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古道 第七章 第四真諦──道
第七章 第四真諦──道
正見
“像大海之水,只有一鹹味;此法亦復如是,唯一解脫味。”[i]解脫,是從纏結[ii]獲得的無上安全,是佛陀教義響亮而清澈的號召。為此目的──解脫,佛陀指出了道路。
一個徒步旅行的人,在岔口迷了路,不知道哪條路是他要走的。他向周圍尋找幫助,高興地看到了一塊指路牌。現在,假如他真的想到他要去的目的地,他就不會猶豫,而是看著自己的腳步熱情地向前走。人們在生死輪迴中也是如此,只要他們還不知道到達解脫的道路,他們就是迷途者,佛陀就象一塊指路牌,指出解脫和自由之路。但是人們仍然執著走向痛苦更深的泥濘小路,那是因為他們在通過輪迴生命叢林時,已經編織好了的宿習成為他們生命的織物。
要人們改變行為,改變思想和舉動的習慣模式,的確是很困難的。[iii]但是假如一個人要克服一些世間生活的深重憂惱,得到真正的幸福和自在,他就必須逐步從似乎親切和意氣相投的事物中轉變過來,進入歷劫諸佛走過並由他們指出的道路──古道。[iv]
沿著古道一步一步地前進,他就能達到目的地──自由(解脫)。他不能一次就得到所有的自由。大海是由涓涓之滴而形成的,佛陀的法和律也是一樣,是逐步修養,逐步實踐和逐步成為習慣的。[v]
由於生命的痛苦,為消除心理上的衝突獲得最後的平安和快樂,佛陀給與的一切實際指導和訓示,都在八正道中可以找到。
對以冷靜眼光看待現代世界的人類來說,正見似乎不但是不可缺少的,而且是人類生活很重要的因素。由於現代科學的進步,東方人和西方人的心理上好像都更加物質化了,幾乎都忽視精神領域的內部世界。因此,他們好像是傾向一面,而對另一面甚至是懷著敵意的。口號和政治宣傳,好像要鑄造人的心,生命成為機械,人已經變成傀儡,由別人來控制。
現代人,包括聰明人和愚蠢人,好像是陷入各種思想、觀點、意見和空想之中。他成了電影迷、電視迷和廣播迷。現在的報紙、廣播和電視提供的一些文學作品與照片,是關於性心理的,電影放映的是性橫行,使人混亂,從正確和理解的道路相分離。
爭吵、怨恨、小口角,甚至戰爭,都是由於貪、嗔而傳播的錯誤思想和邪見的結果。今天比任何時候都需要正確的見解,通過生活的混亂,來指導人類不安定的心,就像射手在箭上裝上羽毛矯正他的箭一樣,[vi]使其朝著準確與正當的方向前進。
從早期的佛典看,很清楚,佛陀不是一位學習過右或過左的老師,因為他的道路是筆直而究竟的。他避免了各種極端,不管是自我縱慾,還是自我受苦,是常見還是斷見,是無因論還是宿命論,或者其他任何走向極端的主張,佛陀都一律避免。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他在初次說法中所講的“中道”。這是指導人類在生活中實際應用的一種教義,不帶任何成見、偏執和感情。這是全部佛陀教導的積極有效的重要方面。此種教義不只是思想、哲學和推理而已。因為道的每一種因素在生活中都是實際應用所需要的。掌握生活的真正意義,其唯一目的是從束縛人類的心靈的煩惱獲得解脫,這就需要“道”的因素。
道的第一個因素就是正見,其意謂如實理解事物的本質,而不是看事物的現象。懂得正見在佛教中有一種特殊的意義是重要的。這種意義不同於一般的意義。在佛教中,正見對執著的五蘊是智慧的應用,瞭解他們的真正性質,即自我瞭解、自我體驗和自我觀察,這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要點。
正見最重要,因為八正道的其餘七個因素都要由正見來指導。[vii]正見保證正思維和與正思維相應的思想,作為一種結果,思想和概念變得清楚和對身心有益時,人的語言和行為也就被納入正當的關係之中。還有,由於正見,捨棄有害或無益的努力,培修正精進,協助發展正念。正精進和正念,由正見指導,產生正定。這樣,佛教中的原動力正見,使相協調的其他部分在正當的關係中行動起來。[viii]
