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百喻經 19 乘船失釪喻 Loss Of A Silver Bowl By Boat description: "19 Loss Of A Silver Bowl By Boat" --- 19 Loss Of A Silver Bowl By Boat 19乘船失釪喻 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man who dropped a silver bowl into the sea while crossing it. He pondered, "I'm going to make a mark on the water. I'm carrying on my journey now. But I'll come back for it later." After two months' travel during which he visited Ceylon and many other countries. On seeing a river, he jumped into the water looking for the bowl he had lost before. "What are you doing there?" people asked. He replied, "I have lost my bowl. Now I would like to get it back." People went on, "When did you lose it?" He answered, "I lost it crossing the sea." Again people asked, "How long ago did you lose it?" He answered, "I lost it two months ago." People asked, "Since you lost it two months ago in the sea, why are you looking for it here in the river?" He answered, "I made a mark on the water where I lost the bowl. This water looks the same as the other. There seems no difference. That's why I'm doing this." People went on, "Though all waters are identical, the place that you have lost it is there. How can you find it here?" Everybody jeered at him. The heretics, who do not practice the right religious belief, but a fallacious one, suffer from their useless mortification in seeking deliverance. Those men are just like the stupid man who has lost his bowl in the sea and looked for it in the river. 譯文 從前有個人乘船渡海,將一雙銀缽釪墮入在水中,就想道:我如今把這兒的水畫一下,作好標記,暫且舍之而去,以後再來撈取。船行走了兩個月,到了師子國,見了一條河,便下水覓尋原先失落的鉢釪。眾人問道:「你想做什麼?」他答道:「我先前丟失的鉢釪,現在想尋回來。」眾人問道:「在哪里丟失的?」他答道:「船初入海的地方丟的。」眾人又問道:「丟了多長時間了?」他答道:「兩個月了。」眾人問道:「已有兩個月了,為何在這兒尋找?」他答道:「我失落鉢釪時,在水上畫了一下,作了記認。原初所畫的水,與這兒的水並沒什麼兩樣,因此就下去尋找了。」眾人又問道:「水確實沒有差別,可是你以前丟失的時候是在那邊,如今卻在此地尋覓,如何找得到呢?」當時眾人無不大笑起來。 這也如外道一樣,不修正法之行,在一些似是而非的相似善事中,以錯誤的知見,如絕食、炙火燒身等令身體受苦,想以此來求得解脫,就好像愚人在那兒丟失了鉢釪,卻到這兒來尋找一樣。 原典 昔有人乘船渡海,失一銀釪①,墮于水中,即便思念:我今畫水②作記,舍之而去,後當取之。行經二月,到師子諸國③,見一河水,便入其中,覓本失釪。諸人問言:「欲何所作?」答言:「我先失釪,今欲覓取。」問言:「于何處失?」答言:「初入海失。」又復問言:「失經幾時?」言:「失來二月。」問言:「失來二月,云何此覓?」答言:「我失釪時,畫水作記。本所畫水,與此無異,是故覓之。」又復問言:「水則不別,汝昔失時,乃在于彼,今在此覓,何由可得?」