卻是有為法⑵。滅與道的相互關系在《七車經》中有清楚的說明,它說明解脫、現觀過程有七種清淨法⑶的修習次第,就是戒清淨法、心清淨法、見清淨法、度疑清淨法、道非道智見清淨法、行道智見清淨法、智見清淨法⑷。   在《七車經》中舍利弗(Sāriputta)和滿慈子尊者(Mantāni-putta)⑸對話,舍利弗問滿慈子:「出家修梵行是為了實踐戒清淨,然後再心清淨法、見清淨法,一直到智見清淨,依照七種清淨法的次第順序而修持嗎?」滿慈子回答七次:「不是!」于是舍利弗問:「您出家的目標是什麼?」滿慈子回答:「我跟隨佛陀出家的目標就是實現涅槃。」舍利弗問:「涅槃沒有七種清淨法可以嗎?」滿慈子回答:「不可以!戒定慧的內容就是道,如果沒有七清淨法就沒有道,就不能實現涅槃。修行是為了實現解脫,七種清淨法不是目標,而是用來實現涅槃的方便。」   要了解涅槃不是道,道也不是涅槃,但我們是藉著道來實現涅槃;實現涅槃時,七種清淨法也會一起實現。所以,現觀是一個過程,此戒、定、慧三學是個不間斷的修行過程,如果能依循著「道」實現了這個過程,就能進入涅槃城。當入涅槃城後,我們就不再需要靠修道的工具。   在《七車經》中,滿慈子以七部車子比喻涅槃與道的關系。好像波斯匿王(Pasenadi)從憍薩羅國的首都舍衛城要到第二大城婆雞帝(Sāketa),這段路程需要乘換七部車子。當波斯匿王離開舍衛城時是用第一部車,旅行一段時間,馬疲倦了就換另一匹馬,連續乘換了七匹馬後,他到達了婆雞帝。城里的大臣問:「您是用這部車到達此地嗎?」波斯匿王要怎麼回答?他不能回答:「是」或「不是」,他只能說是用第一匹馬所拉乘的車離開舍衛城,中間換馬、再換馬,最後用第七部車到達婆雞帝。   同樣的道理,修行者是用戒清淨法、心清淨法、見清淨法、度疑清淨法、道非道智見清淨法,行道智見清淨、智見清淨等七種清淨得到涅槃,不過涅槃並不是這些清淨法。在《七車經》的譬喻當中,首都舍衛城如同我們的輪迴,波斯匿王如同修道人,而第二大城婆雞帝如同涅槃的境地,到達目的地需要七部車,也就是實現涅槃需要道——七種清淨法,假如沒有七種清淨法,就無法到達涅槃城。當進入涅槃城時,就可以放棄七部車。不過,如果沒有乘用七部車,終究只能停留在原處,無法到達目的地。所以,七種清淨法是道,是實現涅槃的緣。   我們要了解滅諦就是涅槃,而實現涅槃,需要實踐道——八正道,因正道是無漏法能引導我們到達涅槃。不過,阿羅漢實現道時,還是有五蘊的存在,這情況稱為「有余涅槃」。當他五蘊滅盡時,由于道的成就而實現了無余涅槃,此無余涅槃就是無緣法。   擇滅與滅諦的關系   無為法是對滅諦最基本的了解。如果想了解《俱舍論》中一切有部的學說或修行過程,我們不免要面對很多複雜的問題,現在我只簡單說明一切有部的滅諦。   南傳佛教在無為法上的看法很簡單,他們認為無為法只有一個,即是涅槃;雖有「有余涅槃」、「無余涅槃」二種不同的現起,但還是同樣的涅槃、同樣的滅諦。有關一切有部對滅諦的看法,可查《俱舍論》第一品,其中提及三種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非擇滅」⑹。在一切有部系統里,不可能有「擇滅」以外的滅諦,「擇滅」就是一切有部的滅諦。   「擇」的意思是:用無漏智慧來分析。一切有部以牛與車的譬喻來說明無漏智慧與滅諦的關系⑺,無漏智慧稱「擇滅」,也稱為「離系」。「系」(梵yoga)即是「縛」,就是所有的煩惱,因此「離系」是離開所有煩惱。   梵文的擇滅即pratisamkhyā-nirodha,意思是離開所有有漏法的縛。「擇滅」簡單地說就是離系;系就是縛,所有的煩惱就是我們的縛。當我們能用思惟抉擇苦諦或其他聖諦的智慧,令諸有漏法遠離束縛,所能得到的「滅」,就稱為「擇滅」。擇滅是離開所有有漏法的縛,如同牛與車一樣,因有智慧的揀「擇」分析而有「滅」。   一切有漏法是否只有一種擇滅?