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塊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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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寶峰禪寺止觀禪修營
《鹽塊經》一
瑪欣德尊者講於江西佛學院
現在我們一起合掌來禮敬佛陀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3X)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正自覺者! (三遍)
各位àvuso、各位法師、各位居士、大德們:晚上好!
我們在前天晚上一起學習了關於業的產生,業的輪迴的一些討論,在前天晚上我們主要講外道是如何看待業的輪迴及業的消除和輪迴的超越。
一般外道認為如果要超脫輪迴,首先必須要消除業;業使靈魂受到汙染,因此靈魂就往下沉,他就會執著於物欲;由於執著於物欲,就會又不斷地追求,並由不斷地追求又造了業,造了業然後不斷地受苦。因此要致力於靈魂的解脫,首先要讓靈魂得到淨化,要靈魂得到淨化,就要消除罪業。消除罪業這一種命題可以說是在印度很多種宗教乃至基督教都很注重,要洗罪。
對於如何證明我們淨化,在婆羅門教裡有它的一套做法。他們認為應當要讀誦《吠陀》,完成祭祀,這樣的話就能夠消除種種業,死了之後上升到梵天界。而對於在消除業方面呢,婆羅門就有多種做法,例如經常見到的祭祀、火供,還有祈禱種種的神等等。
這些都是作為印度教來說,他們經常會用到的。還有另外一種呢,就是他們會去沐浴,認為說通過恆河的水,通過種種大河的水,能夠洗掉他們種種的罪業。
而對於另外一種宗教,婆羅門教以外的耆那教,他們又認為通過苦行可以使以前所造的業,能夠提前受報。因為以前造的不善業,使他們在以後的輪迴當中,將會繼續的受苦,為了讓這些苦報提前受,他們認為應當要進行苦行,苦行能夠使他們儘早解除種種的業,而使他們的靈魂儘快得到淨化。當舊業已完全除盡了,靈魂本來清淨的面目就能夠顯現,而靈魂本來的清淨圓滿的面目就會呈現出來,這樣的話他的靈魂就得到解脫,這就是他們所謂的涅磐。而至於說他們的苦行就更五花八門了,各種各樣的裸體啊,有禁食啊,有留長頭髮、留長指甲啊等等。
因此基於輪迴的業呢,各種印度的宗教展開形形色色的修道解脫論。基本上他們主張通過消除惡業、淨化靈魂來獲得解脫。然後佛陀將這些修道解脫論統稱為“戒禁取”,也就是說錯誤的修行方法。
我們在講了這些方法之後呢,再看佛陀是怎麼樣指出,如果一個人要脫離輪迴,要滅苦應當怎麼樣做呢?應該如何去擺脫業和果這種糾纏呢?我們今天將要學習一部經典,這部經典稱為《鹽塊經》。
《鹽塊經》巴利叫做“Loõaphalasuttaü”;“Loõaphalasuttaü”是譯自《增支部》第三集第十品的第九經。在這部經當中,不像其它的經,其它經有Evaü me sutaü(如是我聞),在這部經一開始佛陀就這樣說,佛陀說:
**“諸比庫,**若有人這樣說:‘此人隨其所造之業,都要承受其果報。’諸比庫,若是這樣,則不能住於梵行,不可能了知苦的完全終盡。”。
這是什麼意思呢?什麼叫做**“此人隨其所造之業,都要承受其果報。”**呢?
