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第七十 枳吒山邑經 description: "北傳 中阿一九五.阿濕貝經(大正藏一、七四九頁。)本經是對居枳吒山邑之阿濕貝及弗那婆修二比丘行非時食,世尊為之說法,其趣旨,第一,佛不說任何受皆一概受之,說應吟味一一之受而取舍之,第二,對任何比丘亦不說一概不放逸,于此說明具分解脫、慧解脫、" ---   北傳 中阿一九五.阿濕貝經(大正藏一、七四九頁。)   本經是對居枳吒山邑之阿濕貝及弗那婆修二比丘行非時食,世尊為之說法,其趣旨,第一,佛不說任何受皆一概受之,說應吟味一一之受而取舍之,第二,對任何比丘亦不說一概不放逸,于此說明具分解脫、慧解脫、身證、見到、信解、隨法行、隨信行之七人。北傳之大綱雖是一致,但有不少差異之處。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與大比丘眾俱游迦尸國。其時,世尊對諸比丘曰:「諸比丘!予除去夜食而受用食(過午不食)。諸比丘!予除去夜食而受食時,予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諸比丘!汝等亦應除去夜食而受用食。諸比丘!汝等亦除去夜食而受食時,汝等當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彼等比丘應諾世尊曰:「如是,師尊:」于是,世尊于迦尸國次第游行至名為枳吒山之迦尸族人之一聚落,世尊于此枳吒山迦尸族人之聚落住。其時,有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住于枳吒山。是時,此眾多比丘往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處,至已,對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曰:「諸賢!世尊及比丘僧伽除去夜食而受食。諸賢!除去夜食而受食時,汝等當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諸賢!亦應除去夜食而受食。諸賢!汝等亦除去夜食而受食時汝等當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告是已,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謂彼等比丘曰:「諸賢!予等為夕時、朝時、晝時,非時而食。予等夕時、朝時及晝時,非時而食時,亦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予等為何舍現實之利益,而追求需時之未來功德耶?是以予等願夕時、朝時、晝時非時而食。」   彼等比丘于無法勸說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之後,于是,詣世尊處,詣已,頂禮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彼等比丘白世尊曰:「師尊!予等曾往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處。向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曰:「諸賢!世尊及比丘僧伽除去夜食而受食……乃至……安穩住也」。如是告已,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對予等曰:「諸賢!予等……乃至……及晝時非時食也。」師尊!予等無法勸說阿濕貝、弗那婆修兩比丘,于是,予等將此事奉告世尊。」于此,世尊呼一比丘曰:「來!比丘!汝以予之言,告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師喚具壽等。」」比丘應諸世尊:「如是,師尊!」至阿濕貝、弗那婆修之處,至已,告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曰:「師喚具壽等。」「如是,尊者!」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應諾此比丘,而詣世尊所。詣已,頂禮世尊坐于一面。世尊對坐于一面之阿濕貝、弗那婆修而比丘問曰:「比丘等!聞說眾多比丘訪問汝等,曾語:「諸賢!世尊及比丘僧伽除去夜食而受食。除去夜食而受食時,汝等當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諸賢!汝等亦應除去夜食而受食。諸賢!諸賢亦除去夜食而受食時,當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此為真實否?而比丘等!汝等對彼等比丘又如是言曰:「諸賢!予等為夕時、朝時及晝時非時食也。予等夕時、朝時及晝時非時而食時,亦覺知少病、少惱、起居輕利、有力、安穩住也。予等為何舍現實之利益、而追求需時之未來功德耶?予等願夕時、朝時及晝時非時而食。」如是語為實否?」諸比丘   答曰:「如是,師尊!」   世尊曰「諸比丘!