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三 古提拉音乐本生谭
(菩萨═音乐师)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竹林精舍时,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尔时比丘等告提 婆达多曰:「法友提婆达多!等正觉者为汝之师,汝于等正觉者之恩荫下,修习三藏 得四禅定,与师为敌不宜。」提婆达多曰:「诸位法友!沙门瞿昙1 如何为我之师, 我唯以自力修习三藏得四禅定。」彼否认尊师之教。 比丘等于法堂之中开始议论:「诸位法友!提婆达多否认师教,与等正觉者为 敌,陷大破灭。」适佛来至此处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比丘白 佛:「如是如是。」佛云:「提婆达多否认师教,与我为敌,陷大破灭,非自今日始, 前生即已陷入。」于是佛为说过去之因缘。 主分 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生于音乐师之家,其名呼为古提拉童 子。彼达成年后,通音乐之道,古提拉乐师,为全阎浮提中最优秀者。彼未娶妻, 养育其盲目之父母。 时波罗奈所住商人等,为商务而往郁禅尼,彼处适逢祭祀,彼等集合随意施舍 之物,携带诸多之花环、香、涂香及软硬食物等,集合于游场,施舍金钱,并以音 249 乐师一人为伴。此时郁禅尼有一音乐师首领名姆尸罗,彼等招请其为自己之乐师。 琵琶师姆尸罗弹最高调之琵琶,但惯闻古提拉乐师音乐之人,思为隔席搔痒,无一 人感觉兴趣。姆尸罗以彼等不起兴趣,以为弹调过高,改为中调;调出中调,大众 仍不赞美。彼云:「此等人不解音乐。」于是仍作不知,弛缓其弦而弹,彼等亦无任 何言论。姆尸罗向彼等曰:「诸商人等!予弹琵琶,何无赞美?」「汝弹琵琶耶?我等 以为汝在调整琵琶音调。」「汝等知有较予更优之音乐师耶,抑或自己不解音乐而不 感兴耶?」商人等云:「凡得耳闻波罗奈之都古提拉乐师之琵琶音色者,对汝所弹琵 琶之音,直如女人哄骗儿童之声。」「如是汝等可取回酬金,予不收受,然汝等往波 罗奈时,予请协伴随行。」于是商人归时,伴彼至波罗奈,告以此为古提拉之家,然 后各自归去。 姆尸罗入菩萨之家,见彼处挂有菩萨之上等琵琶,彼取而弹之。菩萨之父母, 250 因目盲不能见彼,皆云:「是鼠嚼琵琶,吱吱作响。」姆尸罗置琵琶向菩萨父母礼拜。 「君由何处而来?」「欲向师尊习艺,由郁禅尼而来。」「甚善。」「师尊现往何处?」 「我子不在,今将归来。」于是等待,见菩萨归来,与彼寒喧交谈,说明自己来意。菩萨 善观人相,知其非善质之人:「予不具教人之艺,君可归去。」菩萨予以拒绝。但彼 善辨关系,取悦菩萨父母,菩萨受两亲之强劝,难以回断,彼一再请求教艺照料, 菩萨终允所请而教艺,彼与菩萨一同进入王宫。王见问曰:?师尊!此为何人?」「大 王!此予之弟子。」彼渐与国王亲近。 菩萨毫不吝教,尽己所知,教所有之艺。「教一切艺,毫无保留。」姆尸罗自思: 「予艺已熟达,此波罗奈为全阎浮提第一之都城,师已年老,我住此处为宜。」彼向 师云:「予思奉仕国王。」师云:「甚善,予将向王申述。」菩萨来至王宫向王曰:「予 之弟子愿奉仕王,但求薪俸。」王曰:一薪俸可与半分。」菩萨归向姆尸罗说述其由。 251 姆尸罗曰:「予与师同等待遇,则予奉仕,否则即不奉命。」「是何缘故?」