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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經典之喪親輔導個案初探

阿含經典之喪親輔導個案初探 陳紹韻

1.緒論

  佛言:“有三法世間所不愛、不念、不可意。何等為三?謂老、病、死。”1年老、疾病,尤其死亡,是每個生命都會面臨的必然狀態,但卻無法預知其時日與形式。以佛教觀點看來,生死一體,死亡乃是另一期生命的開始,是反映生命整體意義的一面鏡子。2“壽、暖、識三者不再在身體上生起,也就是沒有這三者”3,就像是砍斷的樹木、落地的果實4,生命期限終了(壽)、全身冷透(暖)、“意”“識”不起(識),是名為死。5如《雜含》說到:“壽暖及與識,捨身時俱舍,彼身棄冢間,無心如木石。……舍於壽暖,諸根悉壞,身命分離,是名為死。”6

  死亡必然,則喪親亦必然,悲傷乃由是而生。但究竟悲傷處理妥善與否,與喪親者有何關聯?從數據統計與研究報告知道:喪親悲傷的調適狀況對喪親者的身7心8健康,和日後生命觀、價值觀及其他情緒管理能力等,都有相當程度的影響,例如幼年喪親導致的觀念行為偏差9、老年喪偶導致的憂鬱自殺、白髮人送黑髮人奠下日後夫婦離異的種子等。10雖從古至今,凡有生者皆難免一死,此乃眾所周知之事,但當前社會型態改變,親友支持系統薄弱,大部分問題,包括認知、情感與物質層面,仍需要喪親者自己面對、調適、解決與渡過,如何有效的管理自己,或輔導親朋好友因喪親帶來的種種負面反應,其重要性便顯得愈加迫切。

  1.1.研究動機與目的   佛教以解決人之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為鵠的,而與喪親相關之苦,包括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與求不得苦等,故在佛教領域裡來探討喪親輔導,應是別具意義、值得關切的。本文撰寫之主要動機如下:

  一、自身經歷後,方感此需求。   筆者喪父方滿三年,雖全家都已接觸佛教,周遭親友也略具佛法知見,然對喪親者之身心反應與協助技巧等知識,卻仍見缺乏,因此而有在佛教領域裡整理提供喪親輔導的原始動機。   二、臺灣地區安寧療護髮展之需求。   近年來安寧療護11(HospiceCare)理念受到大力宣導,喪親者也逐漸成為社會關懷的對象之一;然安寧療護起源於英國與基督宗教的文化背景,在臺灣——擁有眾多佛教徒的地區,提供具佛教理念的喪親輔導自有其需求。   三、喪親輔導理論發展之需求。   當前歐美學術界的喪親輔導理論雖已熱烈探討、蓬勃發展,但部分認知與協助方法上卻未達共識、仍見分歧12。又不論此現象之原因為何?是因為定義不清、研究不夠全面13?尚處於百家爭鳴的發展階段?還是因為眾生百態,各有各的人格特質、情感需求、認知觀念等,因此需要不同角度方法、研究探討出不同結果結論,作為大眾參考遵循依據;總之以目前的情況看來,確實還需要有不同思惟觀點提供更多的內容技巧,來協助喪親者走過悲傷,或者激盪整合出更適切、更完整的喪親輔導。   然佛教傳世源遠流長,不論從時間或空間來看,都足以讓它因時空變遷有適應性的發展,於是印度有印度的時節因緣14、中國有中國的時節因緣、西藏有西藏的時節因緣、歐美有歐美的時節因緣;僅以臺灣地區來看,淨土信仰者有其一定的唸佛法門與臨終處理,藏傳佛教的信仰者也有其特定的修行次第與超薦儀軌。喪親輔導亦是,通常的作法或者藉由宗教儀式來利益亡者、疏導情緒,或者只能隨順因緣、各憑本事,若要探求較為共通、普遍適用的原則方法,甚至內容技巧,應自何範疇?採何方法探求?佛教的喪親輔導與當代的喪親輔導可否產生對話交流而趨向多元或完整?筆者以為:原始佛典佛陀等聖者們的喪親輔導個案,應有諸多學習參考之處,故擬以阿含經之喪親輔導個案為主題,展開此篇嘗試性之質化研究。   本文研究目的,非與當代輔導理論做評比,亦非架構一套絕對唯一之佛教喪親輔導“準則”與“規範”,而是在:   一、發掘阿含經喪親輔導個案之內涵,做為日後建立佛教形態喪親輔導模式的基礎。   二、嘗試使阿含經之喪親輔導與當代之喪親輔導展開對話。

  1.2.研究範疇與步驟   本文研究範疇阿含經典,主要限定在北傳漢譯之四部《阿含》,與南傳漢譯之五部《尼柯耶》(本文中指《漢譯南傳大藏經》);研究主軸為四個喪親輔導個案15,其名稱與出處如“表一:阿含經典喪親輔導個案出處一覽”;研究步驟包括分析、比對、詮釋、探討等質化研究方法,並不僅顧及阿含經典個案呈現之狀況與特性,亦重視當代喪親輔導之發展成果,前者的目的在窺看阿含經典喪親輔導個案的原貌,後者的目的在作為個案分析探討、發掘內涵,以及促成佛教與當代喪親輔導對話之依據。

  表一:阿含經典喪親輔導個案出處一覽(略)

  顯而易見的,四個喪親輔導個案的出處非一,本文對此現象採取的處理原則為:一、比對每個個案的不同出處。原因為:文獻方面,不同出處乃因不同部派所傳承,成為不同部派的誦本,帶有不同部派的色彩,在文獻上各具代表意義,如《長含》為法藏部傳本,《中含》為說一切有部傳本,《雜含》為說一切有部傳本,《增含》為大眾部傳本,《尼柯耶》16為銅鍱部傳本,又《別雜》為飲光部傳本,故皆將之列入本文處理範圍。17實務方面,不同出處所呈現的個案狀況與輔導過程有其差異,若將這些差異取其聯集部分18加以分析探討,一則能夠對同一個案之狀況有更全面的瞭解,二則能夠提供更豐富、更多元的方法作為研究參考,於是而決定比對每個個案的不同出處。

  二、以A為主案,B、C、D等為輔案。此乃為方便敘述說明之故。又A本雖為北傳誦本,卻有直接相當之南傳《尼柯耶》誦本,故取之為主案,其他部派傳本為輔案;至於其他出處,或者為單獨譯本,內容多與阿含經典相去不遠,或者非屬阿含之部類,超出本文研究範疇,故皆不於本文作處理19。   〈3.阿含經典喪親輔導個案的分析〉一章的進行方式,除了將四個個案群裡不同出處的十二個小個案分別處理的原則之外,且將每個個案先分成喪親事件、喪親悲傷、輔導過程、輔導成效四個小節,每個小節又再分成文獻與析探兩個部分來進行。文獻部分,將列出每個個案不同出處的經文;分析部分,則是參考Worden(1991)之著,並顧及阿含經典呈現的特性後,所訂出的三十一個分析項目來進行。   〈4.阿含經典喪親輔導個案的探討〉一章則分成總說與別說兩個部分。總說乃將所有的個案與所有的分析項目一起探討;分說的部分亦依喪親事件、喪親悲傷、輔導過程、輔導成效四小節鋪排,分別探討四個個案在這四大項目中的狀況,而與當代喪親輔導理論或模式對話的嘗試,也在此章進行。   簡言之,本文以阿含經典為範疇,喪親輔導個案為主軸,運用文獻分析、整理與進行對話等方法,完成此篇初探性之質的研究。

