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作,苦及業的滅盡
我們天天在造作各種身口意業,絲亳不以為意,不知這竟是我們輪迴的業力,我們長劫流轉就原因于此。
自己業的主人
佛陀說:「我們是自己業的主人,是自己業的繼承人,由自己的業而生,是自己業的親族,依自己的業的支撐而活,不論我們造何種業,善的或惡的,我們必將去承擔。」不明白真理的人,不知自己在造業,也不知業在延續著。
我們是如何生起造作呢?佛陀說:「諸法心先導,心主心所作,若以意惡行,惡語惡身行,則苦必隨彼,如輪隨獸足。諸法心先導,心主心所作,若以意善行,善語善身行,則樂必隨彼,如影隨身形。」(南傳法句經1,2偈) 一切的造作皆始于意念的發動,隨著引來口業與身業的造作。
意行是「思業」,身口行是「思已業」,即思之後而起造作的行。這行是緣于識的業。緣取有,這有是業有與生有;業有是緣于欲有而出現的業,緣于這業有而引生新的五蘊是生有;故這業有是因,五蘊為生有是果。這業有與生有都還要依賴諸緣的支持才能生起。
愛欲的認識
愛欲的生起是因為當六個根門接觸六境後,生起對境界樂受的愛戀,從十二緣起看:名色緣六入(六根),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業有) ,有緣生,生緣老死。
在《雜阿含752經》里佛說:「佛告迦摩:欲謂五欲功德,何等為五?謂眼識明色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如是,耳、鼻、舌、身、識觸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是名為欲。然彼非欲,于彼貪著者,是名為欲。」
愛欲的生起從四識住來看: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在《雜阿含64經》中解釋的很清楚,那就是心(識)在接觸到境時連續發生的四個心意的路程(四識住):「佛告比丘,愚癡凡夫無聞眾生,于無畏處而生恐畏,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怖畏,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于受、想、行、識住,(受、想、行、識)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比丘,識于此處,若來若去若住,若起若滅,(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若作是說,更有異法,識若來若去若住,若起若滅,若(愛樂)增進,廣大生長者。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益生痴,以非境界。所以者何?比丘離色界貪已,于色意生縛亦斷,于色意生縛斷已,攀緣亦斷,識不復住,無復(愛樂)增進,廣大生長,受想行界離貪已,于受、想、行、意生縛亦斷。受、想、行、意生縛斷已,攀緣亦斷,識無所住,無復(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識無所住故不增長,不增長故無所為作,無所為作故則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脫,解脫故于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
我們要認清四個心路發生的過程,解除心對色相的愛縛,對受想行識的愛縛,那時識就無所住,無所攀緣,無可愛樂增進,無能廣大生長。
六根的防護是我們朝向聖道的修行工作,我們凡夫對欲望永遠也沒有滿足。若細心觀察一下,自己從早到晚所做的事,無不跟欲念有關,但這欲念卻是無常的,我們要花上許許多多的時間、金錢、與精力去得到它。而我們內心中的欲火卻在燒個不停,日以繼夜,常瘋狂地攫取外界的事物。
在[中阿含. 漏盡經]中佛陀教我們七種斷漏、斷煩惱、和止憂戚的方法: (1)有漏從見斷;依正見而斷除煩惱。 (2)有漏從護斷;依守護六根門而斷除煩惱。 (3)有漏從離斷;依離于惡知識、惡處所而斷除煩惱。 (4)有漏從用斷;依看待事物的正當用途而斷除煩惱。 (5)有漏從忍斷;依忍耐苦而斷除煩惱。 (6)有漏從除斷;依除去貪瞋痴之念而斷除煩惱。 (7)有漏從思惟斷;依正思惟而斷除煩惱。
