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第九 攝業處分別品 description: "修習奢摩他,及毗缽舍那,二業處次第,此後我當說。" --- 一、止的業處 1.四十業處 2.六行者與四十業處適不適 3.三種修習 4.三相 5.四無色定的程序 6.關于不得安止的業處 7.顯現神通 二、觀的業處 1.七種清淨 2.三解脫門 3.出世間的四種人 4.滅定 第九 攝業處分別品 修習奢摩他,及毗缽舍那, 二業處次第,此後我當說。 一、止的業處 此中先說奢摩他(止)。當知十遍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七種,是攝奢摩他業處(注1)。貪行者、嗔行者、痴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六種,是攝行者。遍作修習、近行修習、安止修習,為三種修習。遍作相、取相、似相,為三種相。 1.四十業處 云何(為十遍等)?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虛空遍、光明遍,此等名為十遍(注2)。 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散亂、斬斲離散、血涂、蟲聚、骸骨,此等名為十不淨(注3)。 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舍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出入息)念,此等名為十隨念(注4)。 慈、悲、喜、舍名為四無量,又名四梵住(注5)。 食厭想名一想,四界差別名一差別(注6)。空無邊處等名為四無色(注7)。這一切是解釋奢摩他的四十業處。 2.六行者與四十業處的適不適 于(六)行(注8)者中,貪行者適合于修習十不淨及稱為身至念的(身體三十二)部分。嗔行者(宜修)四無量及青(黃、赤、白)等四遍。癡行者及尋行者(宜修)安般念。信行者(宜修)佛隨念等六(種隨念)。覺行者(宜修)死(隨念)、寂止(隨念)及(一)想、(一)差別。其余一切(六遍及四無色)業處、適合于一切行者。又于諸遍中,大(所緣)唯適合于癡行者,小(所緣)唯適合于尋行者。 這是關于適合(不適合)的差別(注9)。 3.三種修習于(三種)修習中(注10),遍作修習于一切(四十業處)中都可以得。近行修習得于佛隨念等八(隨念)及(食厭)想和(四界)差別的十業處中成就,(但于此十業處中)無安止修習。安止修習得于其余的正三十業處中成就。于此(三十業處)之中,十遍和安般念,(得證)五種禪。十不淨和身至念,(得證)第一禪。慈等三(種得證)第四禪。舍(得證)第五禪。這二十六種,是(屬于)色界禪的業處。其次四無色是屬于無色禪。 這是關于修習的差別(注11)。 4.三相 次于(三)相中,遍作相及取相,于一切(四十業處)中都可以適當的方法而得。似相則僅于(十)遍(十)不淨,部分(身至念)及安般念(的二十二業處)中獲得。此中由于似相(的得證)而轉起近行定及安止定。(其進行)怎樣?即初學者于地曼陀羅(注12)等,攝取其相(為所緣而修習),那種所緣名為遍作相,而那種(初步的)修習則名為遍作修習。 其次以心攝取彼相,(閉眼亦能)來現于意門,如同以眼所見之時一樣,那種所緣,名為取相,而那種修習則能等持(于心)。如是等持者,從此之後,于取相以遍作定繼續修習,當那(與取相)類似而脫離所依法的及被稱為施設並由修習所成的所緣,善能于心中安立靜止的時候,便名為似相生起。從此以後,即名圓成舍離障礙及稱為欲界定的近行修習。此後,于那同樣的似相以近行定修習者,便證得色界的初禪(安止定)。此後,能于禪以轉向(自在)、入定(自在)、在定(自在)、出定(自在)、觀察(自在)等的五種自在(注13)而自在(修習),為了舍離尋等粗支及生起伺等細支而努力者,適宜而次第的證得第二禪第(安止定)。 