「予已尽知 师之所知之艺。」「诚然,已知之。」「如此何故我得半分?」菩萨以此语白王,王曰: 「彼如同显其技能与师相同,则与同等薪俸。」菩萨以王之言传达于彼,彼云:「甚善, 予将表现。」菩萨再告于王,王曰:「甚善,予可见其表演,汝等竞技,将在何时?」 「大王!愿在此后七日。」国王即唤姆尸罗至问曰:「闻汝欲与师竞赛,是否真实?」 「大王!此事真实。」「与师不和,实为不宜,竞赛可以停止。」王虽制止,姆尸罗云: 「此无妨碍,今后七日与师竞赛,可彼此学习各自所知。」王曰:「甚善。」即予承诺。 于是以大鼓巡回传知:「今后七日古提拉师与弟子姆尸罗,于王宫门前作技艺竞赛, 都中之人皆可集合前来观艺。」 菩萨自思:「姆尸罗尚在青年,予已年老力衰,老人工作不利,弟子若败,则无 他话,弟子若胜,当然蒙受耻辱,如是不如隐于森林而死。」彼入森林,恐怖死亡, 又复回转;心恐耻辱,又入森林,如是往返不已,六日已过。彼之往来路上,草被 踏枯。
尔时帝释之座,突感发热。帝释探索,已知其由。「古提拉乐师为自己之弟子, 252 入森林尝受非常之苦难,予必须前往相助。」于是急行立于菩萨之前:「师尊!何故 入于森林之中?」「汝为何人?」「予为帝释天。」菩萨云:「我恐败于弟子,入于森林 之中。」于是唱第一之偈: 一 微妙有七弦 我教有趣者 彼今指麾我 帝释应助我 帝释天闻彼之语曰:「汝勿心忧,予将护助于汝。」为唱第二之偈: 二 吾友我助汝 我为尊师者 弟子不胜汝 汝将胜弟子 帝释又曰:「然汝弹琵琶,请切除一弦,以六弦弹之。汝之琵琶出普通之音色, 而姆尸罗切除一弦,则彼之琵琶将不出音,同时彼即负败。于彼知失败后,汝再切 断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之弦,只余琵琶之台架,然后弹之,由切断之弦端发 253 出音声,响彻波罗奈四方达十二由旬。」于是帝释教菩萨三魔法之赛:「当琵琶之音 响彻都中,由此向空中投第一之赛,于是有三百之天女降落于汝之面前;在彼等跳 跃之中,投第二之赛,则又有三百天女降落于汝琵琶之侧跳跃;由此再投第三之赛, 则又有三百之天女降落道场之中跳跃,予亦杂于天女之中而来。汝且行去,汝勿忧 心。」 菩萨于午前中归家,见王宫之门前,建立假舍,设国王之座。王由宫殿降下, 坐于装饰之假舍中座榻之中央,身着装饰物之十万妇人及大臣婆罗门人民等,居于 国王之周围。都中之物,皆来群集,王庭前车与车相重,椅凳与椅凳相迭。菩萨沐 浴净身,涂以香油,食各种美味,抱琵琶行至为自己所设之座,帝释天以人所不见 之相,立于空中,只有菩萨得以认知。姆尸罗亦来着坐,多数之人,围绕彼等。 最初二人作同样之弹奏,韦众对二人之弹奏满足,几千次喝采之声不绝。只有 菩萨得闻帝释天立于空中之语:「汝可切断一弦。」菩萨于是切断蜂弦 2,由弦端发 出之音,如天人之音乐;姆尸罗亦切断一弦,但不出音。其师于是切断第二乃至第 254 七之弦,只余台架而弹,其音响彻都中。投衣物者几千,喝采之声亦几千之多。菩 萨投第一之赛于空中,三百之天女降落而跳跃;同样投第二第三之赛,总共九百之 天女降落,如言而跳跃。同时王向群众暗示号示,群众起立,责骂姆尸罗曰:「汝与 师尊竞技,思得同等身分,汝自不知自己之分际。」各各手执石块木杖及其它之物殴 打,当即粉碎如微尘而陨命。于是捉其两足,舍于冢埃之中。 王心满足,惠与菩萨大量之金,多如雨降,都中人民亦同样施金。帝释天亦与 彼寒喧交谈:「师尊!予将赠汝着千头之马高贵之车,及摩兜丽御者(天之御者)。 