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一 蛇經 description: "經 集p.1.歸命彼世尊 應供等正覺者" --- 經 集 p.1. 歸命彼世尊 應供等正覺者 一 蛇 品 一 蛇經1 一 體中漫蛇毒2 藥草能消除 心中生忿恚 比丘須調伏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3 (一) 二 池中生蓮華4 子等潛入折 比丘須棄斷 愛欲盡無余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二) 三 輪迴如急流5 務須使涸竭 比丘須棄斷 貪欲盡無余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三) 四 洪水大暴流 沖毀竹葦橋 比丘須破壞 我慢盡無余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四) 五 無花果樹林 求花不可得 三界諸有中 不可得堅實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五) 六 內心無怒火6 嗔恚盡無余 禍福與善惡 比丘須超越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六) 2 七 諸尋已燒盡7 心內一切善 比丘應受持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七) 八 精進勿逾分 無遲亦無怠 所有諸障礙 比丘須超越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八) 九 精進勿逾分8 無遲亦無怠 比丘知世間 一切皆虛妄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九) 一○ 精進勿逾分 無遲亦無怠 比丘離貪欲 一切皆虛妄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 一一 精進勿逾分 無遲亦無怠 比丘離愛欲 一切皆虛妄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一) 一二 精進勿逾分 無遲亦無怠 比丘離瞋恚 一切皆虛妄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二) 一三 精進勿逾分 無遲亦無怠 比丘離愚癡 一切皆虛妄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三) 一四 隨眠諸煩惱9 一切不可有 諸種不善根 比丘悉壞破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四) 一五 凡來此岸者 一切應有緣 所生無不安 比丘無煩惱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五) 一六 結縛為因本 身心不得脫 愛林無所生 比丘無煩惱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六) 3 一七 舍斷除五蓋10 無苦度疑惑 比丘無憂慮 離開煩惱箭 共舍彼此岸 如蛇蛻舊皮 (一七) 以上蛇經畢 注 1 本經非是一時所說的,如「共舍彼此岸,如蛇蛻舊皮」之句,凡在諸說法中,有此等句之偈 文,集合而成此經。而與此相類似之句,如「苾芻勝彼此,如蛇蛻舊皮」之偈句,本經不存, 而在法句經之異譯本趙宋天息災譯法集要頌經卷四苾芻品(大正藏四、七九七頁)中,則 多有此文。 2 本偈為SnA.P.2;P.14所引用。本偈與法集要頌經卷四苾芻品(大正藏四、七九七c)相應。 參照法句經卷上教學品(大正藏四、五五九c)。 3 「彼此岸」(orapara)依注:(a)在本偈則具忿結全斷之阿那含向、已斷下五分結者稱 為orapara。(b)本經全偈的一般情況,orapara 有輪回大海之此岸(ora)與彼岸(Para) 之義。又(c)orapara是住于阿那含果比丘所斷之事。此有六種解釋:(一)以自己身 體為此岸,他人之身體為彼岸。(二)內六處(六根)為此岸,外六處(六境)為彼岸。 (三)人界為此岸,天界為彼岸。(四)欲界為此岸,色、無色界為彼岸。(五)欲有、色 有為此岸,無色有為彼岸。(六)身體為此岸,資助身體與樂之物為彼岸。 4 與本偈相當之偈,引用資料有:阿毘曇八犍度論卷二(大正藏二六、七七六c),阿毘達 摩發智論卷一(大正藏二六、九二二c),大毘婆沙論卷二八、卷九三(大正藏二七、一 四五b、四○八a),阿毘曇毘婆沙論卷一五、卷四六(大正藏二八、一一二c、三五二 c 以下)。 5 本偈參閱出曜經卷二九(大正藏四、七六八b),法集要頌經卷四(大正藏四、七九七a)。 6 本偈參閱V.II,P.184;Ud.P.20(II10)。 7 本偈參閱Ud.P.71(VI,7),瑜伽師地論卷一九(大正藏三○、三八四c)。 8 本偈參閱出曜經卷二九(大正藏四、七六七c),法集要頌經卷四(大正藏四、七九七a)。 9 本偈參閱出曜經卷二九(大正藏四、七六八b),法集要頌經卷四(大正藏四、七九七b)。 10 本偈參閱出曜經卷二九(大正藏四、七六八a),法集要頌經卷四(大正藏四、七九七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