如是于地遍等的二十二業處中可得似相。在其余(十八業處中)的(四)無量則對于有情施設而轉起(安止定)。 5.四無色定的程序 于(十遍中)除了虛空遍,他以由于放棄(其余九)遍中的任何(一)遍所得的空無邊處而修遍作者,得證第一無色(安止定)。他以第一無色的識無邊而修遍作者,得證第二無色(安止定)。他以第一無色的識無所有而修遍作者,得證第三無色(安止定)。若于第三無色以「這是寂靜,這是勝妙」而修遍作者,得證第四無色(安止定)(注14)。 6.關于不得安止的業處 在其余的十業處中(佛、法、僧、戒、舍、天、寂止、死隨念、食厭想、四界差別),若以佛的功德等為所緣而修遍,當善能把握彼(佛功德等)相之時,則只能安立遍作(定)及成就近行定(不可能得安止定)。 7.顯現神通 為了顯現神通的人,從色界第五禪──為神通的足處(基礎)的第五禪出定之後,想念了(在顯現神通時候的)決定等而遍作修習,適當地以色等為所緣而證(神通)安止(注15) 。所謂神通(是什麼?即如下頌): 神變與天耳,以及他心智, 宿住隨念智,天眼成五種。 至此說境的差別及奢摩他業處法竟。 二、觀的業處 其次,在毗缽舍那(觀)業處中,當知(一)攝七種清淨:即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智見清淨。(二)三相:即無常相、苦相、無我相。(三)三隨觀:即無常隨觀、苦隨觀、無我隨觀。(四)十觀智:即思惟智、生滅智、壞智、怖畏智、過患智、厭離智、脫欲智、省察智、行舍智、隨順智。(五)三解脫:即空解脫、無相解脫、無願解脫。(六)三解脫門:即空隨觀、無相隨觀、無願隨觀。 1.七種清淨 云何(戒清淨等)(注16)?即(一)別解脫律儀戒、根律儀戒、活命遍淨戒及資具依止戒的四遍淨戒。(三)以相(特相)、味(作用)、現起(現狀)、足處(近因或直接因)而把握(理解)名色,名為見清淨。(四)把握彼等名色之緣,名為度疑清淨。(五)(在度疑清淨)以後,(瑜伽者)于前面所述的有緣的及有過去等差別的三界諸行(名色),簡括以蘊等的理法,以聚(而思惟它們的三相),即以滅盡之義為無常,以怖畏之義為苦,以不實之義為無我。或以(時分的三)世,以一期相續、以剎那(滅)、由思惟智而思惟(諸行的無常、苦、無我)三相。其次由生滅智以緣及剎那而(數數)隨觀于彼等(諸行)的生滅。(如是有如下頌所說的十種觀的染生起:) 光明喜輕安,勝解與策勵, 樂智及現起、舍欲成十種(注17)。 由于能夠把握(理解)光明等(十種)觀的染是障礙,(而知此為)道、(此為)非道之相的區別,名為道非道智見清淨。(六)脫離了(觀的染)障礙的(瑜伽者),繼續觀三相而行道,如是他獲得從生滅(隨觀)智至隨順(智)的九種觀智(注18) ,名為行道智見清淨。(七)如是行道(的瑜伽)者,(他的)觀己成熟,(知道)「現起要生起(道的)安止定了」,便斷有分,生起意門轉向心之後,緣于無常等任何的一相,便轉起二三(剎那)名為遍作、近行、隨順的觀心。這(末後的一)個到達頂點的(觀),名為隨順(觀)、行舍(觀)及至出起觀。此後便轉起(一剎那)以涅槃為所緣的種姓心,超越凡夫的(種)姓而成聖者的(種)姓。此後無間而生起知苦諦、斷集諦、證滅諦及修道諦的(聖)道(心),入安止路。從此轉起二三(剎那)的果心之後,隨墮入有分。于是再斷有分,(次第)轉起諸觀察智(注19)。 智者善觀察:道果與涅槃, 或者亦觀察:斷煩惱殘余(注20)。 如是應漸次,修習六清淨, 而得四種道,名智見清淨。 這是關于清淨的區別。 2.三解脫門 此中,由無我隨觀脫離堅固的我執,故名空隨觀解脫門。由無常隨觀離顛倒相(注21),故名無相隨觀(解脫門)。由苦隨觀脫離渴愛的願望,故名無願隨觀(解脫門)(注22)。 (這三種導至解脫的觀,以任何一種都能獲得道心。)是故此道由于觀的程序不同而得三種名稱:(一)若從至出起觀(注23)而觀無我(所得的道),名為空解脫道;(二)若從觀無常(所得的道),名為無相解脫(道);(三)若從觀苦(所得的道),名為無願解脫道。