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現代父母
第一講:現代父母
有人要求我給予有關「感恩父母」的開示。
在《法句經》的第332首偈中,佛陀說:
「奉養母親是樂,奉養父親也是樂。」
佛陀在《吉祥經》中所提出的諸吉祥之一是:màtàpitu upaññhàna§。Màtàpitu是「父母」;upaññhàna§是「奉養」。因此,佛陀所說的生命當中的各種吉祥之一是「奉養父母」。古代的經典把這解釋為提供生活當中的衣食住藥四種必需品給父母,以及幫他們洗腳、按摩、擦油和洗澡。這是因為父母在以往給予孩子們很大的幫助。他們很同情孩子們,很希望孩子們幸福,以致在見到在外面玩到全身骯髒的孩子們回來時,他們很憐惜地幫孩子們去除汙泥,輕撫孩子們的頭,再親吻孩子們。古代的經典也把父母形容為「提供者」及「對這世間的教育者和指導者」。[1]
在其他地方,佛陀說:「諸比丘,奉養父母自遠古以來已是智者的傳統。」
可見這是恆古且永恆的真理,不需要擁有佛陀的智慧也能夠明白。尊敬及感恩父母在古代是全世界人民的習慣,並不只侷限於佛教徒。在悉達多太子還未出生很久以前,善良的人已知道應當尊敬父母。
然而,必須瞭解佛陀對業報法則的解釋才能夠明白為何必須尊敬父母。瞭解了業報法則,就能夠探討我們自己投生為人這項基本狀況。我們必須明白獲得人身的意義。
人身是非常難得的,因為人界是最適合培育智慧及其他善法之界。佛陀只在人間出世;人間也是最適合我們尋找佛法、瞭解佛法。為什麼呢?因為投生到地獄裡或投生為餓鬼時,我們遭受太多的痛苦,致使我們只知道在受苦,無法瞭解其他事情。在天界的壽命則太長,又沒有生活中的煩惱,致使我們遺忘了無常、輪迴及痛苦,所以在天界裡我們不大會想要行善。反之,人擁有足夠的幸福提供機會行善,也有足夠的痛苦來激起想要行善的心。在瞭解了人身難得的價值之後,我們可以探討父母在這過程當中所扮演的角色。
佛陀解釋,人類胎兒受孕是通過三個因素結合而發生的,那就是:父母結合、在母親的受孕期、那時候剛好有個有情因為業力成熟而準備投生。第三個因素是我們自己的業力,首兩個因素則是有關我們的父母,尤其是母親。佛陀更進一步地解釋母親在九至十個月的懷孕期裡多麼焦慮地照顧胎兒,猶如身負重任一般。孩子出生後,母親又以佛陀比喻為血的母奶哺育嬰兒。這就是佛陀對人類的正常出生過程的解釋,但是佛陀並沒有說人類的出生是正常的事。
有一次,佛陀以指甲尖挑起少許的沙粒──只是少許幾粒沙而已。然後他問諸比丘道:「諸比丘,何者較大?是我指甲尖上的少許沙粒比較大,還是大地比較大?」
諸比丘答道:「世尊,這是沒得比的。世尊指甲尖上的少許沙粒甚至算不上是大地的一部份。」
當時佛陀說:「諸比丘,這就好象把投生為人(的數目)和投生於其他界的諸有情(的數目)來作個比較。」
如果要了解這一點,我們只需要看一看這世界,只需要在浮羅山背[2]這一帶的山區裡走一走。我們看到些什麼?是否看到上萬億的人愉快地四處走?不!我們看到上千、上百萬甚至上萬億的螞蟻、蒼蠅、臭蟲、蚋、蚊子、蜘蛛、蝴蝶及其他遭受投生為畜生之苦的有情。它們修了多少的善業?嘗試觀察它們,就可知道它們不曾行善。昆蟲是無法行善的。我們也可以看到天空中的鳥、地下的蟲及其他許多諸如此類、活在絕對黑暗中的有情。它們修了多少的善業?至於一切的老鼠、蜥蜴、蛇、在海中數不盡的魚及其他生物又如何?往海里看時,我們看進一個比陸地還要大的世界,其中充滿了遭受投生為畜生之苦的有情。不單只是在森林裡,在城市裡也充滿了遭受投生為畜生之苦的有情。住在吉隆坡的人和住在吉隆坡的蚊子、蟑螂、蜘蛛、蒼蠅、蜥蜴及老鼠比較起來到底算是有多少?住在馬來西亞的人和住在馬來西亞的一切非人有情比較起來到底算是有多少?整個世界的情形又是如何?就有如那些比丘向佛陀所說的,那是沒得比的。
