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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處內觀智慧禪法 正念·受、心念處

四念處內觀智慧禪法:正念·受、心念處

捨棄我禪師

(二)受念處

  以受念處培育的正念,能破除快樂的幻相(即指執苦為樂的顛倒想)。要破除此種幻相,我們必須透視苦的本質,洞悉它的特性。   痛是苦的一種顯現方式,而痛往往是初習禪者體驗得最清晰的心所之一。它提供習禪者一種能培育正念的有趣目標。然而,它也是易讓觀照者生起排斥嗔恚情緒的目。如習禪者已生起此種嗔恚的情緒,他該立刻去觀照此心:“嗔恚”,“嗔恚”,直到它消失後才到回去觀來的痛(目標)。觀痛的關健,是禪者要以輕鬆平穩的情緒去觀注它。若習禪者能做到此點,他將能洞察到疼痛現象的各種演變,如拉撕痛、尖銳痛、熾熱痛、激痛等。如習禪者沒有正念,那就往往沒有觀察痛的勇氣。隨著禪者定力增強,痛感也會相應的增強。在具有惱怒或嗔恨的心識下忍痛觀照,亦非是培育正念的方法。如習禪者實在無法觀痛,可置之不理。(注:把觀照心轉移到其他的目標,如腹部上下)。若已無法忍耐下去,習禪者可在有正念下以緩慢的動作更換坐姿,或起來修習行禪(它有助於培育正念的功能)。如果習禪者能在有正念下觀照到痛的種種變化形式,習禪者對事象之變遷及無常的理解將會有更深一層的認知。疼痛的現象,到了此種田地,對習禪者來說,已不再是一種難忍的目標了。一句有利的忠言“觀痛並不是希望痛消失,而是以它為幫助培育正念的處所,及洞察它的本質”。如此,習禪者將不會這麼沉迷執著這色身及一切感受。   有時,一些怯弱的初基習禪者,會對此些疼痛的目標,生起畏懼的心理,他們以為種種疼痛能對身體的健康帶來危害,甚至令他們中風癱瘓,便因此而放棄修禪。其實,這一切的擔憂都是沒有根據的。在我數十年的教禪生涯裡,就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人有數小時的坐禪,而因此變得跛腳或癱瘓。   當觀照樂受時,我們也應如實地去觀照其自然本質,樂受亦是不圓滿、不完善或苦的。它通常在痛消失後或遇見可意的事物時呈現。當樂受升起時,我們必須以正念去觀照,否則,貪婪或執著的心將依它而生起。就好比惱怒因痛而生,執取亦因悅意目標而生起。   其實,樂受本身並非一件壞事,只要能以四念處修習法去擊心安住,禪者就不會生染著之心,故它就不會變成了障礙。相反的,在擁有正念的狀況下,去觀照生起的樂受,定力會因擁有“樂”禪支而相應的增強。但應該防範的是,禪者對自己的禪修境地生起自滿或得意的心態。樂受的變化不易被洞察到。即使能被觀照,它異常會變得不甚強烈或變成不苦不樂受(舍受)。樂受也有其消失的時刻,故不圓滿矣!   不苦不樂受通常是老練的習禪者能觀照到。根據一位禪師,唯有已踏至第五內觀正智的習禪者才能體驗到此種舍的感受。因為一人處於此階段時,習禪者開始摒棄觀念(已沒有目標的大小概念)。   在佛教,我們常聽聞“苦相”,其實是指一切事象在不停地變遷生滅之不圓滿性。由於言語文字都是心所造成的觀念,所以它們不能完全地把苦相的實質表達出來。苦相的本質必須被習禪者親身體驗證悟的。唯有當我們如實地體驗物質的變遷特性,我們方能從中領會一切事象滅盡後的清淨寂靜(指一切苦或貪嗔痴的息滅)。   (三)心念處   有如其他的念處,心念處亦有廣泛的目標。由粗糙至微細。所以,修習心念處也該先以身念處進而至心念處。   