汝等知予如是說法:「凡任何個人感受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彼之諸不善法將轉減,諸善法將轉增。了解否?諸比丘答曰:「實不然,師尊!」世尊曰:「諸比丘!汝等豈不知予之所說法:「關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樂受而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又,于此,由一類戚受如是樂受而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又,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苦受而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又,于此,一類感受如是苦受而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又,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不苦不樂受而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又,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不苦不樂受而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諸比丘曰:「如是,師尊!」   世尊曰:「諸比丘!善哉!諸比丘!假若予對此:「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樂受,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以慧而不知、不見、不覺、不證、不盡(領悟):如是不知予說:「汝等當舍斷如是樂受!」諸比丘!此事對予為正當否?」諸比丘曰:「此實不正當也,師尊!」世尊曰:「諸比丘!因予對此:「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樂受,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以慧而知、見、覺、證、盡,是故予說:「汝等當舍斷如是之樂受!」又,諸比丘!假若予對此:「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樂受、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以慧而不知、不見、不覺、不證、不盡;如是不知予說:「汝等當具足住如是樂受!」諸比丘!此事對予為正當否?」諸比丘曰:「此實不正當也,師尊!」世尊曰:「諸比丘!因予對此:「于此,由一類戚受如是之樂受,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已了知、見、覺、證、盡,是故予說:「汝等當具足住如是樂受!」。   諸比丘!假若予對此:「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苦受……乃至……感受如是不苦不樂受、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不知、不見、不覺、不證、不盡;如是不知者,予說:「汝等當舍斷如是不苦不樂受!」諸比丘!此事對予為正當否?」諸比丘!:「此實不正當也,師尊!」世尊曰:「諸比丘!因為予對此:   「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之不苦不樂受,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已了知、見、覺、證、盡,是故予說:「汝等當舍斷如是之不苦不樂受!諸比丘!假若予對此:   「于此,由一類感受如是不苦不樂受,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不知、不見、不覺、不證、不盡:如是不知予說:「汝等當具足住如是不苦不樂受!」諸比丘!此事對予為正當否?」諸比丘曰:「此實不正當也,師尊!」世尊!:   「諸比丘!因為予對此:「關于此,由一類感受如足之不苦不樂受,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已了知、見、覺、證、盡,是故予說:「汝等當具足住如是不苦不樂受」也。   諸比丘!予對一切比丘,實不說「應作不放逸。」諸比丘!予又對一切比丘,實不說「不應作不放逸。」諸比丘!凡諸比丘是阿羅漢,諸漏已盡者、梵行已立者、所應作已作者、舍離重擔者、逮得已利者、有結滅盡者、正智、解脫者;諸比丘!對如是諸比丘,予不說:「應作不放逸。何以故?彼等已作不放逸成就阿羅漢,彼等當(亦)不放逸也。諸比丘!又,誦學者比丘,心未成就目的,仍正在求住無上解脫安穩者。比丘等!對如是諸比丘,予說:「應以作不放逸成就阿羅漢。」何以故?「實此等具壽、受用正規之床座、親近諸善友、制御諸根、諸良家子為義,由在家出家為無家者,其無上究竟梵行,願于現世自證如、自作證具足住之。」諸比丘!子實正觀此」」此等比丘之不放逸果--故予說「應以作不放逸」也。諸比丘!