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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 金色鹅鸟本生谭

(菩萨═鹅鸟王)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偷罗难陀比丘尼所作之谈话。在舍卫城 有某优婆塞,向比丘尼团赠与葫蒜,彼命令守卫农园之人曰:「若比丘尼前来,每人 475 给与葫蒜二束或三束。」其后,比丘尼等为取葫蒜,辄往其家或农园。然于某休假之 日,其家失去葫蒜。偷罗难陀比丘尼与同伴比丘尼一同往其家,来取葫蒜,彼家之 人告曰:「此处之葫蒜失去,请往农园去取。」彼往农园与诸人一同持归大量葫蒜, 农园之守卫发怒,告诸人曰︰「此等比丘尼毫无际限,竟持大量葫蒜而去。」而少欲 之比丘尼等闻此语甚怒,比丘尼等更告知比丘。彼等亦怒,将此事向佛世尊申告。 佛谴责彼偷罗难陀比丘尼后,佛言:「汝等比丘!贪欲之人对己之生母,皆不亲切, 为不善之人。如是之人,教化不信者,而信者亦不能得深信仰。彼计算施物之收入, 已得施物,更求继续之事,亦无一能得成就。反之少欲之人,教化不信者,使信者 信仰日益加深,使信者愈益加深信仰,得不能得之施物,施物更能继续。」佛以种种 方法,为比丘等各各说适当之法,佛更言曰:「偷罗难陀比丘尼之贪欲,非自今始, 前生即已如是贪欲。」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于波罗奈之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生于婆罗门之家,菩萨达有 分别之年龄时,由相同婆罗门之家娶妻,彼妻生产难陀、难陀瓦提、孙达利难陀三 女。当菩萨亡故时,妻与三人之女留住于他家。尔时菩萨生为金色之鹅鸟,具宿命 智,及达成长后,身被金色之羽毛,美于容姿。彼见自己雄大之姿而自思惟:「予死 于何处而生于此处耶?」然彼立即了解:「予乃由人间世界而来。」复次,彼思:「予 妻及女等为如何之生活耶?」当彼观察之时,彼知:「彼等在他人之家工作,生活困 难!」彼心中自思:「予之身体被以黄金之羽,具伸展之性质,今后将与彼等一羽。 使彼等之生活安乐!」于是彼赴彼等之住所,止于房栋之梁上。 476 彼妻婆罗门及女等见彼而问曰︰「喔!汝由何处而来?」彼云︰「予为汝等之 父。予死于此世,更生为金色之鹅鸟,予今为会汝等而来。今后汝等无受人雇佣过 困苦生活之必要。予今与汝等一枚金羽,卖之可度安乐之生活。」于是置一羽与之而 飞去。于是彼妻婆罗门为富裕而幸一福之生活。 某日,妻婆罗门向女等云:「吾女!畜生之心,不得而知。汝等之父,何时来此 处,不得而知,或将不来此处!彼再来时,汝等尽拔其羽,以为我等之物!」女等不 同意云:「如为此事,将使父思痛!」妻婆罗门性质贪欲,某日,彼于金色鹅鸟来时, 招手呼之近前日:「吾夫!请来此处。」当鹅鸟近其前时,彼女以双手掴彼,尽拔其 羽。如是,彼女违反菩萨意志,以暴力拔羽,故其所拔之羽,悉皆成为鹤羽。菩萨 亦不能展翼飞翔,于是妻使彼入大瓮中,与以饵食,然其后所生之羽,皆为白色。 如是生羽之后,彼飞往自己之住家而去,再不归来。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佛言:「汝等比丘!偷罗难陀比丘尼之贪欲,非自今始, 前生即已如是贪欲。为彼贪欲之事,尔时失去黄金;今为自己贪欲之事,不得葫蒜。 是故彼女今后将不能食葫蒜矣!因偷罗难陀比丘尼之故,他之比丘尼亦将同样不能 食葫蒜矣!是故,虽欲多得,亦应知适量。又得者少时,亦应与多得同样满足,决 不可过望其上。」于是唱次之偈: 所得应知足 贪欲为恶事 捕得鹅鸟王 黄金随手失 佛述此偈后,为种种之谴责,并规定学处曰:「凡食葫蒜之比丘尼,皆应忏侮!」 477 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波罗门妻是今之偷罗难陀比丘尼,三人之女是今之三 人之比丘尼,金色之鹅鸟王即是我。」

开佛知见,示佛知见,使悟佛知见,入佛知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