也就是說有某些人認為:“如果一個人隨他所做的任何業,都必須得要承受其果報。”那確實沒有辦法逃脫其所造之業的果報,因為無論你造了多少業,你都要承受它的果報。因為這樣,所以梵行就不能住,而苦也不能夠滅盡。如果在一個人證悟之前,他曾經造了順、次生的業,也就是說假如一個人造了業,他都必須得受報的話,那如果一個人在他那一生當中,證悟聖道聖果之前,他曾經造了下生將會成熟的業,如果這種業一定要受報的話,那他不可能把苦滅盡,他不可能在今生完全解脫,斷盡一切的煩惱。因為這種業必定會在來生要成熟,即使你再努力去修行也沒有用。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認為隨一個人所造的業,都要承受它的果報,這種論調假如是真的話,那麼由於人們在過去所造的業積累已經是無窮無盡的了,這些業將會隨著因果法則不斷的成熟,不斷的成熟,由於果報成熟的力量,通過因果法則不斷生起的苦,它是不能夠終盡的。我們在無始的輪迴中,已經不知道造了多少業,無論是善業或者惡業。這些業使我們一直都在輪迴中體驗它成熟的果報,而我們在體驗果報的同時又不斷地造業,不斷地造業,這種業又不斷地積累,不斷地積累。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如果我們不致力於修行,不致力於斷除煩惱的話,這種業將會無窮無盡地繼續延伸下去。
如果說一個人認為過去所造的業一定要承受它的果報,那麼未來的苦報,未來的輪迴必定也是無邊無際的,了無盡頭的,那也就是說沒有苦終結的一天。既然一個人造的業一定要受報,無論如何去修行也都沒有效,因為苦是不可能斷盡的,你的業還在,那麼你的苦就不能夠斷盡。因此佛陀在這裡說到,這種看法是錯誤的。
這是結合我們前天晚上講的,如果一個人認為他所造的業必定要承受其果報的話,或者認為完全不可能解脫,或者就像耆那教認為要提前受苦,讓這些果報提前受,然後當苦受盡,靈魂就可以解脫。但是,佛陀的教導中並沒有這樣認為。
佛陀接著說:
“諸比庫,若我們這樣認為:‘此人隨其所造(的應受)之業,而承受其果報。’諸比庫,若是這樣,則能住於梵行,了知苦的完全終盡。”
“若認為隨其所造的應受之業,人們受其果報,則梵行得住,苦有終盡。”
那什麼是“應受之業”呢?如果一個人造了他應當受的業,人們只是在承受他應受的業,這樣的話我們修行就會有結果,而我們致力於滅苦才能夠達成。
講到這裡,我們必須得要再講業果法則,再重溫一下,我們在之前曾經講過的關於業成熟的時間來分的四種業,其中有三種是“應受之業”。這是按照業應成熟時間來分,而分為四種:
第一種是“現法受業”:diññhadhammavedanãya kamma;這裡的“diññha”本來的意思是“見”的意思,“dhamma”是“法”,“見法”;然而在這裡是指“現法”,“現法”就是“今生”的意思;“vedanãya”是“應當要承受的”、“應當會體驗到的”;“kamma”是“業”。
第二種是upapajjavedanãya kamma,是“次生受業”,“upa”是“隨”;“pajja”是“生”;也就是跟著這一生(的)下一世結生的時候將會“vedanãya”,“將會體驗到的”,“kamma”“業”。
第三叫做aparàpariyavedanãya kamma,“後後受業”,“aparà”是“後”;再加“pariya”是“再後的”;“vedanãya”是“受的”,這個也叫做無盡業,因為在輪迴是無盡的,投生是一次、再一次、再一次的,這種稱為“後後受業”。
然而另外一種呢,叫做ahosi kamma,是“無效業”,除了無效業,前面的三種都是稱為“應受之業”或者說“可受之業”,也就是他將會體驗到的這些業。
如果我們要講這些業,我們必須先了解心路過程,因為我們所說的“造業”,並不是說用單純的物質,或者純粹的身體去造業,造業的完成在於心。
我們可以說是通過心來認知外界的,認知我們這個世界的。我們這個世界可以分為六大類,這六大類是通過我們的六門去認知。這六大類在經典裡提到是顏色、聲音、氣味、味道、觸覺跟法,是通過我們的眼門、耳門、鼻門、舌門、身門和意門去認知的。當我們認知的時候,體驗到外界的這些往往是屬於果報心。而當我們在體驗到果報的時候,我們的心,就是我們的主觀又可以對這些體驗到的果報採取一定的反應,做出一定的行動。這種行動,我們稱為“業”。
