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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禪修者與內觀禪修法

一. 禪修者與內觀禪修法

這個著名大廳,曾聽過不少善知識,以多種不同的方式來介紹內觀禪(Vipassana,毗砵舍那)。它聽過從教理方面來談論它:說內觀禪可導致覺悟現存身心實相 —— 苦、無常、無我 —— 的一種直觀智慧,而達致直觀智慧的方法是七清淨 —— 即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除疑清淨、見道非道清淨、見道知見清淨和見知見清淨。它也聽過從心理學的角度去探究內觀禪:引述意識、心的功能、深層心理學、空間/時間和其它類此的概念。甚至,我相信,它也曾聽過有人引用現代幾何學和拓樸學等技巧,從數理的角度去介紹內觀禪。因為我本人並非理論家,也不是訓練有素的心理學家或數學家,我祇是一個實踐佛教內觀禪的禪修者,因此,不宜越軌從上述那些角度來談內觀禪。我想,我最佳的貢獻,祇好著重在內觀禪的實修領域內。

因此,今晚我打算從實際修行方面來和你們談內觀禪。我想從禪修者本身談起 —— 他的習性與傾向、他在實際修行上所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他的微細憂慮與執著、以及他那隱微(難自覺)的自欺觀念。在談論過程中,我將引述孫倫古創大師(Sunlun Gu-Kyaung Sayadaw,以下簡稱孫倫大師)的內觀禪修法,來說明我的觀點。

禪修者的首要裝備,是一顆集中(有定力)的心。因為,祇有集中的心才是淨化了的心。而且,祇有淨除了五蓋(五種禪修障礙)—— 貪愛、瞋恨、昏沉(懈怠)、煩亂(掉舉)和疑惑等,心才能妥善地運作,去認識和了解各種內觀智(Vipassana Insight)。

為了開始讓心淨化,有需要為心選一對象來專注。這些對象可分為兩類:(一)禪修者身心以外的對象:如單色的圓盤、屍體,或者他每天所吃的食物等。(二)、禪修者的身心:指他的身體和心念。這其中的任何一種,都可以選作禪修對象,來培養心的集中力(定力)。

例如,可採用單色的圓盤為對象。禪修者可將它放在約十呎外的適當距離,盤腿而坐,保持身體正直自然,面對色盤,凝視著它,眼睛不宜開得太大或太小。他認真地、堅決地讓心安穩地停留(安住)在色盤上,以便培養心的定力。他繼續這樣練習,直到即使閉上眼睛,也能看到色盤的影像,這是取相(Uggaha-nimitta, Acquired image)。如果他繼續集中注意這個影像,便可得到一個更清晰的似相(Patibhaga-nimitta, Counter-image)。這個似相將會陪伴著心,如果他想在遠處看它,就能在遠處看到它;想要近看、左看、右看、內看、外看、上看、下看,他都能隨意地看到它。在得到這個似相後,禪修者若繼續精進,同時,以崇敬的態度來守護著這個似相,他將會變得更加熟練。如此適當地修習一段時間後,他會得到近行定(Neighbourhood Concentration)。得到近行定後,緊接著的便是安止定(或根本定)(Fixed Concentration or Jhana)。這種利用圓盤的修法,可以次第地生起四禪。

同樣地,禪修者也可以修習地遍、水遍、火遍等禪修對象。熱心地修習地遍的利益之一是:獲得神通後,他可以在水面上行走而如履平地。如果他經由修習水遍而獲得神通,他可以招來雨水,或者讓水從身體湧出。如果他經由修習火遍而獲得神通,他可以生起煙火。但是,在今天這個時代,要證得這些神通並不容易。孫倫大師曾說:今非昔比了。現代人可以經由上述遍處的修法獲得定境,但是,要獲得神通,就非常困難了。比如說,有人修習地遍,當他熟習觀想地的取相和似相後,到一池塘,坐在池邊,入定觀想地遍;然後,看著池塘的水,用心意(意志力)使勁地將它變成地面,好讓他能在上面行走。他將會發現,那裡的水,最多祇能被觀想成半融化的雪泥,根本無法支撐他在上面行走。也許,其它國家的禪修者會做得好些。但是,我相信,一般而言,在今天這個時代,想獲得修習這些遍處的全部利益,是極之困難的。