  1.3.相關文獻之回顧   文獻蒐集的結果發現,喪親輔導研究文獻雖然相當繁多,然與本文直接相關者卻只有Goss&Klass “Tibetan Buddhism and the resolution of grief:The Bardo-Thodol for the dying and the grieving”一篇,其他間接相關的文獻也為數不多,以下分為三類來說明:   一、佛教學術方面:Goss&Klass以《西藏度亡經》為範疇來探討西藏佛教的喪親悲傷;釋道興的論文為臺灣佛教安寧療護方面的研究開了先鋒;潘素卿的研究結果則有頗多參考之處。   1. Goss, E. Robert &Klass, Dennis﹍1997 “Tibetan Buddhism and the resolution of grief:The Bardo-Thodol for the dying and the grieving” Death Studies, 21.   從《西藏度亡經》來探討西藏佛教對喪親遺族的解決之道,內容述及巴利原典佛陀協助喪子婦人的故事、死亡旅程的種種現象、生死兩利的修行法事,與正面看待死亡的態度。其中佛陀協助喪子婦人的故事,因收於漢譯佛典之《雜譬喻經》、《眾經撰雜譬喻經》及《出曜經》而未於本文探討;正面看待死亡的態度則為原始佛教喪親輔導的內涵之一。   2.釋道興﹍1997《從佛教瞻病送終法談臨終關懷》,中華佛學研究所畢業論文。   以《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為主,架構出佛教的瞻病送終法,實際內容則偏向淨土行者與臨終助唸的探討,然與本文同為跨領域之應用佛學研究,故於架構鋪排方面實有參考必要。   3.潘素卿﹍1996《佛教徒的死亡觀念與生命意義之關係研究及其在諮商上的應用》,彰化師範大學輔導研究所博士論文。   此篇論文深度訪談了十位佛教徒,並企圖研擬出“適用於佛教徒的諮商雛形”。在遭遇死亡事件衝擊時情緒反應的訪談結果顯示:其中三位仍會“哀傷”、“壓抑難過之情”等,另外三位則能以“勇敢面對”、“祈求佛菩薩的加持”、“穩定情緒安慰家人”、“從佛教理念瞭解臨終的過程和相關的知識”、“以唸佛方法處理親人的後事”、“運用佛教的理念”等六種方法因應,20本文乃繼此研究結果,從阿含經典中探討佛法如何幫助喪親者。   二、宗教學術方面:將範圍擴大到宗教領域後的學術著作如下。這些作品大多屬於歸納性研究,或者探討悲傷程度和宗教信仰的關連,或者從不同宗教文化尋找不同的解決之道,然與本文相同或類似——直接從宗教經典個案來研究的著作是沒有的,也因此本文才得以斗膽進行這樣的嘗試。   1. Balk, David E.﹍1991 “Sibling death, adolescent bereavement, and religion” Death Studies, Vol. 15.   探討喪失手足青少年的悲傷反應,以及不同的悲傷反應對宗教持有態度的關連,並在討論結果中指出哀悼儀式是很有幫助的。   2. Bohannon, Judy Rollins﹍1991 “Religiosity related to grief levels of bereaved mothers and fathers”OMEGA, Vol. 23(2).   從參與教會的密切程度,來探討喪親悲傷之父母和宗教間的關連。   3. Austin, D. & Lennings, C.J.﹍1993 “Grief and religious belief:Does belief moderate depression ?” Death Studies, 17.   認為經歷家人過世的喪親悲傷者,其原先所有的宗教信念將有助於其減低悲傷,而不至於感到沮喪或無望。   4. Thearle, M.J. ; Vance, J.C. & Najman, J.M.﹍1995 “Church attendance, religious affiliation and parental responses to sudden infant death, neonatal death and stillbirth” OMEGA, Vol. 31(1).   發現定期參加教會活動者的死亡焦慮,比不定期或不上教堂者的死亡焦慮少。   5. Silverman, Phyllis R. ; Weiner, Anita & Ad, Nava El﹍1995 “Parent-child communication in bereaved Israeli families” OMEGA, Vol. 31(4).   探討以色列喪親家庭的親子溝通狀況,發現不論父母或子女,似乎都關注於保護彼此遠離喪親的痛苦與傷心。在較開放的家庭裡,父母用語言來溝通傳達訊息,並對孩子們的需要給予回應;在較封閉的家庭裡,語言則具有逃避感覺和死亡的功用。   6. Schindler, Buben﹍1996 “Mourning and bereavement among Jewish religious families:A time for reflection and recovery” OMEGA, Vol. 33(2).   指出猶太教傳統家庭的哀悼與悲傷行為具有含蓄的特色,他們尊敬死亡、安慰喪者,並且幫助喪者恢復日常生活。   7. Klass, Dennis﹍1996 “Ancestor Worship in Japan:Dependence and the resolution of grief” OMEGA, Vol. 33(4).   認為日本的祖先崇拜,其實是和死去親人繼續連結的行為,功能類似西方對於悲傷的解決之道。   8. 劉秋固﹍1997〈荀子喪祭禮的生死關懷與悲傷輔導〉,華梵大學哲學系:第二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   說明荀子以喪祭禮來紓解死亡帶來的喪親悲傷。

  三、佛教非學術方面   臺灣地區的相關出版品皆具實用性質。   1. 鄭振煌譯﹍1996《西藏生死書》(Sogyal Rinpoche , The Tibetan book of living and dying)。臺北:張老師。   從西藏佛教的角度來看臨終關懷,書中列出西藏人寫給喪親者的安慰信內容,並認為喪親者如果能夠藉由修行來利益亡者,也是個減輕悲傷的好方法。然本文所舉個案未有強調此部分者,或說此部分未被佛陀所強調,因此暫不打算做詳細探討。   1998《心靈神醫》(Tulku Thondup Rinpoche , The healing power of mind)。臺北:張老師。   提供觀想禪修的方式去除悲傷情緒,可作為本文喪親輔導技巧之補充。   2. 徐慎恕譯﹍1998《擁抱憂傷》(Stephen Levine, Guide meditations, explorations and healings)。臺北:立緒。   此書強調“在任何一個治療中,接受總是第一步,我們無法放下我們不接受的東西。”其中描寫扭轉哀傷、探索哀傷等冥想步驟,具有應用價值。   3. 汪芸、於而彥譯﹍1998《生死之歌》(Stephen Levine, Who dies?)。臺北:天下。   本書作者同上,是位佛教靜坐老師,內容多以佛教觀點來看待死亡與悲傷,並認為喪親是我們自我改造與轉化的好時機,本文許多個案皆可印證此點。

  1.4.名詞釋義與界定   為方便行文與瞭解,以下先列舉喪親輔導的相關名詞與不同說法21,然後再界定本文常用的詞語。第一組名詞:bereavement,中譯成喪親、喪慟、哀慟、哀傷、傷慟等。grief,中譯成悲傷、哀傷、憂傷等。mourning,中譯成哀悼等。   關於bereavement的定義,有的指親近之人去逝,如“喪親是個主觀事實,當我們所親近的人去逝時,我們即為喪親者(bereaved)。”22;有的還包括調適過程,如“此詞在中文裡也可翻譯成喪失親人,它代表的是失去親人的事件,除此之外,它還包括喪親者在失落髮生之後,其所經歷的調適過程。”23;其他的則指對依戀對象被剝奪後的失落,像是“傷慟是指對有情緒上依戀的對象死亡所造成的失落(loss)”24、“有被撕裂的含意,即指某人的所有物被強迫奪取的感覺,喪慟表示遭受一股外來的破壞力,使人無法抵抗,可視為對客體事件的失落。”25,以及“指任何人在失去所愛或所依附之對象(主要指親人)時所面臨之情境,這情境既是一個狀態,亦是一個過程”26等。   grief的定義,簡明扼要者是“對喪親的反應,是為喪親者感受。”27、“一般來說,悲傷被視為一種對失落或對失去所愛的人所引發的一種正常反應。”28;將悲傷反應分為心理與身體兩部分的有“指一個人因失落(loss)而產生的一連串心理及身體上的反應。這些反應包括了憤怒、罪惡感、沮喪、生理上的抱怨……等狀況。”29、“是哀傷的一部分,主要指一個人在面對損失時出現的內在、生理及心理反應。心理方面則主要包括情感與認知的層面。”30;除身心之外,又加上行為反應的是“哀傷是指失去對自己有意義的人或事物所產生的生理,心理和行為的反應,是一種較主觀的感覺。”31;再更詳細將悲傷反應區分成感官、身體感官知覺、認知、行為四個項目的是Worden的說法32,例如“泛指因經歷親人死亡或與該死亡相關之事件所引起的反應,而悲傷的反應可包含感覺、生理感官知覺、認知及行為四方面。”33   至於mourning的定義則相當統一,皆指社會行為,或具社會意義者,如“是悲傷的社會樣貌(face)34。”、“哀悼其指的是當一個人失去所愛的人時,當事者通常是透過所屬的社會、文化規範下的哀悼習俗和禮儀表達悲傷,如中國人的做七,因此此詞具有社會文化象徵的意義。”35、“屬哀傷的另一部份,主要指一個人在面對失喪時,因身心的反應而帶來的外在、社交及行為表現。”36;另有學者將之包含調適失落的部分,如“哀悼(mourning)乃是傷慟後,已認知和調適失落,而且哀傷即將式微的過程,屬於社會行為的表現。”37而悲傷和哀悼的區別是“哀悼(mourning)指的是失落髮生後的過程,悲傷(grief)則指失落後個人的經驗。”38

  第二組名詞:   grief work,中譯成哀傷過程39、悲傷工作40。   on working with grief,中譯成哀傷處理41。   grief process,中譯成悲傷過程42、悲傷歷程43。   grief approach,中譯成悲傷解決方案44。   bereavement approach,中譯成喪親輔導方案45。   grief counseling,中譯成悲傷輔導46、悲傷諮商47、哀傷輔導、哀慟輔導等。   grief therapy,中譯成悲傷治療48等。   以上第二組名詞為第一組名詞和work、approach、counseling等字的組合,組合方式乃依不同作者而有不同用法,如李明濱的定義是“哀傷過程(grief work)是指除去和故人的依戀,修通傷慟的痛苦,和他人形成新的關係的複雜內心過程。”49、Worden區別悲傷輔導與悲傷治療的說明則是:“悲傷輔導和悲傷治療仍有其差異。輔導協助人們在合理時間內,引發正常的悲傷,以健全的完成悲傷任務。而悲傷治療則處理異常或複雜的悲傷反應,需要一些專精技巧。”50張玉仕在〈試論當今喪親輔導模式之過程適用否〉一文則說“喪親輔導模式(model of process of bereavement):是種運作過程,用來助人處理情緒或再賦予自我、逝者和悲傷經驗的新闡釋。”51總而言之,皆指協助引導喪親者的方法、步驟或過程。

  本文常用的詞語界定則是:   喪親(bereavement):指親人等重要他人死亡的客觀事實。   喪親者、喪者、生者、當事人(bereaved):指經歷喪親事實,且因此而悲傷、需要輔導者。   悲傷、喪親悲傷(grief):指喪親者因喪親而引起的各種反應。   喪親輔導、喪輔(bereavement counseling):“對喪親個案提供協助指導的方法步驟”,指一切輔導喪親者回復正常生活,接受重要他人死亡、面對處理悲傷的內容過程,亦即本文標題“喪親輔導”所指之意涵。