在修習心念處時,我們應以思維或思潮作為觀照的主要目標。思潮本身也有多樣的顯現方式,如計劃、想、反省等。當觀照“思潮”時,我們只應如實地觀照“思潮”。思潮通常牽連到觀念及過去或未來的事物。習禪者應該觀照“思潮”,“計劃”,“反省”等等。而不涉及它們裡頭所含有觀念性的事物。那就不會使我們強化思維。如思潮仍然持續不斷,那便意味著我們沒有正念。如習禪者擁有正念,或能保持醒覺地如實觀注,思潮往往會在被觀照的當刻消失去。   當觀照思潮時,也該與觀照疼痛一般,必須擁有沉著安靜的心態。我們是觀照它的自然本質,而不是期望它在被觀照時消失。如能保持此種態度觀照,思潮自然會逐漸減少。如果習禪者抱著期望它快點消失的態度,思潮往往會因此而持續不斷。如不執著的以正念觀照,我們將更易體會了知諸相生起法是苦,是無常,是無我的。但是,如思潮仍然持續不斷或持根據一位禪師說,觀照心念的“技巧”,是精進且持續地觀照。心識變化迅速,同樣的,我們應以相同的速度緊繫於它。煩惱障如一股強大的瀑流,因此,我們的正念就必須更強且有力以便克服它。通常這些思維是緣於我們潛伏的貪嗔痴而產生。思潮雖然有時看來好似停止了下來,其實仍有殘存的餘跡可尋。我們必須擁有正念地去觀照,直到它們完全消聲匿跡為止。當對這些煩惱障有正念時,我們不但知悉它的存在,同時也能明確地洞曉它的無常、苦及無我的本質。   世尊於法句經,有如此地描述心識之性質:它是難掌握控制的,易飄蕩不定,不願久留停泊於現況上。所以,要觀照心識是一件極難的工作。一些初基的習禪者,於初步習禪時,嘗試去逐個捕捉觀照,這些無形的心識,由於缺乏敏銳的正念,往往弄得自己亂想紛飛,茫然無措。他越是努力,越是忙亂。到了此種地步,習禪者若還力圖空化內心,或蓄意排除內心的任何心思雜念,這將會使情況更加惡化。   我們應該把這修禪之座右銘牢記於心:“全心全意的以正念投入規察,勿對目標起相對的反應、評估、推理或分析”。當一人擁有正念時,他不但能清醒知悉那具有正念的心態,即使是在專注觀照目標(主要),但若有任何強烈的對象或目標(次要)生起時,他也能很快地覺察到。這時,雖然習禪者已被分心地吸引開去,但對這觀照心——由主要目標轉移到次要目標的過程,他是非常醒覺地意察到的。所以說,習禪者仍是處於具有正念的狀態裡。習禪者在修習心念處時,必須持續不斷地應用正念於觀照的心識上。不然,他在不知正念已滅失時,仍以為自己還是很清醒地觀照著目標。   當習禪者之正念日漸強化,以及那些修行上的蓋障也逐漸相對克服時,一些美好的禪境或心態也會伴隨著生起,譬如:修行者內心遍滿喜悅,心識明亮,身心感到輕,全身流通著勝妙之樂受…等等。這時,習禪者須加勁持醒覺觀照,要了了分明它們的性質,如何生起,如何發展,如何消失。否則,當這些悅愉的心識變得微細,難掌握察覺時,習禪者會不知不覺放棄觀照禪定之主要目標,而在執染坐享此些喜悅。繼而,有些習禪者,還會這麼想“在我今生以前,未曾生起過如此的明淨境界,或喜悅…,我已達到修行的最高階段,我已證悟,我已得聖道、聖果。此種把非道執為道,非果執為果,將使行者的禪修停滯不前,且最終會落於邪途。世尊在《中部經》有此的提示:比丘們啊!我所說的法也好象木筏一樣,是用來濟渡河川的,不是為了貪取它、把玩它、珍藏它、執著它。比丘們啊!你們若已懂得我的教誡猶如木筏,就當明白好的東西(注:指那些美好的禪境),尚應捨棄,何況不好的東西呢?”所以無論習禪者之成就,已達到何等高尚純淨的階段,如有執著,即須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