另一組可選的禪修對象是:不淨的東西,如屍體或死亡。 可是,這種修法並不是完全沒有危險性的。我們可從孫倫大師和一位比丘的軼事來了解這一點。這位比丘習慣橫過寺院與墓園中間的小溪,到墓地去修習死屍觀。一天清晨,在他外出禪修時,孫倫大師遇到他,笑著對他說:「修安那般那念(Anapana-sati,觀呼吸)是不會有危險的。」可是,那位比丘並不在意話中暗示,繼續去修習死屍觀。一天傍晚,當他返回房間,打開房門,往裡面看時,突發出一陣恐怖的叫喊聲來。他看到一具屍體,正躺在門檻上。其實,這具屍體,祇不過是他的禪修對象(死屍)在心中的取相而已。當孫倫大師聽到這件事時,微笑著說:「修安那般那念是不會有危險的。」

我們也可以經由分析四大元素來禪修。地大的本質是堅硬性(Hardness)、結實性(Strength)、濃厚/密集性(Thickness)、固定/不動性(Immobility)、安穩性(Security)和支撐性(Supporting)。水大的本質是滲漏性(Oozing)、潮溼性(Humidity)、流動性(Fluidity)、滴流性(Trickling)、瀰漫性(Permeation)、增大性(Increasing)、躍動和凝聚性(Leaping and Cohesion)。火大的本質是變熱性(Heating)、溫暖性(Warmth)、蒸發性(Evaporation)、成熟性(Maturing)、耗盡性(Consuming)和緊握性(Grasping)。風大的本質是支撐性(Supporting)、寒冷性(Coldness)、進出性(Ingress and Egress)、易動性(Easy Movement)、下延性(Reaching Low)和緊握性(Grasping)。禪修者先簡略地掌握這四大元素的特性,然後再經由審思和反省去深入地分辨它們的本質。但是,我們會發現:雖然經過了詳述四大元素的重要特性,我們還是很難在體內去分別它們的。它們很難被直接把觸,我們必須以間接的方式,透過不斷的重複唸誦,以及強迫自己瞭解這四大的本質。我們必須先從觀念上去了解它們,得到這種觀念上的瞭解後,禪修者往往誤會,以為自己已經達到這種修法的最高境界了。其實不然,真正的瞭解並非可以由我們所創造出來的四大元素觀念來達成的,而是要用心直接把觸到它們本身的實相。它們真實的本質是超越了觀念和邏輯思考的。

身體的姿勢也可作為培養定力的良好對象。例如:禪修者可設法念念留意(專注)自己當下的行、住、坐、臥、屈、伸、大小便溺等動作。這些姿勢都是動態的,它們進行的過程是絕不會混淆不清的。如果我們能夠如實地把觸到各種姿勢,我們的心便能得到相當的淨化。然而禪修者應該要考慮:究竟應該把各種身體的姿勢作為禪修的主要對象好呢?還是把它作為是在放下其它的主要對象時,在較寬鬆的時段裡修習時的次要對象為佳?

以上所提到的,都是正當的禪修對象。它們全部都包括在《清淨道論》的四十種業處 (禪修對象) 和《大念處經》中,大部份的業處在這兩書都有記載。它們都能引導禪修者趨向或深或淺的定力。禪修者可以適當地應用它們,以獲得他所需要的定力。但是,如果禪修者能採用一個可以直接引導他達到最終目標的方法去修行,也許是一個較為理智的做法。這個目標就是修習內觀禪所得的解脫智慧。

其實,有兩種培育心智的修行方式:止禪(Samatha)和內觀禪(Vipassana)。止禪可導致平靜與安寧。而內觀禪則能達致領悟實相的直觀智慧及緊隨其後的解脫。止禪與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事物有關,而內觀禪卻與事物本身的實相有關。由於止禪所屬的領域是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事物,因此,能夠達到定境的禪修對象,也是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事物。色盤的觀想是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不淨的觀想是我們在內心想象出來的;四大元素的性質,都是我們為了要掌握它們而創造出來的觀念。即使是在走時想到走,彎腰時想到彎腰,接觸時想到接觸,都是我們為了要更容易掌握到各種姿勢的實際現象,在心中創造出來的概念。任何我們為自己方便所創造出來的事物,都可以作為止禪的禪修對象。任何我們所塑造出來的人工製品 —— 無論任何的想法、觀念、思維和概念,都能導向定境。止禪本身並沒有什麼錯處,止禪的修習是正當的。甚至,有很多理由,值得我們去推薦它。可是,止禪是不同於內觀禪的。因此,想得到止禪成果的人,可以修習止禪;想得到內觀禪成果的人,就必須修習內觀禪了。不管是先修習止禪,再轉修內觀禪;或者是直接修習內觀禪,想要解脫,內觀禪是遲早都要修習的。到底禪修者是想先修習止禪,然後轉修內觀禪,還是想立即修習內觀禪,這是他自己的抉擇。我身為一個內觀禪的禪修者,是不宜太過熱心地去迫他立即作出選擇的。孫倫大師曾說:「人通常都會做他自己所喜歡做的事,因為,做著他自己所喜歡做的事時,他不會覺得煩擾。」