佛陀說:「若人逐欲樂(不淨以為淨),不攝護根門,飲食不節量,懈怠不精進,必為魔(māra五陰魔,業行魔,死魔,煩惱魔,天魔;指煩惱)所制,如風倒弱樹。」(南傳法句經7偈)
佛陀說:」屋蓋不遮密,雨水必浸入,心意不善修,貪欲必侵入。」(南傳法句經13偈)
在《雜阿含133經》里佛說:「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系著,何所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不去(知)本際﹖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哀愍,廣說其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色有故,色事起,色系著,色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對于眾多的色界的相(現象),我們沒有仔細地去觀察無常,執著無常的色相為常,產生更多的色事,產生更多的業,產生更多的系著,因此不能破除色法,執持它們是堅固的,是持續的,是我可享有的。「放棄、消滅愛欲與對此五蘊之身的貪求,就是苦的止息。」 (《舍利弗語》,《中部》卷一)
佛比喻: 「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燄,行如芭蕉,識如幻。」(《相應部22.95》)何以故?色如聚沫,因為色不堅實不能捏成之不淨物聚故。受如水泡,因有暫時之苦樂故。想如陽燄,因為日出而熱故。行如芭蕉之乾,因為無真實心髓故。識如幻,因為變幻欺詐故。
造作是苦
我們造作是因為追求樂受的緣故,心識對可愛之境產生的貪著。這是因為我們愚癡的關系,執持非我的為我,執持無常的為常,執持苦為樂,執持垢為淨。因此我們天天依痴行事,造作種種意口身業,累積輪迴的薪火,不能脫離眾苦。認知苦是貫徹四聖諦的首要任務,正確認識苦,是因為它全圍繞著色相而轉。
一切我們當成是『我』或『我的』諸『色』;無論從時間上來探究,不論是過去、現在、或未來的『色』,或從空間上來探究,不論內、外、粗、細、美(高貴)、丑(低下)、遠、近的『色』;若正確地觀察它們,皆是『色』,若我們對諸色生起執取,那即是『色執取蘊』,(Rūpu-pādāna-kkhandha)。
佛說:「痴之有情,依痴行惡,勝觀之人,正知斷癡,斷于此世,決不再來」(《如是語》,十一經。)「他無一法,有覆群生,日夜流轉,如為痴(無明)覆,然如舍痴,破除闇聚,更不流轉,亦無他因。」(《如是語》,十四經。)「愛為第二,長夜流轉。生此生彼,不超輪迴,知此輪迴,知此災禍,愛之生時,無執愛心,比丘游行。」 (《如是語》,十五經。)
佛在《雜阿含6經》中說:「于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
諸比丘!于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在《雜阿含5經》中佛說:「于色愛喜者,則于苦愛喜,于苦愛喜者,則于苦不得解脫,不明,不離欲。如是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于苦不得解脫。」
佛說常觀無常的話則能斷貪。這在《雜阿含1經》中記載:「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說心解脫。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
修觀無常的行者,若欲自證,只要自觀身,波羅蜜成熟,破除對身體的邪見,滅除疑惑與戒禁取,須陀洹道須斷五下分結(Samyojanāni)的疑(vicikīcchā)、戒禁取(Sīlabbataparāmāsa)、身見(sakkaya-ditthi)三結或三隨眠(Anusaya)就能自證初果(Sotapanna);若再減弱貪欲和瞋恚就能證二果或三果。若正觀觸境時心解脫于喜貪及瞋恚,自證三果。
諸行無常,我們的根門在接觸境時所起的思惟造作,都是屬于行,因為是因緣和合,故是無常。但我們卻對這根境的和合,起心動念生愛恨,招受眾苦。正確認識它們(行)是無常,是苦,才能舍,才能斷除愛欲,一切行滅時,心已寂靜,故名為滅。如此做,可以免除四有(Upadhi或譯生存因素,執著):即欲有,染(煩惱)有,業有和蘊有。
