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處內觀智慧禪法 正念·法念處
四念處內觀智慧禪法:正念·法念處 捨棄我禪師
(四)法念處 法念處的目標涉及廣泛。法(Dhamma)本身被譯為,一種顯示於心靈或精神上的目標。確實上,法是種無個人或無眾生的自然現象,它含蓋全部的緣生法或有為法,以及非緣生法(即是所謂涅槃)。所以,除了上述的三種念處所涉及的範圍——色法與心識法,而所剩下的心所法(Mental fac-tors)與涅槃,便為修習法念處的目標了。通過修習法念處,如實地觀照目標,瞭解它們的緣起性質,如何生起,如何消失,這種的親身體驗,將有助一人破除我見的顛倒,即是錯認執取五蘊現象為恆我之幻覺。法念處的修持共分五大類: (i)五蓋 (ii)六(內、外)處 (iii)五 (iv)七覺支 (v)四聖諦 (i)五蓋 五蓋為:貪慾、嗔恨、昏沉睡眠、掉舉懊悔及疑惑。貪慾蓋在此念處是指對可意的目標生起執著及渴求的心識。嗔恨蓋是指對觀照目標生起厭棄、苦惱或摧毀性的忿怒情緒。昏沉睡眠蓋是指觀照於目標時,心顯得怠慢遲鈍,掉舉及懊悔蓋是指那散亂歉疚悔恨的心識。疑惑蓋是指那對四聖諦及三寶起了疑惑的心識。 在此念處,習禪者不但需要了了分明地觀照這些不善心識的生起及消失,同時,也要對那些構成惡法生起與消失的條件,注意觀察。 由於法念處的目標,都是非常微細的,故法念處的修持比其他前三種念處來得困難。比方說,具有貪慾的心識及貪慾本身就不易辮別出來了。所以,一般上,初基的習禪者不應於此念處著手。唯有當他對其他三種念處有相當的掌握基礎後,方才去觀照那些更細微的目標。經論裡也常提及,此種念處較適合給那些生性慧根銳利者修行。 (ii)六(內外)處[六根六塵(處法門)] 習禪者不但要觀照六根與六塵中的諸法(眼識、耳識鼻識…),是如何的生起與消失,且要對構成諸法之緣起條件,了了分明地觀察。 當我們觀照“看到”時,要應用“看到”,“看到”此字為標名,仍是因為它有助習禪者觀注看的過程。其實我們所看到的只是目標的顏色。習禪者所意識到的目標之形狀、大小,及較後生起的思維,都是心所造成的觀念。所以,每當看到強烈的目標時,我們立刻標名觀照“看到”,“看到”(只停留於目標之表色或觀照於目標的光線),這將“淡化”對目標所生起的形狀或思維觀念。在此過程裡,我們也能覺察到“看到”的心識,那便是,只有看的心識存在,而不是有個“眾生”或“我”在此進行看的行動。聽與聲,嗅與味,嘗與食物,身與觸,知與被知物都是如此觀照。 我們為何觀照“聽到”,“聽到”而不是“聲音”呢?那是因為聲音,不但含有一種斷續不連接的性質,而且擁有要向四周擴散的特性。所以它較難以正念追系。試圖“追系”只會使習禪者更易被幹擾,及不易培育較強的定力。觀照“聽到”,純粹的觀照在耳邊聽到的聲音,而非“耳外”,如此觀照將有助習禪者傾向內觀專注及內心沉著。但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的確可要觀照“聲音”,“聲音”,那是當聲音十分強大與持久時。在這無可避免的狀況下,我們除了觀照聲音及其變化外,並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 在觀照六根門及它們的所緣(目標)時,習禪者必須鍛練醒覺的專注心及守護那些可能依止它們升起的觀念。這正是佛陀給予婆醯迦(Bahiya)的忠告裡所強調的:“如是啊!婆醯迦!你應修習,在看時,只有看;在聽時,只有聽;在覺觸時(嗅、嘗)也只有覺到;有思時也只有想到。 觀內外的六根門及觸塵有正念的觀照時,將有破除我見的能力。我們可察覺到,其實根本沒有一個眾生,或我或任何幕後主使的人,只有過程在進行著而已。這種觀注的修習,對日常生活中,培育無我的正智尤其有效。 通常,煩惱障都是依止六根門而生的。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缺乏銳利持續的正念時,此些惱人的惡法,往往會在這“看到”,或“聽到”的過程裡剩隙而入地生起。