  1.5.指導老師指導過程   本文自有想法開始撰寫之初,指導老師就持續給予鼓勵與指導。一路摸索,從長時間的筆記階段,到後來逐漸具備論文雛形,題目亦從《喪親協助——以原始佛教十個個案為例》、《原始佛典之喪親輔導方案研究》、《漢譯佛典之喪親輔導方案初探》,終至現在的《阿含經典之喪親輔導個案初探》。   指導過程中,老師除注重論文寫作之基本規則和詞語使用等細節外,更提醒筆者要使佛教與當代喪親輔導產生對話,截長補短、去蕪存菁,理論與技巧並重,以得到更完整、更實用的喪親輔導方案,本文才能夠具有學術價值。也因此,老師建議筆者在緒論之後、個案之前,加入〈當代喪親輔導概況〉一章,除可應用於個案分析之外,亦可達成佛教喪親輔導與當代喪親輔導對話之目的。   老師的指導可謂細心嚴謹,但又自由開放。細心嚴謹的部分,如提醒筆者說明喪親輔導的定義、種類、目的、方法、發展過程;分析個案的情境、原理、技巧、建議、優缺點;發掘喪親輔導成功的關鍵與句型;發展佛教喪親輔導個案的研究工具:探討宗教師對於喪親者的特有影響,何以運用技巧少、產生作用大等等。自由開放的部分,是老師提供筆者很大的學習與發揮空間,並且尊重筆者的觀點與作法。   老師雖身兼數職、行程緊湊,但每當筆者有任何問題需要請教時,老師總會在百忙之中儘快撥空和筆者討論,提出精闢、關鍵的見解,又推薦筆者參與能夠獲得相關知識的研習活動,出國參訪時亦不忘為筆者帶回資料,更時常給予問候、關照,讓筆者在課業之內、課業之外,實皆獲益良多、感激之至。

  1.6.全文架構   本文研究架構簡略如圖一所示。

  圖一:阿含經典之喪親輔導個案初探架構簡圖(略)

2.當代喪親輔導概況   2.1.分類系統   2.1.1.Raphsel分為六派   2.1.2.Cleiren分為五派   2.1.3.Walter分為二派   2.2.喪親理論   2.2.1.Freud主張與逝者切斷連結   2.2.2.Lindemann將悲傷視為疾病   2.2.3.Bowlby提出依附理論   2.2.4.Parkes視為心理社交轉移   2.2.5.Walter從社會學角度出發   2.3.喪親模式   2.3.1.階段模式   2.3.2.任務模式   2.3.3.雙軌擺盪模式   2.3.4.自我機能模式   2.3.5.病態模式:複雜的悲傷   2.4.Worden的學說   2.4.1.悲傷反應   2.4.2.悲傷要素   2.4.3.哀悼任務   2.4.4.悲傷輔導   2.4.5.悲傷治療   2.4.6.輔導技巧

  1. 當代喪親輔導概況

  近年來,不同的喪親輔導理論在歐美學術界和臨床界一片蓬勃討論與發展,這些研究不只提供多樣化,不同層次、不同角度的理論與發現,也提供了喪親輔導者更多的省思與參考。   本章共分四節〈2.1分類系統〉、〈2.2喪親理論〉、〈2.3喪親模式〉與〈2.4Worden的學說〉:〈2.2〉、〈2.3〉在概念上有相似之處,然本文卻作此區分、分開說明的原因為1.理論偏於解釋現象之因,模式偏於呈現現象之實;2.喪親理論乃用以瞭解悲傷發生的組織系統,喪親模式為悲傷調適歷程的進行狀況;若以佛教術語來說明,理論較像是“集”的部分,說明悲傷所由何來,模式則像是“苦”的部分,呈現各階段、各層面的悲傷反應,故分開說明應該會更加清楚。本章撰寫之意圖有三:   一、瞭解當代喪親輔導概況。   二、作為個案分析與探討之依據。   三、嘗試佛教界與喪輔界對話之依據。

  2.1.分類系統   喪親輔導的理論正蓬勃發展、各有特色,又因理論建構的需要,以及臨床應用的方便,而有不同的分類系統,例如

  2.1.1.Raphsel分為六派   Raphsel (1983)將研究喪親及悲傷的理論暨代表學者,劃分為六類:1.心理動力模式(psychodynamic model) ,代表學者為Freud、Abraham、Fenichel、Loewald、J.H.Smith、Krupp,和Klein等人;2.依附關係模式(attachment model),以Bowlby為主;3.個人對外在假設的認知架構改變模式(changes in the assumptive world, personal constructs, and cognitive models),如Parkes、Woodfield and Viney及Horowitz等學者;4.壓力模式(stress models),主張者有Caplan、Maddison and Walker、Raphael;5.疾病觀點模式(illness and disease model),以Lindemann、Engel為首;6.社會生物學模式(sociobiological model),如Averill之觀點。52

  2.1.2.Cleiren分為五派   Cleiren (1993)則將喪親理論區分為五類:1.精神分析觀點(The psychoanalytical perspective of bereavement),以Freud、Lindemann及Parkes為代表;2.精神分析學中的認知取向(the psychoanalytic-cognitive orientation),如Bowlby、Marris、Gauthier & Marshall 等人;3.行為學派的觀點(the behavioral perspective)Ramsay的主張,被認為是行為學派的典型人物;4.精神生物學觀點(the psychobiological perspective),為達爾文進化論者的觀點,認為悲傷反應與喪親者的基因(genes) 有關,常被提到的學者是Littlefield & Rushton;5.認知壓力模型(the cognitive stress model),聲稱親人死亡的事實會引發個人產生極大的壓力,而且這種壓力,是喪親者覺得以其現有資源與能力,是無法應付的。喪親後的悲傷,則是個人為了應付此種壓力,嘗試學習及調適的一種歷程,Lazarus & Launier的研究中對此有許多的探討。53

  2.1.3.Walter分為二派   作為社會學者的Walter,則以喪親輔導工作中,需不需要與亡者切斷連結、是否處理喪親者情緒表達的必要性、悲傷是否需被完成三項因素,將喪親理論用更簡單的二分類法劃分為主流派(Dominant models)及新派(New models and New Understandings):1.主流學派之學者,對於三項因素大都採取肯定與有需求的態度;2.新派學者,則大都採取批判性(critical)與否定性的看法。54

  另外國際醫學會報告(The 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 Report)中,曾使用1.精神分析(the psychoanalytic);2.心理動力(psychodynamic );3.人際互動(interpersonal);4.壓力模式與5.認知行為學派作為分類標準。55丁思惠(1995)則舉出四類:1.心理分析的觀點;2.依附理論;3.壓力模式;4.以疾病觀點來待看悲傷模式。

  不同的分類系統,自有其標準與利弊得失,本文重心不在作此分判上的探討,亦非作不同學派的比較,以下〈2.2喪親理論〉的部分,僅舉出部分主要學者的學說,並作簡略說明。

  2.2.喪親理論   2.2.1.Freud主張與逝者切斷連結   Freud(191756)的文獻尤指失落和沮喪的處理,他提及喪親者乃由逝者身上撤回依附(attachment),察覺對逝者的連結,並予以切斷,生命活力才得以重現。喪親者需要面對自己的連結、完成情緒處理過程,以到達不再依附,以及重新展開新關係;當哀悼工作完成之後,自我(ego)才會自由且不再受陷。

  假如當事人尚停留在與逝者矛盾,或罪惡感、愧疚感的關係下,則精力也將停留而不能轉移,因而形成延遲或誇大的悲傷,這種複雜的悲傷反應,需要特別的關注和處理。57

  2.2.2.Lindemann將悲傷視為疾病   Lindemann(194458)為精神醫學界之實務工作者,因與同事協助一次嚴重災難事件的喪親家屬,而引起探討急性悲傷反應對喪親問題的興趣,在當時悲傷被認為是一種疾病。   Lindemann在作法上主張致力於以減敏感法方式來完成面對痛苦的過程,並重申要解決悲傷並達不再依附。59

  2.2.3.Bowlby提出依附理論   Bowlby(197160、197561、198062)的依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從生物學的基礎解釋悲傷,認為悲傷是動物及人類的普遍行為反應63,是一種分離的焦慮64,而依附行為具有求生存的價值;此理論涵蓋了民族學、控制理論、認知心理學、神經生理學,和發展生物學等範疇。65

“Bowlby除了保留佛洛伊德解釋潛意識過程的應用之外,並著重於幼童與母親或重要他人所建立的依附(attachment)與連結(bonding)關係,他說明早期的經驗,會內化成為個人處理各種分離情境的動力,悲傷(grief)則被視為從小就學來面對失落(loss)的分離焦慮(separation anxiety)反應。例如喪親者會經驗到麻木(numbing)、思念與尋找(yearning and searching)、崩解與失望(disorganization and despair)以及重組(reorganization)的不同階段,這些都是孩童時代,面對分離情境以及避免再度失去依附對象的自我保護反應。Bowlby進一步說明,兒童時代不安全的依附關係(insecure attachment),在成人後的生活會形成更大的困擾,又當喪親者的分離焦慮,沒有得到適當的紓解或因壓抑而致悲傷延宕時,會引發複雜性悲傷(complicated mourning)。”66

  Bowlby尚在研究中強調:處理失落是透過漸進的過程,從中對自己和失落的情境提升,是種適應改變的領悟過程和重塑內在的模式;個人要是不能認知到環境的改變,修正逝者所代表的意義,並且重新界定生命的目標,就可能被矛盾所困而延緩成長。67

  2.2.4.Parkes視為心理社交轉移   Parkes(197268)受到Bowlby深刻的影響,早期除了接續各種喪親後心理歷程的研究之外,更大量地使用潛意識過程與心理防衛機轉,以解釋喪親者可能出現的各種身心反應。Parkes視死亡引發的悲傷為一項重大的心理社交轉移(psycho-social transitions-PSTs),說明死亡是一個重大的生命事件,它引發喪親者覺察到內心對“恆常”世界的期待和假設,以及對外在“無常”真實世界之間的差異與矛盾。69“起初,喪親者在死亡事件中,可能會經歷較多“失去的感覺”,但失與得常是一體的兩面,在喪親者歷經失去之創痛的同時,喪親者也在身心方面改變,重新審查與調整自我的世界觀和對於人我關係的假設,這樣的轉化歷程對喪親者而言,是一種“由失去領悟獲得”的調整歷程”;在後期的著作中,更將喪親重新界定為“個人身心社會轉換與調適改變的歷程”(bereavement as a psychosocial transition:processes of adaptation to change) 70。

