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菩萨戒本释义 残食施四众戒第十四
残食施四众戒第十四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以残食施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释】 〔残食〕: 「残食」即自己或他人食用以后残余的食物,如饭、菜、茶、水、果、饼等。 「施食」是福德之事,如佛说贤者五福德经上说:「佛言:『人持食施僧,有五种利:一色、二力、三命、四安、五辩。』。」 「施」的目的就是要离悭惜,故应诚敬四众,施与洁净好食。若因吝啬而以残食施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为悭惜心重且为不敬,有失施食的意义。 【旨意】 为绝悭惜心,以洁净好食施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方得其利。若以残食施与,是为失敬,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