問題是:如果我們平常就習慣於創造觀念來掌握四大元素的特性;如果我們通常就習慣於製造行走、彎腰、接觸等概念來幫助我們更容易去了解身體的各種姿勢;如果我們的心總是傾向於創造想象和觀念,我們有可能如實地把觸到種種過程的實相嗎?是否可以不必套上種種觀念來了解這些過程呢?答案是:如果一定要藉助觀念和思想來了解這些過程的話,那麼,我們就永遠無法直接地把觸到這些過程實相,而且,也不可能有解脫之道和解脫知見。但是,因為直接把觸過程本身的實相是有可能的,所以就有內觀禪和可以獲得直觀的解脫智慧了。

現在,讓我們來談談觀呼吸的修法。一般認為,觀呼吸是適合所有性格的人的一種修法。如果一個人修習觀呼吸,他可以獲得平靜的生活,他可以克服邪念、種種缺點或過失,他會身心安穩(不會焦慮、驚慌或為此而抖動等),他可以成就四念住(處)和七覺支,並且可以得到智慧與解脫。佛陀自己也是修習觀呼吸的。而且觀呼吸本身就是一種可以達到究竟解脫的修法,並不需要加添任何事物來使它更加圓滿。

觀呼吸的修法,可以用止禪的方式,亦可採用內觀禪的方式去修習。吸入和呼出,當氣息進出時,它會接觸到鼻孔末端、上嘴唇或是這個範圍的某個部位,將心固定(專注)在這個接觸點上,同時數著氣息進出的次數。這是第一個方法。再吸入和呼出,將心固定(專注)在氣息的接觸點上,同時覺察著氣息的長短,氣息長時,要知道是長的氣息;氣息短時,要知道是短的氣息。這是第二個方法。再次吸入和呼出,將心固定(專注)在氣息的接觸點上,同時跟隨著氣息的出入,但是不要跟著氣息在吸入時跑進腹部,或是在呼出時跑到外面去,祇應讓心固定(專注)在接觸點上,去體驗整個氣息的進出過程。就像鋸子一樣,鋸齒祇接觸到木頭上的一點,但是那個接觸點卻經歷了整支鋸子的長度,因為在磨鋸時整支鋸子都會經過那一點。這是第三個方法。要注意:上述三個方法,皆要求禪修者專注在氣息的接觸點上,而不是在其它地方上去尋找出入息。第四個方法也是如此,吸入和呼出,將心固定(專注)在氣息的接觸點上,同時覺察著氣息的接觸,不要數息、不必去知氣息的長短,也不用去知氣息的進出。

在這四個觀呼吸的方法之中,前三個是止禪的修法,第四個才是內觀禪的修法。第一個方法要數息,而數字是一種概念。第二個方法,要去注意氣息的長短形式,而形式是一種形象。第三個方法,要去注意氣息的進出,這是經由創造進出的觀念來達成的。概念、形象、觀念都是屬於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事物,因此這些都是屬於止禪的修法。祇有第四個方法,由於能在最無裝飾的狀況下直接把觸到實相本身,所以是內觀禪的修法。但是,這種修法也可能會攙雜了止禪的修法。如果禪修者不是直接覺察氣息接觸的本身,同時又不用專注去守護著這覺察,而是在心中默唸、標記「接觸」的概念,那麼,當即便會落入創造概念、觀念的舊習慣之中,變成了在修止禪,而不是在修預計中的內觀禪了。

心中的默唸、標記通常比現象生起的真實過程要慢很多。因此,心往往無法在當下直接把觸到這些過程的實相,而滑入過去了的時間之中,不斷地介入一些思潮,去重新塑造這些已逝去的過程。其實要跟得上這些自然過程,禪修者所需要做的祇是保持專注(Mindfulness)。這是不難做到的,先決條件是要有覺察力(Awareness)。要覺察接觸、感覺或心理現象,然後以專注盯牢、看緊此覺察。以專注守護著這覺察時,念頭就被鎖在外面而無法闖入,這樣就沒有機會去形成各種概念、想象或觀念了,此時心便能在這些過程生起的當下,直接把觸到它們本身的實相,而不受任何雜念所扭曲,這才是真正的內觀禪修法。