于世間,正有七種人;何等為七種?俱分解脫者、慧解脫者、身證者、見到者、信解脫者、隨法行者、隨信行者也。   諸比丘!然,何人為俱分解脫者?諸比丘!對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為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為無色者,彼等以身已體驗解脫而住之;而彼等為得以慧見,諸漏滅盡者也。諸比丘!是人被稱為俱分解脫者。諸比丘!予對此比丘說:「不應作不放逸。」何以故?彼已作不放逸也,彼為放逸之不可能者也。   諸比丘!然,何人為慧解脫者?諸比丘!對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為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為無色者,彼等未以身體驗八解脫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見,諸漏滅盡者也。諸比丘!是人被稱為慧解脫者。諸比丘!予對此比丘,說:「不應作不放逸。」何以故?因彼已作不放逸矣,彼為放逸之不可能者也。   諸比丘!然,何人為身證者?諸比丘!對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為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為無色者,彼等以身已體驗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見,部份漏滅盡而已也。諸比丘!是人被稱為身證者。諸比丘!予對此比丘說:「應作不放逸」。何以故?「實此具壽受用正規之床座、親近諸善友、制御諸根、良家子為義,由在家而出家為無家者,其無上究竟梵行,願于現世具足住自證如、自作證之。」諸比丘!予實正觀此--此等比丘之不放逸果--故予說:「應作不放逸也。」   諸比丘!然,何人為見到者?諸比丘!對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為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為無色者,彼等未以身體驗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見,部份漏滅盡而已也,且從如來之教法,以慧已善了解、已善洞察也。諸比丘!是人被稱為見到者。諸比丘!予亦對此比丘說:「應作不放逸。」何以故?實此具壽受用正規之床座……乃至願……具足住之也。諸比丘!予實正觀此--比丘之不放逸果--故予說:「應作不放逸也。」   比丘等!然,何人為信解脫者?諸比丘!就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為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為無色者,彼等未以身體驗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見,部份漏滅盡而已也,且彼于如來信已住立,根已生、已確立。諸比丘!是人被稱為信解脫者。諸比丘!予亦對此比丘說:「應作不放逸。」何以故?實此具壽受用正規之床座……乃至願……具足住之。諸比丘!予實正觀此--比丘之不放逸果--故予說:「應作不放逸也。」   諸比丘!然,何人為隨法行者?諸比丘!對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為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為無色者,彼等未以身體驗而住之,然彼等雖是以慧見,諸漏尚未滅盡,且從如來之教法,唯以少慧審諦容忍之。亦有此等諸法,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也。諸比丘!是人被稱為隨法行者。比丘等!予亦對此比丘說:「應作不放逸也。」何以故?實此具壽受用正規之床座……乃至願……具足住之,諸比丘予實正觀此--比丘之不放逸果--故予說:「應作不放逸也。」   比丘等!然,何人為隨信行者?諸比丘,對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為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為無色者,彼等未以身體驗而住之,然彼等雖以慧見,諸漏末滅盡,又于如來唯淨信、唯敬愛,亦有此等諸法,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也。諸比丘!是人被稱為謂隨信行者。諸比丘!予亦對此比丘說:「應作不放逸也。何以故?實此具壽受用正規之床座,親近諸善友,制御諸根、良家子為義,由在家而出家為無家者,其無上究竟梵行,願于現世自證如、自作證具足住之。予實正觀此--比丘之不放逸果--故予說:「應作不放逸也。」   諸比丘!予不說:「唯以最初之學習即有完全智之成就。」再者,諸比丘!由次第學,次第作、次第實踐,而有完全智之成就也。然,諸比丘!如何次第學、次第作、次第實踐,而有完全智之成就耶?