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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經》三十八種吉祥事

明法比丘 整理

  1. 勿親近愚.惡者。

 2. 應親近智.善者。智者:智者是無怖畏、災難、橫禍之事(除非是過去造惡之報)。他能善思惟、善說、善作,于過見過、有過悔改、向人悔過。

 3. 尊敬值得尊敬者。

 4. 選擇適宜的居住環境。

 5. 過去曾經造善業、種福田。

 6. 自願行正道。

 7. 博學多聞。

 8. 具有謀生的技藝、能力。

 9. 學戒律(五戒、八戒)、威儀。

  1. 善巧表達。

  2. 孝順父.母。

  3. 愛護妻子、兒女。

  4. 做事井然有序。

  5. 能財施、法施。

  6. 能行善。

  7. 濟助親戚。

  8. 行為不被智者責備。

  9. 遠離邪念。

  10. 禁止作殺.盜.邪淫.妄語之惡。

  11. 不飲酒、不用麻醉藥品。

  12. 修善不放逸。

  13. 恭敬。

  14. 謙遜。

  15. 知足,少欲。

  16. 感恩,報恩。

  17. 適當時候聽聞佛法。

  18. 容忍、包容。

  19. 恭順受教。傾聽,善思。

  20. 參訪沙門,供養修福、問法.決疑。沙門:在此指佛陀的出家弟子。

  21. 適時論法。能更深入法義。

  22. 熱心修善。

  23. 出離欲望。梵行:離淫欲,或離貪.瞋.癡的行為。

  24. 曉了四聖諦(苦、苦因、苦滅、苦滅的方法)。

  25. 親證涅槃,即徹底滅除貪.瞋.癡。

  26. 接觸世法,即面對八風(利.衰.譽.毀.稱.譏.樂.苦),心不動搖。

  27. 無憂︰不操心、不憂惱。

  28. 無染︰心無染著。

  29. 安穩、平靜。

 (《吉祥經》請見嘉義新雨雜志,第32期) (《嘉義新雨雜志》第34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