南傳佛教持肯定的態度,但一切有部不認為如此而提出:   一切有漏法同一擇滅耶?不爾,云何隨系事別?謂隨系事量,離系事亦爾。若不爾者,于證見苦所斷煩惱滅時,應證一切所斷諸煩惱滅,若如是者,修余對治則為無用⑻。    「隨系事別」中的「事」,通常指真正的所緣、真正的對象,即勝義諦中存在的法。但此處所指的「事」只是用來方便說明不同品類的煩惱;而「系」是指所有的縛或煩惱。這句話是說明有很多不同種類與品的煩惱,所以「謂隨系事量,離系事亦爾」,要對治不同的煩惱就要有不同的擇滅。   對于不同種類煩惱的分別對治只是一種方便說法,不是依勝義法而說。雖然,對治不同的煩惱有不同的擇滅,但真正的滅諦只有一個,不可能有二個、三個滅諦。不過,如何讓多種擇滅最後實現為一個滅諦?這是一個漸次的過程,但不容易了解。在這漸漸實現滅諦的過程中,不可能有很多不同的滅諦,只有一個究竟的擇滅、究竟的滅諦。若能實現這個過程,就能成就阿羅漢。有關「擇滅」的相關內容,在《大毘婆沙論》⑼里也有提及,大家可以自己查閱、參考。   擇滅和滅諦是不同的,擇滅如同「因」,滅諦如同「果」,因此要用無漏智慧——擇滅來實現滅諦,而滅諦就是無漏智慧的境地。所以,一切有部強調一個、一個現觀的過程,即在每個現觀過程對于四諦中的每一個諦都要有系統、次第的分別思惟,這種分別應該和多種擇滅的想法有關系。要了解這些分別,應從一切有部的修行經驗及他們對《阿含經》的看法去探討,他們認為要分別漸次地思惟四聖諦的過程,才會有見苦所斷的煩惱、見集所斷的煩惱、見滅所斷的煩惱以及見道所斷的煩惱等不同的分別。由于四聖諦有這些不同所斷煩惱的分別,應該就要有不同的「擇滅」。這種分別是有道理的,因為一切有部認為在現觀過程中,這些不同種類的擇滅都是真正的法。   要了解有部的修行,一定要探討他們在現觀過程中對于多種擇滅的看法。南傳佛教認為只有四種真實法:色、心、心所、涅槃。在經驗的范圍里還有其他的法,如依一切有部的看法,還有心不相應行法(citta-vippayutta-dhamma)⑽。在心不相應行法里有「得」、「非得」⑾,現觀過程和法的分別有關,要分別不同的煩惱很複雜。所有煩惱都存在于我們的身心相續里,因它們有「得」這個法,也就是說所有的煩惱都存在這個法中;而「非得」和「離系」的概念應有密切的關系。一切有部以為「得」、「非得」都是真實的法,因此離系——擇滅也就變成真實的法。   佛教認為真實法是有自性的法,依勝義諦來說,有自性的法才能存在,沒有自性的法則不存在。我們要用緣起來了解涅槃,南、北傳三藏經都有這種說明:要先有法住智,能用無漏智慧分別真實經驗,才能有涅槃智⑿。因為不同的離系都是用無漏智慧了解,斷除煩惱後而得的真實經驗,所以一切有部以為離系是有自性的真實法。   為何「擇滅」需要多種?因為煩惱的不同分別,意思是說不同的煩惱應該有不同的擇滅;如果只有一種擇滅就能斷所有的煩惱,照理說只要用一種擇滅斷掉見苦所斷煩惱時,那麼見集所斷煩惱、見滅所斷煩惱、見道所斷煩惱也應該會滅除。但一切有部卻提出多種離系的分別,因為他們從對四諦分別思惟的現觀過程中,認為苦、集、滅、道四諦都有分別要斷的煩惱。依南傳佛教:在世間觀的過程,斷煩惱也是漸次的過程,但見道則是頓斷,南傳並沒有像一切有部這麼有系統地分別說明這是苦諦,集諦、滅諦或道諦所斷的煩惱。   在實現見道過程前,一切有部認為我們只能思惟苦諦和集諦,不可能有滅諦的思惟,因滅諦是屬于離系的過程,是解脫的實現;此離系過程和解脫都是無漏智慧的境界,所以見道前,不可能思惟滅諦。依照南北傳佛教的說法,滅諦是無緣法,沒有什麼對象,因它沒有什麼對象,也就沒有任何的緣或尋、伺。所以在見道前,當我們思惟苦諦時,就無法思惟滅諦。   至于多種離系是如何和一個究竟滅諦連在一起?如果不依照一切有部的說法,我們就不用依多種離系來分別、漸次地斷不同品的煩惱,而是實現一個苦諦所斷的煩惱時,則斷一切諦的煩惱。