念頭是經常想闖入心中的,種種觀念和影像正站在門檻邊緣,準備在專注力開始減弱時立即闖入心中。想要跟得上這些過程,專注於這些過程,唯一的方法就是竭盡所能地去發揮警覺力(Vigilance)。這也就是為什麼孫倫大師常說:「要奮力專注於對觸覺的覺察。」在此,容許我簡短地介紹一下孫倫大師:

孫倫大師的稱號,是因為他是來自中緬甸靠近名鎮縣(Myingyan)孫倫村的洞窟寺。他生於一八七八年,原名毛喬定(Maung Kyaw Din,注:因緬甸人稱呼男士為「烏」,故此以下改稱烏喬定)。他曾在寺院的學校上過學。但是,他連學校低班所教的《大吉祥經》(Maha Mangala Sutta)的偈頌都沒學會。十五歲時,他在名鎮縣府的辦公室擔任小工。他和同村的馬雪兒(Ma Shwe Yi)小姐結婚。三十歲時,辭了職回家鄉當農夫。很奇怪,他發覺當別人收成壞時,他卻收成很好。一九一九年,當地發生傳染病,但是他的農作物卻依舊豐收。緬甸的村民有個迷信:暴富的人是會很快死亡的。因此,他很憂慮,趕快找人算命,算命先生告訴他:「將有一個兩足眾生離開你的家了。」這句話的意思相等於:他快死了。在極度恐懼之下,烏喬定決定做一次大布施。他在自己的屋前搭起了一個大棚子,一連三天邀請大眾來他家用。在第三天,有位名叫烏巴山(U Ba San)的磨坊職員,不請自來地參與這個盛會。在談話間,烏巴山提起了內觀禪的修習,烏喬定聽到後,內心大為所動。那天晚上,他徹夜輾轉難眠,很想立即進行內觀禪的修習,但是,由於自知不懂經典,因此不敢啟齒。次日,他問烏巴山:「不懂經典的人,可以修習內觀禪嗎﹖」烏巴山告訴他:「修習內觀禪不一定要先懂教理,祇需有濃厚的興趣和勤奮的意願便可。」然後他教烏喬定練習呼吸。從那天起,祇要一有空閒時間,他就練習呼吸。有一天,他遇到另一位朋友烏雪廬(U Shwe Loke),獲知祇是練習呼吸是不夠的,還要注意覺察氣息與鼻孔末端的接觸。

烏喬定就這樣開始了修習覺察氣息的接觸。當他的修習變得愈來愈勇猛精進和密集時,他不僅努力覺察氣息的接觸;割玉米穗梗時,也會覺察手與刀柄的接觸;汲水時,也會覺察手與繩子的接觸;走路時,也會覺察雙腳與地面的接觸。總之,做每一件事時,他都努力對接觸保持著覺察。放牛時,他就坐在樹下修習專注氣息的接觸。在修習當中,他開始看到有顏色的光和幾何圖形。雖然他不知道那是什麼,但是他覺得這是自己修行的成果。這項成就大大地鼓舞了他,使他更熱衷於修習。隨著密集修行時間的增加,極不適意的感覺會間中出現,但這卻嚇阻不了他。他相信:這都是自己修行的成果,若想更進一步,就得克服苦受,並且要超越它。所以,他愈加精進,鼓起更勇猛和密集的專注,直到他能克服苦受和進入更高層次的修行境界裡。

經過這樣一番熱烈和奮勇的修習,在一九二零年中,他證得了初果(Sotapanna)。第二個月證得了二果(Sakadagami)。第三個月證得了三果(Anagami)。這時,他很想出家,於是他向妻子提出請求。經過多次頑強的反對,他的太太終於同意了。但是,當時仍然要求他在出家前要幫她種最後一次的豌豆。於是,烏喬定走向田間,就在他散播種子時,內心卻仍強烈地想著舍離世間。於是他把牛放走了,將牛軛掛在樹上,然後,走到村子的寺院,請求那裡的和尚,讓他剃度當沙彌。受戒後,他即到附近的山洞中精進修行。到一九二零年十月,他證得了最後的四果果位 —— 阿羅漢果(Arahat)。他的成就很快便在出家眾中傳揚開來,很多比丘都來考問他。雖然他接近文盲,但是他的回答,卻令最有學問的比丘也感覺滿意。很多時候,他們在開始時是不同意他的回答的,可是,回來後將他的回答與經典比對時,卻發現經典上很多重要的段落都支持他的陳述。因此,緬甸各地很多有學問的比丘,都走來學習他的內觀禪修法。其中包括一位非常飽學多聞的比丘 —— 李安隆大師(Nyaunglun Sayadaw),他在勇猛精進和密集的修行後,也都證得了阿羅漢果。

