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禪宗七經詞句注解索引 四劃之二 description: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伽經卷第三第二章" --- 五無間業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伽經卷第三第二章 世尊在這里說的是出世間上上法上乘五無間,不是世間法說的五逆罪。 五十二菩薩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第三十一章 此中五十二不是五十二個菩薩,而是五十二階位的菩薩。即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五十二階位。(引自廬山東林寺淨土宗文化研究學會主辦的《淨土》雜志二OO三冬季號大安《首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講記) 五十五位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五第四十三章 諸經對修行階位的施設不一。《勝天王般若經》只說十地,即是只分十個階位;《金光明經》十地加妙覺,為十一個階位;《成唯識論》說十信(即十心)、十住、十行、十迴向、妙覺,共四十一個階位;《大智度論》加等覺成四十二階位;《仁王般若經》說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妙覺,共五十一個階位;《華嚴經》、《纓絡經》加等覺成五十二個階位;《祕藏記》說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善根(即四加行)、十地,共五十四個階位;《楞嚴經》集諸經大成,十心、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共五十五個階位。一般經論多以十住、十行、十迴向為三賢位,十地為聖位。《楞伽經》只提到十地,認為十地無次第,任一地都是如來地,從任一地起修,都可修入佛地。《楞伽經·卷四》說: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自覺智及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耀如盛火,光明悉遍至。熾焰不壞目,周輪化三有。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于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五根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第十五章 指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戒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一第三十二章 在家修行者受持的五條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五趣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伽經卷第三第流章 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人道,天道,合稱五道,又稱五趣。只有人形,沒有人心,人憎鬼厭之徒,被指為三惡道。 離惡向善,存善心,行善業,屬于人道。世間修行法中的欲界六天、色界四禪十八天、無色界四空天,共二十八天,屬于天道。另有六道之說。介于惡道與人道之間,有一種勇敢機智而好勇斗狠、不辨邪正之徒,稱阿修羅,五道加阿修羅道,合稱六道。惠能六祖說:「自性迷即是眾生,自性覺即是佛。慈悲即是觀音,喜舎名為勢至,能淨即釋迦,平直即彌陀。邪心是海水,煩惱是波浪,毒害是惡龍,虛妄是鬼神,塵勞是魚鱉,貪嗔是地獄,愚痴是畜生。」 《淨土生無生論講義》分析六道如下:「地獄道,念念五逆十惡,恣意殺生,不信佛法僧三寶,撥無因果;二、畜生道,念念愚癡,不知慚愧,專恣情欲,不明正道;三、餓鬼道,念念慳貪嫉妒,不造福業,但積罪惡;四、修羅道,念念諂誑負氣,外假仁義,內計我人;五、人道,念念節制五欲,注意三歸五戒,希求後有;六、天道,念念止惡行善,攝散歸定,訶色入空,願求勝樂。」 從這些祖師大德的說法可以明白,所謂五趣、六道,都是人們心中善惡的不同境界。 論六道 五大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六第十六章之二 古印度有四大之說,認為宇宙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組成,稱四大元素為四大種。把人體比做小宇宙,用四大說來說明人體的生命活動和認識活動。四大說屬于世間法,修學佛法,離妄歸真,要從破除妄有入手,為了破妄有,佛說空法,依有立空,四大種加上空大種,便成了五大種。簡稱五大。佛說了空法,為了破除小乘人對空法的執著,引小乘入大乘,佛說如來藏,說離是非二相,引出中道義。知各不同。同異無標準,知性與萬殊之相交織成妄,是第五重濁,名為命濁。 五眼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第十五章 指指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 五種神通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七第五十一章 神通,即神奇的超常能力。凡夫、外道及二乘頂多能修得五種神通:一、神足通,又稱如意通;二、天眼通;三、天耳通;四、他心通;五、宿命通。