現在有兩種情況有助於正見,即從別人聞[ix]妙法和從別人聞法之後如理思惟。[x]第一種情況是外界的,就是我們從外界獲得東西;而第二種情況則是內部的,是我們培修的東西。
我們聽法,[xi]是給我們思想以食糧,指導我們構成自己的見解。因此,有必要聽,但那只是有助於正見,避免其他一切有害和不利於身心與妨礙直接的思考的說法。
第二種情況如理思惟,是更加困難的修養。因為那需要經常明白每天生活中遇到的事物。“如理思惟”一詞,在經中已經常被引用,這是最重要的。因為它使人對事物看得深,不只是從表面看問題。所以,用比喻說,它是“根本的”或“如理思惟的。”不如理思惟,總是被佛陀所痛惜,因為它不能幫助人考慮條件或分析諸蘊。因此,重要的是發展如理思惟,避免非如理思惟。這兩種情況──多聞和如理思惟,一起幫助發展正見。
追求真理的人,不滿足於表面的知識,不滿足於僅僅知道外界事物的表面現象,而是要深入探究和看到肉眼看不到的東西。那是佛教所鼓勵的探究,因為它能開啟正見。善於分析的人,在分解一件事物之後,說它的各種質量,他將事物排成適當秩序,使每一樣東西簡單化,他不說單一事物,而是把它們看成一個整體。但是根據它們突出的特點,又把它們分開。這樣,傳統的與究竟的真理就能夠不被混淆地理解。
佛陀的識別和分析能力達到了最高的程度。像科學家分解肢體成為組織,又從組織分解成細胞一樣,他分析諸法緣起成各種各樣的基本元素,直到最後。他批評膚淺的思想,批評不如理思惟。因為這些膚淺思想和不如理思惟使人頭腦昏迷,妨礙對各種事物真實性質的考察。只有能過正見,才能看到因和果,看到諸法緣起的生和滅。法的真理只能用那種方法才能掌握,而不是通過盲目的信仰、錯誤的看法、推測或甚至抽象的哲學來掌握。
佛陀說:“此法為智者而說,非為愚者。”[xii]並說明通過階段,避免邪見獲得智慧的方法。正見,充滿整個教義,滲透到法的各個部分和方面,起著佛教教義的主要作用。
那麼,什麼是正見呢?那就是理解一切現象存在的性質是苦、苦的生和滅以及滅苦之道。[xiii]
這樣,對生命真實性質的無知是首先對四真諦的無知。[xiv]因為有情不知道這些真理,他們被束縛在“有”上,如是就一再受輪轉生死的苦惱。讓我們聽一聽佛陀的這些話吧:
諸比丘,由於未理解、洞察四真諦,汝我都在輪迴中,在相續流轉生死中流轉如此之久,遊蕩的如此之長。但是,當此四真諦被理解、被洞察時,所斷除者乃生存之愛慾,毀壞者乃導向之新生,不再有來生。[xv]
佛陀在對五位苦行者第一次說法中,他說:
只要我之知識對此四真諦、三階段與十二方面之真實觀察不完全清楚,我就不說我已在世間證得無上菩提。但當我之知識對四真諦清楚時,然後我說我已在世間證得無上菩提。[xvi]
這些話清楚地表明,正見的究竟意義是對四真諦的理解。抓住這些真理,就是了解事物內在的複雜性,“瞭解這些真理之人,真正被稱為直觀之聰明人。”[xvii]
正見有世間的和出世間的兩種。一般世間的業報知識[xviii]和諦隨順智,被稱為世間正見。說它是世間的,是因為這種見尚未斷除諸漏未能獲得解脫。這可稱為“隨覺”。但是正見體驗到證得四果[xix]之一的一剎那,被稱為出世間正見。這就是所謂的“證悟”。
這樣,就有凡夫修的正見和聖人修的正見之別了。在較高的層次上,正見與其他七種因素共同協力達到圓滿程度。
由於缺乏正見,一般人閉眼不看生命的真實性質,不看生活的普遍事實──苦。他甚至不想抓住這些事實,就匆忙地認為這種教義是悲觀主義。當然,因為有情被世間快樂所吸引,為滿足感官,而貪圖的更多。他們厭惡痛苦,憎恨痛苦思想,甚至背道而馳。但是他們未察覺,甚至當責難苦的思想和對事物堅持合乎時宜的樂觀看法時,他們仍正在被翻來覆去的生活痛苦性質壓迫。
