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見 5 心的五蓋
心的五蓋
一、前言
佛陀教義的最高目標是達到不可動搖的心解脫。這里的解脫是指心從系縛于苦與生死輪迴的所有束縛中得到自由;這意味著徹底清淨了被煩惱染污的心,並移除了由世間向出世間前進過程的所有障礙,亦即到阿羅漢境界的阻礙。
許多阻擋了心靈開展的障礙,佛教經典里常提到的有五種,特別稱為「蓋」(nlvarama):
1. 貪欲(kamacchanda)
2. 瞋恚(byapada)
3. 昏睡(thlna-middha)
4. 掉悔(uddhacca-kukkucca)
5. 疑(vicikiccha)
它們以各種方式阻礙並遮蔽心的修行( bhavana),所以被稱為「蓋」。根據佛教教義,心的修行可分為兩種:一是修止( samatha-bhavana)、一是修觀(vipassana-bhavana)。止的成就是在禪定中,心能完全止于一境;為了能達到這一境性(即便只是短暫),初步條件必須克服五蓋。在達成禪定境界的開示中,佛陀經常提到五蓋。
有五種主要代表初禪境界的心所稱之為「禪支」(jha na)。根據佛教論書,五蓋任何之一對各別禪支都是有害的,它阻礙了禪支達到禪定所需的更高發展與提升的程度;相反地,增強五禪支修習的力量可對治五蓋,以趨向禪定的道路。五禪支與五蓋的關系將會在本章節中闡述。
五蓋不僅妨礙禪定,而且妨礙較淺層次的定,如達到安止定( appana)前預備階段的近行定(upaca rasama dhi);或者,同樣也阻礙了具有近行定的力量、已達到成熟觀禪所需的剎那定(kham ikasama dhi)。除了上述這些較高層次的心性發展外,任何努力嘗試想要思惟清晰與過清淨生活的人,也都會被五蓋嚴重影響。
五蓋造成了廣泛有害的影響,需要不斷努力克服,刻不容緩。不要認為花少許時間坐禪便足以對治五蓋,除非藉助日常生活中的努力,臨時抱佛腳而要能抑制五蓋是很難成功的。
渴望心能達到堅定解脫的行者,應選擇一個明確、直接、可行的禪修對象,也就是業處( kamma坑坑 ha na)(1)。廣義來說,業處是行者終其一生修行的依止處。緊緊地系著業處,從沒有長時間忘失過它;即便只是做到這一點,對心的掌握與發展都會有相當大的進步,因為心能從中產生很大的凝聚力和毅力。選擇以克服五蓋為業處的修行者,應該檢查自己哪一蓋最強,然後細心觀察通常這些蓋是如何生起、在甚麼情況下生起,進一步更認清自己內心有哪些正面力量能對治五蓋,最後將其降伏。同時,行者也應在一生之中盡量去發展這些正面的力量,也就是本書將提到的「根」、「禪支」與「覺支」。還有業處,在某些情況對于克服五蓋也是很有幫助的。
然而,凡夫( puthujjana)(2)對五蓋只能達到暫時性壓制或部份減弱,直到證得聖道( ariyamagga)階位才能徹底斷除:
疑在初果(預流道)斷除。
貪欲、瞋恚與悔在三果(不來道)斷除。
昏睡與掉舉則在阿羅漢道斷除。〔1〕
因此,對治五蓋所得到的利益並非僅限于使禪坐時間更短或更長,而是在每一個過程中減弱這些障礙,令行者愈趨接近聖者的果位,此境界從舍斷五蓋煩惱而得的解脫是堅固不移的。
本文譯自佛陀所說的經典和論書,雖然大多是佛陀對比丘的開示,但也同樣適用于在家生活的人。正如古德所說:「此處所提到的『比丘』是指將身心奉獻于修行佛法者之一,任何踐行佛法者都包括在『比丘』一詞中。」
二、廣說五蓋的經典
(一)《增支部》
1. 五種覆蔽心而減損智慧的障礙
有五種障礙覆蔽于心而減損智慧,那五種呢?貪欲是障礙,能覆蔽于心而減損智慧;瞋恚⋯⋯昏睡⋯⋯掉悔⋯⋯疑是障礙,能覆蔽于心而減損智慧。
