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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古道 第一真諦──苦

第一真諦──苦

在早期佛經中,“豆〖亻去〗”(苦)一字,有多種意義,即根據場合的不同,它有被用在心理學、生理學和哲學方面的不同意義。

對那些如實看事物的人,“豆〖亻去〗”(苦)的觀念不是不重要的事。在佛教教義中,它是基本原理。忽視這一重要原理,就包含著忽視其餘三諦。知道苦的重要性,可以從佛陀如下的話中看到:

他看到苦,也看到苦因,看到苦滅和滅苦之道。[i]

由於這些真諦是相互聯繫和相互依存的,看到四諦之一或者更多一點,也就包含著看到了其他諸諦。[ii]誰要否定苦,那麼從苦得到解脫之道就毫無意義了,簡而言之,否定一諦,就等於否定其餘三諦,那也就是否定佛陀的全部教義。

堅定的實利主義說:

我不要輕信所有這些毫無意義的話。

對他來說,這種教義,好像是枯躁無味、莫名其妙和沒有價值的。但是對那些現實主義者來說,這並不是神話,不是想像出來對愚人編造的故事。

那些從正確的角度來看感覺世界的人,不帶偏見的看法,對他們來說,有一件事是很清楚的,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苦。它是普遍的,所有那些知道的和不知道的,都包括在這一問題之中。正如佛陀所說:人生是苦,以苦為基礎。[iii]假如有什麼問題成立的話,那必定是苦,是不能令人滿意的苦。假若我們高興,或者說它是衝突──我們的願望和生活事實之間的衝突。自然,人的每一種努力是為了解決問題。換句話說,就是去掉不能令人滿意的事,控制衝突,這就是苦,是一種可悲的心情。

對這個單純的問題,我們起了各種不同的名稱:經濟的、社會的、政治的、心理的,甚至是宗教的問題。難道它們不都是起源於那個單純的問題──苦,即不能令人滿意而來的嗎?假如沒有不能令人滿意的事,何必需要我們努力去解決?所有問題都帶來不能令人滿意,而努力是要解決它們。但它們互相招致,原因通常不是外界的,而是在問題的本身,它是主觀的。我們常常想我們已經滿意地解決所有有關問題,但它們常常以不同的方式暴露出來,好像我們經常面臨新的問題,我們又作出努力去解決它們。如是它們和對它們的解決就有必要繼續下去。這就是苦的性質,是有知覺存在的普遍特點。苦的出現和消失,只是再出現的另外一種形式。它們都是生理的和心理的,有些人能忍受一種比忍受別的更容易一些,反過來也一樣。

照佛教說,生命是苦,苦統治著生命。這是生命的根本問題。世間是苦的,是不幸的,沒有一個有情能從不幸中擺脫。這是普遍真理。是有感覺、正確地看待事物的人不能否定的。但是承認這一普遍的事實並不完全是否定快樂和幸福。脫離了苦的佛陀在說人生皆苦的時候,從不否認生活中的幸福和快樂。在五部巴利原典之一的《增支部》中,有長長的詳細項目,列舉有情能夠享受的幸福。[iv]

佛陀在答覆摩訶梨.離車的問題時說:

摩訶梨,若色、聲、香、味、觸諸境(如你所知這些外境,人通過官能攀緣外境)全皆是苦,為苦所困擾,完全失去快樂與幸福,有情自然從此等外境中得不到快樂;但是摩訶梨,因為此等外境中有快樂與幸福,故有情享受其中快樂,並執著快樂。由於此種執著,彼等使自己被汙染。[v]

通過官能(根),人被外境所吸引,外境中有快樂,從中得到享受,這是事實。因為你可以體驗到,這是不能否認的。但是不論快樂的外境,還是內在的享受,都不能持久,它們時刻在起變化。現在當一個人的享受和快樂不能持久或被剝奪,他總是悲傷和不愉快的。他不喜歡千篇一律,因為單調使他不愉快。如是他期待著新快樂,就象家畜尋找新的草原一樣。但是,這些新的快樂,像過眼雲煙,瞬息即去。因此,所有快樂,不管我們願意還是不願意,都是痛苦和厭惡的前奏。一切世間快樂,都是瞬息而過的,像包上糖衣的毒藥丸,欺騙我們,傷害我們。