人們有一種心理因素,就是不願透露自己的真實本性,公開自己內心最深處的東西,而是明顯地希望別人相信自己是已經解脫了煩惱和苦難的堅強人。同樣的心理原因,許多人,不管是自覺的還是不自覺的,都有一種普遍的弊病,就是都不願說或不願聽到“苦”這個字眼。他們喜歡快樂,想像自己是安全的,生活在幻想中的樂園裡。
雖然人們看到變化,面對客觀變化並作為生存的明顯特點,但是他們不能使自己擺脫強烈的愛好和緊張感。此種緊張感的變化,是人們普遍存在的。他們抱有一種信念,就是在這種變化中,企圖發現一種快樂的方法,在此無常的圈內,找一個安全的中心點。他們設想,雖然世界是不安定的,但他們能使其安定,並給它一種堅實的基礎。如是就以百折不回的努力和無限的熱情,為世界的改進而不屈不撓地鬥爭。
這種用各種可能的方法改進自己和世界的努力,在人類的生活圈內得到比較好的條件,以避免危險。但是毫無疑問,世界是本來沒有真正的快樂,沒有真正的安寧。世界的這種痛苦性質和圖景,對所有用眼看和用心理解的人來說,都是清楚的,是正見帶來我們心眼之前我們稱之為生活的這種清晰圖像。這是如實知見。在此知見中,不存在樂觀和悲觀的問題,不存在對事物看法最有利或不利觀點的事。
當我們翻閱五部原典之一《中部》第九《正見經》時,我們發現說明獲得正見有十六種不同的方法。此十六種方法,可概括為四類:(A)以道德原因的方法來說明;(B)四真諦的方法;(C)食的方法;(D)緣起的方法。第二類和第四類說明的方法,幾乎是相同的。因為二者說明同樣性質的現象,即生和滅的過程。換句話說,就是有和有滅的過程。
食有四種:(A)段食;(B)觸食;(C)識食;(D)思食。[xx]在此沒有必要解釋經中所說的一切方法。[xxi]
正見在較低階段,極力主張人懂得業所作智。這包含十善業和十不善業。[xxii]善業產生善果,是有價值的,今生後世得快樂。因此,十善業被稱為“善業道”。不善業產生不善果,是無價值的。它們導致今生後世受苦。因此十不善業,被稱為“不善業道”。
佛陀在許多方面著重指出了業的心理重要性。他說:
諸比丘,意志,我稱為業,已下決心,即通過身、語、意行動。[xxiii]
業所作智極力主張有思想的人止惡行善。承認業所作智的人,熟知是他自己的行為使他的生活不幸等。他知道,現生差別與不同的直接原因,是各人過去生中和現生所作善或惡業的行為所感招。他的性質是他自己事先選擇決定的。他選擇的思想和行為,成為他的習慣(業習)。因此,他理解自己在此種神秘世界中的地位。在這樣一種方法中,表現促進道德和精神的進步。這種世間法上的正見形式,為領悟緣起和四諦鋪平了道路。
現在讓我們來討論通過四諦獲得正見的方法。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四諦與五蘊是分不開的。它們除此之外,是找不到的。五蘊性質的真正理解,包含著對四諦的領悟。因此,很有必要對五蘊有一個清楚的概念。五蘊,在第三章中已經解釋得很詳細了。
佛陀分析所謂有情成為五種經常變化的蘊,使其清清楚楚,在此諸蘊相續中,沒有不變的東西,沒有永遠存在的東西。
變化或無常,是現象存在的重要特徵。我們不能說任何有情或無情的東西“這是持久的。”因為當我們正在說它時,它已在起變化。諸蘊是組合的,所以是受因和果所支配的。識或心和心所是在不停地變化著。物質雖然變化的速度慢一點,但也是一剎那一剎那地在那裡變。只有看清楚五蘊是無常的人,才是有正見的人。[xxiv]
佛陀列舉五個譬喻來說明五蘊的變化性質。他將物質的色或身比作泡沫堆,受比作水泡,想比作幻景,行比作香蕉樹,識比作幻覺。他問:
諸比丘,在泡沫堆、水泡、幻景、香蕉樹和幻覺中,能有什麼實質?