這種業只能在速行裡發生,例如我們這裡講到的是一個意門心路過程。意門心路過程就是說一個人想這個、想那個,一個人思維,下決心或者說體驗到外面的回味,都是由意門心路過程來執行的。意門心路過程一般有十個心識剎那,一個是意門轉向。意門轉向就是有一種心使我們轉向於所想的目標、所思維的目標,這個稱為意門轉向,也就是把我們的心流拉到對象去。接著是七個速行,就是體驗果報之後所做的反應,這種反應一般執行七次,之後呢還有兩個彼所緣,這兩個彼所緣只是取之前已經滅去了的速行為所緣。這些心很快,剎那剎那的生滅,但是每一剎那生起之後,心會執行在那剎那的作用,然後立刻就滅去。
一般的心路過程有七個速行。“速行”巴利文Javana,它的意思是“快速地跑”,之所以能夠得到這樣的意義,是因為在一個心路過程裡,它連續地“跑”了七次。或者說一個心路過程裡面,一個速行生起執行它的作用之後,接著另外一個心識剎那生起又在執行同樣的作用。什麼作用呢?造業。
然而在這七個心識剎那裡所產生的名法都相同的,但是它們所造的業力卻有所不同。在七個速行裡面,第一個速行所造的業是最弱的,它只能夠在這一生產生果報。也就是說,速行裡面其中有一個稱為“思”心所的,是造業的主要動力,或者說主要的造業就是在“思”心所,是它執行的。因為在一個心路過程裡面,第一個速行剛剛對所緣(就是對對象)接收到之後採取行動,所以它的力量最弱。由於力量最弱所以造的業也最弱,這種業在因緣成熟的情況下,會在今生成熟而帶來果報。假如因緣不具足的話,它將會變成無效業。為什麼呢?因為它造的業很弱,它不會維持到下一生。
在一個心路過程裡面,第七個速行心Javana,它所造的業是第二弱的,為什麼?因為它即將要完成一個心路過程,所以猶如強弓之末,它的力量已經變弱了。這種心裡面的思心所所造的業是第二弱的,如果在因緣具足的情況下,它將會在下一生帶來果報,而因緣不具足的話,則成為無效業。
在七個速行裡面的中間五個速行心所造的業,能夠從它被造下的第二世以後的任何一世成熟,只要一個眾生還在生死輪迴當中,這種業永遠都不會成為無效。也就是說,只要有生死輪迴,只要有身體,這種業都會產生作用,直到那個眾生證入般涅磐。所以這種業稱為“後後受業”——aparàpariyavedanãya kamma,也就稱為無盡業,無窮無盡的。如果一定要說它的窮盡就是他已經完全證入般涅磐,沒有再有五蘊了。
所以後後受業是沒有任何人能夠逃脫的,這種業所造的果報,即使連佛陀等諸阿拉漢聖者也必須承受他們在過去所造下的業。雖然他們在證悟阿拉漢道的那一剎那開始就不會再造任何的業,乃至連善業也不會造,然而只要還有這個餘生,這個殘餘的五蘊,必須承受過去所造的業帶來的果報。猶如佛陀有十二種不善的果報,例如三個月在毗蘭若Verañjā食馬麥;例如他的腳被提婆達多推下來的石頭砸傷,流了很多血;比如佛陀的背痛;佛陀遭到很多人的毀謗、攻擊,例如(金伽巴拉馬拉度嘎,人名)當眾毀謗佛陀,還有(蘇達拉,人名)也是裝著大肚子,然後去誣陷佛陀;所以種種這些,連佛陀還會體驗到。好像沙利補答(Sàriputta舍利弗)尊者會肚子痛,還被夜叉很強硬地打他的頭;馬哈摩嘎喇那(Mahàmoggallàna摩訶目犍連)尊者的最後一生也是被那些強盜,那些外道僱的殺手殺死的。這些都是他們過去所造的不善業,即使在他們已經完全斷盡了煩惱,已經成了無上應供,世間無上福田的聖者,他還是要經受。為什麼?還有這一堆殘餘的五蘊,還有這個色身。
雖然,佛陀跟諸阿拉漢聖者在承受任何的苦報時(不善業的成熟),他們的心沒有任何一絲的抱怨,埋怨,他們對業果法則已經很清楚了,但是他們的身體還要遭到痛苦的感受,就猶如佛陀說:“一個凡夫會被兩支箭射中。”這裡的箭是指苦受,身體的苦受和心的苦受。凡夫在受苦的時候,往往他的心很苦,甚至只有一點點苦也會令他的心會更苦。而阿拉漢聖者,包括佛陀和許多阿拉漢聖者,只有一個箭頭射中他,另外一支箭對他來說是無效的。
因為過去業帶來的果報,阿拉漢聖者還會受到身體的痛苦,比如彌達瓦達尊者經常會有很多病痛,還有佛陀容易受到些病痛。這些都是身體的苦,他們沒有辦法避免,但是心的苦,他們已經完全沒有了。如果認為心還有苦,那麼這還是屬於嗔恨心。然而佛陀跟諸阿拉漢已經完全沒有嗔恨心了,乃至到他們不會因為痛苦,悲傷流眼淚,乃至到絲毫悲傷、憂慮也沒有,更談何他們為此焦慮、為此傷心?