一種不合意的菜,不好喝的飲料,討人嫌的行為以及成百種其他瑣事為我們──佛教徒或非佛教徒、富人或窮人,高級人或卑賤人、識字的人或不識字的人──帶來痛苦和不滿意。莎士比亞在寫《哈姆雷特》時,只是對佛陀的話發出了共鳴:

悲傷到來時,它們不是來一個密探,而是成群結隊地來。

現在,當人們尚未看清生活的這個側面時,這種快樂的不穩定性,使他感到失望並受到挫折,甚至不自覺地失去了判斷力,還可能失掉心理平衡,以致做出愚蠢的行為。這很危險,是過患,人類常常面臨著這享受和過患兩種生活情況。但是對有情或無情的東西力圖避免深陷於愛慾的人,則從客觀的觀點來觀察生活,用正當的眼光看事物,在一切生活的變化之下,他的文化修養要求他鎮靜。當事物走向錯誤時,他能夠微笑,保持心理平衡,拋開一切喜好和厭惡──他不煩惱,而是解脫。享受、過患、解脫三者,是經驗的事實,我們稱之為生活的真實寫照。

佛陀在答覆摩訶梨的問題時繼續說:

摩訶梨,若色、聲、香、味、觸外境完全皆是快樂,被快樂所圍繞,而非痛苦,有情即不會厭惡外境。但是,摩訶梨,因其是痛苦,在此等外境中,無持久之快樂,彼等感到厭惡。因厭惡,彼等即不快樂,不執著;因不執著,彼等即淨化自己。[vi]

現在,從三方面講述苦:(1)苦苦,(2)行苦,(3)壞苦。[vii]

所有身心的苦,如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viii]是日常生活中一般的苦,稱為苦苦,不需要多少學問就能懂得這些生活事實。

行苦是屬於哲學範圍的,雖然“行”字包含著所有因果事物,但此處苦字上下文的意思是指五聚或五蘊。它們是色蘊(此種情況是指可見可觸之色身)、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簡稱為名色,色即色蘊,名是其餘受想等四蘊。此五蘊結合起來,構成一個有情色身。

有情和經驗的外界,二者都是經常變化的。它們的存在和消逝,一切都是運動的。沒有什麼東西能逃脫這種無情的和不停的變化。由於這種曇花一現的現象,所以沒有什麼東西使人真正愉快。有幸福,也不過是瞬息即逝的事。它的消逝,就像雪片一樣溶化,帶來苦惱,這就是佛陀為何在總結苦諦時所說:

要言之,執著五蘊是苦。

這就叫做行苦。

壞苦是由於無常而來的苦。人能夠經歷一切舒適和愉快,可是感受逐漸消失。正如佛陀所說:就是得了四禪的修定者的感受,也屬於壞苦的範疇。因為它們是無常的,是苦的,是變化的。[ix]但是這裡說苦,決不是人們一般忍受的那種痛苦。佛陀指出,諸法無常,是苦。諸法每時每刻都在變化,由變化帶來苦,無常就是苦,[x]沒有持久不變的快樂。

在佛陀的苦諦這一公式中,他說:

簡言之,執著五蘊是苦。[xi]

依照這一教義,苦離不開五蘊,不能離開五蘊單獨存在。執著五蘊和苦是一碼事,而不是兩碼事。“諸比丘,何為苦,理應說即執著五蘊。”[xii]

佛陀在其他地方說:

在此一尋長之身中,我以其識與想宣說為世界,其集、其滅與導致此世界寂滅之道。[xiii]

這裡“世界”一詞即是指苦。

從上所說,很清楚,正確理解第一真諦和其他三真諦,對五蘊有一個清楚的概念,是很重要的。

所以,讓我們來盡力瞭解五蘊的意義吧。佛教講二諦,即世俗諦和勝義諦[xiv],就一般說法,我們說一個“有情”,但從勝義的意義講,沒有這樣的“有情”,只有經常變化的身心力量的現象。這些力量構成五蘊。我們稱之為“有情”的,也只有這些經常變化的五蘊。

什麼是五蘊?