  此外,“Parkes說明個人是否調適良好與死亡發生的環境(如是否為預期死亡事件,喪親者有無足夠的時間預作準備)、喪親者的調適度(愈無法接受生命無常觀點的喪親者其調適度可能愈差) ,以及可供喪親者使用的資源有關(例如喪親者的支持網絡及可提供喪親者建立新角色與新社會地位的機會等都是重要的影響因素)”71。

  2.2.5.Walter從社會學角度出發   Walter(199672)為英國中生代研究死亡學的著名社會學家,以社會學角度及不同社會文化背景的研究結果,打破“喪親者需要與亡者切斷聯結關係才能走出悲傷”的心理學觀點。他提出有些不同於西方文化的的社會中喪親者是以建構逝者傳記的方式(constructing a biography of the dead person)走出悲傷,將對逝者的回憶整合於生活之中;他又以自己的兩個喪親經驗為例,認為經由不斷地“談論”逝者,能夠幫助他“澄清思緒、處理未完成事件及走向未來”,因此而建議:心中常懷逝者,則能走過悲傷路。73

  黃鳳英(1999)尚指出:除了這五個主要的學者與學說之外,還有更多人將悲傷的研究主題放在“家庭”,認為個人在家庭中成長,家庭系統與動力影響個人對生命與死亡的認知;家庭成員的悲傷反應與態度,也會在家庭內交互影響,因此強調輔導者的工作對象是“家庭”,而不只是個人。74

  當前喪親輔導的討論對象,已從個人,擴展到家庭,甚至到整個社會;當前喪親輔導的介入層面,也多從不同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家庭動力系統、性別、年齡與靈性(spiritual)等課題來探討,逐漸傾向協助個人整體,以彌補過往過於強調個人心理與行為層面的缺失。75

  如“Wheeler(199476)認為一般的喪親理論並不適用於描述喪失子女者的悲傷情形,在其研究中顯示,喪失子女的父母,其悲傷的長度與複雜度,都較一般的喪親成人來得嚴重,此外更發現研究中有百分之五十八的喪失子女父母表示,當子女過逝之後,他們覺得自己活著是沒有意義的,另有百分之七十七的研究參與者,表示子女的死亡改變他們對生命意義的看法。因為子女常是構成父母生命意義架構的一部分,喪失子女會威脅個人的生命目標與意義性。研究中尚且提到子女死亡發生時缺乏預警、自殺死亡、死去的是唯一的孩子或連續有子女去世都是造成父母低生命意義的危險因素”77便是其中一個例子。

  2.3.喪親模式   過去當學者或具有臨床經驗的輔導者,嘗試從現象學的角度去認識或描述喪親的經驗時,都自然傾向從階段與任務的劃分入手,這無疑是一個很有系統、簡明而又實用的進路。只是經驗實證的累積,這種簡單式、單向、界限分明、有秩序、一統化和處方式的傳統模式,又漸漸受到挑戰。因此,後現代的學者與輔導者們,已大致認同哀傷歷程的複雜性,並強調哀傷經驗的獨特、個別和主觀性,以及哀傷進程的循環重疊性、液態或鐘擺性;喪親輔導工作的任務,亦非輔導者為當事人指定或限時完成的一定的動作。這樣的觀點,充份的把主觀和客觀充份的揉合成一自足的整體,同時也影響著我們該以何準則去界定複雜或不正常的哀傷。   以下依陳維梁等(1999)的著作為主,將喪親模式分為階段模式(Stage Model)、任務模式(Task Model)、雙軌擺盪模式78(Daul Process Model)、自我機能模式(Self Funcationing Model)與病態模式:複雜的悲傷(Pathological Model:Complicated Grief)共五類作說明。

  2.3.1.階段模式   不少學者提出的階段模式,都有相互重疊和互補不足之處,陳維梁等(1999)則將哀傷歷程整合成三大時期或階段:

  2.3.1.1.第一階段:震驚與逃避   (Shock and Denial)   原著中的階段:否定(Kybler-Ross)79   震驚(Stroebe)   震驚與否認(Mcllwraith)   麻木與遲鈍(Parkes)   麻木(Bowlby)   逃避(Rando)   生理反應   麻木、癱瘓、呼吸急促、心跳加劇、肌肉緊張、出汗、口乾、失眠、對聲音敏感等。   認知反應   否認、不信、無法接受死訊、思想遲緩、難以作決定等。   感受反應   麻木、失去感受的能力、虛浮、不真實、抽離、夢幻般的狀態等。   社交及行為表現   失控、無法履行生活上的責任(包括工作與起居)、歇斯底里等;又或與平常沒有太大差異。   時段   數小時至數週,甚至數月,視乎死訊來得有多突然,以及生者與逝者的關係有多親密。

  2.3.1.2.第二階段:面對與瓦解   (Confrontation and Disoranization)   原著中的階段:忿怒→討價還價→抑鬱(Kybler-Ross)80   急劇哀悼(Stroebe)   忿怒→安慰與內疚→焦慮(Mcllwraith)   憂傷與思念→瓦解與絕望(Parkes)   思念與尋找→瓦解與絕望(Bowlby)   面對(Rando)   生理反應   失去活力、疲倦、受壓徵狀如心口痛、暈眩、頭痛、胃痛、腸胃不適等,又或出現與逝者相似的病徵;體重明顯的增減;幻視或幻聽(彷彿逝者仍然在世)等。   認知反應   不斷追憶與逝者有關的往事、把逝者理想化、注意力容易分散、難以集中精神、善忘、思考不清晰或欠連貫性、自殺的念頭等。   感受反應   混亂、易哭、失落、空虛、忿怒(指向逝者、醫護人員、輔導員、親友、自己或神等)、內疚、失去自信與自我肯定、孤單、憂慮、彷徨無助、不安全、恐慌、抑鬱、絕望;或安慰(因逝者不用再受苦、生者亦可解除照顧逝者的身心靈的重擔)、釋放、平安、甚至喜樂等。   社交及行為表現   退縮、潛意識地模仿逝者的動靜或生活習慣、尋找逝者的蹤影或與逝者對話等。   時段   始於生者在認知與情感上確認逝者已死的事實,直至生者有力量重新組織、投入新生活,可持續數月至兩年左右不等,視乎生者與逝者的關係有多親密和深遠,以及逝者死亡的時間與導因。

  2.3.1.3.第三階段:接納與重整   (Acceptance and Reorganization)   原著中的階段:接納(Kybler-Ross)81   歸還(Stroebe)   接納與得力(Mcllwraith)   重組與復原(Parkes)   重組(Bowlby)   適應(Rando)   生理反應   睡眠和飲食恢復正常、受壓徵狀和幻覺減退等。   認知反應   專注力由內在傷痛漸漸轉移至外在世界、可以為逝者的死悟出一點積極的意義、接納生活裡許多無可逆轉的改變、能與逝者講再見而又不必刻意忘記往事,並從美好的回憶中支取面對新生活的力量。   感受反應   重拾自信、自尊和盼望、可享受更多正面的感覺以及比從前多了的個人空間與自由。   社交及行為表現   積極重投工作和社交圈子、建立新關係、計劃未來;有些會延續逝者的興趣或未完成的夢想。   時段   因人而異,變項包括年齡與性別,可以是數月、數年,甚至一生之久,期間亦可能會重覆或迴轉至前面任何一個階段。   上述階段模式主要是針對生者在喪親後哀傷反應的描寫,這些階段的流向既非直線的進程,每一階段之間的分界也非決然清晰,因而可以容許有互相接疊的空間。82   2.3.2.任務模式   提出任務模式的學者,嘗試透過敘述和強調生者在經歷悲傷的過程中需要完成的任務,來幫助我們認識、處理哀傷。按照Worden(1991)的看法,任務模式“同樣可以瞭解哀悼過程,在臨床上也較為實用。”83

  在Worden的任務模式面世以前,Lindemann (1944)已提出悲傷工作中要完成三大任務;Worden以後,Rando(1993)亦結合不同理論和概念在其“六R”的模式裡,這六個R都是動詞,代表哀悼者在哀傷歷程中需達成的工作。以下便綜合這些見解於三大哀傷任務中:

  2.3.2.1.第一項任務:體認失落   (Recognizing the Loss)   體認失落(Recognize承認)是Rando“六R”模式中的第一個R,是“逃避時期”的唯一任務,亦是Worden所說的第一項任務,即“接受失落的事實”84。這工作包括在認知和情感層面承認死者已矣的事實,並放下再與逝者重聚的幻想。一般人對失落事實的否定都只是對現實作輕微的扭曲,但亦有少數會嚴重到妄想程度,例如認為死者仍然在世、將屍體停放在家多天、繼續為逝者擺放碗筷等。Worden還觀察到其他生者賴以逃避現實的意識、前意識或潛意識機制,包括否定或貶低逝者對自己的重要性、或選擇性忘記與逝者有關的事實及資料等。

  2.3.2.2.第二項任務:體會哀痛   (Experiencing the Pain)   這是Rando所說屬“面對時期”的第二、第三個R,亦是Worden所說的第二項任務,即“經驗悲傷的痛苦”85。第二個R(React回應)是指生者須充份經驗失落與分離帶來的痛苦,辨別和哀悼失落帶來的次損失,併為這系列的情緒尋求合適的表達。第三個R(Recollect回憶)乃指生者須透過回顧、追憶經驗與逝者的關係。Worden指出生者拒絕停留在這項任務的幾種途徑,包括不去感覺、斷絕感覺、逃避痛苦的想法、將逝者理想化、避免接觸可能想起逝者的事物、到處旅行,或透過使用藥物、酒精來停止思考、麻醉感覺等。