孫倫大師的成就被傳開後,很多顯要的人士都來拜見他。其中盧簡那他法師(Venerable U Lokanatha)在拜訪他之後,宣稱:「我到過名鎮縣去禮拜孫倫大師,他的教導、對我許多問題的解答、他的神情與舉止,都令我確信:他真的是一位如大家所傳的阿羅漢。」

孫倫大師在一九五二年圓寂(Parinibbana, 般涅槃)。但是他的肉身不壞,且溢出陣陣芬香。至今他的全身舍利仍然完整地保存在名鎮縣,供人禮拜和瞻仰。

孫倫大師的性格坦誠直率,言簡意賅和心志堅定。照片的他,身體穩健,眼睛清晰,目光凝聚,下顎堅挺。最重要的是,從他的照片,人們可以看到他的超凡勇氣,而此種特質,是真正的阿羅漢所常有的。

孫倫大師常說:「要奮力地專注(Be rigorously mindful)。」由於他了解禪修者,所以才會強調「奮力」的重要性。禪修者習慣鬆散地坐著,以寬鬆、散漫的方式去禪修。他習慣於思考和顧慮。所謂「思考」是指思考著應該做的任務,而不是實際地去執行它。「顧慮」是指自我憐憫,過度小心地照顧自己,惟恐他過於盡力或受傷害。禪修者太過於愛惜自己,寧可讓他的念頭四處遊蕩,也不願意振奮精神。要振奮精神便要傾盡全力,這正是禪修者所極之厭惡去做的。這就是為什麼當你告訴他要用力呼吸時,他早已準備好了要引經據典地來證明他不需要那麼用力。或許,他會引用著名禪修手冊《清淨道論》當中的句子:禪修者不應該太過精進,因為太過精進會導致他煩躁不安。

這個說法是正確的,禪修者太過精進將會煩躁不安。但是,為什麼他會煩躁不安呢﹖因為他不去專注禪修對象 —— 接觸或感覺,祇將心關注在自己的精進上。因此,切勿讓專注禪修對象的心轉移到精進上來。若想一面保持專注禪修對象,一面仍能加強精進,禪修者首先就要確定,自己的心已專注在禪修對象上。當禪修者能夠完全地覺察著禪修對象,而又能夠以專注守護著這覺察時,他才可以加強精進。當他以這種方式進行時,他會發現:精進可以更加令心專注在禪修對象上,而不會令心(注意力)轉移到精進本身上來。此外,如此地令精進力增強,心也會變得更加專心致志(Intentness)了。

上述《清淨道論》的句子整個原文是這樣的:「禪修者應該保持專注,不可分神或散亂。他不應太過精進或是太過鬆散。如果太過鬆散,他會變得麻木與遲鈍;如果太過精進,他會變得煩躁不安。」看來,這段文字的原本意思是:想得到正當的專注和洞察智慧,精進力應要適中 (Just enough)。但是,多少才算是適中呢﹖我想引述威廉孕洶O克(William Blake)所說的話:「除非一個人知道什麼是已超過了適中,否則他永遠不知適中是什麼。」想知道適中的大概,或可參考佛陀對比丘有關如何精進用功的開示:「比丘們,假使有人的頭巾或頭髮著了火,他應該生起強烈的意欲、努力、盡力、竭力、拼搏、專注和警覺來滅火。同樣地,他應該以強烈的意欲、努力、盡力、竭力、拼搏、專注和警覺去捨棄每一個邪惡的心念。」由於孫倫大師知道需要多少精進力,也因為他熟知禪修者的懈怠習性,因此他訓示:「要奮力地專注。」要奮力地專注,便得傾盡全力、不思前想後、直接去把觸當下生起的過程實相。要奮力,就得喚起精進這要素,這便是「正精進」。