因此,我們也須觀照那由六根門所生起的蓋障。 (iii)五蘊 蘊分五大類: 色蘊,仍是四大種性所緣生之色法。這裡所說的四大種性即指堅性(地大),溼性(水大),暖性(火大),與動性(風大)。色蘊包括了整個物質的領域,我們人類也在其中。 受蘊: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這三種感受,概括了受蘊的功用。人類的情緒,也由此蘊構成。 想蘊:它的功能是在,認知與辮別各種身心活動的目標。人類的記憶屬於此蘊。 行蘊:對於外境或目標生起善惡功能的心理活動,即有目的行動之意志。一般所謂的業,也屬於此蘊。 識蘊:識有了別、集起的功用,為能認識之主體,它以眼耳、鼻、舌、身、意為其所依,(六識身),負擔對物鏡瞭解分別記錄的作用。 “正如其械已裝配, 馬車此語已命名, 下如有此五蘊時, 世俗慣稱為有情。” 這五種精神(名)與內體(色)的蘊,是互相依存的。當它們結合活動的時候,就成為一架身心合一的機器(或有情眾生),因而產生了“我”的意念。這也就是所謂:見的幻覺,仍是一種虛妄的意念,一種錯認五蘊現象為實“我”的身見。所以,習禪者要從五蘊中去注意觀察諸法,了知(色、受、想、行、識)的性質,它們如何生起,如何壞滅。通過如此專心擊念,習禪者將能認清諸法的實相。 (iv)七覺支分 七覺支是指——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及舍覺支——是引導習禪者通過涅槃的七種善心所法。當習禪者踏至第四內觀正智時,它們就會顯得非常清楚,所以說,它們並非是初基習禪者應用的目標。在它們初期生起時,由於它們的寧靜性質,往往會導致習禪者產生染著,而沉醉其中不願出來。我們應如何觀察七覺支中的諸法呢? 習禪者如有念覺支,應了了分明他有念覺支;或者沒有念覺支,應了了分明他沒有念覺支;應了了分明尚未生起的念覺支怎樣才能生起;應了了分明已經生起的念覺支怎樣才能充分發展。對於其他的六種覺支亦如此觀察。由於有這樣地專心擊念觀察,眾惡法(如執取染著,傲慢自滿)就無機生長與發展。同時,也有助我們的禪修保持穩定的發展,及平衡五根的好處,尤其是對平衡精進根與定根間。 在隨時對治不善心態方面,七覺支的修持,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譬如,當禪者對自己禪修感到沮喪氣餒時,這時他就應當修習精進覺支,喜覺支及擇法覺支,這三種覺支將有助高揚激勵行者的心。而當習禪者修行情緒過於興奮激動時,他就應當修習輕安覺支,定覺支及舍覺支,這三種覺支將有助修行者恢復慎靜的作用。 對這些覺支的生滅有正念,它本身就是培育內觀正智的修習。持續不斷的奮力修習這七種覺支將會日漸圓滿成熟,進而啟發導致一切苦滅的正智。 (v)真諦(四聖諦) 四聖諦是指: 苦諦:是指那些我們應明瞭領會的實相。如五蘊本身即是苦。 集諦:是指那應根除的貪染或苦之根源。滅諦:苦之止息。 道諦:導苦之止息的途徑。 “苦”是譯自巴利文的“Dukkha”,有些人卻喜歡翻譯它為“不圓滿”或“有缺隙的”。根據《無我經》,裡面提及無常為苦,苦者無我。因此,對無常含有正念,亦是對苦含有正念。那麼,什麼是無常呢?即是指諸法名法與色法,包括所有物質及精神現象,除了涅槃外,其他都是無常的。因此,我們應該各種這些物質及精神現象,如何地生起與衰滅。 當習禪者之貪染或煩惱障生起時,他必須立刻以正念注意觀照它,由於它們都是形成眾生苦疼產生的原因或條件。如是的觀照,我們將能看到它們的消失。當我們看清_苦、無常及無我的三個特徵,我們也正在培育道支(即八正道)直到我們能親身體驗那最終的苦滅。此種道支為: 正見——指在觀照時,對目標緣生緣滅的互相關係有正確的瞭解。 正思惟——指引導觀照心識於內觀智慧的目標上 正語——避免不正當的言語(在修禪期間應禁語) 正業——避免不道德的行為(在修行期間) 正命——避免不正當的職業(在修行期間) 正精進——指把心推向目標之鞭策力,有令煩惱不起或斷的功用。 正念——指對目標的醒覺心 正定——平穩定住目標上之心力 在許多佛教傳統經典裡,尤其是在此部(念住經》中可看到此種毗缽舍那或稱為內觀智慧,是依據四住(處):身、受、心、法,為修行準則的基礎。 