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品第五 所行论
p.225. 慧品第五 所行论
一 「所行1」者,有八所行,是威仪路行、处行、念行、定行、智行、道行、逮得 行、出世间行。 「威仪路行」者,于四威仪路〔所行〕也。 「处行」者,于六内外处〔所行〕也。 「念行」者,于四念住〔所行〕也。 「定行」者,于四静虑〔所行〕也。 「智行」者,于四圣谛〔所行〕也。 「道行」者,于四圣道〔所行〕也。 「逮得行」者,于四沙门果〔所行〕也。 「出世间行」者,于如来、应供、正等觉及一分之独觉及一分之声闻〔所行〕也。 具足愿者有威仪路行,于守诸根门者有处行,于住不放逸者有念行,于增上心 所系者有定行,于具足觉者有智行,于正入者有道行,于证得果者有逮得行,于如 226 来、应供、正等觉者及一分之独觉及一分之声闻有出世间行。 如是为八所行。 二 复次有八所行。以信胜解而行,以精进精勤而行,以念令近住而行,以定作无 散乱而行,以慧了知而行,以识识而行,言「如是已入者是证得殊胜」,以殊胜行而 行,言「如是已入者是来至善法」,以处行而行。 如是为八所行。 三 复次有八所行。于正见有见行,于正思惟有现前解行,于正语有摄受行,于正 业有等起行,于正命有清净行,于正精进有精勤行,于正念有近住行,于正定有无 散乱行。 如是为八所行。
注1 以下至本论之终乃与大品第四根论二八中之文一致。(汉译南传藏四三‧第四根论─二五 节以后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