菩薩及無漏阿羅漢可修得漏盡通,五通加漏盡通合稱六通。 五體投地 于禪宗七經出處:圓覺經答文殊師利因地如何發心 四肢及頭到地。 五欲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八第五十四章 有兩種說法:一、指對聲、色、香、味、觸的欲望和追求;二、指財、色(性欲)、飲食、名望、睡眠五種欲望。 五分論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伽經卷第二第三章之二 宗、因、喻、合、結,是論證方法的五個步驟。先立宗,即是提出命題;其次,列出命題成立的因緣;再次,引用事例譬喻;然後綜合論點,最後作出結論。三量五論,看似邏輯嚴密,實質不離妄想。問題在于常人心中的比量不正確,聖言量只停留于言說相,所依的因並非實有,那麼結論必然虛妄。三種量、五分論是古印度因明學的論證方法,屬于形式邏輯范疇。形式邏輯是有侷限性的,涉及到本體論的問題,就會出現自相矛盾的結論。 五分論多過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伽經卷第三第三章之二 世間法用五分論推斷一個命題的成立。在設定某些具體條件的范圍內推斷命題的結論是否成立,五分論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在高度抽象的有無、一異、俱不俱、常無常等本體論的問題上,用五分論推論,便會產生許多荒謬的結論。 對同一個命題,如果辯論的雙方各各引用不同的因,舉不同的比喻,往往會出現甲說結論成立,乙說結論不成立,雙方在推論過程中都沒有違反五分論,而得出的結論卻截然不同,這是五分論本身的缺陷。所以不應在本體論的問題上立宗,即是說不要把那些不應該絕對化的問題作出絕對的結論。「一切法不生」不應立宗,同樣,「一切法空」,「一切法無自性」等等,都不應立宗。 五分論是佛教 「因明學」中的方法論,相當于形式邏輯,印度著名的因明學家陳那及其以後的學者都詳細討論了五分論容易產生的過失,舉出了宗有九過,因有十四過,同喻有五過,別喻有五過,共三十三過。形式邏輯本身是不完善的。有一個著名的「二律背反」的例子:某著名律師開班授徒,學費不菲。律師與學生合約,結業之後第一場官司贏了時交費,輸了免費。某生結業後,過了一年,未打過官司,而且毫無代人打官司之意,更無付學費之意。律師寫信給生曰:「我把你告上法庭,如果你贏了,按我們的合約規定,應即交費給我;如果你輸了,按法庭依法律判決,也要交費給我。」生復信云:「我贏了則按法律判決,我無需交費;我輸了則按合約規定應當免費。」 兩人都有理,誰都占不到便宜。對世尊不作記說的問題,套用形式邏輯來作辯論,是枉費力氣的。 五辛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四第三十八章之一 蔥、韭、蒜、薤、洋蔥,食這五種辛味,助長燥氣,難入寂靜。 五濁惡世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六第十六章之二 形容我們現在所居住的世界是一個很不乾淨的世界。五濁是:1、劫濁,2、見濁,3、煩惱濁,4、眾生濁,5、命濁。卷第八·第二十一章說: 阿難,你見虛空充滿十方界,空與見難以分辨。虛空無形體,見性無所覺。兩種相織成妄,是第一重濁,稱為劫濁。 身中四大相互作用,六根六塵生成見聞覺知,壅塞便成留礙,水火風土四大活動,互相交織成妄,是第二重濁,稱為見濁。 過去貯存的知識在心中留下的痕跡,便有六塵映現。離塵則無相,離覺則無性。性相交織成妄,是第三重濁,稱為煩惱濁。 時刻生滅的知見,貪戀世間,而所造業常產生新的業障。知見與業障交織成妄,是第四重濁,名眾生濁。 大眾見聞之識性,本來無異。六塵隔越,六識成差別。本性同是知,所知各不同。同異無標準,知性與萬殊之相交織成妄,是第五重濁,名為命濁。 五道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第十五章 指天道,人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 五逆無間重罪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四第三十八章之一 弒父,殺母,破和合僧,害阿羅漢,惡心出佛身血。這五種惡行是最嚴重的叛逆惡行,是難以解脫的重罪,是要入無間地獄的重罪。 五逆相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第十章 弒父,殺母,破和合僧,害阿羅漢,惡心出佛身血。這五種惡行是最嚴重的叛逆惡行,是難以解脫的重罪,是要入無間地獄的重罪。 五淨肉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二第三十五章 不見殺、不聞殺、不疑殺、自死、鳥殘,這五種肉,稱五淨肉,對老弱病殘的僧人網開一面,可食這五種肉。 五通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第十三章 即五種神通,指修四根本靜慮所得的五種不可思議力︰(1)天眼通︰又名天眼智證通或天眼智通,謂超越肉眼的所有障礙,可見常人所不能見者。(2)天耳通︰又名天耳智證通或天耳智通,謂超越肉耳的所有障礙,可聽聞常人所不能聽到的音聲。(3)他心通︰又名他心智證通、他心智通或知他心通,謂可洞悉他人之心念。(4)宿命通︰又名宿住隨念智證通、宿住智通或識宿命通,謂能知曉自他過去之事。(5)身如意通︰又名神境智證通、神境通、神足通、如意通、謂可幻化出點石成金、變火成水等變現自在的能力。 五力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第十五章 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