接著佛陀又說:
不管何種色,是過去的、未來的或現在的,是內是外,是粗是細,是低是高,是遠是近,比丘見該色,想該色,以如理思惟檢驗該色,會發現該色空,無實體,無本質。諸比丘,色中能有何種實質?
佛陀用同樣的方法說到其餘諸蘊。他問:
諸比丘,在受、想、行、識中能有何種實質?[xxv]
如是我們看到一種對五蘊分析的更進步的思想來到了。就是在這個階段,正見作為所知道的正觀智開始工作。通過這種智,五蘊的實質被抓住,在三法印的光輝照耀下看到的是無常、苦、無我。佛陀是這樣的解說:
諸比丘,五蘊無常,無常是苦,苦故無我。何為無我?彼非我所、非我、非我自己。如是應以正慧如實見之。以正慧如實見者,其心不貪,與諸漏分離,彼已解脫。[xxvi]
到龍樹時,他只重複了這些話:
滅我想時,亦滅我所想,彼從我與我所想得解脫。
不僅五蘊是無常、苦和無我,就是產生五蘊的因和緣也是無常、苦和無我。這一點,佛陀說得很清楚:
諸比丘,色、受、想、行、識是無常,生起此諸蘊有因與緣,彼等亦是無常。諸比丘,諸蘊從無常生起,如何能是常?
諸比丘,色……識是苦,生起此諸蘊有因與緣,彼等亦是苦。諸比丘,諸蘊從苦生起,如何能是樂?
諸比丘,色……識無我,生起此諸蘊有因與緣,彼等亦是無我。諸比丘,從無我生起諸蘊,如何能有我?
諸比丘,受教育之多聞聖弟子見此,對色、受、想、行、識成為無慾。由於無慾,彼舍離;由於舍離,彼得解脫,於解脫中,有智生起,彼得解脫。彼知“毀壞者是生,住於清淨生活(意為清高生活),所作已辦,不再有此來生(意為不再有五蘊相續,即不再轉生)。[xxvii]
由於無明滅,“明”生起;由於愛慾滅,如是不再有“有”,不再有“生”。[xxviii]
我們常常未能看到事物的真實面貌,我們的見解就成為糊塗的見解了。因為我們的預先看法,我們的貪圖和厭惡、好和惡,我們未能看到官能和客觀外境各自的本質,就跟在幻想與欺詐的後面跑。是感官欺騙了我們,錯誤地引導了我們,接著我們就看不到事物的真實面貌了。因此,我們看事物的方法,就成為顛倒之見了。佛陀說有三種顛倒驅使人的心,即想顛倒、思顛倒和見顛倒。[xxix]人被這些顛倒迷惑時,他的設想、思維和見解就是錯誤的,如(1)他在無常中求常;(2)在苦中求樂(苦中的安樂幸福);(3)在無我中執我(無我中之我);(4)在醜惡中認為美。
他在以同樣錯誤的方法去想和看時,如是每一種顛倒就以四種方式進行工作,[xxx]導致人墮落,矇蔽他的視線,使他混亂。這是由於不如理思惟的原故。只有正見才能去掉這些顛倒,幫助人認識到在一切現象之下的真實性質。人只有走出這種顛倒錯誤的雲霧,他的真實智慧才能發出光輝,就像圓滿的明月,從烏雲背後放出光芒一樣。
有疑問和有問題的事,佛陀給懷疑的人和質詢者以充分的自由來懷疑和詢問。因為他的教法中沒有秘密。他說:
諸比丘,如來所說之法,所制之戒,拿到亮處時放光,並非只在隱蔽處時才放光。[xxxi]
結果,弟子們就教義要點,不厭其煩地詢問佛陀──直接了當地請教。例如迦旃延走到佛陀跟前問道:
世尊說“正見、正見”,正見有多遠?
