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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聽的那一刻

聽的那一刻

現在我將解釋有關聲音、聽覺器官和耳識。每當聲音和聽音器官接觸時,耳識就產生作用,這就是稱為聽的那一刻。

當耳識產生時,一般人說:「我聽到。」這是世俗的說法,但是依照真理,這是錯誤的說法。

如果說是「我聽到」,當我們把耳朵封閉起來時,卻不能聽到,所以不能說「我聽到」。有時候我們常說:「我親耳聽到。」如果說是耳朵聽到,那為什麼當你睡眠時,又不能聽到聲音呢?所以不能夠說是耳朵聽到。

聽覺是來自耳識,並不是來自我或耳朵。聲音和聽覺器官是無意識的物質,他們不能起分別作用。

聽覺是耳識的作用,它能分別出聲音來。耳識為精神,聲音和警覺器官(耳朵)為物質(理),所以在聽的那一刻只有精神和物質。

如果此時不能分別出那是精神和物質,即是愚痴,如果認為精神和物質是我、你、他、她、男人、女人或其它等等,那是不正見。

如果聲音動聽,我們便喜歡它,貪心就會產生。如果聲音不順耳,我們便討厭它,瞋心也因此而產生。

如果在聽的那一刻沒有觀察,很多不清淨的心念將會產生。

如果聲音不存在,聽覺不能產生。又如聲音存在,但是把耳朵封閉起來,聽覺也不能產生。所以聲音和耳朵是起因,耳識的產生為結果。因此在聽的那一刻,也只有起因和結果而已。(注:這是緣起法。每一分秒不斷地發生於我們的生命。)

當我們用火柴磨擦火柴盒時,火柴便燃燒,同樣的,每當聲音和耳朵接觸時,耳識便產生。在這裡火柴和火柴盒好比耳朵和聲音,火焰好比耳識。

-1-我們不能說火焰在火柴裡,同樣的,耳識也]不在聲音裡。

-2-我們不能說火焰藏在火柴裡,同樣的,耳識悀]沒有藏在耳朵裡。

-3-我們不能說出火焰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同P樣的,我們也不知耳識從那裡來,又消失到那裡去。

-4-在此聲音和聽覺器官為主因,耳識為結果。C所以在聽的那一刻,只有主因和結果,或精神和物質而已。

-5-在聽的那一刻,耳識是我們注意的目標,而茬o注意的心成為內觀知識。所以在聽的時候也能得到內觀知識。

我們的精神在某一刻中只能注意一個目標。所以當我們的精神在注意聽覺時,沒有不清淨的心念產生。

剛才我提到「順耳的聲音使我們產生貪念,逆耳的聲音會使我們起瞋念。」這句話不是絕對的,還需要依靠我們的專注心。

如果我們能夠觀察到聲音為無常的物質,它不斷地在改變,沒有自性(無自主性),這就是智慧的觀察。

如果有了這智慧,雖然有很多順耳或很多逆耳的聲音,但是都不能使你產生貪、瞋的心念。

有句啟示:Sotava Bodhiva Yatha。意為:修行者雖然有耳朵,必須偽裝耳龔。這的啟示告訴我們,不可隨心所欲去聽,但是並不是要我們把耳朵封閉起來,而是在聽聞的那一刻必須專心。(注:所謂專心是指正念、正知、察覺力與如理作意。)

如果要聽聞某種事情,必須注意這要聽的念頭;如果聽到聲音,注意這聽覺,這樣你可以得到內觀的智識。

如果你沒有注意要聽的念頭,就會誤以為是我要聽;這是不正見,而且會產生不清淨的心念。

但是在聽的那一刻如果起觀,就不會產生不清淨的心念。所以每當你在聽的時候,必須小心去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