無論是現法受業還是次生受業,這兩種業只要沒有獲得足夠的因緣成熟,它們過了那個時間段,將成為無效。對於現法受業呢,如果一個人在今生造的業,本來是一種現法受業,但是在今生由於他很好地守護好身語意,很好地修行,就變成在今生他所造的現法受業無法找到因緣成熟,等他這個身體死了之後呢,所有的現法受業的時間已經過了,它不會帶到下一生,這樣,他以前所造的業都成為無效。而如果一個人造的是次生受業,將會在下一世成熟,如果他下一世繼續修行、很好地守護的話,或者說他下一生沒有足夠的因緣成熟,例如一個人投生到梵天界,梵天界是沒有任何身體苦受,是不是?因為梵天界沒有身淨色,所以他不會感到身體的痛苦。如果一個人造下的是次生受業,例如他要被殺,或者他要被傷害等等,如果他下一生投生到梵天界,梵天界沒有身淨色,所以他不會感覺到冷啊、暖啊、硬啊、滑啊,這些都不會有,梵天人沒有觸覺。所以,他如果是投生為人,乃至投生為天人的話,他的身體可能遠遠不如投生到梵天界,整個一生他的身體沒有任何的感覺,那他在今生造的那些業,在下生完全沒有因緣成熟。所以,在他很漫長,乃至到好多大劫之間,都沒有機緣成熟,等到他梵天界的生命結束,這種次生受業也成為無效,也沒有找到因緣。
對於無盡業來說呢,唯有一個人完全證入般涅磐之後,無盡業才有可能消除,這種消除就是成為無效。佛陀與諸阿拉漢入般涅磐之後,過去所造作的所有業都成為無效。為什麼會無效呢?並不是說業自動被剿滅了,而是因為一個人受報必須得要有承受的五蘊。造業必須得有五蘊,或者說四種蘊也可以,總之就是有生命,才能夠造業。而果報承受必須要有承受的一個相續體的,如果一個人的煩惱已經斷盡了,當他在入般涅磐的時候,由於沒有無明、沒有煩惱的支持,所以五蘊也就再沒有力量組合。由於沒有力量組合,五蘊就離散,之前的那些業也自然成為無效,就是屬於無效業。
當我們知道了佛陀說到的一個人所造如果是應受的業的話,那麼在因緣成熟的情況下,它會帶來果報,並不是說一個人造的業可以不受果報。
我們在這裡再看一下外道跟佛教的業報觀的比較。
外道認為:造業使靈魂或稱為個我受到汙染,脫離了大我或者脫離了本體。靈魂是業的造作者,是苦的承受者,也是輪迴的主體。就是我們在上一次講到的,他們認為靈魂是主宰,而身體的軀殼好像換衣服一樣、換房子一樣。所以外道有靈魂說,有個“我”。
而如何讓業消除?外道有幾種不同的看法跟做法。
他們認為通過祭祀,或者誦經,或者唸咒,或者禮拜,或者懺悔,這樣來求神,能夠消業,能夠衍罪,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認為他們通過誦經、唸咒、禮拜,這樣的話,神是業的主宰,他會赦免你的罪。如果你禮拜神,神可以免你的罪。
第二,他們以自制、修定、淨化來消除業障。這主要是古印度的瑜伽外道,就是瑜伽行派。這個修定外道認為入定之後,靈魂就能夠得到淨化,而死了之後就可以解脫,即是涅磐。
第三、他們認為通過苦行使果報提早成熟,來達到消除過去所造的業,特別是不善業、惡業。
但是佛教認為,並沒有所謂的本體我,或者稱為大我、真我,或者宇宙的本體,也不承認有靈魂,有個體的小我。或者我們說,佛陀的無我是最徹底的,包括了我們執取的五蘊我;或者說五蘊當中其中一蘊是我,例如執著心識為我,心識為我,就類似靈魂我;或者執著於有一個至上我(brahman âtman),brahman至上也就是超越了這個五蘊當中的最高的存在,是宇宙,是這個世界的生因,能夠萬法由他滋生,他是本來就清淨的,這種是稱為最高我,或者說稱為梵我;或者說有個造物主、有個上帝,這個世界是他創造的,正因為人和世界是他創造的,所以業果輪迴也是他所制定的,那麼如果你想要解除輪迴,就必須得去求他,通過向他祈禱,或者通過依照他教導的方法,你就能夠洗掉你的業,洗掉你的罪。
然而,佛陀證明並沒有任何形式的我,如果一定要說到“我”,就是有一個假名的,這是屬於世俗語言上的必須提到的“我”,語言方便說到的“我”,還有“你”,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輪迴,就是不斷地造業和受報的過程,這個過程只是一個因果相續的過程,並沒有所謂的造作者,也沒有所謂的承受者。正如在《清淨道論》裡講到的:有苦而沒有受苦者,有集而沒有造業者,有滅而沒有滅的人,有道而沒有行道的人。因此我們講的業,並沒有一個稱為業的造作者;作為果報,並沒有一個果報的承受者;作為輪迴,並沒有一個稱為“我”的輪迴的主體。
這是佛教的“無我”說的一種體現。也就是說,貫穿整個輪迴,外道認為因為有了造業、有了輪迴,所以必須得有“我”,由“我”來造作,由“我”來承受。但是,佛陀卻認為正是因為有了造業、有了輪迴,所以不能夠承認有一個“我”。因為造下的因已經滅去了,哪裡還有個果的造作呢?因為承受的那個是業,是果報在現起,然後他會體驗,體驗的已經結束了,哪裡還有個持久的有情在承受呢?
