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學佛法的省思要點
佛陀及一切覺悟者,皆依循:知苦、斷集、慕滅、修道,而成就道果。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陰熾苦。 1.知苦:├苦苦( 身苦引起心苦) 、壞苦( 毀壞引起的苦) 、行苦( 變遷引起的苦)。 └知一切生物必死,一切事物必滅,合會必散,崇高必墮。
2.斷集:知「無明」( 無知于: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卑劣法、優勝法,污染、 無污染,分辨、無分辨,緣起、非緣起) 、「貪愛」為苦因(集),念念無明、 貪愛即念念苦,念念生死,而致力于斷欲貪。
┌─出世–以出離世間的貪瞋痴三毒為志向,以出世為利生的利器。 3.慕滅:├─寂止–多憶念涅槃( 滅盡三毒) 及其所生諸功德,心生向往。 └─無為–對世間只做好責任,不要求什麼、不成為什麼。
┌─正見─相信非斷非常三世因果、善惡、聖賢(佛陀、阿羅漢等)、 │ 涅槃。一切知見指向「苦、無常、無我」而進趣滅苦。 ├─正志─志向于滅三毒,修慈(與樂)、悲(拔苦)、喜(隨喜)、舍(平衡行道)。 ├─正語─消極:不大妄語(未證言證)、小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 積極:如實語(如見聞覺知老實說)、柔軟語、愛語。 │ ┌護持家庭和樂、潔身自愛;不邪淫。 ├─正業─┼財物布施、法布施;不偷盜、剝削、騙取眾生財物。 │ └保護生命,維持生命的尊嚴;不殺、傷、惱、暴力加害眾生。 4.修道:├─正命─經濟生活合乎佛法、戒律、國法,生活即實在、可靠、安樂。 ├─正勤─盡最大的努力斷惡、修善、淨意(不執著)。 │ ┌觀身:見、聞、嗅、嘗、觸皆如實知。平常注意呼吸時在鼻 │ │ 端產生的觸感生滅作為禪觀對象。若有動作,則注意 │ │ 曲伸、起落、往來。 │ ├觀受:深觀感受的實況。「樂受」的執取為苦,「苦受 ├─正念 ──┤ 」為實苦,「不苦不樂受」為無常苦。 │(四念處) ├觀心:檢證心的實況是貪、瞋、癡或無貪、無瞋、無癡。 │ └觀法:知此時此刻為欲貪向或涅槃向,而知取舍。 └─正定─依剎那定(片刻片刻的定力)或依四禪定的直觀(沒有愛惡、偏見地 直接及持續觀察、感受五蘊生滅)得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