  2.3.2.3.第三項任務:體現新生   (Relization of New Life)   這是Rando所說“面對時期”和“適應時期”的第四、五、六個R,亦是Worden所說的第三、第四項任務,即“重新適應一個逝者不存在的新環境”,和“將情緒的活力重新投注在其他關係上”86。第四個R(Relinguish捨棄)是指放下與逝者舊有的依附,和對這個世界的一些假設。第五個R(Readjusting再調整)則指適應一個新世界而不用忘卻舊的。第六個R(Reinvesting再投資)的意思是將個人內在資源,例如時間、心力、情感等再投入於另一些對象或關係裡。Rando的這三個R,基本上與Lindemann的三項任務十分相似,即“解除與逝者在情感、心理上的依附”、“適應一個沒有逝者的環境”,和“重建新關係”。

  任務模式假設了每一任務的邏輯順序和必要性,但畢竟並非每一個喪親者都會經歷階段模式中所描述的各種經驗,所以尊重所謂的個別差異仍是必需的。87

  2.3.3.雙軌擺盪模式 “Stroebe(1998, 88-96)限於悲傷理論過於注重喪親後一致性問題的研究,忽略性別差異所造成的不同悲傷反應,因此提出“雙軌擺盪模式”來解釋喪親後的悲傷歷程,以及悲傷反應所存在的性別差異與文化認同間的相關問題。88此一“雙軌擺盪模式”深受Horowitz在創傷壓力方面的研究,以及Bowlby的依附理論所影響,而整個雙軌擺盪模式的構思,則是主要建立在對喪偶經驗的探究上。89

  Stroebe不同意喪親者一定要接受失落事實,才能走出悲傷的說法,她認為喪親者其實是在接受失落與逃避失落間來回擺盪的(oscillation)。一天之中某些時候喪親者會傾向於“失落導向(loss oriented)”的經驗之中,某些時間則會傾向於“復元導向(restoration oriented)”的情境。當喪親者沉浸於失落導向(情感主導)的狀態時,喪親者會專注於失落親人的悲傷,以及經歷悲傷的疼痛等歷程,情緒的發洩及解除與逝者間的聯結,成為喪親者的需求主題,並且有否認、逃避與復元相關的任何行為改變。又一旦喪親者處在復元導向(認知主導)的情境時,所有的活力則專注在生活上的改變,以及嘗試新的活動使自己從悲傷中分散注意力,或發展新的社會角色、新身份與新的人際關係等,來逃避悲傷的體認。   雙軌模式認為,男女兩性因從文化中得到不同的期待與學習,男性喪偶者,較傾向以復元導向處理悲傷的課題,女性喪偶者,則多用失落導向面對悲傷,但不管其中的差異為何,雙軌模式強調良好的悲傷調適,是讓自己有更好的擺盪空間,固著於某一邊都容易形成悲傷調適的困難。90

  2.3.4.自我機能模式   自我機能模式是一個工具,幫助我們瞭解失喪經驗會從行為、情緒和認知三個層面影響個人機能。自我機能模式的運作乃基於一個基本的假設:大部分人能夠在他們的悲傷過程中自行調適,而失喪經驗會被納入生命的一部分;悲傷過程可帶來彈性的增長、自我的擴展,和新生活的適應。

  這些假設幫助臨床工作者更有效的運用這個模式。首先,評估的基本單位是行為、情感和認知上可觀察的功能,這三者互聯的自我機能現象同時也受三股互聯的力量影響,這三股互聯的力量分別是社會文化、家庭文化和心理文化。第二,人的運作狀態乃一有機系統,經常保持均衡的狀態,均衡狀態簡單來說,就是自我機能的三個層面維持一致的狀態,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階段會有不同的均衡狀態,因此使得均衡狀態並沒有一定的底線或水平。第三,每個人皆內置了自我調和或自我調整的動態,大部分人都能夠運用內在資源去補足內在的欠缺。總而言之,此一自我調整的活動,會把當事人帶領到新的均衡境界。   自我機能水平的評估乃基於可觀察及報告的功能,各項由當事人收集而來的資料、症象均被視為需要渡過的歷程,而非有待解決的問題。這一連串的行為、情感和思想,為成長方向與康復之路的標記,當不同層面的自我機能未能調適時,便需要特別的照顧和介入,以恢復正常的運作。91

  2.3.5.病態模式:複雜的悲傷   病態模式有助於辨別不尋常的現象,併為複雜悲傷作出特定的診斷和治療。複雜的悲傷等同於病態、不正常、創傷性、延遲、長期、誇大及偽裝的悲傷。92

“複雜悲傷”一詞於美國心理學會前一個版本的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itical Manual, DSM-ⅢR)中,用來描述不正常及病態的悲傷;最近期版本的DSM- Ⅳ則將“喪親”(bereavement)歸類為:“可能成為臨床關注焦點的額外狀況……,當臨床的焦點放在喪失摯愛的反應時……某些悲傷的人士會出現重鬱症的病徵……排出這些病徵於失喪兩個月後仍然持續,否則不能將之判斷為重鬱症……”

  此外,DSM- Ⅳ還提出其他準則去分辨喪親反應與重鬱症,若有以下徵狀出現,不正常喪親反應的診斷便可能出現:“一、感到罪疚,但非因對逝者死時已做和沒做的事而感到罪疚;二、有尋死的念頭,但不是源於死了還好,或認為應該與逝者共死的感覺;三、病態的認定自己一文不值;四、顯著的身心運動遲滯;五、持續並顯著的功能性損傷;六、出現幻覺,但不是覺得自己聽到或短暫的看到逝者的聲音或影像。”93   其他描述複雜悲傷的模式,尤其是Worden(1991)的部分,將在下一節〈2.3Worden的學說〉中說明。

  2.4.Worden的學說   Worden(1991)之能夠具有美國喪親輔導界的領導地位94,主要原因有二95:   一、促成近代喪親理論的多元化。提出悲傷歷程的“任務(tasks)”觀點,雖然應用價值高於理論建構意義,但因其觀點被廣泛地使用於實務界,間接地促成近代學者以更多元化的方式來發展喪親理論。   二、將喪親輔導工作激盪到高點。Worden哀悼任務的提出,可說將悲傷輔導工作激盪到一個高原時期,因為任務觀點指出:喪親者在悲傷的歷程中需要有所行動,而不是被動的經歷悲傷歷程。同時Worden的貢獻還在於宣揚“哀悼是可以經由外力來調解”96的觀點,此一觀點不但明確地指示輔導者的工作方向,並提供了輔導者可直接涉入喪親者悲傷歷程的適當性與合法性。   以上為本文整個個案分析架構依Worden為根據的理由。以下分六部分說明,包括悲傷反應、悲傷要素、哀悼任務、悲傷輔導、悲傷治療,以及輔導技巧。

  2.4.1.悲傷反應   Worden將悲傷反應區分為正常與不正常兩類:正常的悲傷,又稱單純的悲傷,是指遭遇失落後常見的許多感覺和行為;而不正常的悲傷,又稱複雜的悲傷反應、困難的悲傷反應或病態的悲傷反應。雖質言之,悲傷反應乃受多方因素影響,並無一定的標準可言,僅是程度差異的問題,但如此的區分仍有其臨床上與統計上的意義,且又方便作為喪親者自我覺察與輔導者評估之依據,而有其參考價值。   一、正常的悲傷反應。分為感覺、生理感官知覺、認知、行為四個方面:   1.感覺方面有悲哀、憤怒、愧疚感與自責、焦慮、孤獨感、疲倦、無助感、驚嚇、苦苦思念、解脫感、輕鬆、麻木。   2.生理感官知覺方面有胃部空虛、胸部緊迫、喉嚨緊收、對聲音敏感、一種人格解組的感覺、呼吸急促、有窒息感、肌肉軟弱無力、缺乏精力、口乾。   3.認知方面有不相信、困惑、沉溺於對逝者的思念、感到逝者仍然存在、幻覺。   4.行為方面有失眠、食慾障礙、心不在焉的行為、社會退縮行為、夢到失去的親人、避免提起失去的親人、尋求與呼喚、嘆氣、坐立不安、過動、哭泣、重遊舊地及隨身攜帶遺物、珍藏遺物。

  二、不正常的悲傷反應。一般可分四類:   1.慢性化的悲傷反應又稱長期的悲傷反應97,乃指過度延長,且永遠未達一滿意結果的悲傷反應。此類反應相當容易被診斷出來,因為當事人通常很清楚自己還沒走過悲傷。   2.延宕的悲傷反應,又稱被禁止的、壓抑的,或延後的悲傷反應。當事人在失落髮生的當時情緒反應不足,在日後再度遭遇失落時卻產生過多過強的悲傷反應。   3.誇大的悲傷反應,是當事人經驗到強烈的正常悲傷反應,覺得不勝負荷,因而產生不適應的行為,此當事人通常都能意識到自己的反應與失落有關。如果悲傷者的無望感爆發成非理性的絕望,還加上憂鬱現象,就是臨床上的憂鬱症了。   4.改裝的悲傷反應之當事人雖有些引起生活困難的症狀及行為,但卻不認為自己的症狀或不適行為與失落有關。改裝的或潛抑的悲傷反應會以兩種型式出現:一是改裝成生理症狀;一是隱藏在某些適應不良的行為之下。   另外還有十二項診斷病態(不正常)悲傷的線索98:1.談到逝者就感到無可抑制的強烈及鮮明的悲傷、2.看似無關之小事情便引發強烈的悲傷反應、3.會談中出現失落的主題、4.不願意搬動遺物、5.檢查疾病史時,發現病人曾產生類似逝者曾有的生理病症、6.親人死亡後,生活有重大改變、7.長期的憂鬱、8.有模仿逝者的衝動、9.自毀的衝動、10.每年於固定的某段時間內有巨大的悲傷、11.對疾病及死亡的恐懼、12.瞭解死亡的過程。