通過思惟這一點,就能明白我們欠父母的債是無法計算的。但是這還不夠,因為他們不但給予我們人身,而且還照顧我們,幫助我們成長為獨立、能夠思考、理解及在世間運作的人。當我們還是嬰兒或小孩時,即使時常在半夜裡吵醒父母,不斷地弄髒衣服,要求多多,挑剔食物,把食物丟在地上,吃到滿臉滿身骯髒,不斷要求他們關心我們,甚至所作所為就好象畜生一般,他們都不會把我們丟棄在街上。雖然有時他們會不耐煩,甚至向我們說粗言惡語,或打我們,但是他們是不會拋棄我們的。他們確保我們擁有衣食住藥四種生活必需品。在我們還不會走或走不遠時,他們帶我們到各處玩樂,載我們上學及回家。他們安慰我們,給予我們超過所需的禮物,教導我們如何說話、如何走、如何吃、如何大小便利、如何穿衣及如何在社會上行止。即使沒有自己做這些事,他們也會請個保母來代做。父母確保我們至少獲得基本的教育,以便在社會上成為有用的人。有些父母則確保我們上大學獲取高等教育。無論如何,父母是我們最早期的導師,教導我們如何做人。如果沒有父母的教導,我們就只會像是動物而已。曾經有人在森林裡發現由狼養大的孩子。這些是活生生的例子。那些小孩子根本就不像人,而像是動物。我們不是因為生為人就是人,我們還需要被養育成為人,而這就是父母對我們所作的。
思惟這些事實之後,我們就會更瞭解為何佛陀(在《增支部》中)說父母當被視為梵天般來禮敬,當被視為古師,以及應當受到供養。佛陀說:
諸比丘,父母是梵天。
諸比丘,父母是古師。
諸比丘,父母是應供。
何以故?
皆因父母對子女付出太多;
父母養育子女,
而且教導他們認識這世界。
佛陀又簡要地說:
父母稱為梵天、古師及應供,
對子女們充滿慈悲心。
故此智者應當禮敬父母,
提供他們飲食、衣服及床,
為他們擦身,清洗他們的雙足。
如此奉養父母的人,
在今世獲得智者讚歎,
在來世獲得天界之樂。
因此,通過正確地對待父母,我們就會獲得投生天界的善報。這純粹只是業報法則的運作而已,與佛陀無關,也跟我們是佛教徒、回教徒、基督教徒或興都教徒無關。佛陀以佛力知見業報法則是一個自然、不受人控制的法則。跟地心引力的法則一樣,業報法則是自動運作的。我們的父母一而再,再而三,一次又一次地給予我們,因此為了自己的利益更甚於他人的利益,我們應該心懷感恩及尊敬地、不斷地回報父母。
在《屍迦羅經》(Sigalaka Sutta)裡,佛陀例出我們應該如何對待父母的五種方式。佛陀說:
「身為兒子的應該以五種方式奉養父母……(他應該想:)『在受到他們養育之後,我將會奉養他們。我將會為他們做事。我將會保持這家庭的傳統。我將會值得接受遺產。在父母去世之後,我將會以他們的名譽作佈施。』」
如果依照佛陀的教示奉養父母,我們將不會在死時感到後悔,將會在今生與來世都獲得快樂。如果不孝順父母,對他們粗言惡語,不幫助他們,我們將會在死時感到後悔,將會在今生與來世都遭受痛苦。
