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一集 第三品 description: "二一 1 (一、三、一)" --- 二一 1 (一、三、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于世我以〔自己〕心〔差別智〕分析知淨 14 心一類人之心,此人死時,如舍重擔〔生〕天界。所以者何?諸比丘!彼心之清淨。 諸比丘!則因于世一類有情心淨,身壞死後生往善趣、天界。」世尊說此義,此處如 是說: 「知世一類人淨心 佛宣此義比丘前 彼心淨者應死時 將生善趣往天界 如彼放置所拾物 實因有情心清淨」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二 2 (一、三、二)  15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勿畏于福,諸比丘!此為樂、希、欲、愛、 悅之同義語,此即是福。諸比丘!則我長時行作福時,能知長時之希、欲、愛、悅 果報之經驗。七年間修習慈心,七壞成劫間不再來此世。諸比丘!于退轉劫間,正 入光音天,于進轉劫間,生于空梵天宮3。諸比丘!于此處我正見梵天、大梵天、 征服者、不被征服者,見一切之權威者。諸比丘!我已三十六次為諸天主帝釋,更 為法法王,戰克四方,使住民得安全,成就七寶轉輪王已幾百次。然對地方王國4 教說為何?諸比丘!于彼我如是思惟:『今我已為如斯大神力5者、如斯大威力者 6,此于我為如何業果耶?為如何業之果報耶?』于彼我已如是思惟:『今我已為 如斯大神力者、如斯大威力者,此于我為三業之果,為三業之果報,為布施、調御、 節制之〔果報〕7。』」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16 「彼學未來樂根福 又修施靜與慈心 三之樂因修此法 無瞋樂界智者生」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三 8 (一、三、三)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有一法,若修習多作為者,攝持安住于現 法之利與未來〔之利〕。何之一法?為向善法不放逸。諸比丘!若修習此一法多作為 者,攝持安住于現法之利與未來〔之利〕。」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智者作福不放逸 智者攝持二之利  17 現法之利未來利 持現觀利智者言」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四 9 (一、三、四)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一人于〔一〕劫馳騁流轉者之骸骨、骨之 堆積、骨之積聚,如彼毗補羅山之大。若善集彼者,且不被壞者[可知此]。」世尊 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一人一劫所積骨 如山之量大仙宣 摩揭陀耆梨跋提 靈鷲山毗補羅山 比前者高後者大 如山之量大仙宣 聖諦苦與苦之集 苦滅之道超苦事  18 由觀聖八支之道 最高七度馳騁後10 其人已無一切結 為滅苦者大仙宣」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五11 (一、三、五)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彼丘!有一法,我說犯此之人,無不為惡業。何 為一法?諸比丘!彼故為妄語。」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犯一法者為妄語 無不犯惡遮他世」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六12 (一、三、六)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如我所知,若眾生知布施、均分之果報,  19 則不與而食將不存,不住懷慳吝之污心。即令彼最後一搏,雖有最後一口食,或有 可愛之物,將無不均分。何以故?諸比丘!如我所知,眾生不知如此布施、均分之 果,故不與而食,住于懷慳吝之污心。」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均分果報有大果 如大仙宣眾生知 以清心拂吝嗇污 適時善施與聖者 與多人飯施應施 施主逝世到天界 行天上者滿欲13喜 均分果報無吝嗇」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七 14 (一、三、七)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一切之有依15福業,不彼慈心解脫16十六  20 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脫光17輝18卓絕,且為照渡19。諸比丘!譬如一切星光不彼 月光十六分之一值,惟月光卓絕且為照渡。如是,諸比丘!一切之有依福業,不彼 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脫光輝卓絕,且為照渡。諸比丘!譬如秋季雨 期最後一月,清朗無云,太陽升空中,善滅空中一切暗,而光輝照渡。諸比丘!如 是,一切之有依福業,不彼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脫光輝卓絕,且為 照渡。諸比丘!譬如夜至晨時東方之明星,照渡光輝。諸比丘!如是一切之有依福  21 業,不彼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值,彼慈心解脫光輝卓絕,且為照渡。」世尊說此義, 此處如是說: 「若人無限修慈念 見生依滅有結少 人若有慈無邪心 由彼而得為善人 向一切人有愍情 聖者施行無限福 法治眾生于滿地 王施如仙20續游行 〔21馬之供犧人供犧 釘座強飲坐閂房〕 此與善修慈者比 不值十六分之一  22 不為殺業不使殺 不為征伐不使徵 一切眾生使為慈 對于何人亦無怨」 我聞世尊說此義。 攝頌曰: 定心(二一)、福(二二)、二利(二三),毗補羅山(二四),知而故妄語(二 五),知布施(二六)、修習慈(二七)此七經等,與前二十,此對一法說,集 經二十七。 一集終了,有關二法于下敘之。 注 1 本事經五(大正藏、一七卷六六三頁),增一阿含經卷第四、一子品六(大正藏、二卷五 六三頁)參照。 2 本事經無。中阿含卷第三四、第二二福經(大正藏、一卷六四五頁),增一阿含卷第四、 護心品七(大正藏、二卷五六五頁)參照。 3 在其處為任何眾生不生之空之初禪地之梵天宮(注釋九九頁)。 4 「地方王國」為小王國 (khuddakarajja) (注釋一○一頁)。 5 以摩尼寶、象寶為始之寶之所有者及使住民之得安全者,如是為「大神力」(同上)。 6 以輪寶等為所有更亦不作如何之苦痛者受一切王之尊敬行于虛空等,如是為大威力(注釋 一○一~二頁)。 7 「布施」喜舍飯等之施物。「調御」眼根等之調御,而依取如此事調御貪等之煩惱。「節制」身 語之節制,在此處亦依調御有煩惱之調御,依彼之修習成為福(注釋一○二頁)在中阿含 有布施、調御、守護。 8 本事經一二(大正藏、一七卷六六四頁),增一阿含卷第四護心品一(大正藏、二卷五六 三頁)參照。 9 本事經一二(同六六二頁),雜阿含卷第三四、九四七(大正藏、二卷二四二頁),S.N.XV, 10(vol.II,p.185)參照。 10 指極七有或極七返。 11 本事經五四(同六七一頁),中阿含卷第三、度經(大正藏、一卷四三五頁),偈在法句經 世俗品(同四卷五六六頁),Dhammapada.v.176(本卷四四頁)參照。 12 本事經五一 (同上)參照。 13 「滿欲」可求天之享樂等實現滿足一切之欲自為浸于歡喜事(注釋一一七頁)。 14 本事經四八(同六七○頁)參照。 15 「有依」,依(upadhi)即意味有蘊之事。 16 「慈心解脫」依慈之修習得第三第四之禪定。所以慈亦能言為近行(禪)upucara 或為得 安(定)appana事。「心解脫」只能言得安定事,所以由有關障礙等法依修習良解脫心能 言心解脫(注釋一一八頁)。就近行禪與安定詳于清淨道論。 17 「光」謂煩惱之清淨。 18 「輝」于殘余之一切法為等輝事。 19 「照渡」遠離慈心解脫之煩惱譬如能言為在月世界。 20 原語 rajisi 為如仙之法王(注釋一二三頁)。 21 S.N.vol.P.76(漢譯南傳藏、一三卷一三九頁)有同文。在英譯之腳注參照佛音之注之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