1.首先是色蘊。它包含四大種,這是傳統上就知道的堅、溼、暖、動。[xv]在這個意義之下,雖然它們一般被稱為地、水、火、風,但是它們不光是這些。在佛教思想中,尤其是在最高級的教義阿毗達摩中,所講含義遠不止這些。

地或固體,是膨脹的元素,由於這種膨脹的元素,客觀物體就佔據了空間。當我們看到一件物體時,我們所看到的只是某種在空間擴張的東西,我們就給它一個名稱。膨脹的元素不只是代表固體,也代表液體,因為我們看到在面前展現的大海時,我們所看到的也是地。石塊的堅硬、軟膏的柔和、物體的輕重,也不過是它的本質和特性。

水或液體是凝聚元素。正因為這種特性的元素,物質的微粒才能凝聚起來而不致散開。凝聚力在液體中是很強的。因為不像固體,它們甚至分散以後再結合。為使它們重新結合在一起,就有必要通過加熱將固體變成液體,就像金屬的焊接一樣。我們看到一種物體時,看到的只是界限的膨脹,此種膨脹或“形狀”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有凝聚的力量。

火是暖的元素。這種元素成熟、加強和對其餘三大種傳熱。一切有情的活力和植物的存在,是由於這種元素的力量。從每一種形式的膨脹,我們得到熱的感受。這是相對的,因為我們說一種物體涼,我們只是表示那種特殊物體的溫度比我們身體的溫度低。所以,這很清楚,所謂“涼”,也是熱的元素,當然是低度的。

風是動的元素,它是“位移”的意思。這也是相對的。知道一樣東西移動了,我們需要定一個點作為固定的目標,從固定點來丈量位移。但是,在宇宙間,沒有絕對不動的物體。所以,所謂穩定,也是動的元素。動依靠熱,完全沒有熱,原子就停止震動。完全無熱,只是理論性的,我們感覺不到。因為那時我們已不存在,原因是人的身體也是原子構成的。

雖然這個或那個元素佔優勢,但每一物體都是四大元素所構成的。例如,固體(地)元素佔優勢,物體就被稱為堅固的,等等。

這四大元素總是互為依存的,從四大衍生另外二十四種其他物質現象和品種。在這些衍生物中,包括五識的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和身根,以及識所緣相應的外境──色、聲、香、味、觸。色蘊包括整個物質實體──人的身體和外界。

2.受蘊。我們的一切感受,都包括在這一集聚中。受有三種:樂受,苦受和舍受(非苦非樂)。它們的生起,依靠接觸。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觸物、認識意境(概念或思想),人就有感覺。[xvi]例如眼根、色境和眼識三者相應時,被稱為觸。觸,意為根、境、識相結合。這些都相應時,就沒有力量能夠阻止受的生起。

這是觸和受內在聯絡的性質,但是不能說所有有情從同一物體有同樣的感受。一個人可能從一個特殊物體得到一種愉快的感受,而另外一人則可能得到不愉快的感受,第三人從同一物體可能得到的是中性感受(即舍受,既非愉快,也非不愉快)。這就要依靠心王和心所的作用。還有,感官的外境,在一個人的心裡引起愉快的感受,等等。另外,對一種感官愉快的東西,對另一感官可能是不愉快的。例如,看起來不愉快的甘美水果,對舌可能是愉快的,等等。因此,我們知道在多種多樣的情形中,通過接觸,才能決定自己的感受。

3.想蘊。想的作用,是物質和精神的客觀物體的承認。想,同受一樣,也有六種: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和意想。在佛教中,想沒有像某些西方哲學家如培根、笛卡爾、斯賓諾沙和萊布尼茨所用的那個術語,而僅僅是一種感觀的想。在認識(這是識的作用)和承認(這是想的作用)之間,有一定的密切關係。當識知道一個物體時,與此同時,想心所就認出物體的不同標記,如是就將它與其他物體區別開來。此種不同的標記在對物體作第二次、第三次認識中是有幫助的。事實上,每一次我們都認識到這個物體。因此,是想為我們帶來回憶。

