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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人,争相入狱

郑是明太祖洪武年间的人。   洪武十三年(西元一三八○年),宰相胡惟庸叛变失败。人们告发冤家仇敌大多指名对方为「胡党」。有人控告郑氏兄弟也曾跟胡惟庸互通消息。因此,官兵拘捕郑兄弟六人,非常紧急。   当郑的哥哥要去官府认罪时,郑说:「有小弟在,怎忍心让诸位兄长罹难受刑呢?」   於是,郑便单独到官府,请求官吏把自己关起来。   二哥郑濂因为有事预先到京城,看见郑来了,就告诉官员说:「我是家中的老大,应当伏首认罪,跟我弟弟无关!」   郑也说:「哥哥年纪大了,我去辩白,万一不行,弟甘受冤曲!」   他们两兄弟争著要进入监狱。   明太祖听了,把他们召到朝廷,加以慰问,并且告诉左右的大臣说:「像他们这样的人,怎麽会跟从别人做坏事呢?」   说完,便将郑濂和郑两兄弟升任参议的官职。(《德育古监》第二十一页)

开佛知见,示佛知见,使悟佛知见,入佛知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