若不克服此五種障礙
,比丘便沒有足夠力量的智慧來覺知自己的、他人的以及自他真正的福祉,也沒有能力了知殊勝成就的過人智慧以證得聖果。然而,若能克服覆蔽于心且減損智慧的五種障礙,比丘將有強力的智慧覺知自己的、他人的以及自他真正的福祉,也將有能力了知殊勝成就的過人智慧以證得聖果。(AN 5:51, 《增支部》第21冊頁76)2. 棄舍五蓋即慧具足者
人的心受無節制的貪欲所覆蔽時,他將會做出不應該做的事,而忽略應該去做的事。他將因此斷送自己的名譽和幸福。
人的心受瞋恚所覆蔽⋯受昏睡⋯受掉悔⋯受疑所覆蔽時,他將會做出不應該做的事,而忽略應該去做的事。他將因此斷送自己的名譽和幸福。
聖弟子若已看到這五種心的染污,他將會舍棄它們。如此,他便成為所謂有大智慧、無量智慧和澈見真理與具足智慧者,這就是「慧具足」。(AN 4:61,《增支部》第 20冊頁 113)
3. 以黃金的五種雜質譬喻五蓋
因為五種雜質侵蝕,致使黃金不柔軟、難以塑造、失去光澤、易碎且不易加工。這五種雜質是甚麼呢?鐵、銅、錫、鉛和銀。
若清除這五種雜質,黃金將會變得柔軟、易于塑造、充滿光澤、堅硬且容易加工。無論王冠、耳環、項鏈或金鍊等各種飾物,都能隨心所欲鑄成。
同樣地,有五種雜質侵蝕心的清淨,致使心不柔軟、不易受控制、失去光澤與堅定,無法專注于煩惱的根除。這五種雜質是甚麼呢?貪欲、瞋恚、昏睡、掉悔和疑。
若清除這五種雜質,心將會變得柔軟、易受控制、充滿光澤、堅定,且易于專注于煩惱的根除。人可以將心專注于心所所證悟任何更高的境界;倘若條件具足,他將可以隨心所欲獲得證悟的能力。(AN 5:23,《增支部》第 21冊頁 20)
(二)《中部》
修習法念住時,比丘如何以五蓋作為念住的對象呢?
比丘們!當貪欲生起,比丘知道他有貪欲;當沒有貪欲,他知道沒有貪欲。知道貪欲如何生起,知道如何對治已生起的貪欲,也知道如何使已舍棄的貪欲不再產生。
當瞋恚生起,比丘知道他有瞋恚;當沒有瞋恚,他知道沒有瞋恚。他知道瞋恚如何生起,知道如何對治已生起的瞋恚,也知道如何使已舍棄的瞋恚不再產生。
當昏睡生起,比丘知道他有昏睡;當沒有昏睡,他知道沒有昏睡。他知道昏睡如何生起,知道如何對治已生起的昏睡,也知道如何使已舍棄的昏睡不再產生。
當掉悔生起,比丘知道他有掉悔;當沒有掉悔,他知道沒有掉悔。他知道掉悔如何生起,知道如何對治已生起的掉悔,也知道如何使已舍棄的掉悔不再產生。
當疑生起,比丘知道他有疑;當沒有疑,他知道沒有疑。他知道疑如何生起,知道如何對治已生起的疑,也知道如何使已舍棄的疑不再產生。(MN 10, 《中部》第 9冊頁 78)
如以上經文所說,專注並直接觀察每一蓋的生起,是一個對治五蓋及其他內心煩惱簡單而有效的方法。如此修習,內心會生起止息的力量來對抗無節制且持續出現的不善意念,並產生一股警覺的力量來防止它們再次生起。這個方法依據一個簡單的心理學理論,如論師所說:「善念與惡念不會同時出現。因此,覺知貪欲的當下(貪欲發生在覺知的前一瞬間),貪欲就不再存在了(只有覺知的念頭)。」
三、別說五蓋
比丘們,正如這個色身需要以食物維生、依賴食物生存,沒有食物便無法存活。同樣的道理,五蓋也需要以食物維生、依賴食物生存,沒有食物便無法存活。(SN 46:2,《相應部》第 17冊頁 217)
(一)貪欲蓋
1. 貪欲的食物
于眾多誘人外境未能時時如理作意,此乃令未生貪得生、令已生貪得增長並持續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2. 截斷貪欲的食物