禪修者的另一習性是坐立不安。他喜歡抓癢、轉換姿勢,或是在呼吸時,他喜歡停一下、然後開始,然後再停一下。這些都是分心散亂的現象,皆顯示專注還未完全建立。為了提醒禪修者要防止分心散亂,孫倫大師教誡:「要是睏倦了,不要鬆懈休息;有痕癢時,不可搔抓;即使抽筋,也不要動。」他要求禪修者於感覺疲累、痕癢、抽筋時,若在觀呼吸時就要更用力地呼吸;若在觀感覺時,就要讓心更深入到感覺裡。由於要增強注意力,才可以辦得到,因此便可發展出更強的專注了。《清淨道論》曾說:如果禪修者坐起身,移動了姿勢,禪修就得重新開始建立。如果禪修者坐下來禪修,一小時後便起身走動,坐的感覺會被驅散,若一個小時後又坐下來禪修,之前的行走感覺又會被消除。這麼做的確會持續地干擾到禪修姿勢的。在坐禪時生起的感覺,必須繼續以坐姿來注意著它,直到它完全退卻。同樣地,在站禪時生起的感覺,也應繼續以站姿來注意著它,直到它完全退卻為止。

要保持靜止不動,並堅定地和直接地注意著當下生起的觸覺或感覺,就要鼓起「專注」這個要素。這就是「正念或正專注(Samma Sati or Right Mindfulness)」。

禪修者的第三種行為特性是:當較低層次的障礙消除後,光彩或幾何圖形便會顯現出來。一方面由於禪修者對這些從未遇過的事物感到迷惑,另一方面,由於這些光彩和圖形很具吸引力,因此,在這兩股力量的影響下,禪修者會開始把他的注意力轉移到這些光彩和圖形上來,他會用心凝視著它們和安住於其中。由於這樣地轉移了禪修對象,他便放棄了他原本的修行目的了。

同樣地,經過一段時期的修習後,當心淨化到某個程度時,禪修者便開始感受到相當的平靜與安寧。由於他從未經驗過如此的心境寧靜,他會以為這是修行的最佳成果。由於這樣地去理解此經驗,以及受到平靜與安寧的吸引,禪修者開始陶醉於其中,想盡情地去品嚐這份寧靜。他貪戀著這寧靜的感覺,極不願意去奮起必須的努力來回歸正道。孫倫大師曾舉當地事例來比喻這種情形:名鎮河邊有一英哩寬的沙灘,在正午的烈日下,一個走向河邊去的人,發現腳底下的沙礫極度灼熱。走著走著,他來到一棵樹下,他決定在樹蔭下休息片刻。但是,當那片刻過後,他發覺:他不能激勵自己起身離開樹蔭,再走進烈日之下和灼熱的沙灘之上。於是,他便繼續停留在樹蔭之下。試問:這樣真的能夠幫助他到達河邊嗎﹖當然不能!除非他再度踏上灼熱的沙灘,並勉強迫使自己前進,否則將永難到達目的地。這就是為什麼各大師們皆警告禪修者:不要被禪修過程中偶爾出現而無關重要的寧靜所吸引。曾經有位禪修者,習以為常地陷入這種寧靜之中,而絕不願意離開。孫倫大師在提到他時便說:「這個人抓舉著他所捕獲的小蜥蜴尾巴,並且不停地輕拍著、愛撫著牠的背。」我希望傑出的禪修者,不會滿足於祇捉到一隻小蜥蜴而已。

當心愈加清晰和純淨時,禪修者有時會感知到超感官的事物。這不是真的天眼通或天耳通等,而是近似這些神通的能力。由於這種能力,禪修者能看見別人所看不到的,聽到別人所聽不到的。有人來請教他時,他的預測往往準確,他因而成為一個類似巫師的人。於是,他便從一位內觀禪的禪修者,墮落成為一位巫師。但是,過了一些時候,那新的職業會為他帶來更多的分心,而他的修行也不再勇猛精進和密集了,定力於是減退,他所預測的事情也就愈來愈不準確了,漸漸地客戶也絕跡了。結果,禪修者所得到的祇是一個被中斷了的修習。