應當注意的重要之點是:想常常在欺騙我們。使人們成為幻想或者是反常的想。

有一個譬喻將說明這一點。農民在一塊田裡下了種,就樹立一個草人來保護種子。在一段時間內,雀鳥錯誤地認為那是真人,就不敢落下,這就是想的幻覺。同樣,感官和心理上的物體,通過假的印象,欺騙我們的心。因此,佛陀將想像的物體比作海市蜃樓。[xvii]

當一種反常的或者是正常的想生起時,都來得比較強烈,而且支配著我們的心,那時擺脫這種想是困難的,但其結果在《經集》中一首偈文有很好的說明:[xviii]

離諸邪想者,更無煩惱纏;

以慧得解脫,妄想息無餘。

持諸邪想者,見起錯與妄;

彼住於此世,恆被口角煩。

4.行蘊。[xix]這一蘊,除了上述受和想之外,包括所有的心所。阿毗達摩說五十二心所,受和想是其中的兩個心所。但它們不是意志活動力,其餘五十個都共同被稱為行,或稱為意志組合。意志在心的領域內起很重要的作用。在佛教中,假如一個行動是沒有意志的,那個行動就不作為業來考慮。像受和想一樣,行亦有六種,即意志指向色、聲、香、味、觸、法(心理上的物體)。

5.識蘊。[xx]它是五蘊中最重要的一蘊。可以說它是所有五十二心所的儲藏所。因為沒有識,就無心所可用。識和心所是相互關係、相互依賴和相互存在的。

什麼是識的作用呢?像受、想、行和意志力的構成一樣,識也有六種形式及其不同的作用。它有自己的根和境,正如上面解釋的那樣,我們的一切感受,是通過官能(根)與外界(境)接觸的結果。

我們知道,意根緣意境,不是像其它五根看到外界可觸可想的某些東西。如眼看到色境或可見物體,耳聞聲等等。但是意識所了別的是概念和思想世界。官能(根),按照字義講是“主要的”或“主”,色,只能由眼官能(眼根)看到,而不是由耳官能(耳根)聽到,等等。當來到思想和概念世界時,意官能(意根)就是精神領域以內的主宰者。眼不能思考,不能收集概念,但它有助於可見之色,有助於了別色境。

在這裡,瞭解識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雖然官能與境物之間是這種作用的關係,應知眼與色、耳與聲等,必須通過識的了別。換句話說,感受的物體,沒有適當的識和特殊的受性是不能體驗到的。現在眼和色都已具備,而能見的識就依靠眼、色而生起。同樣,耳與聲等,直到意根與意境也是如此。[xxi]還有,當眼、色和眼識在一起時,這就是它們的相應,就叫做“觸”,從觸生受,等等(像緣起法所解釋的那樣)。

因此,識是通過五根門和第六意根門受到刺激而生起的。由於識的生起,是通過根、境的互相作用,這也是由因緣而生,並不是單獨生起的。這不是精神或靈魂與物質的對立。思想和概念稱之為第六意根的食,也是互相依靠的緣起法。它們依靠外境,此外境是其它五根所緣的色境。

五根接觸外境,只是現在,那就是外境同特殊的根直接接觸的時候。但是意根所緣的境,無論是色、聲、香、味還是觸,都是其他諸根已緣慮過的。例如,一種可見之境,眼睛以往接觸過,雖然不是現在眼前之物,但在此一剎那,它都能成為意根的想像物。其他諸境也是一樣。這是主觀的,這些感受是難以體驗的。這類意識的活動是微妙的,有時是超過普通理解力的。

所以,整個宇宙只是一大堆感覺。當我們看到顏色遮蓋某物堅硬或膨脹,就說它是一個實體。但實際上並非如此。意只是對外界存在的現象給與某種解釋,但這種解釋不必要像它們通過感官渠道出現的一樣。