諸比丘,對此而論,生信者即往詣之:往詣者即恭敬之;恭敬者即對耳傾之;傾耳者即對法聽之;聽聞法者即對法憶持之;諸受持法者即對法義考察之;考察法義者,即對法審諦容忍之;于法正有審諦容忍時,志欲即生之;志欲生已即力行之。力行已即考量之,考量已即精勤之,已正精勤者即以身自證最上諦、且以慧對其(最上諦)見通達之。諸比丘!確實無彼信;諸比丘!又實無彼往詣;諸比丘!又實無彼恭敬;諸比丘!又實無彼傾耳;諸比丘!又實無彼聽法;諸比丘!又實無彼受持法;諸比丘!又實無彼考察法義;諸比丘!又實無彼審諦容忍法;諸比丘!又實無彼志欲:諸比丘!又實無彼力行:諸比丘!又實無彼考量:諸比丘!又實無彼精勤。諸比丘!汝等陷于謬道;諸比丘!汝等陷于邪道,諸比丘!看此等愚癡人,相去此法、律如何之遠哉!諸比丘!有四句記說,對其所略說:「智者以智慧瞬息即能理解其意義。諸比丘!為汝等予將說之,依予,汝等將了知之!」彼等比丘問曰:「師尊!予等是誰耶?法之了知者是誰耶?」世尊曰:「諸比丘!即使彼注重財物,相續財物之師,以財物為伍而住之,對彼亦謂此:「如是予等可能有,是時予等可能對其作之;又,如是予等不可能有者,予等對其不作之!」如是不從事這類商賈交易。諸比丘!何況是從一切財物離系而住之如來耶?諸比丘!有信弟子,于師之教說已深解1,已遂行者,有此如法:「世尊為師,予為弟子;世尊知之,予不知之。」諸比丘!有信弟子,于師之教說已深解、已遂行者,乃應興隆師之教說,具滋養者也。諸比丘!有信弟子,于師之教說已深解、已遂行者,有此如法:「願于身唯留皮、腱、骨、血肉乾燥,仍以丈夫之剛毅、丈夫之精進、丈夫之勇猛,所應得者尚未得時,當無精進之止息。諸比丘!有信弟子,于師之教說已深解、已遂行者,應以!果中之一果為所豫期!或于現法為完全智,或于有余依為不還位也」。   世尊說此已,彼等悅意之比丘大歡喜世尊之所說! 第六十三 1 如來參照中部第二十五經注3。 2 「還世俗。」巴利聖典協會本之此處有hinay-avattissa。而後有hinay'avattissami又暹羅皇家出版本前後一致,故前者誤字是不容致疑。 3 乳葉樹(khirapannin)以此樹葉出汗如乳而為名。 4 改良蘆(ropima)此是依移植使生長之意而譯之。 5 那羅奢(naraca)箭的一種,何物不詳。注釋亦無說明。但此箭用于狩獵等在本生故事三九七意生獅子本生譚。 6 夾竹桃葉箭(karavirapatta)此怕是由其形似夾竹桃葉故名之。 第六十四 1 身見(Sakkaya-ditthi)中部第二經同注2第四十四經注2。 2 隨眠(anusaya)中部第九經注1。 3 甘露界(amata-dhatu)照字譯者為不死界。 第六十五 1 跑走原文有khurakaya據暹羅皇室出版本等為khurakasa釋之 2 王德藝(rajaguna)依佛音注、王欲騎馬渡水,馬怕自己之毛被水濕,將王落入水中而不渡,王持馬毛以超速力地越過,得如此而稱王德藝。 3 王種能力(rajavamsa)依覺音注,在任何時候乘者于敵地而不落,謂有如歸來之能力。 4 飾環,原文valiya焚語valaya,見與(頸環、腕環、腰環、等環狀之飾品)同,故為飾環。見暹羅皇室出版本   有baliya亦同。 第六十六 1 「我」于北傳不作為「我」而為「比丘。」 2 「比丘之父死云云」(bhikkhusaa atu mari etc.)依佛音注「有父母為給父母食物故不得于夜行乞、因父母死、于夜行乞」之意義。于北傳不為「死」,且有「令是沙門父母早死,今是沙門種族絕滅云云」。 3 削減見中部第三經注1 4 「烏群」原文kakatidayin有(與甚多烏)想是「任烏所啄食」之意。暹羅皇室出版本注有kakatipayin此想是「烏來飲甚多水」之意,誰是正確雖是不明,結果多同意義。予如本文譯之。 第六十八 1 或者(eka)佛音注為ekacca。依阿毗達摩集異門足論等之說明「或者應令受用」,如法之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等。「或者應令忍受」乃身心之苦痛等。「或者應令遠離」乃惡象、惡馬等、株杭毒刺等,坑塹崖谷等,惡友等。「或者應令除卻」乃已起之欲尋、恚尋、害尋等。然,此等受用、忍受、遠離、除卻之四,稱為四依(apassena)。北傳中含非四、乃五(所除、所用、所堪、所止、所吐)也。 2 北傳為是處非「其故」。特別舉其理由「如來唯此身故,又因六處故,又因壽命故。」 3 如(tathatta)如是之事,本來之意思可譯為真如、乃正覺之內容。但此語本來謂「如是」之意思,于此亦譯為「如是」,其意思可見是指命終往生者之生前所修及死後之運命。奢如馬斯卿之英譯及北傳漢譯者,如其意義,予唯見更深一層之意義譯為「如」。 第六十九 1 「說易」(suvaca)他對彼說,彼善容愛之,因此對彼之他即說易也。其次「說難。」(dubbaca)者,即其相反。 2 「勝法、勝律」(abhidhamma,abhivinaya)佛音之注釋為聖典之論藏與律藏,此應不甚適當,此仍然是「勝法、勝律」即應解為佛教之法與律之意義。 第七十 1 「完全熱中」原文pariyogaya暹羅皇室出版本有pariyogayha後者此較正確。 2 「應興隆」原文有rumhaniyam暹羅皇室出版本有rulhaniyam,又注釋為rohaniyam,不錯是由√ruh來的。 3 「有依」(upadisesa)參照中部第十經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