業的滅盡
佛在《雜阿含636經》中說:「若族姓子,族姓女,從佛聞法,得淨信心,如是修學;……正其身行(不殺,不盜,不邪淫),護口四過(不妄語,不惡口,不綺語,不兩舌),正命清淨,習賢聖戒,守諸根門,護心正念。
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于眼根住不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于心。而今于眼起正律儀,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彼以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
來往,周旋,顧視,屈伸,坐臥,眠覺(醒),語默,住智正智(知)。彼成就如此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空處樹下,閒房獨坐,正身正念,系心安住。斷世貪憂,離貪欲,淨除貪欲。斷世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離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淨除瞋恚,睡眠、掉悔、疑蓋。」
貪欲心的生起是對樂受的執取,因此從緣起法觀察執取的原因和緣,放下或遠離對它的執取就能成功對付貪欲心。佛說∶「思量取因(執取的原因),取集(執取的緣),取生(執取的生起),取觸(執取由接觸而生起)。若彼取滅無余(若那些執取完全消滅無余),眾苦則滅,彼所乘(他所修習)苦滅道跡(滅苦的正道)如實知(如實知曉),修行彼向(向滅苦的正道)次法(依循著修法的法第),是名比丘向(朝向)正盡苦(正確滅盡),究竟苦邊(到了苦的邊緣)。所謂取滅(那即是執取的消滅)。」
接下來「比丘思量觀察正盡(正確滅盡)苦,究竟苦邊。時,思量彼取何因(執取的原因)?何集(執取的緣)?何生(執取的生起)?何觸(執取的接觸的生起)?思量彼取(執取)愛因(是貪愛的原因),愛集(貪愛的緣),愛生(貪愛的生起),愛觸(貪愛由接觸而生起)。彼愛永滅無余,取亦隨滅,彼所乘(他所修習)取滅(執取的消滅)道跡(正道)如實知,修習彼向次法,是名比丘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所謂愛滅(那即是貪愛的消滅)。」
接下來「比丘思量觀察正盡苦,究竟苦邊,則思量彼愛何因?何集?何生?何觸?知彼愛(貪愛)受因(因感受而起),受集(感受的緣),受生(感受的生起),受觸(感受由接觸而生起)。彼受永滅無余,則愛滅,彼所乘愛滅道跡如實知,修習彼向次法,是名比丘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所謂受滅。」(《雜阿含292經》)
貪欲心生起的過程是六根→觸→樂受→貪愛→執取,而根門與觸與樂受的生起是被動的,只有貪愛是我們內心主動的思擇,那是主動的,因此思惟執取的原因,執取的緣,執取的生起,而知道那是貪愛,貪愛由接觸而生起,感受由接觸而生起,一個修行人,認真的思惟貪愛與執取所產生輪迴,與長期遭受苦難的後果,以正念正智修習厭離,舍棄,這就是貪愛滅除道,如實地知曉,不是書上或聽來的,而是實際修習達到的。其它的煩惱如瞋恚,睡眠、掉悔、疑蓋等也如是有層次的,以正念正智修習厭離,舍棄。
在《雜阿含27經》里佛說:「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作禮,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說法次法向。云何法次法向?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法次法向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于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如是受、想、行、識,于(受、想、行、)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因此對于這五蘊法要善于認識,它們與六根的關系,及因它們而起的貪愛與執取,這些是苦的因,對它們因澈底的認識而厭離,離開貪愛與執取,滅盡,才能達到業的滅盡。