由於此種心或識是在物質世界範圍之外,它不能化驗,沒有體積、形狀、尺寸或大小,看不見,摸不著,如是不能用五官來辨認。它不在其他心所的控制之下,但卻是它們的主宰者。必須清楚地理解,心不是在“自我”、“靈魂”或“我的實體”形式下一種持久的精神。它既非與物質對立,也非物質的產物。

在佛陀時代,有許多人想,現在還有許多人繼續在想,識在不變的形式中,承受自我或靈魂生存於人之中,繼續不斷直至一生,在死的時候,由一個生命轉生變為另一個生命,生命與生命被捆綁在一起。

關於這一點,我們在《中部》第三十八經中看到一個明顯的例子。佛陀有一個名叫〖口茶〗帝的弟子堅持以下的看法:

就我理解佛陀所教的法,那是同一識在轉變徘徊(重生)。

當〖口茶〗帝將他的看法向佛陀明白表示時,佛陀反問他:

〖口茶〗帝,此是何識?

〖口茶〗帝說:

就是表示、感受和現在此處、現在他處受善惡業果的識。

佛陀說:

但是,蠢人,你聽我曾以此法說過嗎?我難道未以各種方法說明識由緣生、離緣即無識生起嗎?

接著佛陀解釋不同形式的識,用實例使其明白識是如何依緣而生起的道理。

這些是五蘊的簡單解釋。這些蘊中,沒有哪一蘊是持久不變的。它們經常在變化。拋開哲學不談,用單純的科學觀點看物質,緣起法,沒有哪一樣東西是常住的。無論什麼無常的東西,都充滿著痛苦,充滿著悲傷。

假如讀者作出結論說,佛教這種苦的思想很無吸引力,那是一點都不奇怪的。正如佛陀已經指出的,一切有情貪求快樂,他們厭惡不快樂。悲愁的人尋求快樂;已經擁有快樂的人,尋求更多的快樂。

但是,想象佛教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是令人沮喪的,因而說佛教徒的精神消極,那是錯誤的。佛教徒遠非如此。他是在微笑中過生活的人。只有懂得生命真正性質的人,他才是最快樂的人。因為他不會被事物瞬息變化的現象所困擾。他如實努力看待事物,看事物的實質。當他面對生活中的事實,如老、病、死等等,衝突往往在人的生活中生起,但只要他以勇敢精神有準備地面對事實,他就不會被挫折和失望所煩惱。這種生命觀,既不是悲觀,也不是樂觀,而是現實的看法。忽視事物不穩定原則--苦的內在性質的人,面臨生活多變時,他就會產生混亂,不知所措,因為他沒有經過如實看待事物的訓練。認為快樂是持久不變的人,當事物發生與他的願望相反時,就會給他帶來許多煩惱。因此,對生活與生活有關的事情,要有一種超然的見解和修養。因為有了超脫的見解才不會給精神上帶來失望和痛苦,什麼東西也不執著,而是任運自然。這確實是不容易做到的。但這雖然不是徹底拔掉苦根,卻也是控制苦的有把握的補救方法。

佛陀看到苦就是苦,樂就是樂,說明宇宙間的一切快樂,同其他緣起法一樣,都是短暫的,是一種暫時的景象。他警告人們不要過於執著短暫的快樂,因為這些短暫的快樂很快就會消失並引起不愉快。防止極端的悲觀和樂觀的出現,最好的辦法是沉著。沉著就是泰然自若,而不是不高興、不關心,它是沉靜、集中精神的結果。當接觸變遷的生活時,確實應該堅定,泰然處之。有沉著修養的人,是不會煩亂的。

有人問到一位母親,愛子死了,她為何不悲傷?她的回答是具有哲理的,她說:

“他不請而來,不請而去,他像來一樣去了,傷心、痛苦和悲嚎又有何用?”[xxii]因此,人們沉著地忍受著自己的不幸。這是鎮定心境的優勢,這種優勢不被得失、譏嫌和稱讚所動,不被苦難所煩惱。這種心境是用正確的觀念看待有情世界才有的。因此,心境的沉著能引導人達到覺悟,並從苦痛中解脫出來。