對于(禪修時)不淨所緣能時時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貪不生、令已生貪不得增長和持續。此乃截斷貪欲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念處經 Satipa坑坑hana Sutta〉的注釋提供了六種有助于棄舍貪欲的方法:
(1)學習如何修不淨觀
(2)專心致力于修習不淨觀
a. 不淨的所緣
行者專意修習不淨觀時,能對各種誘人外境生起堅固厭離,此乃修不淨觀的成果。(AN 5:30〔2〕 ,《增支部》第 21冊頁 35)
在〈念處經〉和《清淨道論》中所闡述的「不淨所緣」專指「墓園十相( cemetery meditations)」,但也可泛指所有欲樂的過患。
b. 可憎的身體
比丘們!由腳底往上又由頭頂往下,如此觀察自己的身體。身體皆為皮膚所覆且充滿各種不淨:頭髮、體毛、指甲、牙齒、皮膚、肌肉、筋、骨、骨髓、腎、心、肝、橫膈膜、脾、肺、大腸、小腸、胃中物、糞便、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淋巴液、唾液、黏液、關節液、尿液,(與一個頭顱骨的頭腦)。(MN 10,《中部》第9冊頁75)筋與骨連在一起,加上肌肉和各種組織,再覆上一層皮膚遮蓋,身體並沒有如實呈現。⋯因為無明誤導,愚夫總認為身體是美麗的。(Snp v. 194/199,《經集》)c. 各種觀法感官情境只帶來少許享樂,卻帶來極多痛苦與失望;而其中,過患充滿。(MN 14,《中部》第9冊頁117)
愚夫受愉快表象所蒙蔽而不見不愉快的;受合意表象所蒙蔽而不見不合意的;受快樂表象所蒙蔽而不見痛苦。(Udana 2:8《自說經》)
(3)守護根門
一個人如何守護根門呢?當眼根接觸色境,他不執著色境的整體外相和各別細相;若不攝護眼根,則貪欲、憂傷和各種惡不善法便會不斷湧入。因此為了攝護眼根而修行,比丘守護眼根,以達到對眼根的攝護。當耳根接觸聲境⋯鼻根接觸香境⋯舌根接觸味境⋯身根接觸觸境,乃至意根接觸法境時,不執著法境的整體外相和各別細相。⋯以達到對意根的攝護。(SN 35:120,《相應部》第 16冊頁 137)
眼根所識的色境,是喜悅、可愛、愉快與適意的,令人產生欲望與貪求。若比丘于此無有愛喜、執著與接受,心則不生愛喜、執著與接受,對色境的喜愛便會止息;若沒有愛喜,便沒有束縛。耳根所識的聲境⋯意根所識的法境⋯若沒有愛喜,便沒有束縛。(SN 35:63,《相應部》第 16冊頁 47)
(4)節制的飲量
比丘如何節制飲食呢?攝取食物前先如理思惟:不是為了享受、自豪而食,不是為了嚴飾、莊嚴身體而食,只為了維持這個身體,使它避免受到傷害且能夠藉此修行,並思惟:「如此,我將滅除所有苦受,且令新的苦受不生。那麼我的一生將是安穩、無過患的。」(MN 2/39, 《中部》第 9冊)
(5)親近善知識
善知識在此特指一些有經驗及能作榜樣的善友,特別是以不淨觀幫助行者克服貪欲;同時,善知識也泛指所有在聖道中的善友。這兩種解釋同樣適用于本文其他各種蓋之說明。
阿難!整個聖道生活就是有善知識、善同伴、善同事。
阿難!一位有善知識、善同伴、善同事的比丘,他將會修習與踐行八正道。(SN 45:2,《相應部》第 17冊頁 116)
(6)適當的論談
適當論談在此特指關于克服貪欲的談話,尤其關于不淨觀的話題。適當論談也泛指任何可增進道業的言談。這兩種解釋同樣適用于本文其他各種蓋之說明。
若比丘性喜談話,他應謹記:「我不談論低級、粗劣、世俗、不高尚、無意義、不導向超脫、不離欲、不向止息、不向寂靜、不生智慧、不令覺悟、不趨向涅槃,也就是有關國王、盜賊、大臣、軍隊、怖畏與戰爭、食物、飲食、衣服、床具、花鬘、香水、親里、車乘、鄉村、市鎮、城市、女人、酒、市井流言、祖先、各種無意義瑣事、世界和海洋起源的神話、發生與未發生事等等,諸如此類的話題。」如此,他對言談是清楚明白的。
