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经》三十八种吉祥事
明法比丘 整理
- 勿亲近愚.恶者。
2. 应亲近智.善者。智者:智者是无怖畏、灾难、横祸之事(除非是过去造恶之报)。他能善思惟、善说、善作,于过见过、有过悔改、向人悔过。
3. 尊敬值得尊敬者。
4. 选择适宜的居住环境。
5. 过去曾经造善业、种福田。
6. 自愿行正道。
7. 博学多闻。
8. 具有谋生的技艺、能力。
9. 学戒律(五戒、八戒)、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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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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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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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妻子、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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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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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财施、法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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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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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助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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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不被智者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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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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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作杀.盗.邪淫.妄语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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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饮酒、不用麻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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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善不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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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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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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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少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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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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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时候听闻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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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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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顺受教。倾听,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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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访沙门,供养修福、问法.决疑。沙门:在此指佛陀的出家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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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论法。能更深入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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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修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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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离欲望。梵行:离淫欲,或离贪.瞋.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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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了四圣谛(苦、苦因、苦灭、苦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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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证涅槃,即彻底灭除贪.瞋.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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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世法,即面对八风(利.衰.誉.毁.称.讥.乐.苦),心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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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不操心、不忧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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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染︰心无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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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稳、平静。
(《吉祥经》请见嘉义新雨杂志,第32期) (《嘉义新雨杂志》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