從緣生法中,不能獲得絕對的快樂。我們往往在這一剎那所享受的大快樂,而在下一剎那就會變成痛苦。因為快樂都是暫時的,是不能持久的。僅僅感官的喜悅,我們稱之為快樂和享受,但這個字的確切意義是:此種喜悅不是快樂。喜悅也是苦,因為它是短暫的。假若我們用智慧的眼光以明智的洞察力和正確的見解去看事物,就會發現世界只是一種幻影,它使有情執著,引導有情墮落。一切所謂世俗快樂都是短暫的,只是痛苦的前奏。它們只是暫時解救一下人生的不幸,即所知由變化而產生的苦。因此,我們看到苦從未停止,它在某種或其他形式中起作用,這就是上面所說的苦苦、行苦和壞苦。

所有的苦,人都能想得出來,達到高峰並在執著的五蘊中停止下來。除執著五蘊之外,苦經常在起變化,不管是粗的苦,還是細的苦,都不能長存。

不管是自覺還是不自覺,一切有情都在儘量避免其不協調和痛苦,想得到快樂、喜悅和幸福。雖有不斷地努力,但是持久的幸福是從來沒有的,快樂好像只是兩種痛苦之間的間歇。這就清楚地表明哪裡有執著五蘊,哪裡就有苦。值得注意的是像快樂一樣,苦也不是持久的,因為它也是緣起的,要起變化的。

埃德溫.阿諾德爵士在《亞洲之光》中是這樣描寫苦的:

生苦無有幫助者,青年熱心成年苦,

冷清衰老窒息苦,汝之時間充滿苦。

正如佛陀所說:

五蘊是負擔,放下實快樂。[xxiii]

這就是涅槃,是無上的快樂。[xxiv]

征服了苦的佛陀在向弟子們解釋苦的含義時,他的臉上沒有一點不愉快的表情,完全相反,他的面容總是愉快的,因為他所說的,表示了他滿意的心情,他是微笑的。他說:

我等實樂生,我等無物障,

我等樂為食,如光音天人。[xxv]

他鼓勵弟子不要有病態,而應當培植快樂的一切重要品德,這是菩提的因素。佛陀這種告誡的結果,在《長老偈》和《長老尼偈》兩部書中都有記載,有男女弟子受感動的喜悅贊詩。對佛教作一種不帶偏見的研究,它會告訴我們:佛教是一種有快樂和希望的教義,而不是悲觀主義者的失敗哲學。


註釋:

[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三七頁。

[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三七頁。

[iii] 《相應部》第一卷第四O頁。

[iv] 《增支部》第一卷第八O頁。

[v] 《相應部》第三卷第六九頁。

[vi] 《相應部》第三卷第六九頁。

[vii] 《長部》第三三經;《相應.閻浮車經》(Jambukhadaka-sutta);《清淨道論》第四九九頁。

[vi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二一頁;《毗奈耶》第一卷第一O頁。

[ix] 《中部》第一卷《苦蘊大經》(Mahadukkhandha-sutta)。

[x] 《相應部》第三卷第二二頁。

[x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二一頁。

[xii] 《相應部》第三卷第一八五頁。

[xiii] 《相應部》第二卷第四八頁。

[xiv] 《長部》第九《布吒婆陀經》(Potthapada-sutta)。

[xv] 《中部》第二八經。

[xvi] 此種六受,分別通過眼、耳、鼻、舌、身、意。在佛教思想中,意被認為是第六根。

[xvii] Marici(幻影)。

[xviii] 《經集》第八四七偈。

[xix] 在五蘊名單中,“行”是Samkhara一字的普通術語。在別的行文中,Samkhara,意味著緣生和混合而產生的事物。從這個意義上講,五蘊都是Samkhara。

[xx] 不嚴格地說,識、心、意三者都是同義語(《相應部》第二卷和九四──九五頁)。

[xxi] 《中部》第一四八經。

[xxii] 《龍本生》(Uraga Jataka)(第三五四號)。

[xxiii] 《相應部》第三卷第二六經。

[xxiv] 《法句》第二O四偈;《中部》第七五經。

[xxv] 《法句》第三OO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