「但我將談論有關修行生活:探索自心,有助舍離、離欲、止息、寂靜、智慧、覺悟、涅槃,亦即有關儉樸的生活:知足、遠離、精進、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等,諸如此類的話題。」如此,他對言談是清楚明白的。(MN 122,《中部》第 12冊頁 98)
以下的事也是有助于貪欲的征服:
禪支中的「定」,即心一境性
根中的「念根」
覺支中的「念覺支」
3. 譬喻
盆中的水若混和紅、黃、藍或橙等顏色,即使視力正常的人也無法從這些水中準確地認清並看到自己的樣貌。同樣地,當一個人內心有貪欲,被貪欲征服,無法從貪欲中解脫,他便不能正確地看到自己的、他人的、自他的福祉,也無法背誦久遠前曾熟記過的經典,更遑論那些未曾背誦的。(SN 46:55,《相應部》第 17冊頁 288)
(二)瞋恚蓋
1. 瞋恚的食物
經常對于厭惡的對象不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瞋得生、令已生瞋得增長與持續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2. 截斷瞋恚的食物
能時時于令心解脫的慈心觀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瞋生起、令已生瞋無法增長和持續。此乃截斷瞋恚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培育慈心。當修習慈心,瞋恚便會消失。培育悲心。當修習悲心,殘暴便會消失。培育喜心。當修習喜心,怠倦便會消失。培育舍心。當修習舍心,忿怒便會消失。(MN62,《中部》第 10冊)
〈念處經〉的注釋提供以下六種有助于克服瞋恚的方法:
(1)學習如何修習慈心禪
(2)專注于慈心禪的修習
(3)認知到每一個眾生都是自己業行的作者與受者
(4)以下面的方法經常思惟道理
若對他人憤怒時,自己能如何?破壞那人的功德與其它美德嗎?因自己的行為而處于眼前的情境,未來不也受著自身行為的影響嗎?對他人憤怒就如一個人赤手抓握燒得通紅的火炭、熱鐵棒或糞便來襲擊他人。同樣地,若他人對你生氣,他人能如何?破壞你的功德與其它美德嗎?他因自己的行為而處于眼前情境,未來同樣受著自身行為的影響。就像一個不被接受的禮物或逆風擲出一把塵土,他的忿怒將會回到他自己身上。
(5)親近善知識
(6)適當的交談
以下的事也是有助于瞋恚的征服:
禪支中的「喜」
根中的「信根」
覺支中的「喜覺支」和「舍覺支」
3. 譬喻
一壺在火中加熱且沸騰的水,即使視力正常的人也無法從中準確地認清並看到自己的樣貌。同樣地,當一個人內心有瞋恚、被瞋恚所征服、無法從瞋恚中解脫,他便不能正確地看到自己的、他人的及自他的福祉,也無法背誦久遠前曾熟記過的經典,更遑論那些未曾背誦的。(SN 46:55,《相應部》第 17冊頁 290)
(三)昏睡蓋
1. 昏睡的食物
經常對于生起的怠倦、沉悶、身體疲乏、飯後困睡和昏昧不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昏睡得生、令已生昏睡得以增長和持續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2. 截斷昏睡的食物