如是果(心),依據在道的路線,由于道的程序不同(亦得空、無相、無願三種名稱)。在(證)果定的路線中,只是在上面所述的方法的那些觀,生起各自之果,但由于觀(共同的)自性,故使在(道的路線及果定的路線的)一切處而同得(道、果的)一切三種名稱。 這是關于解脫的差別。 3.出世間的四種人 修須陀洹道已斷除見、疑及斷惡趣行(不生惡趣)者,(在世間)最多(再受)七番(生死),名為須陀洹(預流)。修斯陀含道已,而使貪、嗔、癡更薄弱者,名為斯陀含(一來);(他僅)一番來此世間(生死)。修阿那含道已,斷除殘余的欲貪與嗔恚者,名為阿那含(不還);他是不復還來于此(世間)。修阿羅漢道已,舍斷(一切)殘余的煩惱者,名阿羅漢;(他是)漏盡者及出世間的最上應供者(注24)。 這是關于人的差別。 4.滅定 此等果定,一切人都能得其隨(于道的)各自之果。滅定則唯阿那含與阿羅漢可得入定(注25)。此(滅定)中,即次第的入初禪等的大(上二界)定及出定,並在其處觀各處的諸行之法(無常、苦、無我),直至無所有處。從此(無所有處出定)之後,(首先)作出決定(在他入定期間的)預備工作(注26),然後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在那里經過二(剎那)安止速行之後,便斷絕他的心相續(而成無心),是名入滅定。在出定之時,如果他是阿那含,便轉起一回阿那含果心,若是阿羅漢,則轉起一回阿羅漢果心,便墮入有分,此後則轉起觀察智。 這是關于定的差別。 若于佛教中,欲求行道樂, 應修此最上,止觀二修習。 攝阿毗達摩義論攝業處分別品第九竟。 ──攝阿毗達摩義論畢。── [注 釋]   1. 參考 Visuddhi-magga 110 頁以下。(華宇版,上冊172 頁以下)   2. 見《清淨道論》第四、第五品。   3. 見《清淨道論》第六品。   4. 見《清淨道論》第七、第八品。   5. 見《清淨道論》第九品。   6. 見《清淨道論》第十一品。   7. 見《清淨道論》第十品。   8. 這里的「行」是性格的意思。   9. 參考 Visuddhi-magga 101 頁及107 頁以下。(華宇版,上冊 162~163 頁、169 頁以下)   10. 在三種修習中,遍作修習──是初學者預行的禪定,為安止定的準備工作。近行修習──是到達安止定以前的一個欲界速行心,因為近于安止,故名近行定,約等于北傳的近分定。安止修習──是屬于色、無色界的速行心,約等于北傳的根本定。參考 Visuddhi-magga 137~138頁。(華宇版,上冊216~217頁)   11. 參考 Visuddhi-magga 111 頁以下。(華宇版,上冊173 頁以下)   12. 曼陀羅( Ma兩ala)是圓相的意思。「地曼陀羅」即以地作成的圓相,為地遍業處修習的對象。參考 Visuddhi-magga 123 頁以下。(華宇版,上冊196 頁以下)   13. 關于五自在的解釋,見 Visuddhi-magga 154 頁以下。(華宇版,上冊234~235頁)   14. 關于四無色定,詳見《清淨道論》第十,說無色品。   15. 顯現神通的過程是這樣的:瑜伽行者從任何業處證得色界第五禪的時候,他便出定,預作了為現某種神通所必要的各種想念之後,于是再入定而現神通。 這里,在他作各種想念以前所得的禪,名為足處(基礎)第五禪或為神通基礎的第五禪;在顯現神通時候的禪名為神通禪。 參考《清淨道論》第十二種變品及第十三神通品;《長部》第二經──沙門果經。   16. 在《清淨道論》第十八品以下詳論七種清淨。若以七種清淨各別而說:則戒清淨見《清淨道論》第一品,心清淨見第三至第十一品,見清淨見第十八品,度疑清淨見第十九品,道非道智見清淨見第二十品,行道智見清淨見第二十一品,智見清淨見第二十二品。   17. 