而近代的緬甸馬哈希大禪師所傳授的內觀智慧禪特點仍是以審察或觀照個人的腹部上升與下降過程為初學者的主要目標。但!這禪定目標不是固定不變的。若在禪坐過程中,忽然有另一個較明顯的目標呈現時,這觀照的心是可由腹部處轉移到此目標上。由於每個導師教禪的技巧與累積的經驗不同,所以在教法與採用禪定目標上是多樣化和具有伸縮性的。 佛陀在《念住經》裡,一再強調此仍是唯一能淨化人心的法門。此經,把禪定目標分為四大種類。一人可通過任何其中的一類,使他培育起極強的正念。則方能令他如實瞭解觀照目標的特性或本質。此四念住,為: (一)身念處(Kayanupassana Satipatthana)以身軀為培養正念的根基。 身念處又分為十四個部分: (1)出入息 (2)姿勢 (3)明覺/正知 很明顯的,它們當中有一些是純粹以定禪或三昧禪,為先入門的修行法,往後便轉入智慧禪為最終目的:他觀照五蘊的生起,五蘊的失滅或五蘊的生滅。 (二)受念處(Vedananupassana Satipatthana)以感受作為培養正念的根基。 受念處分別有九種感受的目標: (1)-(3)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4)-(6)世俗的樂受,世俗的苦受,世俗的不苦不樂受 (7)-(9)精神上的樂受,精神上的苦受,精神上的不苦不樂受 (三)心念處(Cittanupassana Satipatthana)以心識為培養正念的根基。 以下十六種心識可以作為培養心念處的引導:(1)心有貪(2)心無貪(3)心有嗔(4)心無嗔(5)心有痴(6)心無痴(7)心專注(8)心散亂(9)心廣大(10)心狹小(11)有上進心(12)無上進心(13)心得靜(14)心不靜(15)心的解脫(16)心不解脫 (四)法念處(Dhammanupassana Satipatthana)以心所為培養正念的根基。 (1)五蓋 (2)五蘊 (3)六根與六塵 (4)七覺支 (5)四聖諦 (注:要知道十六種心識的詳細資料,請參閱《清淨道論》第375頁:他心智論。) 初習禪者應先以身念處為培養正念的主要目標。因為身念處: (1)目標較粗,易於觀照。 (2)時常都存在,並且實際。 (3)沒有疼痛的感受,因此,可以在無心理壓力下進行長時間的觀照。 當習禪者觀照色相的過程時,自然而然地也會觀察到隨現的心態。例如:禪者坐久之後,將會產生疼痛的感覺,其他慣性的惡習和妄念亦會困擾習禪者。 然而,當正念與正定有了相當的進步,習禪者將很容易的觀照到更多微細的目標。使初學者比較容易培養正念的觀照目標有以下幾種: (1)腹部的上升與下降 (2)坐與接觸的感覺 (3)妄想與掉舉 (4)昏沉 (5)聽到聲音 (6)苦受與樂受 習禪者應以腹部的上升及下降為觀照的主要目標,但當它變得細微,不明顯或不存在時,習禪者就應轉移觀照坐和接觸,作為培育正念的主要目標。坐了一段時間後,如有痛覺產生,就應觀照痛的感受以取代其他的目標。如果有比較稀有的目標出現,也須注意觀照,但當它們消失後,就應觀照原有的主要目標。 在行禪時,行走的過程是主要的觀照目標。其他如痛、妄想、視線、聽覺等都是次要的目標。依此修習,習禪者就能清醒的觀察到名與色的生滅過程。 如果同時有幾個目標出現,習禪者可能會感到困擾和擾像,因此,禪者就須按照優先順序的方法去觀注目標。這程序有助於增加正念、正定和智慧根。 培養正念的過程可以分為: (1)引發正念。 (2)保持連續不斷的正念,即是指能繫念於目標變遷的過程。 (3)增強正念以觀照事物的實相,即是能親自且直接的體驗到各種不同現象如何的產生,以及形成名與色的過程。 這過程有三個階段: (A)保持正念。 (B)將正念集中於腹部的上升與下降,即是專注於隨著腹部的上升與下降所產生的目標。 以正念直接的知道形成物質與精神的生滅過程——這情形通常是一連串的生滅動態。這樣的觀察,智慧由此觀照中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