也就是說,能看苦諦,就能看集諦、滅諦、道諦;能看集諦,就能看苦諦、滅諦、道諦;能看滅諦,也就能看苦諦、集諦、道諦;能看道諦,就能看苦諦、集諦、滅諦。依照這樣的說法,如果能徹見苦諦,就能成為阿羅漢,因為真正了解苦諦的人,一定能完全了解集、滅、道諦,所以只有阿羅漢能完全理解四聖諦一同生起的真相。   一切有部對于不同品的煩惱和不同擇滅的複雜分別,不可能完全只依靠「經」的道理,應該也和他們現觀分別思惟四諦的系統及修行資糧的看法有關系。現觀過程有見道、修道,在見道前,修行過程中不可能有出世智慧,只能用世間智慧來了解。所以,「滅」應該要實現在出世智慧,假如沒有實現出世智慧,不能達到究竟滅,只能看到世間滅;而「離系」就是斷煩惱,是一種漸次的現觀過程,它有二個方面:世間、出世間,世間智慧並沒有力量斷除煩惱,唯有出世智慧才能斷煩惱、觀究竟滅。   依我對「離系」——擇滅的了解,在見道前,要用世間智慧看苦、集、道,也要看「滅」,但此時只能看到世間剎那、剎那的滅,無法觀見究竟滅;只有實現見道後,才能以出世智慧斷所有的煩惱。這是說見道前已有擇滅,已在練習用世間智慧斷煩惱,但見道後才有真正的擇滅、真正的出世智慧,才能真正斷煩惱,實現真正的滅諦。   我們先要斷煩惱,才能解脫。依南傳佛教的看法:無間道為斷煩惱道,在見道中,因為苦、集、滅諦是和出世道諦在一個心的剎那過程中實現,因此四諦能同時生起;但見道前,因為沒有出世智慧,四諦不可能一同出現。一切有部則認為見道過程有十六個剎那,事實上可說是十五個剎那,若想了解一切有部離開煩惱的複雜過程,應該先了解不同的擇滅與不同品煩惱的關系,以及不同的擇滅和世間、出世智慧的相互關系。   結說滅聖諦   【徹見緣起】   依照「擇滅」——離系的作用才能實現阿羅漢果、漏盡智,如果沒實現漏盡智,就不能了解緣起甚深的意涵。在《大緣經》(mahā-nidāna sutta)⒀中佛向阿難說明:如果不是阿羅漢,一定有心苦。假如沒有實現漏盡智,就無法清楚地觀照緣起;無法徹見緣起,便無法解脫輪迴。阿難當時已是須陀洹果的聖者,能了解這個道理。   佛依此一方面說明解脫的緣起,一方面說明輪迴的緣起。如果我們沒有實現究竟的解脫,就不免有愛的束縛、愛的苦。有智慧的人很容易看到這種苦,沒有智慧的人就無法看清楚。愛就是苦,若有愛就不可能了解緣起的深義。所以,我們一定要不斷地思惟苦、集、滅、道四諦,放下愛執,才能實現解脫。   【了解苦諦】   佛的解脫過程是靠對苦諦的了解,如果對苦諦了解不夠深,就無法實現究竟解脫。佛說明:不能究竟解脫是因不夠了解苦諦;唯有真正了解苦諦,才會有真的信心,信心能幫助我們的心精進,給予「信忍」推動我們去努力。所以有信心,才有真正的精進,有真精進,才能不斷努力實現解脫。所以說:「知苦能見道」。   精進是靠信心,信心是靠對苦的了解,有苦的了解才會有正信,有正信才會努力,努力才有法喜。什麼是真的喜?佛教有二種喜:欲喜和法喜;有二種欲:欲欲和法欲。欲欲引導我們到欲喜,法欲引導我們朝向法喜。法喜的條件就是要有法欲、要有精進。若不精進,就不能實現法喜,有法喜才有輕安,若沒法喜就沒有輕安;有輕安才會有正定,沒輕安就無法實現正定。所以,輕安、法喜都包含在正定的條件里。有正定才會有如實觀,有如實觀才會有解脫;有解脫才會有解脫智,這是離開苦的過程⒁。   【斷除愛】   如果沒有離開煩惱、愛,怎能離開苦?對緣起怎能有徹底了解?若還有愛,佛以為我們不免有「求」,有求就不免有「得」。有求、有得是因為我們有「愛」,「愛」讓我們如同瞎子般看不到真相,無法去除煩惱;若不能完全斷煩惱,一定有「求」。「愛」必定會和「求」在一起,有「求」就會繼續存在,繼續收集業,繼續創造「行」,所以就有「得」,結果我們常「決定」要這樣還是那樣。「決定」就是欲貪,因有欲貪而有執著,若沒有斷愛、斷求,我們一定是在執著中、在五取蘊中。   因眾生有「求」、有「愛」,就不免有要保護的所緣,只有阿羅漢、佛已離開了愛,所以沒有要保護的所緣。