十種觀的染,參考 Visuddhi-magga 633 頁以下。(華宇版,下冊331 頁以下)   18. 從生滅智至隨觀智的九種觀智,見《清淨道論》第二十一品,即Visuddhi-magga 639頁以下。(華宇版,下冊341 頁以下)   19. 關于觀的說明,見Visuddhi-magga 672頁以下。(華宇版,下冊391頁以下)   20. 關于智者的觀察,參考 Visuddhi-magga 676 頁。(華宇版,下冊396 頁) 四果的聖人共有五種觀察法:一、觀察道,二、觀察果,三、觀察已斷的煩惱,四、觀察殘余的煩惱,五、觀察涅槃。阿羅漢則無觀察殘余的煩惱。然而有學者對于觀察已斷的煩惱及殘余的煩惱兩種,也是或有或無的。   21. 顛倒有三種:一、想顛倒,二、心顛倒,三、見顛倒。   22. 關于三解脫門,參考 Visuddhi-magga 657 頁以下。(華宇版,下冊365 頁以下)   23. 至出起觀,參考Visuddhi-magga 661頁以下。(華宇版,下冊370頁以下)   24. 這些關于聖者的區別,參考 Visuddhi-magga 709 頁以下。(華宇版,下冊448 頁以下)   25. 關于滅定,參考 Visuddhi-magga 702 頁以下。(華宇版,下冊439頁以下)   26. 欲入滅定者,首先要作出決定,在他入定期間的預備工作,共有四種:一、使無損害屬于諸人的資具,二、僧伽的期待,三、師(佛)召,四、壽限。對于這四種應該預作之事的詳細解釋,參考 Visuddhi-magga606 頁以下。(華宇版,下冊295 頁以下) 阿耨樓陀及其《攝阿毗達摩義論》 阿耨樓陀論師的《攝阿毗達摩義論》,是南傳巴利佛教中一部最精拔的作品,字數不多,譯為漢文大約有五萬五千字光景,文簡義豐,生動地敘述了各種重要的法相,有系統地介紹了全部論藏的哲學理論,是研究整個論藏最好的一個指導手冊,在緬甸、錫蘭、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國,現在研究阿毗達摩的人,本論都被列為必讀之書;有許多人還要把全部背誦下來。在南傳各佛教國家的佛學院里,也都有這門課。 就本論與覺音最著名的《清淨道論》比較:一部是洋洋數十萬言的大著,一部僅是數萬言的綱要書,其廣略雖然有所不同,其實質可以互相媲美,在不少題材的安排上是相同的。就組織方面說,本論以最精巧的方法,把散在論藏中像機器零件一樣的許多題材聯系起來,有條有理,非常明確,比之《清淨道論》更精密而簡要。顯然,這兩部論著的目的和要求,次序和重點是有些不同。本論是以純理論的分析而簡明地敘述所要敘述的問題;而《清淨道論》是為了更好地教導宗教實踐方法和證得聖果的道路,重點是放在修習戒定慧方面的。它們也有互相補充的地方:例如對心法,心所法及色法等同樣的論題,有的在《清淨道論》是很簡略的,在本論卻是充分地加以發揮;也有在《清淨道論》沒有說到的問題,本論卻提出詳加討論。在有些問題上,也可看到本論和《清淨道論》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分析。由于本論只能作為是綱領性的著作,所以對于很多的法相術語,都沒有解釋,如果沒有研究過南傳佛教的人,讀起來是很難理解的;而這些法相名詞的絕大部分,在《清淨道論》中都有很詳細的解釋,可以互相對照閱讀及互相參考研究;直至今天,這兩部論在南傳各佛教國家的研究佛學者仍奉為主要的論典。 在緬甸的佛典書目提要中列有九部像這樣的綱要書,除《攝阿毗達摩義論》外,其它八部書如下: 一、《入阿毗達摩論》 二、《色非色分別論》 這兩部都是第五世紀和覺音同時代的印度佛授所著。 三、《諦要略論》,是佛授以後的小護法所著。 四、《斷癡論》,是錫蘭的迦葉波所著,年代不明。 五、《名色抄論》亦名《開曼論》,是開曼所著,年代不明 。 六、《名色差別論》。 七、《第一義決定論》。這兩部同是《攝阿毗達摩義論》的 作者阿耨樓陀所著。 