在如何消除自己所造不善業問題上,佛陀認為業並不可能消除。所造的業如果時節因緣成熟的話,就必定要受到它的果報。然而那個時間過了,或者因緣不具足,則不必受報。這在我們剛才講到的應受之業時就談過,很容易理解。這裡的時節包括今生和下一生,或者說在未來時候,因緣呢,就是果報成熟的因緣。
我們再舉種子的例子來看,如果一個人種下了一個種子後,要看這個種子壽命,如果種子只能夠維持一年,那麼在這一年中,假如有水,有土壤,它就能夠生根發芽,但假如過了這個時段,在這一年中沒有水,沒有土壤,那麼種子會壞死。如果種的種子必須在明年才能夠生長,如果明年有水、有土壤、有陽光,它就能夠生根發芽。但假如沒有的話,這個種子就會壞死。而有些種子一直都有效,只要遇到水、遇到土壤、遇到陽光,這些因緣和合,它就能夠生長,這是個以撒種育種為例的比喻。如果沒有遇到這些因緣的話,過了那個時候,它就成為無效。但是如果你想消除應當受的業,就是不可能的了。
然而,一個人通過修行,煩惱斷盡了,在五蘊已經離散、已經滅盡後,果報就沒有一個承受處。這樣的話,那麼無論造的是現法受業、次生受業、無盡業或者後後受業,都將成為無效。因此,佛教有首偈頌,叫做:“假使經百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講到這裡呢,有的人會問,懺悔有沒有用?可能有人認為懺悔可以消障,是不是可以呢?我們現在來探討一下。在探討前,我們談談為什麼要探討這個問題。因為在禪修報告或平時談話當中,很多人經常會提到:“我業障很重,我不能修行。”那到底什麼是業障呢?大家清不清楚?什麼是業障呢?我們在這裡就探討一下懺悔到底有沒有用,“障”可不可以除。
“懺”跟“悔”,其實是兩個詞。懺,巴利語khama**,意為忍,即請求忍可。悔,巴利語àpatti pàñidesana,意為自說罪。懺悔即自說其罪,請求忍可或原諒。**
“懺”巴利叫做khama,這個詞是梵語ksam或者叫做ksama,它的意思是忍的意思,也就是請求忍可。那“悔”呢巴利叫做àpatti pàñidesana,àpatti是指罪過、過失;pàñi是一種前綴詞,它的意思是反向的,或者對自己的;desana是說。àpatti是罪過,pàñi是自己,desana是說。它的意思是自己說,自己表白自己的過失,發露自己的不善心、非行。所以懺悔就是自說其罪,請求忍可,或者請求原諒。這個是懺悔的意思。
但是,我們要清楚,懺悔跟後悔的“悔”是不同的。後悔的“悔”,巴利叫做kukkucca,也就是悔恨、懊惱的意思。kukkucca表現為對於不應該做的事情已經做了,或者對於應該做的事情還沒有做,而內心感到悔恨、後悔、懊惱,是一種心。這一種後悔的心,是屬於嗔恨心,它必定是不善的,所以我們把這種心叫做“惡作” kukkucca。
然而,懺悔的“悔”是發露自己的過失。通過發露這些過失,把自己的罪過、過失,把自己的惡業發(露)出來,說出來,然後改過,從此之後不要繼續再造,因此是屬於一種善業。從他發露之後,他應當改過自新,從此以後他就以造善業,來對於那種惡行,他就遠離惡行。通過遠離惡行,通過不斷地造新的善業,而達到懺悔的“悔”的目的。
後悔的“悔”、懺悔的“悔”—— 在中文裡雖然兩個詞是一樣的,但是它們的巴利語是不同的,而且它們的性質也是完全不同的,這點我們要區分清楚。
講到懺悔,我們要講一講障礙。障礙有五種障礙,叫做ßpa¤ca antarāyika dhamma。哪五種障礙呢?第一是大家很喜歡說的業障kamma antarāyika;第二是煩惱障kilesa antarāyika;第三是果報障又稱為異熟障vipākā antarāyika;第四是毀謗障;第五是違令障āṇāVītikkama antarāyika。
第一種是業障kamma antarāyika。什麼是業障呢?我們要先研究一下這裡的“障”,“障”是障什麼?我們說“障”是屬於障道。一共有兩種:第一是生天之障,第二是解脫之障。也就是說,假如我們修行的人,或者說每一個人,有這五種障礙的任何一種,他就不可能證得禪那,不可能證悟涅磐,乃至下一生也不可能投生到天界,這就稱為antarāyika dhamma。比如我們出家人在每半個月誦戒的時候,世尊說:“勿妄持障道法”,這裡障道巴利文是antarāyika,它的意思本來是“障礙法”。