其中一個能夠幫我們瞭解業報法則的運作的方法是,思惟肯定導致投生到最熱的地獄的五種重業(亦稱為五逆罪)的首兩個,那就是弒父及弒母。弒父或弒母是殺死給予我們生命之人,是極度忘恩負義且邪惡的行為。
從目犍連尊者的慘死,就可以看到這種極度邪惡行為的果報:他被許多強盜打至粉身碎骨而死。佛陀在《本生經》裡解釋,目犍連尊者遭受慘死是他在其中一個過去世殺死親生父母的惡報。在那一世裡,他的父母都是瞎眼的。在受到妻子的慫恿之下,他偽裝成強盜打死了父母。佛陀解釋,由於該惡業,後來的目犍連尊者必須在地獄裡遭受極端的痛苦很多很多年,過後投生為人時還連續一百世被人打死。當然在成為阿羅漢的那一世被打死是最後一次,因為去世時他即已經證得般涅槃。
通過思惟逆罪及目犍連尊者的例子,便能更瞭解父母在我們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他們送給我們生命之禮,一個神聖、不可褻瀆的禮物。沒有父母就沒有我們。如何對待送給我們生命之禮的人將決定我們長遠的未來。
或許我們會問:「對於不教子女們佛法,自己不持守五戒,也不教子女們持守五戒的父母又如何?他們是否對子女們有恩惠?」或者問:「對於父母不教導子女們的事,難道就不應該怪罪於他們?」
在此,我們應該再次探討業報法則。佛陀在《增支部.常思惟經》(Abhiõhapaccavekkhitabbañhàna Sutta)中說我們應該記得什麼?
我是自己的業的主人。
我是自己的業的繼承人。
我是由自己的業所造。
我受自己的業所束縛。
我的業是我的歸依處。
無論我所造的是善業或惡業,
我都是它的繼承人。
這就是說我們的業不是我們父母的業;那是我們自己的業。他們送給我們生命之禮,幫助我們成長為人,至於如何處理這項禮物則是我們的業。即使父母教我們造惡,而不教我們行善,我們的業還是我們自己的業。業報法則不會理我們聽誰的話,因為「聽從」這項作為本身才是業。是我們自己聽從惡言,並不是其他人。如果我們聽從善言,進而善巧地過活,那是我們的業;如果我們聽從惡言,進而不善巧地過活,那也是我們的業。
通過佛陀對惡待應該善待之人的果報的解釋[3],就能更明白這一點。再次,佛陀提到的首兩種人就是父親與母親。這並非由佛陀所決定,而是它本來即是如此,佛陀只是通過佛力[4]知見它而已。佛陀解釋,眾獄卒捉住為惡之人時,他們把他帶到地獄之王夜摩的面前。他們向夜摩王說:「陛下,此人惡待其母,惡待其父,惡待諸比丘,惡待諸沙門,對家族中的長輩毫不尊敬。請大王懲罰他。」
夜摩王就問該人是否曾經思惟生、老、病及惡人死後將會遭受的痛苦。每一次該人都說:「沒有,尊者,我疏忽了。」夜摩王就說:「朋友,由於放逸,你沒有造身口意的善業。獄卒將會給你因放逸而應得到的懲罰。」接著他又針對責任而說:「你所造的惡業並不是由你的母親、或父親、或兄弟、或姐妹、或朋友及同伴、或親戚、或沙門及婆羅門、或天神所造。該惡業是你自己造下的;你必須自己經歷其果報。」夜摩王並沒有說:「如果你的父母教你造惡,或沒有教你行善,你就可以造惡,因為你愚痴,所以那並不是你的錯。因此你不必來地獄,你可以直接去天界。」夜摩王不會這麼說,因為他本身也是業報法則的顯現──他不能夠把不應墮入地獄之人丟入地獄裡。
如何處理父母送給我們的生命之禮最終是我們自己的責任。佛陀在《法句經》的第380首偈中說道:
自己的確是自己的依歸,
他人怎能成為自己的依歸?