迦旃延,此世間(有情),大多數人有兩種見,即常見和斷見。現在,以圓滿智慧如實看世界(諸蘊)生起之人,彼不持常見。
迦旃延,此世間朋多數人有執取思想。習慣執著官能希望之外境後,即追求。聖者無此執著思想,不習慣執取官能希望之外境,想:“此是我自己。”
生,正是苦(即執著的五蘊),[xxxii]滅是苦(執著的五蘊)。聖弟子作如是想,不疑,彼不為所難。無人幫助,彼靠自證。迦旃延,正見就是如此之遠。
事物俱存在,此是一極端;事物俱不存在,此是另一極端。迦旃延,如來避免此二極端,所教之法為中道: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等),如是諸苦皆生;由於無明滅則行滅……〔等等〕,如是諸苦皆滅。[xxxiii]
應當清楚,實際上我們稱之為男人、女人或個體的這種有情,不是靜止不動的,而是經常運動、相續不斷地變化的。當一個人對生活和與生活有關的一切都這樣看時,並分析瞭解他的所謂有情,只是身心諸蘊的相續,他就是如實看待事物的真相。他不堅持錯誤的“身見”。因為他知道只有正見,才知道一切現象的存在都是緣生法,每一法都是以其他的法為緣,他的存在與那種緣有關。結果他知道沒有“我”,沒有繼續存在的精神實體,沒有自我本體,沒有我自己;在此生命過程中,沒有任何屬於我的東西。因此,他從微觀世界的“我”或宏觀世界的“我”解脫了。
這樣,四真諦的證悟,是由於對五蘊全面深入的理解,是看到諸蘊無常、苦、無我。所以,佛陀一再要他的弟子們有分析地理解所謂有情是由諸蘊建立起來的。諸弟子由於看到諸蘊的實質而心得解脫。有許多例子記載在《長老尼偈》中。例如彌多迦利比丘尼在下面這首偈文中簡單地所述說的證悟:
諸蘊本無常,應作如是觀;
遠離諸煩惱,佛言已實踐。[xxxiv]
這些身心諸蘊,如我們前面所見,是受因果所支配的,剎那剎那的生、住、異,變化得不可思議的快。正如大海中沒有盡頭的波浪或洪水中的河流掠過高峰並沉沒到水底。人生確實可與山中溪流作比較。流水奔馳而下,在不停地變化。[xxxv]
所以,介紹佛教中的變化教義,總的意思是:一切因條件而有、和合而成的事物,都是一種過程,是沒有實體的組合,是迅急相續不斷變化的。但人們卻視身心為靜止的實體。他們不顧身心的生起和壞滅,而總認為它們是單獨的一個整體。佛陀說:
諸比丘,彼等苦行者與婆羅門以各種方法想像有我,想像此我執取無蘊,或執取其中一蘊。何等為五?
此中無知世間……認為身體是我,我有身體包括在我中,我在身體中……同樣,受、想、行、識亦復如是……[xxxvi]此是錯誤見解,“我”的思想尚未捨棄。[xxxvii]
人們不斷地習慣設想他們自己的身心和外界都是整體,是不可分割的單元。要他們不作此虛假的“整體”現象看,那對他們確實是很困難的。所以,只要人不認識事物光是過程,是運動,他就永不會懂得佛陀的“無我”教義。這就是為何人們無禮地急切提出問題說:假如沒有持久的實體,沒有不變的本原,如“我”或“靈魂”的話,究竟是什麼在此生和後世受業報呢?
有兩部不同的經[xxxviii]解答這個議論紛紛的問題。佛陀對弟子們詳細解釋五蘊的短暫性質、它們為何無我、為何潛伏著自以為“我”和“我所”不存在。接著在某比丘的心中產生一種思想:色非我,受非我,想非我,行非我,識非我,是何我做無私事業?