那什麼才叫做“業障”呢?或者換一句話,什麼樣的業會障道?會“障”生天和修道?在經典裡說到:唯有五種無間業才能夠障道。這一點,南傳北傳的說法都一樣。如果一個人造了五種無間業的任何一種,我們可以說,已經判了他“死刑”了,他的今生不可能再有任何的機會證得禪那、證得道果,而下一生不要說投生天界,投生為人都不可能,只能墮入地獄。這種稱為業障kamma antarāyika。
哪五種無間業呢?第一、弒母:殺自己的親生母親;第二、弒父:殺自己的親生父親;第三、弒阿拉漢:殺阿拉漢聖者;第四、惡意出佛陀身上的血,也就是用一種噁心使佛陀身上流血,有如迭瓦達答;第五、分裂和合僧團,這五種稱為無間業。
第二是煩惱障kilesa antarāyika。這種煩惱障呢,相信我們在座的沒有。煩惱障是什麼呢?煩惱障是屬於定邪見,也就是很頑固的邪見。如果各位有很頑固的邪見,就可能不會來這裡。如果一個人有定邪見,就是決定性的邪見,很頑固的、不放棄的邪見,他不可能證得聖道聖果,乃至連禪那都不可能(證得),乃至連他想在下一世投生到天界跟人界都不可能。
所謂的定邪見就是頑固地堅信三種斷見:
第一種呢是稱為ahetuka diññhi無因見;
第二、akiriya diññhi無作用見;
第三、natthika diññhi虛無見。
無因見就是認為所有這些世間都是偶然的,沒有原因,沒有過去世。
無作用見認為你現在造的善業、惡業不會帶來果報,沒有未來世。
虛無見就是撥無因果,沒有過去世,沒有未來世。如果一個人堅信沒有上一世,沒有因果,沒有業果,行善不會有善報,作惡不會有苦報,這是斷滅見,或者說人死了一了百了。如果執著這三種中的任何一種,就叫做定邪見,就是頑固地執著,不放棄這些定邪見。當然,如果他改變的話,那還是可以的。
第三是果報障,或者稱為異熟障vipākā antarāyika。什麼是果報障呢?果報障在經典裡也提到,黃門是果報障,兩性人是果報障,畜牲趣的眾生是果報障。什麼是黃門呢?太監,或者說先天性生殖器沒有用的,這稱為黃門。或者說有的人在某一個心理狀態之下會變性,這是屬於兩性人。兩性人呢就是同時具有男女二根的,或者說在某個時段是男,在某個時段是女等等,會變性。兩性人也是屬於果報障。為什麼呢?因為這一種人的結生心屬於無因心。還有另外一種人就是先天性的瞎眼、聾子、啞巴、跛手跛腳、身根不全、五官不全,或者說先天性的痴呆、弱智、智障,先天性的小兒麻痺等等。如果是後天的,像後天的腳斷手斷,就不屬於果報障。但是先天性的,我們說從孃胎裡生出來就是這麼樣的,這種人稱為果報障,為什麼呢?因為他的結生心很低劣,都是無因心。
任何畜生趣Tiracchānagata,在經典裡面講到,任何的畜牲,它都不可能證果,即使連龍能夠變成人,也不可能。好像在律藏裡講到,當時有一條龍,它變為人,然後在佛陀的教法中出家,後來等它睡的時候,突然又變回了原形,當時把其他的比庫嚇到了,佛陀知道後,就趕它走。他說:“你在此法律當中不會增長。”也就是不論你怎麼修行,也不可能證得任何的道果的。
然後佛陀就制律說:“不能夠收畜生來出家,如果已經授具足戒的,他的戒無效。”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在出家之前呢,授受具足戒時一定要問一個問題:“你是人否?”為什麼要問?你回答:“我怎麼不是人?”但是呢,問題的因緣就是因為當時有條龍變成人,然後去乞求授戒。正是因為如此,所以現在還是要問,即使你會覺得這是多此一舉,但是還是要問:“你是男人否?”就是為了避免兩性人和黃門,因為這些都是果報障。
第四是毀謗障。這裡的毀謗障是指毀謗聖者,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對於聖者的言行,感到不滿而說出口。要造成毀謗障須具足幾個條件:第一他是聖者;第二有聲或語言表達,而表達呢有兩種,第一種是極端的惡視去毀謗,第二是以毀謗他的德來毀謗。極端的惡視就是說:“你不是修行人。”“你不是出家人。”“你不是沙門。”“你不是聖者。”這是極端的惡視。如果毀謗他的德,比如說:“他沒有持戒。”“他根本就沒有戒。”“他沒有禪那。”“他沒有解脫。”“他沒有道,他沒有果。”這是用毀謗他的德來進行毀謗。
