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百喻經 61 梵天弟子造物因喻 description: "婆羅門教的徒眾都說:「大梵天王是世間之父,能造萬物,是造萬物的主人。」有一位弟子說:「我也能造萬物。」其實是愚痴,卻自以為有智慧,對梵天說:「我想造萬物。」梵天王答道:「不要生這個念頭,你不能造的。」他不聽梵天王的話,就動手造物了。梵天王見" --- 61梵天弟子造物因喻 譯文 婆羅門教的徒眾都說:「大梵天王是世間之父,能造萬物,是造萬物的主人。」有一位弟子說:「我也能造萬物。」其實是愚痴,卻自以為有智慧,對梵天說:「我想造萬物。」梵天王答道:「不要生這個念頭,你不能造的。」他不聽梵天王的話,就動手造物了。梵天王見了弟子所造的物,就對他說:「你頭造得太大,頸脖太小;手做得太大,臂太小;腳作得太小,腳後跟太大,如毘舍闍鬼一般。」 從這可以知曉事物都是四大元素因緣和合,各自藉著本身的業力,從而創造出來的,不是梵天王能造的。諸佛說佛道的意義,不執著于兩個邊見,也就是不執著于常見,也不執著于斷見,就像八正道那樣說佛道的意義。諸外道見了這等斷或常的事隋,便產生了執著之情,用這來欺誑世間,造作出具有規范意義的形像來,而所說的其實並不具有規范意義。 原典 婆羅門眾皆言:「大梵天王①是世間父,能造萬物,造萬物主者。」有弟子言:「我亦能造萬物。」實是愚癡,自謂有智,語梵天言:「我欲造萬物。」梵天王語言:「莫作此意,汝不能造。」不用天語,便欲造物。梵天見其弟子所造之物,即語之言:「汝作頭太大,作項極小;作手太大,作臂極小:作腳極小,作踵極大。如似毘舍闍鬼。」 以此義當知各各自業所造,非梵天能造。諸佛說法不著二邊,亦不著斷,亦不著常②,如似八正道③說法。諸外道見是斷、常事已,便生執著,欺誑世間,作法形像,所說實是非法。 注釋 ①大梵天王:梵文Brahman,系印度神話的創世大神,名尸棄,為娑婆世界之主。 ②常:過去之我,也就是現在之我,相續不斷,便是常。若是以為我是今世才生的,並不藉著過去的因,這就是斷。 ③八正道:㈠正見,見苦集滅道這四諦之理;㈡正思惟,經思惟而使真智增長;㈢正語,不作一切虛妄不實之語;㈣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㈤正命,順著正法而活命;㈥正精進,發用真智而強修涅槃之道;㈦正念,以真智憶念正道而無邪念;㈧正定,攝諸散亂,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堅定不移。 解說 宇宙的起源和演化、因和果的關系是印度哲學思想的核心問題。常見也就是因中有果,斷見則是因中無果。持因中有果的是數論派,梁陳之際真諦譯的《金七十論》是這一派的要典,認為宇宙起源于一個根本因,而解脫則是要使精神脫離物質而獨立,認識那根本因。此書所引的《路歌夜多論》(即順世論Lakayata)中的詩:「鵝能生白色,鸚鵡生綠色,孔雀生雜色,我亦從此生。」則顯示了因中無果的斷見。「我」是指人的精神、靈魂,它也是像鵝之白、鸚鵡之綠那樣自然而然產生的,也就是說,是依賴于物質而產生的,這樣,精神、靈魂便不是獨立存在的,也沒有創造世界的梵天。這種以為我及世間萬物並不藉著過去的因、而是自然產生的觀念,可以拿阿耆多·翅舍欽婆羅(Ajita kesakambali)的無因論作代表,《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引述道:「現見孔雀鸞鳳雞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別,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說:誰銛諸刺?誰畫禽獸?誰積山原?誰鑿澗谷?誰復雕鏤?草木花菓,如是一切,皆不由因。于造世間,無自在者。」(《大正藏》第二十七冊第九九七頁) 而佛教則離棄了這兩個極端的觀念,認為一切都是互相聯系、互相影響的,各自有因又互相為緣,不常、不斷。如火焰相續,後火不是前火(不是同一物),但無前火則也無後火(有著相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