佛陀念那位比丘心裡的思想,說:“此問題離題。”使諸比丘懂得了五蘊無常、苦和無我的性質。《增支部》中說:
說作業者和受報者是同一個人是錯誤的;說作業者和受報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同樣也是錯誤的。[xxxix]
簡單的理由是如我們在前面所看到的,我們稱之為生命的是一種物質和精神的過程流動,或者是經常的生和列滅,不可能是作者自己受報。因為他現在正在變化,他的生命每一剎那都在變化。但同時我們不應當忘記的事實是生命的相續,就是受報的相續,事件的排列,是不會遺失的。繼續不斷,沒有缺口。兒童不是同一個少年,少年不是同一個成年人,他們既不相同,也非完全不同,[xl]只是身心過程的流動。所以古人說:
無業製作者,無果報受者,
僅有現象流,此是正見解。[xli]
這是什麼意思呢?答覆是:在此心物過程的自我形式中,沒有常存的“我”或“我所”。有看、有受、有體會等,但是在其幕後並沒有永遠不變的我。[xlii]
在結束本章之前,由某些反對無我教義的人提出的一個帶挑釁性的問題必須回答。那些人認為佛教中“無我”一詞,正好與所謂“我”字相反,問:假如沒有“我”,如何能說“無我”呢?他們認為這兩個術語是有關係的。但是我們必須理解佛陀所說“無我”的意思。佛陀從未說什麼與“我”對比,他沒有將這兩個術語並列,說“這是我的‘無我’,與‘我’相反。”術語Anatta(無我)是由於字頭“An”表示非有,不是相違。“無我”的意思只是否定“我”。
信仰有“我”的人,努力保持他們的“我”,佛陀坦率地否定“我”,加上了字頭“An”。由於這種“我”的思想深深紮根於許多人的心中,佛陀在這個“我”的問題上,對有學問的人、邏輯學者、吹毛求疵愛辯論的人,作了許多解釋。在《經藏》中,主要是因為這個“我”的問題,記載有成千種佛陀所說的經。用心讀經文的人會注意到這個長期爭論的關於“我”的問題,佛陀是如何答覆和解釋並發展成為卷帙浩繁的經典。
從上述佛陀的解釋中,現在清楚了,究竟的正見,只是避免一切錯誤的見解、顛倒和曲解。按照佛教說,這主要是由於“我”的思想或身見。正見是理解諸蘊的生和滅。對諸蘊的理解,就是對所謂有情性質的理智掌握,那麼對四真諦的理解也就逐漸地具備了。
佛陀的無常和苦的教義,對印度人來說,並不新鮮。在早期《奧義書》如《唱贊奧義書》中,我們發現有這樣的話:
我之知識度人越過苦(世界)。
但是使印度思想家困惑不解的是佛教的“無我”教義。他們那麼沉浸在“我”的信仰中,當佛陀否定“我”並說反對“我”時,對他們來說,是真正的震動。他們起來以武力捍衛他們的宗教和哲學長期以來的中心思想──“我”。
由於他們不理解“無我”的意義,他們就毫不猶豫地為佛陀帖標籤,說他是虛無論者。[xliii]承認“我”是顛倒思想,就使佛陀的教義是革命的了。“無我”教義在世界宗教和哲學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T.W.里斯.戴維斯教授說:
區別佛教的特點是:佛教是在一條新的起跑線上開始的。它看到人完全從不同立場要解決的最深的問題。它從其視野以內掃除了整個偉大的有“我”學說,此種學說至今仍如此普遍並同樣統治著迷信的和認真思考者的心。在世界歷史上,佛教第一次宣佈每個人自己能夠得到拯救,此生此世通過自己得救,根本不提及上帝或神,不管是大神還是小神,都不提及。
像《奧義書》一樣,佛教認為知識是第一重要的,但不再是關於上帝的知識,就像他們所設想的那樣,是對人和事物真實性質的清楚理解。它補充知識的需要,補充清淨的需要,補充禮貌、正直、安寧和普遍的愛,它“遠大、非常和不可估量。”[xliv]
註釋:
[i] 《自說》第五六頁。
[ii] 《中部》第二六經。
[iii] 《相應部》第二卷第六一經。
[iv] 《相應部》第二卷第一O六經。
[v] 《增支部》第四卷第二OO頁;《自說》第五四頁。
[vi] 《法句》第三三偈。
[vii] 參看《中部》第一一七經。
[viii] 參看《中部》第一一七經。
[ix] 像鄔波底沙(Upatissa)聽馬勝阿羅漢背誦的情況那樣。
[x] 《中部》第四三經。