八、《名行燈論》,是十二世紀末緬甸的薩達摩憍帝波羅所 著。 在這九部論著中,以《攝阿毗達摩義論》最為傑出,名傳也最廣,因為它是整個論藏的概要,真是論中之論。通過這部論,便不難掌握阿毗達摩的普通知識,是成為研究論藏的一把鑰匙。也正是這個原因,從而產生了許多與它直接的或間接的有關作品。有古典注疏,也有現代學者專題研究的論著。這些對于研究本論是有幫助的。順便在這里把個人認為重要古典參考書與現代著作略加介紹。 1.巴利文的著名注疏有下面幾種: 一、《古注》,一說是錫蘭的新離垢覺著,一說是十二世   紀後半期的舍利弗著,也有說這兩者是同一人。據一九 六○年錫蘭大學出版的《錫蘭史》則說為舍利弗的老師 摩訶迦葉波的作品。 二、《阿毗達摩義廣釋》,是前書作者舍利弗的弟子錫蘭 蘇門迦羅著,他也是十二世紀後半期的人。這是《攝阿 毗達摩義論》的古代注釋中一部權威的作品,廣泛地被 學者們用為研究本論的主要參考書。緬甸的阿利耶文率 在奈羅巴帝王時代(一四四二~一四六八)曾給《阿毗 達摩義廣釋》寫了一部解疏,題名為《精義寶匣》。 三、《攝阿毗達摩義略疏》,是緬甸的薩達摩憍帝波羅或 名卻色達所著。據說他從一一七○~一一八○年曾在錫 蘭受學。依本書的序文所說,這是應錫蘭的國王毗闍耶 跋訶二世(一一八六~一一八七)的請求而寫的。 四、《第一義燈注》,是近代的的緬甸學者雷地沙陀著。 據說本書中含有一些他的獨特見解,許多利學者都認為 這是一部很好的作品。 五、《新醍醐疏》,是近代印度學者谷生毗教授著,用天 城字母寫,由印度鹿野苑摩訶菩提會出版。前面舉出四 種注疏,都是用舊方法解釋;本書則以新方法解釋,對 于自修《攝阿毗達摩義論》者很有幫助。 2.英文的參考書: 一、《哲學綱要》,是緬甸的蘇仁翁譯,即《攝阿毗達摩 義論》第一次英譯本。一九一○年由倫敦的巴利聖典協 會出版,一九五六年再版。這是逐字逐句翻譯的,並附 有許多可以參考的注釋。由于本書的出版,才引起歐、 美學者對《攝阿毗達摩義論》內容的注意。 二、《阿毗達摩哲學》上冊,是印度那爛陀巴利學院的院 長迦葉波著,一九四二年出版,一九五四年再版。本書 有上下二冊,下冊是介紹南傳七部論及《清淨道論》的 內容,上冊則完全是敘述《攝阿毗達摩義論》的。作者 自己在序文中介紹說:「我的書,盡可能使讀者了解巴 利的術語,並不難深入哲學的精神。重複地對照英文和 巴利文的術語,並非逐字逐句的翻譯,但著重于全段的 實質和精神。大部是翻譯,有時只是要略,有時再加解 釋,儘可能使讀者理解。」本書確是具有這些優點,而 且是用新的方法翻譯,在每段還附有全部的巴利原文, 對于研究本論很方便也很有幫助。 三、《阿毗達摩手冊》,是錫蘭的那拉達著。有逐字逐句 的翻譯,也有詳細的解釋,並附有巴利原文。我所知道 的是一九五六年出版,只有前五品,無後四品。 四、《佛教哲學論》,是錫蘭的地?西爾瓦博士著,我所 知道的只是一九三七年出版了的第一卷,闡述本論的前 三品。 3.日文的參考書: 一、《攝阿毗達摩義論》,水野弘元譯。本書除了逐字逐 句的翻譯外,還加了很多注,可資參考。見日文版《南 傳大藏經》第六十五卷。 除了上面所列的重要參考書外,還有許多各種文字所寫的注解和譯本,如僧伽羅文、泰文、緬文的都有。尤其是緬甸文寫的特別多,目前所流行的至少有下面四種: 一、《攝阿毗達摩義蜜注》,摩公沙陀著。 二、《攝阿毗達摩義香注》,巴耶基沙陀著。 三、《阿毗達摩義有色燈注》,彌欲皮因易著。 四、《第一義有色解》,唯蘇談羅麻沙陀著。 我們如果要研究本論,不但各種古典注疏和現代著作可供參考,即覺音的《清淨道論》、南傳論藏中的《法聚(集)論》、《分別論》、《法趣論》、《人施設論》及各種注疏等其它許多作品,也都是很重要的參考書。 關于研究南傳阿毗達摩的成就,一致公認緬甸的水平是比較高的,即從上面在緬甸保存下來的各種有關阿毗達摩綱要書和本論的重要參考書中也可以看出這種情況。這也有它的歷史根源。