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法句經 37 生死品 description: "37生死品譯文生死品大意是講,人的魂靈死亡之後,其精神猶在,隨順以往的業力轉世投胎再生。生命如同果實待熟,常恐遭逢零落之時:所有生命皆有苦,誰能達致不死境?(一)初從父母恩愛生,又因淫欲墮輪迴:生命形成如閃電,晝夜流轉難止息。㈡此身乃為必死" ---   37生死品   譯文   生死品大意是講,人的魂靈死亡之後,其精神猶在,隨順以往的業力轉世投胎再生。   生命如同果實待熟,常恐遭逢零落之時:所有生命皆有苦,誰能達致不死境?(一)   初從父母恩愛生,又因淫欲墮輪迴:生命形成如閃電,晝夜流轉難止息。㈡   此身乃為必死物,唯有神識無定形:身死神識能再生,罪福依然如影隨。 ㈢   生命終結與開始,不是一世能了結,癡愛不除久輪迴:墮入輪迴受苦樂,身死神識不滅亡。(四)   身軀與「四大」,皆為有質礙的物體,受、想、行、識等四陰,乃為無形之心法:幻變有情十八種,十八種有情皆因十二因緣起。(五)   神識棲息有九處,生死輪迴不斷滅:世間愚蒙不知此層道理,蔽于愚闇無慧眼。(六)   自我被(貪、瞋、癡)三垢蒙蔽,缺乏慧眼意根妄動生妄見:或謂死後如生時,或謂一死神識滅。(七)   神識出入(欲界、色界、無色界),以及善與不善共五處:瞬息來去無聲息,生死如響應斯神。(八)   欲界、色界、無色界非真有,一切皆電宿業成:猶如種子隨順原初本體形相,人生善惡果報自然如影隨形。(九)   神識假藉色身而被稱為「名」,猶如燃燒之火因薪而得名字:點燃蠟燭為燭火,隨遇木炭草木牛糞等薪柴而有不同名稱。(十)   心法起動萬法起,心法寂滅萬法滅:興衰變幻猶如雨變冰雹(冰雹變雨),輾轉循環不相識。(十一)   神識行走于(天、人、畜生、地獄、餓鬼)五道之中,沒有一處經歷:舍棄此身復又受形于彼身,猶如車輪旋轉行走,離開此地又著彼地。(十二)   如人身居房中,一朝命去棄舊室:神識以身為房屋,身死神識不消亡。(十三)   神識寄住形軀內,猶如麻雀藏籠中:鳥籠破壞雀飛走,身死神識飛逝再轉生。(十四)   癡愚之輩總視清淨為恆常,癡想有身便是樂:嫌此望彼未得人生上等精義,我佛認為此輩乃是愚蒙之人。(十五)   神識流轉今世至未來世,貪瞋痴三垢、色受想行識五蘊,變幻擴充,便有了人世苦海的十二因緣,罪淵銷盡,了脫苦海便得歡喜。(十六)   身口意三事斷絕之時,方知身軀一文不值:生命只不過是有呼吸、有體溫和意識諸因緣和合而成,舍棄身軀,諸等因緣轉眼消逝。(十七)   當人死後僵臥地上,猶如草木一無所知:看到身軀相狀原本如此,只是虛幻假有,而愚闇之人卻貪戀不舍。(十八)   原典   生死品第三十七十有八章   生死品者,說諸人①魂靈亡神在,隨行轉生。   命如果②待熟,常恐會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㈠   從初樂恩愛,因淫入胎影;受形命如電,晝夜流難止。㈡   是身為死物③,精神無形法;作令死復生,罪稿不敗亡。㈢   終始④非一世,從癡愛久長;自此受苦樂,身死神不喪。(四)   身四大為色⑤,識四陰日名;其情十八種,所緣起十二⑥。(五)   神止凡九處,生死不斷滅;世間愚不聞,闇合無天眼。㈥   自涂以三垢,無目意妄見;謂死如生時,或謂死斷滅。(七)   識神造三界,善不善五處;陰行而嘿到⑦,所往如響應。(八)   欲色不色有,一切因宿行;如種⑧隨本像,自然報如影。(九)   神以身為名,如火隨形字;著燭為燭火,隨炭草糞薪。(十)   心法⑨起則起,法滅而則滅;興衰如雨雹,轉轉不自識。(十一)   識神走五道,無一處不更⑩;舍身復受身,如輪轉著地。(十二)   如人一身居,去其故室中;神以形為廬,形壞神不亡。(十三)   精神居形軀,猶雀藏器中;器破雀飛去,身壞神逝生。(十四)   性痴淨常想,樂身想癡想;嫌望非上要,佛說是不明。(十五)   一本二展轉⑾,三垢⑿五彌廣,諸海十二事⒀,淵銷越度歡。(十六)   三時⒁斷絕時,知身無所直⒂;命氣溫暖識,舍身而轉逝。(十七)   當其死臥地,猶草無所知;觀其狀如是,但幻⒃而愚貪。(十八)  注釋  ①說諸人:向人們解說。  ②如果:像果實一樣。  ③為死物:為必死之物。   ④終始:指生命的輪迴、完結。   ⑤四大為色:四大,地水風火;色,物質也。   ⑥所緣起十二:導致十八種的情有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是原始佛教揭示人生之苦的十二種原因。即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⑦陰行而嘿到:暗暗地走動,無聲地到來。   ⑧種:種子。種子所生物像其自身。   ⑨心法:小乘的說法,心法,即心王。它是宇宙中五位——心王、心所法、色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之一。大乘的說法,若一切萬有分為色心二法,則總合心王與心所為心法,相對于色法而言。   ⑩不更:不輪換。   ⑾一本二展轉:一本,神也;二展轉,再次地投胎轉換生命形式。   ⑿三垢:即指貪、瞋、癡,也稱「三毒」 。   ⒀諸海十二事:十二事,當指十二因緣;諸海即人生的苦海。   ⒁三時:《中華大藏經》,宋本《法句經》皆作三事。應是指「身、口、意」三業。   ⒂無所直:即無所值。沒有什麼價值。   ⒃但幻:只是空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