[xi] 在過去,人們通過聞來學習,成為多聞(Bahussuta),現在人們學習,主要通過閱讀,成為以讀出名。
[xii] 《增支部》第四卷第二三二頁。
[xiii] 《長部》第二二經;《中部》第一四一經。
[xiv] 在前面第三章和四章討論過了。
[xv] 《相應部》第五卷四三一頁;《長部》第一六經;《毗奈耶》第一卷第二三一頁。
[xvi] 《大品》第五卷第四二三頁。
[xvii] 《中部》第四三經。
[xviii] 凡夫(Puthujjana)是未證四果中任何果位的人。
[xix] 初果的術語,即所知道的須陀洹(Sotapatti);二果是斯陀含(Sakadagami);三果是阿那含(Anagama);四果是阿羅漢(Arahatta),是斷除一切煩惱和有漏的果位。
[xx] 《中部》第一卷第四八經。
[xxi] 詳見蘇摩長老(Soma Thera)著《正見》(1946年科倫坡佛教文獻社版)。
[xxii] 詳見正語和正業。
[xxiii] 《增支部》第三卷第四一五頁。
[xxiv] 《相應部》第三卷第五一頁。
[xxv] 《相應部》第三卷第一四O頁。
[xxvi] 《相應部》第三卷四四頁。
[xxvii] 《相應部》第三卷第二三頁第七、八、九經之摘要。
[xxviii] 《中部》第四三經。
[xxix] Sanna-Vipallasa.citta-vipallasa.ditthi-vipallasa.
[xxx] 《增支部》第二卷第五二頁。
[xxxi] 《增支部》第一卷第二八頁。
[xxxii] “諸比丘,何為苦?應當說執取五蘊是苦。”(《相應部》第二卷第一五八頁。)
[xxxiii] 《相應部》第二卷第一七頁。
[xxxiv] 《長老尼偈》第九六偈。
[xxxv] 《增支部》第四卷第一三七頁。與Nadisoto viya(像流動之河)比較,佛陀逝世後數年,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在雅典教“流變”學說。有人奇怪這種學說是否由印度傳給他的。赫拉克利特說:“沒有靜止的東西。”“沒有不變的基礎。”“變化、運動是宇宙之主,一切東西都在變化著。繼續不斷地變化。”他又說:“你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因為新的水不斷地流過你的身邊。”(A.K.羅傑斯〖A.K.Rogers〗著《一個哲學家的歷史》第一五頁,1920年倫敦版)。但是懂得法根本的人,會進一步說:“同一個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因為所謂人,只是一種身心的流變,從來沒有相續兩剎那是同一個人。(毗耶達西長老著《變的哲學》第七頁,1956年尼泊爾加德滿都佛教復興會出版。)
[xxxvi] “我”的思想應用於對每一蘊,它就成二十種了。這就是所知道的二十種我顛倒(見《長部》第一卷第八經,第三卷第一七經;《分別論》〖Vibhanga〗第三六頁),斷除此顛倒,也就斷除了六十二邪見。六十二見,見《長部》第一卷《梵網經》(Brahmajala-sutta)。
[xxxvii] 《相應部》第三卷第四六頁第四七經。
[xxxviii] 《中部》第三卷第一九頁第一O九經;《相應部》第三卷第一O三頁第八二經。
[xxxix] 《增支部》第二卷第七O頁。
[xl] 《彌蘭王問經》(Milinda Panha)。
[xli] 《清淨道論》第一九卷。(葉均譯《清淨道論》第五六六頁文異義同,抄錄如下:“沒有業的作者,也無異熟的受者,只是諸法的轉起,這是正確的見解。”──譯者)
[xlii] 關於無我教義的全面而清楚的解釋,請參閱羅侯羅(Walpola Rahula)著《佛陀的告示》(What the Buddha Taught)第六章(1959年倫敦版)。
[xliii] 《中部》第二二經。
[xliv] T.W.里斯.戴維斯教授(Prof T.W.Rhys Davids)《希伯特講演集》(The Hibbert Lectures)第二八頁,188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