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佛經祖語·泰國南藏佛陀語錄 05.安忍品 description: "二五、能安忍之人,能自利利他;可名安忍人,生天涅槃者。" --- 二五、能安忍之人,能自利利他;可名安忍人,生天涅槃者。 注:安忍,亦譯忍辱,即能安心忍耐諸苦諸辱也。佛勸弟子,往教化弘法時,輒先勸弟子,應對惡言能安忍聽受;又說安忍為最上精進,安忍為最上之滅苦得樂。能安忍之人,必能生于天上,以至證大般涅槃。 二六、安忍能斷除,一切諸惡根;亦名能斷除,責難諍訟者。 注:安忍可分為三種:一、對于忍責難惡言,能安忍聽受。二、對勞苦,能安忍工作。三、對諸情感痛苦,能安忍放下。人能如是安忍,則能斷除一切諸惡業之根源,亦決能斷除他人之一切責難,及對他人之諍訟。 二七、安忍慈心人,多得財與福;一切天及人,所共愛喜樂。 注:安忍之人,已甚難得,今更具有慈悲之心,則必多得財產、利益,多得名譽、聲望,多得福樂、禎祥。如是之人,則必為諸天眾及一切諸人,所共愛護,亦為所共歡喜悅樂。 二八、具足安忍者,名行本師教;已具最上供,供養最勝尊。 注:本師,即本師釋迦牟尼佛。能修行安忍之人,則可名為行佛之教誨,而且亦已具足最上最高之供養,供養最勝尊。最勝尊,亦即尊稱佛之德號也。 二九、持戒及修定,安忍為主因;一切諸善法,因安忍增長。 注:持戒之所以能清淨無垢、修定之所以能證明寂定,完全以安忍為主要基礎,亦以安忍為因原;一切善法之所以能增長,皆以能安忍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