因為從十二、三世紀以至于今天,南傳上座部佛教在緬甸一直是繁榮的,對論藏的研究特別發達。錫蘭雖然是南傳佛教發祥地,但十三四世紀以後,佛教趨于衰微。近百年來佛教復興,隨著佛教教育事業的發展,興起了佛教學術研究之風,對論藏的研究也有迎頭趕上之勢,對本論的研究也有所成就。 本論的學說思想,是以整個論藏和注疏,以及覺音的《清淨道論》、佛授的《入阿毗達摩論》、《色非色分別論》等為主要來源。既有前人的遺產,也有它在當時新的成分和發展。例如:本書第一品中八十九心的順序,是和以前所有的論著不甚相同的;第二品中心所法的分類,是繼承佛授的《色非色分別論》中的心所法分類而加以整理改善的;第六品中的「色聚」之說,則比《清淨道論》等所說的有所發展和增廣;第八品中的「施設」說,是依據《人施設論》及《入阿毗達摩論》等的施設說而發展出來的。關于這些進一步發展的學說,不但在本論看到,也包含在阿耨樓陀的另外兩部作品中,即《第一義決定論》及《名色差別論》。這兩部論可能是在南印曼德拉斯海岸的香至城寫的。有些題材本論和《名色差別論》是一樣的,不過本論更簡略些。例如在《名色差別論》中對五十二心所法的定義說明,在本論則被全部略去了;本論第五品中說到業的問題,僅舉各種業的名稱而未加說明,在《名色差別論》則有詳細的敘述,等等。 關于本論作者阿耨樓陀,除了有幾部巴利文書籍提到他的名字之外,便沒有詳細年代和史實的記載了;現在只能根據另外一些線索來推定。從他的作品的跋文等來推測,他曾經在南印旦跋國的香至城住過,也曾在錫蘭住過。根據緬甸的傳說,他是一位錫蘭的長老,住在波羅奈羅瓦的摩拉輸麻寺而寫《攝阿毗達摩義論》的;所以有些學者們估計他是印度人,曾在南印香至城寫過兩部書,而本論則是在錫蘭寫的。依據南印多林的地方志,在有學有德者的編年名單中,阿耨樓陀的名字和作品是被列在第七世紀的巴利文法家之後、還介著另外兩個人的後面,由此確定他是第八世紀以後的人。我們從他的著作中的思想和教理的發展看,也是遠在覺音、佛授等論師以後的人。如果依前面所列本論的各種注疏看,有好幾部巴利文注疏和另一部流行在錫蘭的僧伽羅文的舍利弗寫的義釋,都是十二世紀後半期的作品。從而我們肯定阿耨樓陀必是第八世紀以後,十二世紀中葉以前的人那是沒有問題的了。如果進一步從時代背景和他著書的文體去探討,還可能得出更接近的年代。上面說過他曾在錫蘭的波羅奈羅瓦住過,本論可能就在那里寫的。根據錫蘭的史實,從公元前第三世紀,至公元後第九世紀初,各代王朝基本上都以阿羅陀補羅為首都,佛教的三大寺及研究中心也都在那里,各國前去錫蘭佛教大德,如覺音、佛授、法顯等人,也都住在那里。建都波羅奈羅瓦是從第九世紀中至十三世紀的事。我們知道從公元八百二十八年到一千零十七年,錫蘭國內形勢不很安定,佛教的中心依然在舊都,並且對巴利佛學研究也沒有什麼新的供獻。如果阿耨樓陀此時來錫蘭研究或講學,應在舊都阿羅陀補羅,不宜在新都波羅奈羅瓦;同時他能于當時形勢環境不安定的新都寫出一部這麼精拔的作品,實在是難以理解的。一○一七年到一○七○年的五十年間,錫蘭曾淪為古里帝國的附庸,新都舊都均被敵人占領,佛教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在這個期間,當然很難想像使一個佛教學者在波奈羅瓦安心著作的。到一○七○年,錫蘭國王毗闍耶跋訶第一(1059~1114)趕走敵人,恢復主權,重新建都波羅奈羅瓦之後,才從事重興佛教,並把佛教的中心事業集中到新都來,還特別重視與支持僧侶們對佛學的研究的風氣。阿耨樓陀在波羅奈羅瓦寫出本論,可能是這次復興佛教以後的事。其次,從作者的文體看,是受了梵文影響的。例如在覺音、佛授等著作中作用的字:rammana, kiriya, kilesa, c it, ca idha等,在阿耨樓陀的作品中則寫為:lambana, kriya, klesa, ceti, ceha。這種巴利語的梵語化的傾向,也是在十一世紀末和十二世紀初的毗闍耶跋訶第一時代才盛行起來的。