能時時于精進、努力與持續努力的元素如理作意,是令未生昏睡不生、令已生昏睡無法增長和持續。此乃截斷昏睡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或許只剩皮筋骨,或許身上的血肉已乾枯。在傾盡全力精進努力仍未達到該有的成就時,我絕不松懈。(MN70,《中部》第 10冊)
〈念處經〉的注釋提供以下六種有助于舍棄昏睡的方法:
(1)知道飲食過量是昏睡原因之一
(2)改變身體的姿勢
(3)作光明想
(4)到戶外去
(5)親近善知識
(6)適當的交談以下的方法也有助于征服昏睡:
(1)念死
應該把握今天的努力,因為無人知道死亡是否在明天來臨。(MN 131,《中部》第 12冊)
(2)無常苦想
一位比丘習慣作無常苦想,時時于此作禪觀,他會對懶惰、閒散、懈怠、松懈及失念的危險有強烈的警覺,就如被一個持刀殺人者所威脅般。(AN 7:46,《增支部》第 22冊頁 251)
(3)喜心
培育喜心。當修習喜心時,怠倦便會消失。(MN 62,《中部》第10冊)
禪支中的「尋」;
根中的「精進根」;
覺支中的「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和「喜覺支」。
內心昏沉不是修習猗(輕安)、定和舍覺支的適當時刻,因為昏沉的心不易受這些覺支所激發。
內心昏沉是修習擇法、精進和喜覺支的適當時刻,因為昏沉的心易受這些覺支所激發。(SN 46:53,《相應部》第 17冊頁 278)
(4)思惟聖者之道
我必須踐行這條所有佛、辟支佛及聖弟子所走過的道路,而懈怠的人是無法踐行的!(《清淨道論》iv, 55)
(5)思惟佛陀的偉大
佛陀讚歎精進,他奮勇無匹地行踐法義、利益眾生,他受崇敬之處在于對法的實踐而不是別的東西!(《清淨道論》iv, 55)
(6)思惟法義的寶貴
我必須繼承稱為「善法」的寶貴遺產,而懈怠的人是無法繼承的!(《清淨道論》iv, 55)
(7)激勵內心之法
當內心需要受激勵時,如何激勵內心呢?修習智慧禪觀時,因內心懈怠或因得不到禪悅而導致內心遲滯,這時候應思維八種激勵內心的對象:生,老,病,死,世間的苦,過去輪迴的苦,未來輪迴的苦和現在求食的苦。(《清淨道論》 iv 63.)
(8)對治昏睡的方法
有一次,世尊對目犍連尊者說:「你困睡嗎?目犍連。」
「是的,世尊。」
「那麼,目犍連!無論內心生起甚麼樣的昏沉意念,不要去作意它,不黏著它。這樣做的話,昏沉將會消除。
若這樣做,昏沉沒有消除,則應在內心里思惟、反思、複習曾經聽聞和學習過的法義。這樣做的話,昏沉將會消除。
若這樣做,昏沉還不能消除,你應詳細、反復地記憶曾經聽聞和學習過的法義。這樣做的話,昏沉或會消除。若這樣做,昏沉還不能消除,你應該拉拉兩個耳朵,用雙手掌按摩四肢。這樣做的話,昏沉或會消除。
若這樣做,昏沉還無法消除,你應該起座,用水洗洗眼睛,眺望四周及仰觀空中繁星。這樣做的話,昏沉或會消除。
若這樣做,昏沉也無法消除,你應該修習光明想:如日間充滿光明,夜間也是這樣,夜間充滿光明尤如日間。因而內心沒有覆蓋,開展明亮的心識。這樣做的話,昏沉或會消除。
若這樣做,昏沉還不消除時,你應該醒覺地來回行禪,收攝心念,不向外馳。這樣做的話,昏沉或會消除⋯⋯
若這樣做,昏沉還在,你可右側而臥,如右脅獅子之姿勢,兩腿相疊,正念正知,保存心的覺醒。睡醒時隨即起來,並思惟:『我不放縱于躺臥與睡眠的享樂!』目犍連!你應該這樣的修習!」(AN 7:58,《增支部》第 23冊頁 280)
(9)五種危險的威脅
比丘們!若比丘能看見五種危險的威脅,便足以使他生活精進不放逸,以堅毅的心成就未成就的,證得未證得的,覺悟未覺悟的。這五種危險是甚麼呢?