禪修者沉溺於自我欺騙的例子很多:雖然他應該勇猛精進和密集地去修習,他卻欺騙自己,說解脫這目標是可用一悠閒的方式來達到的;雖然他應該靜止不動地坐著,他卻欺騙自己,說稍微移動一下是並無妨害的。或許,在禪修剛開始的粗略階段,此說並無不妥。但是,在每個修習階段的高峰期中,專注即使受到些微的動搖,也會把努力經營的禪修架構拖垮,而又要重新建立起來。既然在身體事相方面,他都能如此地欺騙自己,在隱微的心理事相方面,他又會自欺到什麼程度呢﹖禪修者還有一種很強的傾向,就是把修道上初階段的進步跡象,當作是較高階段的進步跡象。例如,劇烈的疼痛有時會一閃即逝,取而代之的卻是深度的寧靜,此時,禪修者會樂於相信這就是道果(Magga-phala)—— 證悟實相之後的精神作用,而自謂已證得了四果之一。

這種修行成果的錯認,也會與指導大師有關的 —— 即大師自己亦並未精通此事,又或者他所教導的禪法和佛法還未能為禪修者所正確瞭解。無論如何,禪修者總喜歡把自己分類為至少已證得了一或二個果位的人。這樣地在心裡想著,他便四處找人印證。不幸的是,大師還要用溫和的態度去間接地指出他的錯誤。孫倫大師從不為人印證,不管禪修者是否真的證得了他自己所說的果位,孫倫大師祇評說:「若它是如是,它便是如是(If it is so, it is so)。」不管怎樣,一個有真證悟的人是無需找別人來印證的,禪修者是會自知自證的。另一方面,也不用去揭穿他的錯誤,禪修者是會自行發覺的。

這種自欺行為的主要危險是:它會給禪修者一種錯誤的成就感。由於滿足於自以為是的進步,他會鬆懈或停止修行,於是在修行上停滯不前,而得不到任何實質的進步。

此外,禪修者還有一個冤家 —— 討厭的苦受。要他面對輕微的抽筋、發熱或是肌肉緊張的感覺,他還能專注它一段時間。若要他忍受徹骨之痛、灼熱的感覺、或肢體上的刺痛,他在幾分鐘內就會放棄了。正如往常一樣,他早就為自己找了藉口,並且引經據典來為自己辯護。他想知道:是誰說一定要用苦受來作禪修對象的?以樂受作禪修對象就不能得到相同的成就嗎﹖誰說修行一定要受如此多苦呢﹖難道這不是自我折磨的苦行嗎﹖

答案是:假使禪修者的善業具足,他就能走上樂行道(Sukha-patipada),而無需承受那麼多痛苦就能證得果位;但是,如我們自己所見的,我們絕大多數,毫無選擇地必須走上苦行道(Dukkha-patipada),因為我們還沒有具備那樣的善業。

不用失望與懊悔。其實苦受是一個很有效的禪修對象。它可帶領禪修者平穩地走上可以證得究竟解脫的道路。禪修者正好利用不喜歡苦受這一事實,來建立起更深、更強的專注;因為,以一個他所不喜歡的對象來禪修,他會記著要喚醒和鼓起必要的熱忱和積極性去克服苦受。樂受就不同了,由於禪修者喜歡樂受,他會沉溺於其中,讓自己充滿樂受的感覺,而不會去專注它。這時,潛伏在樂受背後的貪慾將會征服他,使他無法如實地專注樂受,反而緣於這個樂受,引發生死流轉鏈上的下一個環節 —— 貪慾(Tanha,注:指十二因緣中的受緣愛)。

這就好比一個人在激流當中游泳,要他去抓取終點標竿上的花束。假如他順流而遊,伸手抓取花束時失手,他將被激流沖走而遠離這支標竿。假使他逆流而遊,伸手抓取花束時失誤,他將仍在標竿下方,因此仍有機會再嘗試。順流而下的泳者,就像以樂受修行的禪修者,假如他無法專注於樂受,他將被自己的貪慾沖走而遠離禪修對象。逆流而上的泳者,就像以苦受修行的禪修者,假如他無法專注於苦受,他將仍會覺察到它,能夠再鼓起勇氣、振作精神、提起專注力來完成他的任務。

樂受像一個潛伏的敵人,它會出其不意地俘虜禪修者;苦受卻像一個顯露的對手,禪修者能辨認到它和採取適當的行動去應付,讓潛藏在苦受背後的瞋恚沒有機會生起。以這種不喜歡苦受的本性和建立專注的熱切努力,禪修者既不會沉溺在苦受當中,也不會從中退縮。他將完全不會對苦受產生絲毫的執取,又能安住在苦受當中去專注苦受,而不對它起心動念。對習慣胡思亂想的心,苦受是可以作為一支穩固的柱子來把它繫住的。苦受永不會欺騙禪修者現象的真實特性 —— 苦(Dukkha)。