有想保護的所緣,是因為有「慳」⒂;有慳,我們一定會保護自己。如果還會保護自己,怎能看到緣起的深義?所以,佛說「滅」(anālaya)為無住,無住就是沒有什麼要保護的所緣,唯有如此才能了解緣起深義。如果沒有完全斷愛、斷求,我們就會繼續輪迴。因有愛就有想保護的所緣,有求就有再生,所以滅諦的真正意思就是「愛盡」。   實現佛法過程中,雖不免有「求」,但終要離開這個「求」。若真要理解怎麼修行,就要了解「不求」,就沒有「得」,也要了解「求」就是「愛」,「愛」就是「無明」。《俱舍論》說明信心是宗教的愛(pema)⒃,信心是種特別的愛,這是「道愛」。「愛」是我們存在的根本,而「信心」是宗教上特別的愛,要怎麼處理這二種愛的矛盾?可以自己多去體會,若能看到這個矛盾,就知道為什麼要修安那般那、為什麼要修行。   《大念處經》注釋書說明:安那般那是「苦諦」,因入出息是隨身心轉,而名、色、呼吸都是無常生滅的,所以是苦諦。用功專注在安那般那上即是「集諦」,因為要不斷的抓住所緣,愛所緣。除去苦、集二者就是「滅諦」;「道諦」是引導我們走向滅諦的方法。若能了解這個道理,才知緣起深義,才能了解解脫的過程。   【注解】   ⑴修行者照見諸行法中無一物可執取為「我」、「我所」,舍棄恐懼、取樂,對一切行法以平衡、平等的態度面對,而實現行舍智。   ⑵「論曰:說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法云何?謂除道諦,余有為法。所以者何?諸漏于中,等隨增故,緣滅道諦諸漏雖生,而不隨增,故非有漏。不隨增義,隨眠品中自當顯說。已辯有漏,無漏云何?謂道聖諦及三無為。何等為三?虛空二滅。二滅者何?擇、非擇滅。此虛空等三種無為及道聖諦,名無漏法。」《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分別界品〉,《大正藏》冊29,頁1下。   ⑶七清淨法是指七種純淨、圓滿的法。有了「戒清淨」持戒圓滿後,能「心清淨」心安止專于一境,而有「見清淨」;以智慧的正見,如實見、如實知,能「度疑清淨」釐清痛苦根源等疑惑,進而「道非道智見清淨」,能辨別正確、錯誤的修行方法,循正道而行「行道智見清淨」,以趣向「智見清淨」的境地。   ⑷《中阿含•七車經》,《大正藏》冊1,頁429下-431下。另可參漢譯《增一阿含•等法品•第一0經》,《大正藏》冊2,頁733下。《中部經典一•傳車經》,《漢譯南傳大藏經》,頁206。   ⑸Mantāni-putta,滿慈子即是說法第一的富樓那尊者。參閱《佛光》「富樓那」,頁4929。   ⑹「三無為,何等為三?虛空二滅。二滅者何?擇、非擇滅。」《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分別界品〉,《大正藏》冊29,頁1下。   ⑺「擇滅即以離系為性,諸有漏法遠離系縛證得解脫,名為擇滅。擇謂簡擇即慧差別,各別簡擇四聖諦故;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如牛所駕車名曰牛車,略去中言故作是說。」《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分別界品〉,《大正藏》冊29,頁1下。   ⑻《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分別界品〉,《大正藏》冊29,頁1下。   ⑼「問擇滅自性為是一物為多物耶?有說一物。問:若爾,證見所斷法擇滅時,亦證修所斷法擇滅不?若亦證者,修後對治應成無用……有說二物。一見所斷法擇滅,二修所斷法擇滅。問:若爾,證見苦所斷法擇滅時,亦證見集滅道所斷法擇滅不?若亦證者修後對治應成無用……有說五物,謂見所斷法擇滅有四。……擇滅有十一物。