在《清淨道論》裡講到,這兩種毀謗,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都屬於毀謗。而毀謗聖者的業,《清淨道論》裡面說重如無間業,是很重的,它不僅僅是障道,而且是障生天,就是生天之障。換而言之,如果一個人毀謗了聖者,那可以說他今生不必再繼續修行了,他連證得禪那都不可能證得。他下一生想要投生到天界也不可能了。
不過呢這種毀謗障還是可以免除的,我們就《清淨道論》裡講到一個故事。曾經有兩個比庫,他們一起出外託缽,一位是年老的,一位是年輕的。當他們來到一家門口之後,他們都得了一勺熱粥,那位年老的比庫呢,那個時候就由於肚子裡風界的攪動,他感到肚子痛,他就想:“現在我剛剛得到了這勺熱粥,我喝下去,將會是很好的。”於是,他就坐在當時那家人用來作門柱的一根木樁上面喝粥。那位年輕的比庫看到後,感到很不耐煩,就說了一句:“看這個人餓成這樣,真讓我們丟臉”,他就這樣說了一句話。那位老比庫不說話,為什麼呢?因為,當時這位年輕的比庫認為他是由於飢餓才這樣吃,然而當時那位老比庫這樣想:“這個粥趁熱喝下去,可以消除我肚子裡由於風大帶來的痛。”他是用一種治病的心去喝粥。等他們託完缽用完餐之後,那位老的比庫就問年輕的比庫說:“賢友,你在佛陀的教法當中有什麼立足處呢?”那位年輕的比庫他說:“尊者,我是初果聖者”,就是“我是入流者”。那位老比庫就說:“你是不是不想為更高的成就而努力呢?”那位年輕的比庫說:“那怎麼一回事呢?”那位年老的比庫把自己的證量說出來:“因為你毀謗了漏盡者”,就是一個斷除煩惱的人。當時那位年輕的比庫就知道自己的過錯了,急忙就向這位年老的比庫懺悔。懺悔之後,他的道障就去除了,但是,他的毀謗的業仍然沒有去除。
第五是違令障。āṇā是命令的意思,Vītikkama 是超越、違犯,違犯了命令。什麼是違犯了命令呢?這裡的命令是指世尊制定的學處。這裡的Vītikkama是指故意的、有心的,也就是說,如果(這個只是對比庫來說)一個比庫故意地、有心地去違犯世尊所制定的學處,無論是大的還是小的。在這裡有幾個條件,第一個他必須是以比庫的身份,如果一個人現在是比庫,後來他還俗了,那麼還俗後,這種業障就不成為障道。或者說雖然他不再受戒了,但是還認為自己是比庫,這也成為障礙。還有呢就是他有心,如果是無意的犯戒就不算,即使連阿拉漢聖者都還會有無意的犯戒,但是有心地、故意地違犯會就成為障礙。如果違犯了之後,在有兩種情況下,這種障不能消除:第一他明知而不懺悔不認罪,或者說當僧團舉行羯磨並舉他的罪以後,只要這個罪沒有解除,他也不可能證得。所以呢就要解罪或者出罪,還有另外就是他要懺悔。如果他懺悔,那這種違令障就消除,然而他所造的故意犯戒的惡業還在。
因此,在這五種障礙法當中,業障、煩惱障跟果報障是不通懺悔的。
如果現在大家還說:“我業障重”。業障重,你就不用來禪修了,回家吧。(笑)
這裡的業障是指障道的“障”,如果你真的是造了五無間業,今生可以說你在努力,照樣可以為你以後造一些禪修資糧。煩惱障呢,我想如果大家沒有煩惱障也不會來這裡聽法。果報障那可沒得救了,如果一個人有果報障,已經就會影響他這一生的整一生,除非下一生才修煉,要不然他都是不可能的,因為果報障是在結生,就是我們在生命的一剎那,就已經先天性地已經決定了,你今生不能夠去求了。也就是說你的先天性已經決定你今生修行不能夠證得任何的成就了,也就是無因結生,包括舍俱的推度心,包括舍俱的不善果報推度心跟善果報推度心,都是這麼樣的。