佛說:「凡任何由身業,語業,意業之滅盡而解脫者,諸比丘!此即稱為業之滅盡。」(《相應部》,第五新舊品。)
「以何者為達業滅盡之道?此乃八支聖道:即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諸比丘!此者稱為達業滅盡之道。」(《相應部》,第五新舊品。)
要達到業滅盡之道,那即是苦的滅盡之道,這唯有八支聖道。依修習止觀,觀照五蘊的生滅,以及生滅的業,只是一連串因緣連系的精神(心理,或名法)與物質(物理,或色法)的現象,只有業的運作,並無造業者與受報者。
八支聖道是所有的修行人要走的道路,它是與戒定慧三學與三十七菩提分法密切聯系著的。
第一支至第八支都是修行的實踐,這種實踐乃是對諸行與諸法的無常、苦、無我的特相與它們是緣起法的認識。這不是抽象不可捉摸的,它是具體併是可以親自體驗的。
八支聖道的正見道支是慧學的一部分,配合正思惟它是對五蘊、六入、四諦等的正確的認識,並導至無明的澈底消滅。正見的開展是對有、輪迴、佛、法、道、四諦、三法印、業果與道果智的正確的認識。
第二支正思惟是向滅之道實踐無欲、無瞋、無害的身口意行;修習禮敬與皈依三寶,信、願、行,布施供養,懺悔惡業,忍辱、隨喜,慈、悲、喜、舍,與回向功德等。這無瞋、無害的思惟接下來就能應用在正語、正業與正命上。
第三支正語是口行朝向苦滅之道,遠離妄語,惡口,兩舌和綺語。若在意上沒有滅除害心,怨恨和嫉妒等不善心,正語是不可能圓滿的。它的實踐是真實語、愛語、關懷語、與和協語等。
第四支正業是身行朝向苦滅之道,遠離殺、盜、邪淫。同樣的,若在意念上沒有滅除害心,怨恨、嫉妒、憍慢等煩惱,正業是不可能圓滿的。它的實踐是不作一切惡行,以正念正知貫徹于一切衣食住行,言行舉動,待人接物中都能作出如法、合理的行動。
第五支正命是以正確的方式,合理的方式來謀生活命,以便實現單純為了生存,以合法的正當職業取得衣、食、住、行等必需物,這里邊也有禁欲的正命的精神,使求取必需物符合道德化的正命之道。
第六支正精進是以正見、正思惟配合來修習正語、正業、正命。因為專注于正見,故培育起正念。又因為正念與正精進的緣故,正定得以生起。正精進對其它七支聖道要密切配合以修習圓滿。
第七支正念的詳述是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的內容,它是要配合其它七支以達到四念處修習圓滿。從八正道的核心來看,正念是對滅苦的憶念與專注。不忘于七覺支的修習。
第八支正定是修習四色界禪定達到心一境性,這正定是有助緣與有資具的。正見乃至正念是正定的助緣,也是正定的修習資具。
《中阿含.聖道經》中佛說:「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道令眾生得清淨,離愁戚啼哭憂苦懊惱,便得如法,謂聖正定,有習有助,亦復有具,而有七支。于聖正定,說習說助,亦復說具,云何為七?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
若有以此七支習、助、具,善趣向,心得一者。是謂聖正定。有習有助亦復有具。
所以者何?正見生正志,正志生正語,正語生正業,正業生正命,正命生正方便,正方便生正念,正念生正定。
賢聖弟子如是心正定,頓盡淫怒痴。賢聖弟子如是正心解脫,頓知生已盡。」佛這樣子的分析是很清楚的。依八正道去修習心中對境不起煩惱時,心有正定,心解脫于婬怒癡,就是解脫。
平常時我們的心跟隨著六境的色聲香味觸法而轉,心常散亂的很厲害,因此要以安般念(anāpānasati)來修定,讓心能夠定下來。修定的目的是在破除外在與內在的種種障礙,使心清淨,得定,然後心清晰時才能用以觀禪。從入定的層次來看是語先止息而後身止息,最後定時是意止息。因此修安般念、慈、悲、喜、舍與十遍是比較快能得定的,尤其是熟悉于修四無量與十遍的行者可以不須要用眼門取相,直接以意根修定,更易得定。修安般念則不一樣,因為安般念沒有佛號,直接以出入息止息口門,而後出入息寂止(鼻門,身止息),最後意止息(定,一心)。
止的目的是使心平靜、清晰,它的特相是不散,當心能達到平靜、清晰、不散亂之後,心就可以用來觀察諸法的真相。故此,觀的目的是照見真相,它的特相是智慧。止就好比用布把一面蒙了塵埃的鏡子加以摩拭,觀就如用已經摩拭明亮的鏡子用以觀照。引導純淨的心,去觀照世間的各種現象,心才能通過觀照而知道未修習前的愚癡和執著,心意才會從舊的觀念與邪見中解脫,生起解脫和解脫知見。