  2.4.2.悲傷要素   雖悲傷經驗和個人正處於人生何一階段,正面臨何種衝突主題都有相關,但大部分的重要元素,皆可歸納在下面七大類裡:   一、失落對象。   要預測一個人對失落的反應,必需先知道逝者與當事人的關係。   二、依附關係(失落對象之間的依附關係的本質)。   包括逝者與當事人之間依附關係的強度、依附關係的安全度、愛恨衝突的關係、與逝者的衝突;若是愛恨交織、高度自戀或高度依賴,則容易阻礙悲傷的產生。   三、死亡形式。   在何情況過世會影響喪親者的反應。傳統上,死亡分為自然死亡、意外死亡、自殺、他殺,兒童意外死亡和老人自然死亡帶來的悲傷便有不同;而不確定的失落與多重失落容易造成困難的悲傷反應。   四、悲傷經驗。   要預測悲傷反應,必須瞭解個人過去的失落經驗,以及過去如何處理失落的悲傷;特別是曾有過困難悲傷反應或憂鬱疾患者,較易有困難的悲傷反應。   五、人格變數。   指個人的性格特質,以及這些特質如何影響克服情緒壓力的能力。人格因素包括年齡、性別、自我概念、壓抑感覺的程度、處理焦慮的能力、克服壓力情境的能力等等。人在不能忍受巨大壓力時,便會退縮以保護自己去對抗強烈的感覺;因為沒有能力忍受情緒壓力,便會縮減悲傷的過程,造成悲傷的困難,而愈是人格違常的人,愈不容易克服悲傷。   六、社會因素。   人們都屬於各種不同社會次文化團體,種族、宗教只是其中兩項,這些次文化提供了行為準則與儀式,如愛爾蘭人、義大利人、猶太人等皆各自有著不同的悲悼習俗。而悲傷過程中,能夠從家庭以內與家庭以外,獲得情緒及社會支持,也就是在一個互相支持、相互增強的情境下處理悲傷是很重要的。此外,拉薩(Lazare)99整理出三個造成困難悲傷的社會情境:一是不可談的失落,如自殺;二是社會否認的失落,也就是當事人和周圍的人都會好像失落從來沒有發生一般,如墮胎即是;三是缺乏社會支持網絡,這包括缺乏認識亡者的人,以及能夠互相支持的人。   七、其他壓力。   另一個影響悲傷的因素,是因死亡所引發的改變和危機。有些個人或家庭在死亡事件後,經歷到很大或者無可避免的改變,包括嚴重的經濟惡化等。   又筆者認為前三項在一般狀況下,較容易被認為與悲傷反應有關,故屬於直接因素;後四項則較容易被忽略其與悲傷反應有關,因而稱為間接因素。

  2.4.3.哀悼任務   Worden將哀悼工作以任務(task)來解釋,其不用階段、過程而用任務理論,乃因認為喪親者需要有所行動,也可以有所行動。使喪親者瞭解悲傷終會結束,感到尚有希望的存在,且仍有努力之事與著力之處。其哀悼任務有四:

  一、接受失落的事實(to accept the reality of the loss)   悲傷的第一個任務便是完全面對事實,承認逝者不再會回來。有些人則拒絕相信死亡已經發生的事實,在悲傷過程中的第一關就停滯了。我們會在不同層次上以各種不同形式來否定現實,包括對死亡事實、失落的意義、或失落的不可逆轉性等層面。   對失落事實的否定,可能只是輕微的扭曲,也可能嚴重到妄想的程度,通常最可能發生的情況是精神醫師Gorer所謂“木乃伊化”(mummification)的現象,即將死者保留在木乃伊狀態中以備死者回來時之用。100   另一種逃避現實的方法是否定失落的意義,這種方式是“木乃伊化”的另一種極端,以減少失落感。還有一種否定失落意義的方式是“選擇性遺忘”。   有些人藉著否定死亡的不可逆性阻止自己接受死亡的事實,通靈是否定死亡是不可逆轉的另一種策略,其實希望和逝者重聚是種正常情感,特別是在失落後數日或數週之內,但若是長期懷抱這種希望是不正常的。   總之,接受失落的事實是需要時間的,因為它不僅是一種知性的接受,也是一種情感的接受。101

  二、經驗悲傷的痛苦(to work through to the pain of grief)102   痛苦寬廣的定義包涵了在失落所經驗到生理、情緒、行為上的痛苦,而承認和解決這種痛苦是必需的,否則痛苦會藉由病症或其它偏差的形式來呈現;也就是說,如果為了完成悲傷工作,生者必需經歷悲傷的痛苦,則任何允許生者逃避或壓抑痛苦的事,反而都會延長痛苦。   至於否定經歷痛苦任務的方法,即是不去感覺,最明顯的途徑是斷絕感覺和否定痛苦。

  三、重新適應一個逝者不存在的新環境(to adjust to an environment in which the deceased is missing)   適應新環境,對不同的人來說,有不同的意義,得視生者與逝者的關係、所曾扮演過的角色、自我觀念、個人的世界觀與價值觀,和家庭、教育、生活信念等而定。   失喪不僅意味失去重要他人,亦是自我意識的失落。失喪可能導致嚴重的退化,生者視自己為無助的,不足的,無能的,孩子氣的,或是人格破產。生者可能將任何改變歸因於機會或命運,而非自己的力量和能力。然而,經過一段時間,這種種負面意向通常會被更多正面想法取代,生者便能夠執行各項任務且學習新的處世之道。   這項任務的失敗是不去適應失落,有些人與自己作對,加深自己的無助感,不去發展必須的生存技巧,或從世界退縮而不去面對環境的要求。大多數人並不會採取這種負面方式,通常他們會下決心要做到以前所不習慣的角色和發展以前所不具備的技巧,邁向一個經過再度評估的世界。   Schuchter&Zisook則指出Worden對“重新適應”(readjustment)的另一些解釋:“生者是否準備好進入新的關係,不在於對逝去的伴侶放棄,而有賴於在生者的心理生命中為對方找一個適當的處所……同時也為他人保留空間。”103

  四、將情緒的活力重新投注在其它關係上(to emotionally relocate the deceased and move on with life)   輔導者的任務不是促使當事人放棄與逝者的關係,而是協助他們在情感生命中為逝者找到一個適宜的地方,使他們能夠在世上繼續有效地生活。   要明確的說明什麼樣的情況叫做“未完成此項任務”,不太容易。最好的定義可能就是“不再去愛”(not loving)。生者往往因緊抓著對過去的依戀,不再往前走,也不去建立新關係,而無法完成此項任務。   對許多人而言,這是最困難的任務,他們的悲傷過程停頓在此。一段時間之後,他們意識到在失落之後,生命也停滯在某一點上。但這項任務仍是可以完成的。   完整悲傷反應的基準點,是想到逝者時能不感到痛苦。或許仍會悲哀,但已不同於從前扭曲的性質,也不至於慟哭或胸口緊縮,並且能夠將感情投注在生活與生命之中,此時,哀悼便已經完成了。

  2.4.4.悲傷輔導   以下是悲傷輔導的目標與條件、原則與程序。

  2.4.4.1.目標與條件   悲傷輔導的終極目標是協助生者完成與逝者間的未竟之事並向逝者告別。這些特定目標和哀悼的四項任務相符,即:   1.增加失落的現實感。   2.協助當事人處理已表達的或潛在的情感。   3.協助當事人克服失落後再調適過程中的障礙。   4.鼓勵當事人向逝者告別,以健康的方式,並坦然地重新將情感投注在新的關係上。   至於悲傷輔導的條件則是:

  一、誰來進行悲傷輔導?   有三種基本的悲傷輔導型態:一是專業服務,由醫生、護士、心理學家或社工人員透過個別或團體形式提供支持性服務。二是義務服務,由專家挑選、訓練、支持的義工負責。三是自助團體,由有共同失喪經驗的人組成,互相扶持,不一定從專業得到幫助。這些服務可能藉個別或團體輔導來進行。

  二、何時開始悲傷輔導?   悲傷輔導大都在喪禮後一週開始,除非輔導者在死亡發生前就已和當事人接觸,否則喪禮後的第一天是太快而不適宜的,因為此時當事人還陷於麻木或震驚的狀態,尚未準備好去處理這種混亂。其實,也沒有任何定規與特定時間表指示開始做悲傷輔導的確實時間,而得視死亡情境、輔導者的輔導場合來決定。

  三、何處舉行悲傷輔導?   悲傷輔導不一定要在專業辦公室內進行,當事人的家也是可以有效運用的場地之一。雖然輔導者希望能夠清楚知道目標並與當事人制定合約,但正式的工作場合並非必要;然而悲傷治療在專業場合則較家庭或非正式場合更為適當。

  四、誰要接受悲傷輔導?   喪親輔導基本上有三種取向:第一種是對有失喪遭遇的個人,特別是失去父母或子女的家庭提供悲傷輔導,但此原則其實十分耗費,且也並非每個人都有這種需要。第二種取向是等待個案遭遇困難,自覺有被助之需要,並主動跨出求助時,這個方式較第一種有效益,只是個案在得到幫助前勢必經歷某種程度的痛苦。第三種取向是預防模式,如果專業能在失落髮生後預期個案在一至二年內可能遭遇之困難,便可進而提供早期處置,以事先預防無法解決的悲傷反應。

  五、指認高危險群喪親者   Parkes及其同事在英國的聖克里斯多福安寧醫院使用八項變數來界定對支持有特定需要者:   1.年幼小孩:多者。   2.社會階層:低者。   3.就業狀況:較少者。   4.憤怒程度:高者。   5.想念程度:高者。   6.自責程度:高者。   7.目前缺乏其它關係者。   8.調適評估結果——需要協助者。104

