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是我的「自我」1 持戒:修行的起點
哪個是我的「自我」?〔Who is My Self?〕(一)
Ayya Khema著,佛弟子合譯
市面上的佛教禪修書,不乏有談及安止定的,而本書是其中一本很具參考價值的好書。有三個原因:第一、本書包含的是作者實際禪修經驗。第二、作者的方法是講述我們可以從那一個層次的安止定獲得那些智慧,可以放下那一些「我執」,也即是說,對於修純內觀的人,這本書也提供了不少見地。第三、這本書完整地講述了整條俱解脫之道,並告訴我們如何看破各個層次的「我執」,也即是本書也花了很多的篇幅解釋「智慧」之道,給人有一覽無遺之感。
本書背景資料及番譯方式
艾雅珂瑪也同時是《以法為洲》、《無來無去》的作者。本書是她一九九四年在美國加州帶領禪修營的開示。全書以《布吒婆樓經》(出自《長部》第九經或漢譯《長阿含》第二十八品,可在網上下載。本書使用《長部》版本。)為綱,介紹行者怎樣透過修持安止定(即四禪八定、滅盡定)生出智慧,破除各種「我執」而獲得解脫。本經的副題是:不同層次「心」(或識)的境界。顧名思義,佛陀將開示不同層次的心的狀態是怎樣的;我們又如何緊執著它們為我而不放?怎樣可以看破它們?放下它們?
由於本書將會出中文版,加上篇幅和筆者學養所限,我們在這裡只能以節譯的方式為大家介紹。這種方式的弊處在於篇章經譯者節錄,必定帶有譯者的主觀見解。如果有智者認為筆者翻譯有何不當之處,還請提出指正(可以電郵或寄信)。
本篇首先由定慧譯出初稿,再由一眾師兄修改。初稿經修改後改動部份數十處,刪出文字約二千字。
第一章 持戒:修行的起點
經中開始一群以布吒婆樓為首的外道正在閒談,正討論一些世俗而又無關修行的話題。佛陀認為我們應該避免這些閒談,它們不但不會為我們帶來智慧,反而會擾亂內心,引起各種不善的心境。布吒婆樓(以下稱簡稱布)是個真誠尋求真理的人,當他看到佛陀走進時,馬上要求其他人安靜,並以歡喜的心向佛陀問好,開始請教佛陀:
尊者【譯註七】,近來有很多出家人、婆羅門相聚在這個論壇討論、辨論:「識」最究竟的滅盡境界是怎樣的,以及怎樣才可達到。(經文內容,下同)
[作者解釋,下同]這個所謂的「識最究竟的滅盡境界」【譯註一】在本篇譯文中簡寫成「滅盡」,在佛家來說即是 「滅盡定」的境界,也稱為滅受想定,在這個境界中,感覺(受)和概念取像作用(想)都會停止【譯註一】提。布所提出的問題(滅盡)也是當時印度人一般認為精神修持中最高、最究竟的境界,因此他們都很有興趣知道。
有些人認為:「想」的生起和消失是沒有因(Cause)和緣(Condition)的。當「想」生起,人便會變得有知覺;當「想」消失,人便會變得沒有知覺。
布聽說有些人認為「滅盡」是指「沒有知覺」(又譯作「無意識」)。這是個很要命的(crucial,又譯要緊的)誤解。「滅盡」不是指「沒有知覺」,而是指「想」和「受」的止息被經歷了。佛陀在稍後將詳細解釋【譯註二】。
有些人則提出反對:「想」就是一個人的自我,它是會生起和消失的。當它生起,人便有知覺;當它消失,人便會沒有知覺。
布重複了他人的意見,並用了「識最究竟的滅盡境界」這個概念,其實布用錯了這個概念【譯註一】。佛陀稍後將向他解釋。
更有人說:「以上所說的都是錯的。世上有些非常強大的婆羅門和苦行者。他們把心注入或抽出人的身體。當他們注入時,人便變得有知覺;當抽走後,人便變得沒有知覺。」有人說:「不對,應該說世上有些非常強大的神。他們把心注入或抽出人的身體。當他們注入時,人便變得有知覺;當抽走後,人便變得沒有知覺。」
印度自古以來都是充滿了迷信的。以上的見解便源於此。關於這個問題,佛陀一直都堅持迷信和外力永遠都不能使人得到覺悟。布接著說:
也因為這樣,當我遇到尊者,便想到:「善逝、世尊精於此道。世尊必定完全燎解這個『識最究竟的滅盡境界』。」那麼請問世尊,如何是「識最究竟的滅盡境界?」
這篇文章好像把我們帶回了古代的印度。我們感到布是如何的尊敬佛陀。佛陀回答到:
關於這個問題,布吒婆樓,剛才你所提及的那些沙門、婆羅門的言論,也即是認為「想」的生起和消失是無因無緣的,這些見解都是錯的。
佛陀對於一些錯誤的見解,從來都是毫無保留地直指其非;對於正確的見解,則一定會認同。
為甚麼呢?人的「想」的生起和消失都是有因有緣的。透過修持,有些「想」會生起;透過修持,有些「想」會消失。那麼這些修持又是甚麼呢?