爾時眾人無不大笑。 亦如外道,不修正行,相似善④中,橫計苦因,以求解脫,狀如愚人,失釪于彼,而于此覓。 注釋 ①釪:同盂,食器。 ②畫水:隨劃隨合,無法作記認,所以愚人說本所畫水,與此無異。 ③師子諸國:即僧伽羅國(俗語Simghala音譯),梵文Simhala,巴利文Sihala,意思是執師子國、師子國,宋以後的著作如《諸蕃志》作細蘭(系譯自阿拉伯語Silan)。一九七二年改名為斯里蘭卡(Srilanka)。關于此國的由來,《大唐西域記》卷十一的記載很是詳細,且多有滋味,現將季羨林等的今譯文抄錄于左,以供賞覽。 此國本來就是個寶島,珍寶很多,居住著鬼神。後來,南印度有個國王的女兒和鄰國訂了婚,選定良辰吉日出嫁,途中碰到獅子,侍衛們丟下公主四散逃奔,只有她在車子里,心想這下沒命了!這時獅子王就背著她走了,進入深山,把她安置在幽邃的山谷裹,捕鹿采果,按時供給她。幾年後,她生下一男一女,形貌與人一樣,而性情和血統卻是野獸的。男的漸漸成長,力大無窮,能擊斃猛獸,二十歲時,開始具有人的智慧,就向母親說:「我算什麼呢?父親是野獸,母親卻是人,既然不是同類,怎麼會成夫妻?」母親就把過去的事情告訴了兒子。兒子回答:「人和獸是兩樣,應該快快離開。」母親說:「我從前逃走過,沒有成功。」 後來兒子就跟著獅子父親,登山越嶺,偵查它的行蹤,以便逃離。等到父親走遠了,兒子便擔負著母親和妹妹下山,跑到有人煙的所在。母親告誡他們說:「各人都要謹慎地嚴守秘密,不能講出我們的由來。人們如果知道了,會輕視我們的。」于是,他們到了本國,可是這個國家已不屬于這一家族統治了,宗祀已經滅絕,他們只好投身寄住在這里的村邑人家。人們問道:「你們是哪一國的人?」回答說:「我本是這個國的人,因為流離在外國,現在攜帶子女來歸故鄉。」人們無不憐憫他們的遭遇,相互供應他們的生活所需。 獅子王回到山谷,一看什麼也沒有了,回憶過去的情景,眷戀著親生的兒女,既痛且恨,就走出山谷,往來村邑間,咆哮震吼,凶暴地傷害人畜,殘忍地禍害生靈,村邑有人外出,就被撲滅吞噬。大家只好擊鼓吹貝,背負弓弩,手持長矛,成群結隊地行走,才能免害。 國王害怕他的統治不能安定,就派遣獵人,希望捕獲獅子。國王親自統率數以萬計的象、馬、車、步四種兵卒,埋伏在森林、水澤中,跨越山谷。而獅子猛吼一聲,如同晴天霹靂,人馬驚退。既然擒獲不到,便重新招募勇士,下令說如有人能捉到獅子為國除掉大患的,當酬重賞,並旌表他的功績。 獅子的兒子聽到國王這一命令,就對母親說:「我們忍飢挨餓活不下去了,理當去應募,如果得到酬報,還可以孝養母親,撫育妹妹。」母親很不以為然,說:「這話不是你應該說的!它雖是野獸,但還是你的父親,怎麼能生活困難,而想到逆倫害父呢?」兒子道:「人和獸是異類,沒存在什麼禮義。既然已經與它離開了,就談不上逆害,我們還期望什麼?」他暗藏著鋒利的小刀,就去應募。 這時候,千眾萬騎,好像云屯霧合一樣,而獅子則踞在森林里,誰也不敢接近。兒子馬上向前走去,父親就馴伏了,它只知道和兒子親愛的倚偎,什麼憤怒也都忘卻了。兒子拔出小刀刺入它的腹部,它還是懷著慈愛之情,仍沒有憤怒毒害之意,任他刺殺,以至于把肚皮剖開,含著悲苦而死去。 國王驚奇地說:「這是什麼人呀!哪有這樣奇怪的事?」(國王為了明白究竟)就對他一面以福利來誘導,一面以威禍來震懾。他只得細述事情的經過。國王說:「大逆不道啊!父親尚能加害,何況不是親人呢?野獸的遺種,難以馴伏,凶狠的性情,容易沖動。除民之害,他的功勞是很大的,但手刄父親,他的心胸是多麼狠毒啊!現在我只好以重賞來報答他的功勞,以流放來懲罰他的逆倫,這樣使國家的法律不會蒙受損害,也說明國王說了的話是算數的。」 于是準備了二艘大船,儲備了許多食物和乾糧,把他們的母親留在國中,奉養起來作為賞功,子女兩人則各乘一船,隨波飄盪。兒子的船只泛海到了寶島,發現許多珍寶美玉,就留下了。後來有商人因采集珍寶來到了這個島上,他便殺死了商主,留下子女,這樣就繁殖起來。日後子孫眾多了,便立君臣,分別地位的高下,建築都城,興修村邑,據有這里的疆土。由于他們的先祖是捕殺獅子的,所以就舉(執獅子)這元功作為國名。 ④相似善:指似是而非的善。 源流 《呂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解說 關于苦因,呂澂先生有一段概述,介紹了當時各派思想的差異和背景,可作為參考。 當時學說有兩個系統:一是婆羅門思想,認為宇宙是一個根本「因」轉變而來,即所謂因中有果說。用以指導實踐,即以修定為主。通過修定法去認識了那個根本因,便可達到解脫境界。二是非婆羅門思想,認為事物是多因積累而成,即所謂因中無果說。這一學說用以指導實踐,形成了兩派,一派走苦行道路,一派則尋求快樂。佛陀對以上兩大系統的思想都不相信,另立緣起論,認為諸法是互相依賴、互為條件的,既非一因生多果,也非多因生一果,而是互為因果。(《印度佛學源流略講》,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第十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