  2.4.4.2.原則與程序   無論在什麼機構,或運用何種悲傷輔導哲學,為使輔導達成效果,都必需遵循某些原則與程序。下列大綱可提供輔導者有效協助個案克服強烈的悲傷情緒,並使悲傷得到解決。

  一、協助生者體認失落   第一個悲傷任務就是完全體認失落實際已發生——此人已死並且永遠不再回來,當事人必須接受這個事實,才能處理失落所引起的情緒衝突。在經驗中,幫助一個人體認失落的最好方法是鼓勵當事人談論失落。失落在那裡發生?如何發生?是誰告訴你的?聽見這個消息時人在那裡?葬禮如何舉行?大家怎麼談這件事?所有這類問題皆有助於討論有關死亡的重整情境,許多人都需要一再地仔細檢閱有關死亡的事件,才能真正接受死亡已經發生的事實。

  二、幫助生者界定並表達情感   大部分的喪親感受都是令人不安的,因此往往無法被認知,或無法瞭解這些感受的強烈程度,但為了有效解決問題,就要去體會這些感受,這些感受包括憤怒、愧疚、焦慮與無助、悲哀等等。而輔導者不應僅止於鼓勵激烈情緒的表達,還必須查覺失落的內涵、適當且有效地設定憤怒的對象、評估並解決愧疚感,以及檢定並處理焦慮。

  三、幫助生者在失去逝者的情況中活下去   這個原則包括幫助當事人適應失落、獨立做決定,並加強沒有逝者一起生活的能力。輔導碸稍擻夢侍飩餼齜絞醬鐧醬艘荒康模簿褪橇私獾筆氯慫媼俚奈侍饢危叭綰謂餼觥A磧懈鮃話閾栽蚴牽灰睦陸フ咦鋈魏沃卮蟾謀瀋畹木齠ā?/p>

  四、將情感從逝者身上轉移   藉著促進情感的轉移,輔導者可協助當事人為死去的所愛尋找生命中一個新的處所——一個允許逝者發展新關係並且繼續生活下去的地方。

  五、允許時間去悲傷   悲傷需要時間,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悲傷過程中有某些時刻是特別困難的,如果當事人沒有固定、持續地與外界接觸,則輔導者要了解這些艱難時刻,並及時與當事人連繫。艱難的時刻是失落後三個月、第一次週年祭日、假日等。

  六、闡明“正常的”悲傷行為   第六個原則即對正常的悲傷行為的瞭解與闡明,若輔導者對所謂正常的悲傷行為已有清楚認識,便能向當事人保證哪些新經驗其實是正常的。

  七、允許個別差異   悲傷行為反應相當廣泛,如同每個人面對死亡的態度不同,每個人亦各有其獨特的悲傷反應。

  八、提供持續的支持   有幫助的悲傷輔導應提供持續的支持,輔導者能夠在失落髮生的後一年內的每一個關鍵時刻,都提供生者和家人協助。

  九、檢查防衛及調適型態   第九項原則是幫助當事人去檢查因失落而更加強化的特等防衛和適應模式,有些防衛和應對模式能預測良好的調適行為,有些則可以預測出不良適應,如以酗酒或毒品來面對失落等。

  十、界定病態行為並轉介   最後一個原則是辨認出有問題的悲傷行為並知道何時該轉介,也就是所謂“守門人”的角色。   在結束悲傷輔導原則與程序之前,Worden特別強調:“大部分時候,陳腔濫調是沒有幫助的”,比方“做個勇敢的男孩”、“生活是為了活下去”、“一切很快就會結束”、“一切將在一年內過去”、“你會站起來的”、“你會變好”、“堅忍到底”等等,皆太過籠統但卻毫無幫助。痛苦的人常使人覺得無力,面對這種無力感可能只有簡單地承認:“我真不知該對你說些什麼。”   最後,以Parkes對悲傷輔導有效性的研究,做為本節結論。他說:“證據顯示專業服務,義務性的專業支持和自助服務均能減低因失喪而產生的精神症狀和身心失調的危險性。而缺乏支持或具特定高危險特質者獲得的幫助最大。”105

  2.4.5.悲傷治療   悲傷治療適用於三種情境:1.過長的悲傷所呈現的複雜悲傷反應、2.某些身心或行為症狀所呈現的悲傷反應、3.藉由誇大的反應呈現的悲傷。其目標稍異於悲傷輔導,後者是針對近期喪失親人者,協助他們完成哀悼任務;前者則是針對悲傷反應欠缺、延緩、過度或過久者,協助他們辨認與解決阻礙完成哀悼的分離衝突。

  2.4.5.1.目標與方式   悲傷治療的目標是要解決分離衝突,當事人必須先經驗他一直逃避的念頭和感受,治療者須提供所需的社會支持系統,同時最重要的是允許當事人悲傷,而接納和提供支持都意味著適當的治療關係。增進關係的方法之一,是體認到當事人打開記憶匣子,重新檢視過去失落的傷痛時所可能遭遇的困難。潛藏的分離衝突愈大,面對的痛苦就愈大,抗拒就愈強,就好像任何好的心理治療,抗拒是任何治療過程中需要一再檢視並處理的。

  悲傷治療通常在辦公室內,以一對一的方式進行,這並不排出團體治療也可以解決悲傷,特別是當事人在進行團體治療時,出現未完成悲傷的主題,即可馬上在團體中處理。

  治療的第一部是和當事人建立契約,通常治療師設定八至十次來和當事人共同探討失落的意義以及予與其目前痛苦、壓力的關係。偶爾在悲傷治療會談中,有些更嚴重的潛在問題會浮現出來,而需要延長時間來處理這些悲傷以外的問題。

  悲傷治療如同其它的短期治療,治療者必需有足夠的知識基礎並掌握會談的重點,當事人表達抗拒的方法之一是脫離重點而談一些與悲傷無關的話題,治療者必須提醒當事人,並瞭解其逃避、抗拒的是什麼。

  三、症狀減除   當悲傷治療結束後,症狀減除也有可測量的標準,如原先來治療的某種身體疼痛有減少或緩和的情形。   總之,悲傷治療的目標明確,且確實可以發揮有效的影響,從當事人主觀敘述及行為改變都可以證明。

  2.4.6.輔導技巧   在瞭解喪親事件與相關理論後,接下來便是實際接觸、輔導與治療喪親者的工作。雖悲傷輔導和悲傷治療的目標、對象、時間、地點不盡相同,而導至進行方式等也略有出入,然工具——也就是技巧的部分,則端看當時情境與使用者決策而定,無有分開說明之必要,因此而於下綜合列出:

  2.4.6.1.喪禮儀式   處理得當的喪禮服務,可以提供協助和鼓勵健全悲傷的重要管道。下列各項是葬禮所能發揮的影響。

  一、葬禮增強失落的真實性   目睹死者屍體有助於認知到死亡的真實性與終結性。不同的地區、種族、宗教,對守夜與否、打開或封閉棺木的看法有所不同。但無論在家裡或醫院,瞻仰遺容對家屬都有絕大好處,即使用火葬,遺體仍可能在葬禮時呈現,然後再予火葬。因此,葬禮是協助生者推動第一項悲傷任務(接受失落的事實)極有價值的方式。

  二、葬禮提供表達對死者想法和感受的機會   一般葬禮常會過份理想化與頌讚死者,最好的情況是允許生者同時表達出他們對死者的懷念和不懷念之處,雖然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樣做不太恰當,但如果葬禮可以允許表達負面感受的話,就更能促進悲傷過程。

  三、葬禮是對逝者過去生活的回想   可以將與逝者有關事物貫穿於喪禮中,呈現出逝者生命中的重點。如在一位牧師的葬禮中,參加追思者從大會的不同角落站起來,朗誦牧師生前著作的片段。

  四、葬禮能提供家屬社會支持網絡,這種網絡對悲傷的宣洩可能極有幫助。   若喪禮太快舉行,反會沖淡其效果,因家屬仍在一種茫然或麻木狀態中,葬禮無法提正面的心理衝擊。葬禮執事在悲傷輔導中亦有其角色,除了提供意見與協助家屬適應死亡發生後所做之必要安排外,事後的接觸也和悲傷輔導的某些目標雷同。此外,喪禮執事也可以藉著贊助社區內教育性方案,提供有關悲傷及健全悲傷過程的教育性服務。

  2.4.6.2.悲傷團體   悲傷輔導可透過團體情境運作,不但有效,且可提供喪親者所尋求的情緒支援,以下為成立團體和使團體有效運作的各項指標:

  一、選擇團體形式   成立團體,需要決定其目標與結構。   1.目標:悲傷團體通常有下列目標:情緒支持,教育,或社交目的。有時團體由一個目標開始再引發出另一個目標,由情緒至遲開始的團體,經過一段時間,同樣的成員雖仍提供情緒支持,也可能開始發展其社交目標。而Worden特別倡導提供情緒支持的團體。

  2.結構:有些團體是封閉式的,有時間限制,所有成員皆同時進入和離開團體;其它開放式團體則沒有明確結束的時間,成員是以在團體中滿足個別需要來決定進出。不同結構的團體形式各有其優缺點。開放式團體較難幫助新成員跟上團體進度,因為新成員並不瞭解他們參加之前,團體所發生過的重要行動與突破,而新的信任感也得在團體成員間重新推展。

  3.後勤事項:團體開始前,需要完成許多重要決定,如聚會次數和長度,團體大小,及聚會的地點和費用。

  二、選擇成員   1.挑選成員是團體運作的關鍵因素。同質性——即把有相同失落經驗的當事人放入同一團體中——是很重要的,例如喪偶團體或喪父母團體。然有時因悲傷團體不夠大或無足夠具相似失落經驗的人,而無法成立同質性團體,則可試著在團體中找到至少每兩人有相似形態的失落,以免讓落單者感覺像團體裡的異端份子或多餘的人。

