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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果实本生谭

(菩萨═队商王)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一精通果实之优婆塞所作之谈话。当时 于舍卫城住有一大地主,招待佛所率之僧团,尔时彼于自身之庭园中设座席,飨宴 白米之粥及嚼食等物。食后,主人向园丁命令:「可引导弟子等环绕庭园,捧献庵罗 果及种种果物。」园丁云:「谨遵台命!」引导僧团诸人巡回于园内。彼时园丁仅只对 树一瞥之下,立即分别谓:「此果实未熟,此尚待熟,此已熟透。」彼所云者,无一 违误,善能鉴别。弟子等即往向如来曰:「如来!彼园丁实善知果实之事。彼立于地 上,仅对树稍加抬望,立即分晓:『此果实未熟,此尚待熟,此已熟透。』而彼所 云者,无一违误。」于是佛言:『精通果实,非仅此园丁,古之贤人亦精通于果实。』 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之都治国时,菩萨生于豪商之家。渐次成长,从 271 事商业,驱车五百辆。某时,通过大道,到达森林。于是停留森林之入口,悉数呼 集队商诸人,使彼等得知,向彼等云:「此森林中有毒树,汝等前此未曾食者,无论 叶、花、果实,任何一种,未问我之时,绝不可食。」彼等云:「谨遵台命。」一同进 入森林。而入林中不久,有一村落,于村之入口处,有一某种果实之果树。其中不 但果实之外形,而其香、味,已熟或未熟者,完全如庵罗果状。然食之者,则如饮 诃罗诃罗(剧毒)之毒,瞬间即告死亡。 先入者二三贪食之人,思此为庵罗果之树,即食其果。又他之二三者思欲问队 主后再食,手持其果而立。队主来时,彼等问曰:「此庵罗果可以食耶?」菩萨知此 非庵罗果树,加以禁止曰:「此为似庵罗果树之某种果树之毒树,不可食用。」对已 食之人,使之吐出,咽以四甜剂 1,使之复原。 然以前之队商,常于此树下休憩,彼等皆以此树为庵罗果之树,于食此毒树果 实之后,悉皆死亡,次日村人出来,见诸人死亡,捉其双足,曳往秘密场所,投弃 尸体,而夺取彼等之车及全部物品。 其日夜明之时,村人等喊叫:「牛为我等之牛,车为我等之车!」急忙前来树下。 然见树下之队商平安无事,惊奇问曰:「君等何以知此树非庵罗果之树耶?」队商答 曰:「我等不知,乃我等之队主知之。」村人问菩萨曰:「贤者!何以知此树非庵罗果 树耶?」菩萨云:「予依两种理由知之。」于是为说次之偈: 272 此树不难攀 去村亦不远 树生美果实 熟而无人采 依此我知之 此非善果树。 彼对群众说法后,平安无事旅行而去。 结分 佛言:「汝等比丘!昔之贤人,亦精通如是之果实!」佛述此法语后,连 络本生之今昔而为结语:「尔时之队商是佛弟子,其队主即是我。」

注 1 四甜剂为酪、砂糖、蜜、酥油。

开佛知见,示佛知见,使悟佛知见,入佛知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