從以上幾個方面的推論,本論很可能是公元一千一百年左右的產物,同時推定本論的作者大約是十一世末和十二世紀上半期的人。 關于本論的組織和內容,作者在開宗明義的頌文說:「此中敘說對法義,依第一義有四種:心、心所、色及涅槃,攝一切法盡無遺。」也就是說心、心所、色、涅槃四法,是本論的主要組成部分,可是也附帶地說了許多別的東西。全論分為九品:前五品說心法及心所法,第六品說色法並略論涅槃法,主題在這六品中便說完了;第七品是集敘各種法相,第八品是緣起論,第九品說修定與修慧。若依中國古代的判教來分,也可以說前八品是明境,第九品是明行及果。全論的總綱似乎很簡單,但內容非常豐富。下面再逐品地大略的加以介紹: 第一攝心分別品,是說明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的。本品把上座部基本的六種心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首先依欲、色、無色界及出世間而分為八十九心。即:(一)欲界有十二不善心、十八無因心、二十四有因心的五十四心。(二)色界有善、異熟無記、及唯作記的十五心。(三)無色界有善、異熟、唯作的十二心。(四)出世間有道與果的八心。這是八十九心。其次,出世間的八心又開為四十心,加世界的八十一心,便成一百二十一心。 本論所說的八十九心,與《清淨道論》第十四品中的識蘊所說的大致相同,雖然其分類次第及有些各別的名字有差別。可是對于一百二十一心,在《清淨道論》中僅僅提一下,沒有說明它的所以然,更無從理解為什麼由八十九心而演成一百二十一心。本論對這方面則特別加以詳細而明白的敘述。 第二攝心所分別品,是說五十二心所法的分類及心與心所的相應關系。(一)關于心所法的分類有:七個名為遍一切心心所,六個名為雜心所,十四個名為不善心所,二十五個名為善心所的五十二心所。(二)說明那些心與什麼心所相應。(三)說明那些心所與什麼心相應。 對于心所法的分類及心、心所的關系,本論說得簡單明了,反複闡明,比《清淨道論》更有系統,更符合于科學的組織方法。 第三攝雜分別品,是論心、心所法有關的許多複雜問題。(一)敘述八十九心與樂、苦、喜、憂、舍五種受的關系。(二)敘述八十九心與無因、一因、二因、三因的關系。因,即指貪、嗔、癡三不善因及無貪、無嗔、無癡三善因。(三)說八十九心在十四種作用中具有一種乃至五種的作用。(四)說八十九心的生起、作用與眼、耳、鼻、舌、身、意六門有關系或無關系。(五)說八十九心與色、聲、香、味、觸、法六種所緣的關系。此等所緣,又有現在、過去、未來以及無有時間性的區別。(六)說八十九心與所依的關系。即心的所依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及心所依處(心臟或肉團心)六種。八十九心中,有的有所依,有的無所依。 第四攝路分別品。在上一品所說十四種心的作用中,有顯然表現的意識作用,也有潛伏的下意識作用。顯然表現作用的心的過程名為「路」,潛在作用的心的狀態名為「離路」。本品是敘述路心作用(意識活動的過程)。(一)總說心、心所作用的事項,有六所依、六門、六所緣、六識、六路及六種轉起境的六種六法。(二)說依于眼、耳、鼻、舌、身五門心的作用。(三)說欲界意門的作用。(四)說上二界及出世間的禪心作用。(五)說明在何等的情況下生起何等的異熟心及在何等的「速行心」之後生起何等的「彼所緣心」的問題。(六)敘述在欲界的認識過程中及死的時候、在上二界禪定與神通中、在出世間的四道和四果以及滅盡定等之中的「速行心」各各有幾剎那的問題。(七)敘述惡趣者、善趣者、無因者、二因者、三因者、凡夫、有學、無學等在心的活動過程中誰能獲得與誰不能獲得某些「路心」的問題。(八)敘述欲界、色界、無色界、各各能得生起何等「路心」的問題。 第五攝離路分別品,敘述「離路」的作用(下意識的作用);這有死、結生及有生的三作用。(一)說有情輪迴的范圍,有四惡趣地、七欲界善趣地、十六色界地、四無色界地的四地三十一處。