比丘們!比丘如是思惟:「我現在年輕,年少發黑,是在人生的早期階段與最美好的時期,然而有一天這個身體會衰老。當受衰老所限,人難以思惟佛陀的教義,難以住
在森林、叢林或隱密的地方。我要在這種不悅意、不愉快、不合意的情況到來之前,集中精力去成就我未成就的,證得我未證得的,覺悟我未覺悟的。若能如此,即使老年也能快樂地生活。」比丘們!比丘再思惟:「我現在身體健康沒有疾病,消化功能順暢,不寒也不熱,身體調順,適合精進修行,然而有一天身體會生病。生病時,人難以思惟佛陀的教義,難以住在森林、叢林或隱密的地方。我要在這種不悅意、不愉快、不合意的情況到來之前,集中精力去成就我未成
就的,證得我未證得的,覺悟我未覺悟的。若能如此,即使生病也能安穩地生活。」
比丘們!比丘進一步思惟:「現在有充裕的食物,農作物豐收容易得到食物,易于托缽乞食。然而有一天會發生饑荒,農作物難以收成,無法得到食物,托缽乞食困難;人將會遷徙到食物充足的地方,屆時該處會產生擠迫擁塞。在擠迫擁塞之處,人難以思惟佛陀的教義。我要在這種不悅意、不愉快、不合意的情況到來之前,集中精力去成就我未成就的,證得我未證得的,覺悟我未覺悟的。若能如此,即使飢荒也能安穩地生活。」
比丘們!比丘再思惟:「現在的人生活在和諧、和睦、友善、如水乳交融般的友情中,彼此都帶著友善的目光,然而有一天發生危險與令人不安的事情。人民乘車遠走他方,恐懼的人遷徙到安全的地方,該處將會變得擠迫擁塞。在擠迫擁塞之處,人難以思惟佛陀的教義。我要在這種不悅意、不愉快、不合意的情況到來之前,集中精力去成就我未成就的,證得我未證得的,覺悟我未覺悟的。若能如此,即使危險也能安穩地生活。」
比丘們!比丘又如是思惟:「現在僧團比丘和諧共處,沒有諍論,在一味的佛法中安住生活,然而有一天僧團會分裂。當僧團分裂時,人難以思惟佛陀的教義,難以住在森林、叢林或隱密的地方。我要在這種不悅意、不愉快、不合意的情況到來之前,集中精力去成就我未成就的,證得我未證得的,覺悟我未覺悟的。若能如此,即使僧團分裂也能安穩地生活。(3)(AN 5:78,《增支部》第 21冊頁 123)
3. 譬喻
一壺長滿苔蘚與水生植物的水,即使視力正常的人也無法從中準確地認清、看到自己的相貌。同樣地,當一個人內心昏沉、被昏沉所征服、無法從昏沉中解脫,他便不能正確地看到自己的、他人的及自他的福祉,也無法背誦久遠前曾熟記過的經典,更遑論那些未曾背誦的。(SN 46:55,《相應部》第 17冊頁 289)
(四)掉悔蓋
1. 掉悔的食物
對于掉舉的內心不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掉悔得生、令已生掉悔增長和持續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2. 截斷掉悔的食物
若能于心的止息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掉悔不生、令已生掉悔無法增長和持續。此乃截斷掉悔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以下六種方法有助于舍棄掉悔:
(1)認識佛法(法義與戒律)
(2)探究佛法
(3)通曉戒學(出家眾與在家眾的戒條——德行的準則)
(4)與有德行的長者交往
(5)親近善知識
(6)適當的交談
以下的事情也有助于對治掉悔:
禪支中的「喜」
根中的「定根」
覺支中的「猗覺支」、「定覺支」和「舍覺支」