……有說擇滅有三十五。……有說擇滅有八十九。謂見所斷法擇滅有八,修所斷法擇滅九地各九為八十一,足前八為八十九。問:若爾,見所斷法三界九地,各有四部九品差別。云何擇滅但有八種?又見修所斷法一一地、一一部、一一品,各有多種。云何擇滅但有一種?評曰:應作是說,隨有漏法,有爾所體,擇滅亦爾,隨所系事,體有爾所,離系亦有爾所體故。問:已知擇滅隨所系事有爾所量,諸有情類證擇滅時,為共證一為各別證……」《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雜蘊》,《大正藏》冊27,頁161下-162上。   ⑽「一切法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心不相應行、五無為。」《阿毘達磨俱舍論》卷4〈分別根品〉,《大正藏〉冊29,頁18中。   ⑾「論曰:得有二種,一者未得已失今獲,二者得已不失成就。應知非得與此相違,于何法中有得、非得?于自相續及二滅中,謂有為法,若有墮在自相續中,有得、非得。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續,無有成就非情法故,且有為法決定如是。無為法中唯于二滅有得非得,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者,故對法中傳說,如是誰成無漏法?謂一切有情,除初剎那具縛聖者及余一切具縛異生,諸余有情皆成擇滅,決定無有成就虛空,故于虛空不言有得,以得無故非得亦無,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諸有得者亦有非得。」《阿毘達磨俱舍論》卷4〈分別根品〉,《大正藏》冊29,頁22上。   ⑿《雜阿含經•第三四七經》「佛告須深: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于我見,心善解脫。」《大正藏》冊2,頁97中。又《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復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法住智者,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謂于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涅槃智者,謂于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即此一切有苦諸行無余永斷,廣說乃至名為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即此二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大正藏》冊30,頁787中。   ⒀《長部經典二·大緣經》,《漢譯南傳大藏經》,頁1-18。另可參《中阿含經•大因經》,《大正藏》冊1,頁578。   ⒁離苦的過程:知苦→信心→精進→法喜→輕安→正定→如實觀→解脫→解脫智   ⒂「慳謂財法巧施相違令心吝著。」《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1〈分別隨眠品〉,《大正藏》冊29,頁109中。   ⒃「愛敬別者,愛謂愛樂。體即是信,然愛有二:一有染污,二無染污。有染謂貪如愛妻子等,無染謂信如愛師長等,有信非愛謂緣苦集信,有愛非信謂諸染污愛。」《阿毘達磨俱舍論》卷4〈分別根品〉,《大正藏》冊29,頁21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