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第一百 傷歌邏經 description: "傷歌童子向世尊說名為陀那奢尼,乃深信的婆羅門女,以會見世尊,聞世尊苦行當時之精進狀況(中部第二十六經、第三十六經參照)而感嘆,願歸依三寶為優婆塞。" ---   傷歌童子向世尊說名為陀那奢尼,乃深信的婆羅門女,以會見世尊,聞世尊苦行當時之精進狀況(中部第二十六經、第三十六經參照)而感嘆,願歸依三寶為優婆塞。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與大比丘眾俱,游方拘薩羅國。爾時,陀那奢尼婆羅門女、居住于旃達羅劫波,對佛、法、僧伽深為信仰。時,陀那奢尼婆羅門女跪拜時,三度唱言優陀那曰:「歸命彼世尊、應供、等正覺者,歸命彼世尊應供、等正覺者、歸依彼世尊、應供、等正覺者。」   爾時,一名傷歌邏童子,居住于旃達羅劫波,通達三吠陀、語彙、法式、語分別及第五古傳說、能語、通文法、得達世間論、大人相。傷歌邏童子聞得陀那奢尼婆羅門女發如是語,聞之而乃告彼女曰:「彼陀那奢尼婆羅門女為下劣,彼陀那奢尼婆羅門女為衰頹也,竟有諸婆羅門,而讚歎彼禿沙門者。」   「賢者!汝尚不知彼世尊之戒慧。賢者!若汝知彼世尊之戒慧,則汝即知對彼世尊不應罵詈誹謗。」   「若然,夫人!若沙門瞿曇來至旃達羅劫波時,願通知我。」   「唯然,賢者!」陀那奢尼婆羅門女應諾傷歌邏童子。   時,世尊次第游方拘薩羅國來至旃達羅劫波。爾時、世尊于旃達羅劫波住于都提羅門之菴羅林。陀耶奢尼婆羅門女聞得:「世尊來至旃達羅劫波,住于旃達羅劫波都提婆羅門之菴羅林。」爾時、陀那奢尼婆羅門女至傷歌邏童子處。至已,告傷歌邏童子曰:「賢者!彼世尊來至旃達羅劫波,住于旃達羅劫波都提婆羅門之菴羅林。賢者!今汝若欲往、可隨時為。」   「夫人!唯然。」傷歌邏童子應諾陀那奢尼婆羅門女,至世尊處。至已,問候世尊,交談吉慶、銘感之語後,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傷歌邏童子白世尊言:「尊者瞿曇!有某沙門婆羅門,自認于現法已通達智圓滿究竟梵行之基本者。尊者瞿曇!彼等沙門婆羅門,自認于現法已通達智圓滿究竟梵行之基本者。尊者瞿曇!屬于彼等之何者耶?」   「跋羅陀皤闍,我說自認于現法已通達智圓滿究竟梵行之基本者,為有種種。跋羅陀皤闍!有某沙門婆羅門從傳承者,彼等依傳承自認于現法已通達智圓滿究竟,為梵行之基本,譬如三明婆羅門。復次,有某沙門婆羅門,唯完全依信,自認于現法已通達智圓滿究竟為梵行之基本,譬如理想家、思量家。復次,或有某沙門婆羅門,于前代未聞之法,自知其法、于現法通達智圓滿究竟,自認為梵行之基本。跋羅陀皤闍!此中、彼等沙門婆羅門,于前代未聞之法、自知法,于現法自認已通達智圓滿究竟梵行之基本者,是即我也。跋羅陀皤闍!依此理,于此應知也。彼等沙門婆羅門,于前代未聞之法,自知法,自認于現法已通達智圓滿究竟梵行之基本者,是即我也。」   跋羅陀皤闍!我在未成正覺為菩薩時,嘗有此念:「在家為雜閒塵勞之處、出家為空閒。此之在家居住、一向圓滿,一向清淨,難行如真珠美麗之梵行。故我剃除須髮,著袈裟衣,由在家出家而為無家之生活。」跋羅陀皤闍!我于他日尚在年少,有漆黑之發,[中部經典一、二九四頁十一行--三00頁五行參照、可將比丘等代以跋羅陀皤闍]「實則此即通于精勤,」坐于其處。跋羅陀皤闍!實我……[同四二一頁二行--四三一頁十行參照、可將阿基鏽薩那代以跋羅陀皤闍,無四二四頁十二行--四二七頁十行之:「如是予已生之苦受不捕我心」之文]……趣于奢侈言後離去。   跋羅陀皤闍!我食粗食,得力、離欲……乃至……成就初禪而住。尋伺已息故,內淨、成一向心,無尋、無伺,由定生喜樂,成就第二禪而住。……乃至……成就第三禪而住。   如是彼我之心為等持、清淨、皎潔、無穢、無垢、柔軟、堪任、得確立不動……[同四三二頁七行--四三四頁十三行參照,以阿基鏽薩那可代以跋羅陀皤闍。無「如是予已生之樂不能捕我心」之文]……唯對住于熱誠、精勤者、能為表現者。」   如是說時、傷歌邏童子白世尊言:「尊者瞿曇!確實為有精勤。尊者瞿曇確實為有精勤。彼應供、等正覺者為如是。尊者瞿曇!有天耶?」   「跋羅陀皤闍!其為依理而知我,即有天。」   「尊者瞿曇!問有天耶?汝云:「跋羅陀皤闍!其為依理而知我,即有天。尊者瞿曇!如是,則非為虛言、妄語耶?」   「跋羅陀皤闍!所問有天耶?答謂有天。其為依理而知我,即有天,此為就依智者應為之一向結論,即有天。」   「尊者瞿曇何故對我不由開始說明耶?」   跋羅陀皤闍!所謂天者,乃此世之高貴所稱謂。」   如是說時,傷歌邏童子白世尊曰:「偉哉!尊者瞿曇!偉哉!尊者瞿曇!譬如使倒者起,使覆者現,對迷者教示以道,使有眼者可見色,如闇中持來之明燈。如是,尊者瞿曇!以種種方便說示法要。此是我歸依尊者瞿曇與法與比丘僧伽者。願尊者瞿曇攝受我為優婆塞,自今以後,願終生歸依。」 注第九十一 1 原本遺漏satta-ussado kho pana so bhavam Gotamo,參照D.XIV,Mahapadana-suttanta&XXX,Lakkhana-suttanta補足之。 2 原本為adduvam讀為addhavam,√rdh。 3 原本adharakayo va injati讀如暹羅本之araddhakayo va'na injati。 4 依暹羅本補入addasama antaragharam pavisantam。 第九十三 1 依注釋,噴那,是知持祭典用杓之握持方法。 第九十五 1 原本無upasamkamati,參照中部第七十經之同文以及下文而改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