  2.另一篩選因素是失落的時間。重要的是莫要納入失落早於或少於六週的人,因大多數新近喪親者尚未準備好要經驗團體。有些團體則有預備成員,他們會等到失落六個月後再加入團體。不過,時間的廣泛分佈可能有幫助,如新近喪夫者可向失喪較久者學習,而後者可以示範如何在適應失落時向前走下去。

  3.篩選悲傷團體成員時,排除嚴重病態者很重要;具嚴重病態和情緒問題者最好接受個別輔導或治療。   還有兩種失落可能呈現其特定問題,而其潛在團體成員必須在被接納之前予以謹慎考慮。一種是多重失落,另一種是難以啟齒的失落,例如自殺和愛滋病死亡。

  三、界定期待   每個參加團體的人都帶著各種不同的期待,如果團體無法符合這些期待,成員將會覺得失望而不再返回,這不僅是個人的不幸,對團體士氣也有所打擊。在第一次團體前的面談,負責成員篩選的工作人員可以塑造成員的期待,並且處理任何有關團體成員的錯誤觀念與不切實際的擔心。因此,為悲傷團體篩選成員時,首先必需處理他們的期待。

  四、建立基本規範   基本規範由團體領導者在團體開始時計劃,以提供多項目的。基本規範建立團體結構,使成員有安全感;知道有某些行為和舉止規範的存在,可以加強支持感;基本規範亦可幫助領導者對團體有所控制。其例有:   1.成員應參加每一次團體,並準時出席。   2.在團體中分享之訊息留在團體內。團體之外,成員不可談論其它成員的經驗。   3.成員可以依其意願或多或少的分享經驗。   4.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時間做經驗分享。(此項規範可避免某人獨佔團體注意力之問題)   5.除非有人要求,成員不必給予忠告。(一般而言,忠告不被期待,也不會被感激)

  五、決定領導模式   推動團體的第五項因素,是有效的領導,而領導的模式有許多種:有些團體是由有失喪經驗的個人來推動。有些團體則由心理衛生專業人員來帶領。第三種團體模式是由非專業人士主導,但有專業人員的後勤支援。若產生個人或團體互動問題,專業支援可提供非專業領導人諮商協助。   各種領導模式的效果好壞全依團體目標而定。如是教育性團體,指定領導人較多成為演講者或資訊提供者;若為情緒支持團體,領導人的角色則是確保成員分享經驗並彼此支持和鼓勵,以促進團體發展。另外討論到協同領導的問題:在大團體中,協同領導是必需的;如果採取協同領導模式,領導人間保持清楚開放的溝通是很重要的。

  六、瞭解人際互動   人們參與團體時,心裡至少會自覺到有三種需要;若簡言之,則是需要安全感與被重視。   1.被接納:大部分新加入團體的人都會環顧四周並且自問:“我適合嗎?”“這些人是我的同類嗎?”除非他們有確定的答案,否則下次便不會來了;即便再來,這類關切仍會出現在團體早期的聚會中。   2.控制:第二個關心的問題和重要有關,“我重要嗎?”“團體這些人在乎我嗎?”“我所說的能改變什麼嗎?”“我能對團體發揮多少影響力?”“其它成員對我有多少影響?”覺得自己能夠進入團體情緒與覺得自己對其它成員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同樣重要,如果沒有這些感覺,就不太可能完成團體輔導過程。   3.情感:第三個參與團體的需要是情感,我意指廣義的情感。“有人關心我嗎?”“有人真的在乎我所經歷的嗎?”唯有當團體發展出認同、凝聚,以及關心,情感需求才會被滿足。有些團體成員間會發展出強烈的情感,有些則不會。

  七、有效的處理破壞性行為   有許多行為對團體具有破壞力,會給領導人帶來麻煩。以下是一些簡述與處理這些問題的建議。   1.我的失落比你的失落嚴重:此狀況經常發生,而處理方法之一是領導人說:“在這個團體中,每個人的失落都是很重要的。”“我們並非來比較失落的大小。”   2.提供忠告者:處理這個問題相當簡單,只要在團體基本規範中說明:“除非有人要求,不要對人提出忠告。”   3.道德家:這種人常在給予道德忠告時提出“必須、應該,和一定”等暗示。領導人可以鼓勵他用“這是我想做的”,代替“這是你應該做的”的說法來表達自己的意見。   4.不參與的成員:有些人很少或完全不參與團體,會被其它團體成員誤認為他在批判。避免此問題最容易的方式,是由領導人在第一次聚會時,協助每個成員分享自己的失落,若允許成員從一開始就保持沉默,只會鼓勵這個人往後在團體中繼續沉默下去。   5.在團體將結束時提出重大事件者:領導人應鼓勵這位成員保留到下次團體開始時再談此事,不要讓團體超過時間繼續下去,甚至再為各種控制問題纏鬥。   6.在團體結束後才對治療師分享的人:領導人只要對這人說:“我認為讓其它人知道這件事很重要,你可不可以在下次團體時談,好嗎?”即可。   7.打岔者:一個強而有力的領導人便能擋開打岔者,然後在另一更恰當時刻,讓打岔者談自己心裡的問題。   8.顯露不恰當情感的成員:適當的處理是由領導人說:“我想知道當團體發生這些事時,你的體驗是什麼,我看見你在笑,很想知道你心裡的感覺。”那些時常感到焦慮的人,會藉著笑來表達這種感覺。   9.做不相干談論者:如果發生這種狀況,領導人可詢問:“我不瞭解你所說的和我們正在討論的事有何關係,你能不能告訴我?”   10.談太多的成員:有些團體成員會在團體初期分享過多,稍後卻退回不再分享或不來團體。此時領導人要溫和地警告這位成員不要太早分享太多了。   11.向領導人挑戰或批評領導人的成員:這類成員或許是領導人的問題而非團體的問題,但亦可能造成其他成員的不安。若能以方法加以澄清,則遠勝於冒然防衛使問題惡化。

  2.4.6.3.其他技巧   Worden指出:“任何輔導或治療都應奠基在對人類人格和行為理論的充分了解上,而不僅是一套技巧。”於是提供下列數個有效的技巧,而這些技巧皆意在鼓勵當事人盡興地表達與失落相關的想法和感覺,包括悔恨與失望。另外,不論何種技巧,事機都很重要。   一、喚引的語彙。輔導者可用強硬的字眼喚起感覺,例如:“你的兒子死了”,而不是“你失去了兒子”。強硬的語彙可以幫助人們處理與失落相關的現實層面,並且引發一些需要被觸及的痛苦感覺。同時,以過去式談起逝者也可能有幫助,如:“你的丈夫過去是……”。   二、使用象徵。輔導時,要求喪親者將死者的相片帶來,不僅可以幫助輔導者對逝者有更清楚的認識,還能對逝者產生直接感,可有具體的焦點直接與逝者說話,而不是隻談論逝者有關之事。其它如逝者所寫的信件、錄音帶或錄影帶,以及衣物和珠寶,都是有用的象徵。   三、寫信。要求當事人寫信給逝者,表達思想和情感。藉著表達他們需要告訴逝者的話,幫助他們處理未竟之事。而保留悲傷經驗的日記或信件,也能促進情感的表達,且為失落經驗賦予個別意義。   四、繪畫與藝術治療(Art therapy)。繪畫就像寫信,可以反應一個人對逝者的感覺和經驗。而藝術治療,是更專業的一種方式,目前的主要應用對象是學齡前兒童和有悲傷困難者,美國藝術治療協會給藝術治療下了定義:“藝術治療提供了非語言的表達和溝通機會。在藝術治療的領域中有二個主要的取向:1.藝術創作即是治療,而創作的過程可以緩和情緒上的衝突並有助於自我認識和自我成長;2.若把藝術應用於心理治療中,則其中所產生的作品和作品的一些聯想,對於個人維持內在世界與外在世界平衡一致的關係有極大的幫助。”107   五、角色扮演。針對各種讓喪親者產生害怕或感到麻煩的情境,協助他們做角色扮演,也是建立技巧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對處理第三項任務(重新適應一個逝者不存在的新環境)特別有用。輔導者可以進入角色扮演,或是當輔角,或是為當事人示範可能的新行為。   六、認知重建。此技巧所蘊含的假設是:我們的想法會影響我們的感覺,特別是那些不斷出現在我們心頭卻隱伏的思想和內容。藉著協助當事人指認這些想法和現實,可以測試其正確性或或過分歸納的程度。輔導者也可以幫助當事人減少因非理性想法而引起的語言障礙的感覺,例如:“不會再有人愛我了。”就是一種當時根本不能被證實的非理性想法。   七、回憶錄。此活動可讓全家人一起來,做一個有關逝者的回憶記錄。記錄包括有關家庭事務的故事、相關快照和其它相片的重要紀事,以及家人、小孩所寫的詩和繪畫。此活動可協助家人去追憶,最後能去哀悼死者更真實的形貌。除此之外,更能夠幫助小孩回頭重新覽閱這本記錄,將失落再一次整合進入他們不斷成長改變的生命中。   八、藥物運用。處理強烈而正常的悲傷反應時,常會討論到藥物的運用,一般的共識是,要謹慎的運用藥物,以解除焦慮或失眠為重點,而非用之處理沮喪憂鬱症狀。藥物在失落的當時可產生鎮定和處理焦慮有所幫助,然而藥物處理通常只有短時間效果且在許多情況下是不必要的。   九、空椅對話。完形治療中的空椅對話法(引導想像)是一種很有效力的技巧。方法是協助當事人閉上或睜開眼睛想像逝者或想像逝者坐在空椅子上,然後鼓勵當事人以現在式對逝者談想談的話,它的力量並非來自想像,而是來自當下的存在感,而與逝者對話的效果更勝於單方面有關逝者的談論。要注意的是此技巧須由受過足夠訓練的治療師來進行,精神分裂或邊緣型人格違常的個案也不適用。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