佛陀這時候還不會直接回答布的問題。因為「滅盡」的境界是要經過一系列出色的修持才可以被理解。他接著馬上便會從頭說起。 [以下省略一段關於讚頌佛陀的經文]
佛陀的教法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色:所有的文字都有它的實踐意義,佛陀同樣重視法義(內涵)和字義(文字)。只有當我們能夠實踐這些教法時,我們才能真正瞭解佛陀的意思,慢慢地教法才會成為我們的身、口、意中不可分割的部份。在這之前,一切都只是智性上認知罷了。
佛陀的教法被稱為「法」。所以他沒有教導「佛教」(Buddhism),正如耶穌沒有教「基督教」一樣【譯註三】。起初,耶穌希望改革猶太教,佛陀則想改革婆羅門教。雖然兩人的改革都失敗了,但他們都開創了各自的新宗教,改進了古代已失去原意、徒具形式的宗教。今天我們也遇到了同一樣的問題。佛陀接著說:
一個(想覺悟的)弟子因而宣佈出家,並修持德行。
「宣佈出家」(go forth)【 譯註四】指成為比丘或比丘尼,當然我們也能以在家人身份修持德行(即持戒)。出家人當然要遵守戒律,但如果他們內心缺少了「法」的精神,有可能會引致抗拒。對於出於自願而守戒的在家人,由於他們看到守戒的好處,內心的掙扎可能會較少。
佛陀仍未想直接回答布有關高層次意識的問題。他首先要倡導修持德行,以作為精神修練的基礎。首先是五戒,基本上是種「節制」的生活態度【譯註五】:
他在日常生活中節制自己而不殺生,沒有刀棍等攻擊武器,小心翼翼,充滿同情心,期侍一切眾生都生活幸福。
注意佛陀不單要我們節制而不殺生(止惡),還要我們行善,即對希望一切眾生快樂。接著他說第二戒:
他在日常生活中節制自己而不拿取沒有被賜予的東西,清淨地生活,接受被賜予的,等待被賜予的,而不偷盜。
第一戒對治「嗔」,而第二戒則對治「貪」。在其他場合,佛陀也會建議修持「慷慨」作為對策幫助我們放下對「我」或「我的」執著,並以在心裡多存些如「互相幫助」、「同舟共濟」、「慈悲濟世」等的善念。
他放下、遠離了不貞(行淫)。
第三戒即不邪淫戒在這裡被改成了獨身【即不淫,譯註六】。在高層次的精神修練中,「不淫」是修行最重要的一面。出家人的戒律首先便是有關「不淫」戒的。如果破了這一戒,比丘或比丘尼會被逐出僧、尼團。有些在家人在三個月或六個月的禪修期間也守「不淫戒」。這樣有助於他們克服強烈的感官慾望,解除對感官的依賴(見導讀)。第四戒佔了很多的篇幅:
他在日常生活中不說虛假的話(即不妄語),是個說真相、值得信任的人,而不是個欺騙世人的人。他放棄了引起敵意的語言(即不兩舌),他不會把道聽途說而又會傷人的話重複告知他人;因此當有分岐時,他便會是調解者;他只說會帶來和平的話,他鼓勵眾人團結,使人很愉快地生活,並且深愛這種生活。他放棄了惡毒的話(即不惡口),談話溫文有禮,使不同的人感到愉悅。放棄了無謂的閒談(即不綺語),他只在最合適的時機說話,並說真實、合乎法和戒的原則。他說的話被人珍存,因為都是合理的、清楚的,並與最終的目標相應,因此都是歷久常新的。
「欺騙世人的人」是偽君子,說一套做一套。我們大部份人都有一種直覺,告知我們所聽的究竟是來自說話者個人經歷的,還是他或她聽回來的。
「因此當有分岐時…並且深愛這種生活」:這裡的重點是語言可以帶來和平。我們可以讀了千本書而內心卻可以毫無所動。但來自內心、真正經歷的語言卻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放棄了無謂的閒談(即不綺語) ……合乎法和戒的原則」:在其他的經典中,佛陀並教導我們說話前要深思熟慮,用詞準確,使人容易明白。
「他說的話……與最終的目標相應」:這個目標就是佛陀的教法中最終的目標:「涅槃」。字面意思是「不再燃燒」,也即是所有慾望的止息。第一次聽這樣的教法,我們一般會感到不想失去所有的慾望。這態度當然沒有問題,但要知道我們的追求便不是涅槃。我們應該相信佛陀所說的話是真實而可以幫助我們解脫一切苦的。關鍵是我們要找出「我不想放棄我的慾望」和「我想放下一切的苦」兩種想法之間關係(見導讀)。方法是透過觀察、探究我們慣性反應,以觀察苦是怎樣生起的。我們可以在觀照時注意:「我那時開始有苦?」「這些苦怎樣生起?」「為何會有這種苦?」每個新的答案都註定引起新的問題。假如你深信自己沒有苦,那麼可以想想為甚麼你想要禪修。這是個非常重要的觀照省思【譯註七】。