同樣,也沒有理由去害怕苦受。因為有許多技巧,可以用來喚起夠深、夠強的專注,來克服苦受的煎熬和疼痛。這種疼痛的煎熬,是由於禪修者執取自己身體的某個部位在疼痛,以及苦受本身所造成的。但是,當我們建立起充分的專注去深入洞察疼痛的感覺時,就能去除有個「我」在疼痛的概念。這時,苦受就純粹祇是苦受,而不再是痛苦的根源了。

禪修的終極目的就是消除「我」的錯誤觀念。禪修者必須不斷地在與苦受的奮鬥過程中,一再地削弱「我」的觀念。假設當苦受生起時,禪修者能持續地專注於苦受,直到它耗盡為止。如是作,因便在果中被消滅了。他不斷地這麼做,直到完全熟練,最後他便能在因中滅因(Anuppada-nirodha),以致於它不再生起成為果。那麼,就不會再緣起下一個因,而造成無盡的因果循環(注:十二因緣流轉門)。在因中滅因就是道(Magga)。這正是由於去除「我」的錯誤觀念的結果。因此孫倫大師說:「苦受確是致道的法則,樂受會令我們漂浮於生死之流。」苦受是禪修者的內在敵人,一旦制伏了內在的敵人。那麼,外來的痛苦就不能再困擾他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精進禪修後,禪修者將於某一刻證得真正的解脫智慧,可是,這些片刻的體驗祇有極少數的人能夠得到。要體驗到這一刻,禪修者必須圓滿地建立身念住(Kaya-nupassana)。他必須圓滿地建立受念住(Vedana-nupassana)。意即,他必須完全地克服苦受,苦受是禪修者在修道上進展的最大障礙,這也是使他不斷地退縮之處。要克服苦受,他需要絕不畏縮的精進、決心、熱情以及正確的方法。然而,苦受可以是障礙,也可以是踏板;它可以是一個陷阱,也可以是一塊金礦。苦受可以讓禪修者建立起充份的集中力和專注力,去處理下一階段的微細過程—— 心念住(Citta-nupassana)的建立。當心念住圓滿建立時,他便可以開始建立圓滿的法念住(Dhamma-nupassana)—— 即以意根的所緣(例如概念、觀念等)和基本法則(Fundamental Principle)來培養專注。此刻是究竟實相呈現的關鍵時刻,假如禪修者還未曾圓滿地建立起法念住,當解脫智呈現時,他將畏縮地避開它,他將抓不住它。然而,假如他已圓滿地建立起四念住,圓滿地開展七覺支,在他圓滿地具足七覺支時,便會生起真實的解脫智。

以上所談到的,是禪修者的幾個典型 —— 他不願意熱切地精進,很快就會坐立不安,熱衷於追求光彩與圖像,易於沉溺在寧靜的境界裡,易於誇大少許的成就,樂於濫用附屬的精神能力,偏於懷疑,害怕不適意的感覺,當實相在瞬間呈現時,卻顯得驚慌和笨拙。我們不必到別處去尋找這類禪修者,我們自己就是這些典型人物。想要獲得禪修成果,但卻不願播下善種的是我們;希望得到報酬,但是卻不願意投資的是我們。我們希望祇憑著談論,而不用太努力,就可以到達那個祇有用非常努力才能達到的目標;我們喜歡自我欺騙,以為自己已經證入了那個唯有完全誠實的禪修者才能證入的果位。

那麼,這是否表示我們永遠都達不到那個目標了呢﹖那又並非如此,孫倫大師走過的路,我們一樣也可以走過,祇要我們誠心地跟隨孫倫大師的教導:

「要奮力專注於對觸覺的覺察。」

所以,我們應該經常奮力地、熱切地、勇猛精進和密集地保持專注。

「要是睏倦了,不要鬆散休息;有痕癢時,不可搔抓;即使抽筋,也不要動。」

所以,我們應該保持身心絕對靜止,奮力直到結束。

「苦受確是致道的法則,樂受會令我們漂浮於生死之流。」

所以,我們應該深入洞察(Penetrate)苦受;祇有深入洞察感覺才可如實地洞察變化過程的實相。

我們應該暫時停止懷疑,不畏艱苦,以破釜沉舟之心,去奮力地專注。要用信心、精進、專注來淨化自己,克服苦痛與悲傷,走上正道,體證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