在《法句經》的第165首偈中,佛陀說道:
只有自己才能造惡,
自己才能汙染自己;
只有自己才能不造惡,
自己才能清淨自己。
淨與不淨只看自己,
無人能夠清淨他人。
如果獲得放逸且沒有智慧的父母,那是因為我們自己過去世的業。面對這種情形的唯一辦法是,以新的善業來對治過去世的惡業,也就是說要培育戒、定、慧。如此或許能夠改變我們在生死輪迴中的旅程。歸根究底來說,我們有能力這麼做應歸功於父母送給了我們生命之禮,也就是說我們還是欠父母數不盡的恩情。
從佛陀給予眾比丘的指導當中,也能夠看到父母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佛陀不允許比丘把信徒供養的必需品拿去送給在家人。這是浪費供養品。但若該比丘的父母需要的話,該比丘被允許以所接受的供養品來護持父母。在三藏裡記載的事件當中,有幾個是關於佛陀讚歎以必需品護持父母的比丘。佛陀說,即使是如此,我們也無法還清父母的恩惠。只有通過帶引父母信奉佛法才能回報父母。
佛陀在《增支部.平等心經》解釋這一點。首先,他解釋值得稱讚及不值得稱讚的人之間的差別:
「諸比丘,不值得稱讚的人沒有感恩心,不會記得別人對他的恩惠。卑劣的人對忘恩及無感恩心感到親切。忘恩及無感恩心是不值得稱讚的人的特徵。
然而,諸比丘,值得稱讚的人有感恩心,謹記別人對他的恩惠。善良的人對記恩及感恩感到親切。記恩及感恩是值得稱讚的人的特徵。」
接下來佛陀解釋我們應該如何對父母感恩,以及我們欠他們的恩情是無量的:
「諸比丘,我說有兩個人是人無法回報的。
是哪兩個人?那就是父親與母親。
即使是把父背在雙肩上一百年,奉養他們,幫他們擦油、按摩、洗澡,甚至需要承受他們大小便在他的身上,該人也無法回報父母。
再者,諸比丘,即使有人給予父母至上的權威來統治擁有七寶的整個大地,該人也無法回報父母。這是為什麼呢?諸比丘,父母對子女們付出太多了:他們養育子女,而且教導子女認識這世界。」
在此可見佛陀如何為我們形容業報法則的運作。父母抱著我們走了好多年;他們護持我們,幫我們擦油、按摩、洗澡,甚至需要承受我們大小便在他們的身上。但即使我們以同樣的方式來奉養他們,他們對我們的恩惠還是無法回報的。為什麼?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們生命。雖然如此,佛陀說我們可以通過做更多來回報他們,那就是給予他們佛法。佛陀說:
「……任何鼓勵無信的父母信奉佛法的人;任何鼓勵無戒的父母相信且持守戒律的人;任何鼓勵吝嗇的父母相信且實行佈施的人;任何鼓勵無慧的父母相信且培育智慧的人──只需要這麼做,該人已經回報,甚至超過回報了父母的恩惠。」
透過給予父母佛法來回報他們和通過為他們做一切世俗事來回報他們之間到底有什麼差別?其差別是法佈施是最殊勝的佈施。沒有任何佈施可以比得上法佈施。財富與舒適的價值根本比不上佛法;跟佛法比起來,它們根本算不得是什麼東西。
最後,我要以《增支部.五集.沙蘭達達經》(Sàrandada Sutta)來結束今天的開示。
有一次,有些年輕人討論世間的五種稀有珍寶:象寶、馬寶、寶石、女寶及財政寶。然後他們詢問託缽回來的佛陀是否可以跟他們談話。佛陀接受了,然後問他們剛才在討論些什麼。他們告訴了佛陀。佛陀就說:
「你們只是在討論物資罷了。
世間有五種稀有的珍寶。是哪五種?
一、 如來、阿羅漢、正等正覺者的出現是世上稀有的。
二、 能夠依照如來所教的教導戒律與佛法的人是世上稀有的。
三、 能夠了解佛法的人是世上稀有的。
四、 能夠了解佛陀所教的戒律與佛法,又能夠依法而行的人是世上稀有的。
五、 有感恩心的人是世上稀有的。」
謝謝。
[1] 《小誦經注》解釋「護持父母」的部份(Màtàpitu Upaññhànantigàthàvaõõanà)。
[2] 譯按:浮羅山背(Balik Pulau)是馬來西亞檳城州的一個縣。
[3] 《中部.天使經》(Devadåta Sutta)
[4] 修成了某些神通的人能夠看到上下界:佛陀擁有的這種能力是獨一無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