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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佛法的省思要点

佛陀及一切觉悟者,皆依循:知苦、断集、慕灭、修道,而成就道果。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阴炽苦。 1.知苦:├苦苦( 身苦引起心苦) 、坏苦( 毁坏引起的苦) 、行苦( 变迁引起的苦)。     └知一切生物必死,一切事物必灭,合会必散,崇高必堕。

2.断集:知「无明」( 无知于:善、不善法,有罪、无罪,卑劣法、优胜法,污染、   无污染,分辨、无分辨,缘起、非缘起) 、「贪爱」为苦因(集),念念无明、   贪爱即念念苦,念念生死,而致力于断欲贪。

  ┌─出世–以出离世间的贪瞋痴三毒为志向,以出世为利生的利器。 3.慕灭:├─寂止–多忆念涅槃( 灭尽三毒) 及其所生诸功德,心生向往。   └─无为–对世间只做好责任,不要求什么、不成为什么。

  ┌─正见─相信非断非常三世因果、善恶、圣贤(佛陀、阿罗汉等)、   │  涅槃。一切知见指向「苦、无常、无我」而进趣灭苦。   ├─正志─志向于灭三毒,修慈(与乐)、悲(拔苦)、喜(随喜)、舍(平衡行道)。   ├─正语─消极:不大妄语(未证言证)、小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  积极:如实语(如见闻觉知老实说)、柔软语、爱语。   │  ┌护持家庭和乐、洁身自爱;不邪淫。   ├─正业─┼财物布施、法布施;不偷盗、剥削、骗取众生财物。   │  └保护生命,维持生命的尊严;不杀、伤、恼、暴力加害众生。 4.修道:├─正命─经济生活合乎佛法、戒律、国法,生活即实在、可靠、安乐。   ├─正勤─尽最大的努力断恶、修善、净意(不执着)。   │    ┌观身:见、闻、嗅、尝、触皆如实知。平常注意呼吸时在鼻   │    │   端产生的触感生灭作为禅观对象。若有动作,则注意   │    │   曲伸、起落、往来。   │    ├观受:深观感受的实况。「乐受」的执取为苦,「苦受   ├─正念 ──┤   」为实苦,「不苦不乐受」为无常苦。   │(四念处)  ├观心:检证心的实况是贪、瞋、痴或无贪、无瞋、无痴。   │    └观法:知此时此刻为欲贪向或涅槃向,而知取舍。   └─正定─依剎那定(片刻片刻的定力)或依四禅定的直观(没有爱恶、偏见地    直接及持续观察、感受五蕴生灭)得解脱。

开佛知见,示佛知见,使悟佛知见,入佛知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