而毀謗障跟違令障是可以通過懺悔來消除的。這裡講到的懺悔,是指通過懺悔才能夠消除生天的障跟解脫的障。也就是說一旦一個人懺悔了,毀謗障將不成為毀謗障,不成為障。通過懺悔,一個人的違令障不成為障。但是,通過懺悔並不能消除惡業,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毀謗了聖者,他懺悔了,毀謗障不成為障,但是毀謗業還在。一個人如果是犯戒,故意違犯了世尊制定的學處,那他懺悔了,懺悔了他還可以修行,但是他故意犯下的戒、他的不善心所造的不善業還在。就猶如我們在上次講到伍巴離尊者在兩個大劫以前的過去生,當時他是個王子,他對自己的身份很驕傲。當時他看到一個獨覺佛,看他很不順眼,用各種方式去罵他。結果很快他就頭痛發燒,在他隨同伴侶的陪同之下,他向那位獨覺佛懺悔。懺悔後,可以說他的那個毀謗障沒有了,但是他的業還在,這使他在很多世中仍然在受苦,乃至到最後生,仍然投生到很下賤的家庭,是不是?如果是通過懺悔,能夠消除那個業的話,那麼他不可能在最後一生投生為理髮師(一個宮廷的剃頭匠),所以懺悔是懺障不懺業,因為造了業。同時對於犯戒也是,如果一個人,假如認為犯戒之後,他一懺悔,那連業也沒有,那他可能是(應當不受)。
例如:假如我們現在知道有一位居士,他準備一批物品供養給僧團,然後你說:“你不要供養僧團,你供養給我。”結果那個居士就把那批東西供給了你,你得到了本來應該供養僧團的東西。這位居士轉供養了你之後,這些物品叫做“尼薩耆亞巴吉帝亞”,就是應當捨去的。當你舍了這些物品之後呢,必須得懺悔,懺悔了你的戒就得到清淨。等你懺悔後,那些物品還要還給你。為什麼呢?因為你所得到的這些東西,其實是屬於你的,但是你是不如法所得。因此當你懺悔之後呢,僧團接受你懺悔之後,那些物品還給你。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你依然可以一直做這樣的事。因為你一懺悔、一把罪說(出來),那連業都沒有,那不是很便宜了你?是不是?因此你(雖然向)僧團懺悔,罪業依然還在,只是說由於你想要佔僧團便宜的障道的這種障礙已經消除了。
所以當我們知道了(這個道理)之後呢,我們經常要行懺悔。就是如果我們身、語、意方面對於僧團啊,對於出家人啊,造了這些(不善業),我們應當懺悔。在上座部佛教裡有一個很好的習慣,就是經常都會懺悔。例如現在我們在一個僧團裡共住,或者說例如有一個在家人邀請一位比庫去一個地方供養、應供、教禪,那麼等這位比庫快離開的時候呢,所有在家人都會跪在比庫面前,他們說:“尊者啊,如果在這段期間,我對你有任何身語意,或者有意或者無意的冒犯,乃至令你生起不悅,請尊者慈悲的能夠原諒我。”一般都是這麼說。而在僧團當中也有個很好的習慣,就是如果當一位比庫想離開一個僧團裡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他往往會在禪座禪修之後,然後在僧團聚會的時候,就會向僧團宣告,他說:“尊者長老們,我在這段期間,如果有任何身、口、意方面對僧團的冒犯,(或者說我經常使用僧團的物品),我請求僧團的原諒。”就這樣表達,然後當時僧眾一起說:“Sàdhu! Sàdhu! Sàdhu!”就是原諒他了。這種是一種很好的習慣,就是說我們經常(這樣做)。如果我們冒犯了僧團,因為僧團很可能大眾聚集,有聖者,如果我們對僧團有身、語、意方面造作的不善,我們要請求原諒,不要讓這些不善成為我們修行的障礙。甚至在斯里蘭卡的(西里噶拉尼亞噶絲拉瑪,地名)一帶,他們每天都會要互相隨喜功德,互相懺悔自己的任何三門(身、語、意三門)的過失。這是一個很好的習慣,很好的傳統,因為這樣的話他可以免除很多不必要的障礙。因為,特別適合於愛批評(的人),一個人想到什麼說什麼,那很容易會對佛、對法、對僧、對聖者、對出家人會有所冒犯。如果我們經常的表白、發露,將會使我們修行,逐步的(去)證得涅磐。
好,今天的業、懺悔、除障就講到這裡,後天大家繼續一起來學習。
下面我們大家一起來做迴向:
Idaü me pu¤¤aü, àsavakkhayàvahaü hotu.
Idaü me pu¤¤aü, nibbànassa paccayo hotu.
Mama pu¤¤abhàgaü sabbasattànaü bhàjemi,
Te sabbe me samaü pu¤¤abhàgaü labhantu.
願我此功德,導向諸漏盡!
願我此功德,為涅槃助緣!
我此功德分,迴向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