汝可乘千头之马胜利之车,去至天人世界之都。」言毕而去。 帝释天回返天人世界,坐于赤黄之毛毡色石座之上。天女等问曰:「大王往何处 而来?」帝释天详告彼等,并赏赞菩萨之德行。天女等曰:「我等愿见此师尊,请伴 来此处。」帝释呼摩兜丽:「天女等欲见古提拉乐师,可乘胜利之车,伴彼来此。」彼 云:「谨遵台命。」即伴菩萨而来。帝释与菩萨寒喧交谈:「师尊!天女等欲闻汝之音 乐。」「大王!予等为音乐师者,依艺而生活,须得工资,而为弹奏。」「请为弹奏, 予付工资。」「予不需其它工资,希望天女各各述说己之善业,予为弹奏。」于是天女 255 对彼曰:「予等所为之善业,以后为汝详说,师尊!请使我等闻汝之音乐。」菩萨七 日之间,为天人等弹奏音乐,对天人之音乐,亦甚优异。至第七日彼开始一一讯问 天女等所为之善业。有一上位之天女,于迦叶佛时,供养某比丘上等之法衣,出生 为帝释天之召使,受数千天女之侍奉。菩萨向彼问曰:「汝前生作何善行生来此处?」 关于此一问答,出于「天宫事经」之中。其中有如下之偈: 「天女!汝之美颜照四方 犹如东方晓明星 依何汝有是容色 缘何汝得生此处 汝心快乐多财宝 因何汝能得此富? 天女!大威神力我问汝 汝于人间为何善 汝有如是之威光 汝之容颜照四方?」 「最上法衣施与者 男女之间我第一 依此功德我容美 我得天上之乐所 我于天宫为天女 随心如意我变姿 千之天女我为长 善业果报得如是 依此我有是容色 缘此我得生此处 我心快乐多财宝 多积善根得此富 依此我有是威光 我之容颜照四方。」 256 今有一人向巡回托钵比丘布施而献花;今有一人云:「向庙供五指香 3」,而献 种种之香;今有一人献种种之甜果物;一人向迦叶佛庙献五指香;一人由旅行中之 比丘比丘尼宿于自家而闻法;一人立于水中向船上进食之比丘施水;一人于家族生 活不发怒气,自行完成舅姑之勤劳;一人以自己分之所得分与他人,自不受用,为 一德行高尚之妇人;一人住于他人之家为使役而无怒心慢心,以自己所得分与他 人,出生为天王之召使。 如此古提拉对天宫事经中所出三十六天女依如何之业得出生其处,菩萨一总问过 ,彼等亦将自己所为之事,以偈语出,菩萨闻此:「诚然有效有益,予来此处,时 间虽少,而得闻此依善业能得幸运之事。此后还至人间世界,当多行施与及其它善 业。」菩萨唱以下感兴之偈: 今日闻此事 我来实不空 有光有润饰 如意可变姿 我见诸天子 天女亦如是 257 听闻彼等法 我为大善业 施与与同事 自制与克己 人之到着处 无悔我将至 七日之后,天王命御者摩兜利乘车送彼还波罗奈。彼至波罗奈后,语人以自己 于天人世界之所见,自此以后,人皆精心而为善业。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姆尸罗是提婆达多,帝释天是 阿那律,国王是阿难,而古提拉音乐师即是我。」
注1「沙门瞿昙」为外道即佛教以外者呼佛所用之语。提婆达多为佛之从弟,出家为佛弟子,彼 对佛用此语,显示彼有叛佛之意。 2「蜂弦」为第一弦,特呼为蜂弦(Bhamaratani)。 3「五指香」直译「香五指」(Gandhapanzanglika),确切之意难解,古代北部印度传有伸掌 及五指附印,具有一种魔力。附此印时,溶解旅檀香,用手浸之谓之「香五指」,浸以血液 谓之「血五指」。「香五指」在本篇谭及第一八六谭均有见,此似为佛之塔庙中奉献之供养 物。依此上所记则难解为供养物。此处意可作为「五指大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