(二)敘述有情在四地中的結生情況以及諸天的不同壽量。(三)說有四類的四種業,尤其特別詳述不善業、欲界善業、色界善業、無色界善業的四種以及這四種業和諸心的因果關系。(四)說有四種死和結生的次第。這是說明了死的原因,死的過程,死了之後如何再生,生後再死,如是死生相續,猶如車輪。這里我們也可看到南傳上座部不立「中有」而闡明死生相續的理論,它不同于有部所說。 第六攝色分別品。前五品說心、心所法,本品主要說色法,並略說涅槃法。(一)列舉色的種類:分色法為四種及造色二大類,再分為十一種,又依各種色的自性區別為二十八種。(二)依二十八種色的性質而作各種分類。(三)分析一切色法生起的情況:有的依靠業、心、時節、食物等四種之中的一種而生起,有的依靠它們的幾種共力而生起,有的則和它們無有關系而存在。(四)說色聚。分析一切從業等生起的色法存在,都是由許多物質元素聚合而成,故名「色聚」。把一切色分為二十一聚,每一聚要由八種乃至十三種的物質元素組合起來。(五)敘述各界有情,由胎、卵、濕、化四種形式而產生,在產生的時候具有那幾種色聚,產生之後如何增加那幾種色聚,在死的時候那些色聚又是怎樣消滅等的問題。(六)論涅槃。本論開頭說第一義存在的有心、心所、色、涅槃四法,上面已把前三法說完,這里是略說第四涅槃法。 第七攝集分別品,它是廣集經論中重要的法相名數。(一)攝不善法的四漏、四瀑流、四軛、四系、四取、六蓋、七隨眠、十結、十煩惱等。(二)攝善惡夾雜的六因、七禪支、十二道支、二十二根、九力、四增上、四食等。(三)攝三十七菩提分。(四)攝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諦。 第八攝緣分別品,主要是說十二緣及二十四緣。(一)說緣起法,即以三時,十二支、二十行相、三連結、四要略、三輪轉及二根本的七類來敘述十二支緣起。(二)說法趣法,先舉二十四緣的名稱,然後分為:名為名緣、名為名色緣、名為色緣、色為名緣、施設與名色為名緣、名色為名色緣等六個題目而說一切精神物質之間的關系如何,以及在二十四緣中具有那幾種緣。(三)說施設,在第一義存在的心、心所、色、涅槃之外,另立能施設(的假法)及所施設(的概念)二種世俗的假名。 第九攝業處分別品,說修定與修慧。修定的名為止的業處,修慧的名為觀的業處。(一)止的業處;第一把觀法的對象分為四十種業處。第二說修定者有貪行者、嗔行者、痴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的六種不同根性,並且分析于四十業處中那些業處是適合乎他們的修習。第三根據修定的淺深程度分為遍作、近行、安止三個階段,並且說明由那些業處而能成就那個階段的定。「遍作」是初學修定者的預備行為。「近行」是到達安止定以前的欲界定,約等于北傳的「近分定」。「安止」是屬于色、無色界的定,等于北傳的「根本定」。第四說觀法的對象有粗有細而分為遍作相、取相及似相三種。第五說四無色定的程序。第六關于不得安止定的業處。第七說怎樣顯現神通。(二)觀的業處:第一說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及智見清淨等七種清淨(其實這七種清淨中的第一戒清淨是屬于修戒的,第二心清淨是屬于修定的,從第三見清淨至第七智見清淨論修慧的才是屬于觀業處的范圍)。第二說屬于慧方面的空、無相、無願的三解脫門。第三說由修慧而證出世間的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四種聖人。第四說由聖人而得果定與滅盡定的差別。 關于本論的產生年代、組織內容和重要地位等方面,都已大略地加以介紹。最後,我很高興地告訴讀者,本論全文,由中國佛學院上座部佛學研究組師生們的共同努力已譯成漢文,不久將可和大家見面了。 1962年5月寫于中國佛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