不飲酒在本經中沒有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對弟子的告誡:「節制自己不去破壞種子和農作物」。由於社會習俗影響,在某些佛教國家這條戒被理解成出家人不可以作園藝。實際上戒的精神是不去破壞,並不包括一些為了護養植物而所須做的行動。佛陀接著說有一條「不非時食」戒。即使是一些參加了禪修營的在家人也會持守。這條戒要求我們要節制進食習慣。對我們來說,可能代表不會隨意打開冰箱,看到甚麼便食甚麼;又或者是不會隨身帶條巧克力棒。如果我們要加強自制,更可以每天只食一餐,甚至選擇斷食。
「他避免看歌舞等表演娛樂」:因為娛樂會令人分心,甚至會引起性慾。因為表演和貪慾或希望追求感官滿足有關。如果我們真的想精進禪修,為了讓心能保持恬靜,最好能避開這些娛樂。
「他不戴花環、首飾、不抹香水和化妝品」:世人無不爭相令自己外表變得更迷人。這種文化不外是為了強化我們對虛幻的自我產生執著。如果我們是富有的話,使自已更美將強化了自我感覺:「既然我擁有眾多的貴重物品,我一定是個有價值的人。」雖然並沒清楚說出來,卻是我們根深柢固的想法。
「他避免接受金銀」:也即是說避免做商業買賣,主張簡單、節約地生活,並不營營役役於世間財物。經文接著列出我們應作佈施的物件,都是些有礙於修行的。
有趣的是佛陀在僧團還小時,他渡化弟子出家時並不需要傳戒,他只簡單地說:「善來,比丘。」後來僧團規模擴大,少不免有弟子在物慾前把持不住。於是佛陀因應情況制定戒律,直至今天一直通用。
自我欺騙和不真誠都是未證悟的人容易犯的心病。我們有些人或者不同意以上所說的戒,卻妄想不守戒而善用佛陀教法去放下我執,證得解脫。這些在市面上非常流行的想法其實將障礙著進一步的禪修。稍後我們將知道給布的答案是怎樣的。但佛陀首先由日常生活開始講,一步步的說到禪修,最後指引我們證入最絕對的實在(譯按:即涅槃)。
譯 注
- 請讀者注意:在本經中「滅盡」的巴利文:abhi-sanna-nirodha 中的sanna指的是「想」,在英文版《長部》布開始時提問時的「滅盡」卻被譯成了consciousness (見英文版中部附註第205、206條)。但同一個概念,佛陀稍後回答布時有關「滅盡」的一切,英文版又用回了perception(「想」),其中涉及很多理論上問題。經過和法友的來回交流,譯者決意不處理這個問題,留待讀者自行判斷和理解。譯者建議大家可以暫把「想」的滅盡和「識」的滅盡等同,兩個概念皆指心的止息,容後作者會處理這個問題。
2.「沒有知覺」(unconscious,又譯作無意識)不等於「滅盡」。因為沒有覺知只是指心中的「識」、「想」、「受」的活動細微至難覺察。有外道便以為是「涅槃」了,其實心只是進入了類似睡眠的狀態。
- 在佛陀以前,印度一般人都將可以導至解脫的教法稱為「法」,意指真理。佛陀和其他的外道沙門一樣都同樣為了一個共同目標修行,只是他成功地達到理想。因此,他乃稱自己的發現是「法」,意指「真理」。佛教是他人給的標誌。
4.《沙門果經》(《長部、第二經》)中說一個弟子聽聞佛陀說「法」後,看到佛陀和他的弟子清淨的生活,因而生起了歡喜心和信心。為了證得真理,他拋棄在家的一切,剃去鬚髮,並對人宣佈出家。
5.「節制」不應被看成是一種枷鎖,而應被看成是一種保護,一種使自己得益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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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佛教並不禁止在家弟子閱讀律藏。我們可知比丘、比丘尼戒禁止以一切方式以滿足其淫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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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利原文中 Pottapada是稱呼佛陀為Bhante的。Bhante即Venerable Sir,或某些人會把這譯作Lord。但無論Venerable Sir也好,Lord也好,在呼喊佛陀時並不是指「世尊」(Blessed One)。(但有時「世尊」不被用作呼喊佛陀時,也有譯作Lord的。) 事實上,在經中很少很少人對佛陀直接呼作「世尊」的,在與佛陀的對話中他們只稱佛陀為「尊者」,我認為這比「世尊」更有禮,更顯得尊敬,因為如「阿羅漢」、「佛陀」一樣,「世尊」只是一形容詞,是把佛陀當作第三者來描述時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