安般念的修習在《大念處經》里佛這麼教導:
「諸比丘!于此,比丘住森林,住樹下,住空閒處,而結跏趺坐,身正直,思念 (念住) 現前(呼吸)。
(1)彼正念而入息,正念而出息, (2)或長入息,而知:「我在長入息」, 又長出息者,知:「我在長出息」。 又短入息,知:「我在短入息」, 又短出息者,知: 「我在短出息」。 (3)修習:「我覺知 (息) 全身而入息」, 修習:「我覺知 (息) 全身而出息」。 (4)修習:「我止(平靜息)身行而入息」, 修習:「我止(平靜息)身行而出息」。」
佛陀教導羅睺羅(Rahula)修習安般念的十六步驟([大羅睺羅經] Maha-Rahulovada Sutta,以下是從[大羅睺羅經]引的。):
(1) 正念入息,正念出息。 (2) 知長息, 知短息。 (3) 知入息的全部過程, 知出息的全部過程。 (4) 知緩慢入息, 知緩慢出息 (覺知寂止身行出息,身行入息)。 (5) 體驗喜入息, 體驗喜出息 (知喜)。 (6) 知念生滅入息, 知念生滅出息 (知樂)。 (7) 知念止息入息, 知念止息出息 (知心行)。 (8) 有全知覺 (受與想) 入息, 有全知覺出息 (知寂止心行)。 (9) 知樂入息, 知樂出息 (知心我將出息,我將入息)。 (10) 知定入息, 知定出息 (令心喜悅)。 (11) 知心解脫入息, 知心解脫出息 (令心等持)。 (12) 知幻化入息, 知幻化出息 (令心解脫)。 (13) 知欲解脫入息, 知欲解脫出息 (觀無常)。 (14) 知滅入息, 知滅出息 (觀離欲)。 (15) 知寂滅入息, 知寂滅出息 (觀滅)。 (16) 最後一息的入息, 最後一息的出息 (觀舍)。
觀照的要點是必須很澈底的去觀照諸名色法,並且順序從觀照色法做起。色法須從過去、未來或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十一種情況,觀照它是無常、苦、無我。然後轉去觀照名法,觀照名法須先確定名法的種類,如受、想、行、識四蘊,諸煩惱結使等,然後觀照它們生起的因緣,配合十八隨觀與十六觀智,觀照它們是無常、苦、無我。
若定力不夠,而幾乎所有的修行者都一樣,必須培養起強大的專注力,所以修習安般念以淨化心是絕對需要的。
在南傳《法句經》中佛說:「無慧者無定,無定者無慧,具足定與慧,彼近于涅槃。」(《南傳法句經》,三七二偈。)
「依止觀二法,清淨達彼岸,一切煩惱滅,彼為婆羅門。」(《南傳法句經》,三七二偈。)
愚癡無聞凡夫以四種食(執取,維持存在的因素)而長住于輪迴。
這四食即是:摶食(段食kabalinkarahara),是指食物;觸食(phassahara),意為對觸受的染著;意思食(manosancetanahara),意為對境,塵的思想愛取等的造作;以及識食(viññanahara),因為識緣名色,一個人若不能了解名色法,就有識食,在臨死時,意念不能寂滅,所以識又再輪回去了。因此這識在死亡時,或稱死亡心又會去緣名色,結生心是名,羯羅蘭(kilala)是色,新的一世又開始了。
佛陀說:「一切因緣和合法無常,一切因緣和合法是苦,一切法無我。」佛陀又說:」一切因緣和合法無常,生起了必將滅去,有了也會消失的。當一切的「行(造作)」完全止息,寂滅才是最快樂的。」
巴利聖典對涅槃的解釋如下:涅槃是徹底斷絕貪愛;放棄它,摒棄它,遠離它,從它得解脫。 (《初轉法輪經》)
佛對羅陀說:羅陀,愛盡實是涅槃。(《相應部》卷三。)
佛在荅覆一位天神的問話時說:舍棄愛欲是涅槃。(《相應部》卷一。) 佛對舍利弗這麼說:此五取蘊根除與舍棄欲貪,即是苦滅。 (《中部》第廿八經。)愛欲是苦因,根除它才能達到清淨。
佛陀證悟最初的格言偈:「在無數生死的輪迴中,無法尋獲那造屋的人,每一次的生死流轉都是苦。啊!造屋的人我已發現,你已無法再建造屋子了。一切的椽木已摧毀,柱梁也已折斷。心已不再造作,一切的愛欲皆盡滅。」
凡是生下來的都會死。這是自然的規律。以佛教的名詞來說凡是行法都是生滅法。佛陀—我們的導師,也逃不了這個厄運,在他八十歲那年,他在拘尸那入滅。佛的最後遺言是:「比丘們!請仔細諦聽,一切有為法(因緣所生法) 皆是無常。大家繼續精進努力吧! 」
法增比丘,台灣台北。19/2/2007願眾生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