內心掉舉不是修習擇法、精進和喜覺支適當的時刻,因為動盪的心不易被這些覺支所平息。內心掉舉是修習猗、定和舍覺支的適當時刻,因為動盪的心易被這些覺支所平息。(SN 46:53,《相應部》第 17冊頁 279)
3. 譬喻
盆中的水被風所吹動,盪起陣陣漣漪。即使視力正常的人也無法從這些水中準確地看到自己的相貌。同樣地,當一個人內心有掉悔、被掉悔所征服、不懂得從掉悔中解脫出來,他便不能正確地看到自己的、他人的及自己和他人的福祉,也無法背誦久遠前曾熟記過的經典,更遑論那些未曾背誦的。(SN 46:55,《相應部》第 17冊頁 289)
(五)疑蓋
1. 疑的食物
若經常對生起疑惑的事物不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疑得生、令已生疑增長和持續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2. 截斷疑的食物
若能時時于善與惡、無責難與責難、高尚與下劣、好與壞等事物如理作意,就是令未生疑不生、令已生疑無法增長和持續。此乃截斷疑的食物。(SN 46:51,《相應部》第 17冊頁 268)
六種有助于舍棄疑的方法:( 1)(2)(3)(5)(6)五種與舍棄掉悔相同,第( 4)種則是:對佛、法、僧三寶具堅定的信念。
另外,以下也有助于疑的對治:
禪支中的「伺」
根中的「慧根」
覺支中的「擇法覺支」
3. 譬喻
盆中的水渾濁不清,混著泥濘及放在黑暗的地方。即使視力正常的人也不能從這些水中準確地看到自己的相貌。同樣地,當一個人內心有疑、被疑所征服、不懂得從疑中解脫出來,他便不能正確地看到自己的、他人的及自他的福祉,也無法背誦久遠前曾熟記過的經典,更遑論那些未曾背誦的。(SN 46:55,《相應部》第 17冊頁 290)
四、蓋的對治(4)
(一)摘自〈沙門果經〉
一位正知正念、少欲知足的比丘,遠離繁囂到空閒處,如森林、樹下、深山、峽谷、山洞、荒塚、叢林、曠野、草堆等。托缽乞食用齋後,比丘盤腿而坐,端身安住,保持正念。他舍棄世間的貪欲,安住于無貪欲心,離貪欲而淨化內心;舍棄瞋恚,內心沒有瞋恚,悲憫一切眾生,離瞋恚而令心淨化;舍棄昏沉,內心沒有昏沉,充滿光明,正念正知,離昏沉而令心淨化;舍棄掉悔,安住于無掉悔心,內心寂靜,離掉悔令心淨化;舍棄了疑,安住于無疑心,于善法沒有疑惑,離疑令心淨化。
就像一個貸款營商成功的人。他不僅償清債務,而且還有余款養活妻子,因此內心充滿喜悅與高興。
又像一個患有重病深受其苦、沒有食欲渾身無力的病人。後來他脫離病苦,恢復食欲和體力,因此內心充滿喜悅與高興。
又像一個從監獄獲得釋放的人。他獲得安全心無恐懼,也沒有財產減損之苦,因此內心充滿喜悅與高興。
又像一個不能自主受人支配、不能隨心所欲而自由的奴僕。後來他恢復自由,能夠隨心所欲、自主不再受人支配,因此內心充滿喜悅與高興。
又像一個富商旅行于充滿危險、沒有食物的荒野。最後他越過曠野抵達村落,遠離危險到達安全的地方,因此內心充滿喜悅與高興。
同樣地,比丘若不能棄舍五蓋,當觀自身如同負債者、患病者、囚獄者、奴隸、穿越荒野之境的旅人般。
一旦根除五蓋之後,他就像清還了債務、從病中康復、從獄中獲釋、重獲自由與脫離險境一樣。
當他舍離五蓋,生起歡喜;歡喜生起,心輕安;心輕安,則身輕安;身輕安,便生起快樂:內心有樂,便進入定境。
舍離貪欲,舍離各種不善的心念,他進入並安住于伴隨尋伺的初禪之中;初禪從舍離而生,充滿喜和樂。⋯⋯他進入與安住于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
(二)上述〈沙門果經〉引文的注釋
1. 五蓋的譬喻
經典中提到:「同樣地,比丘若不能棄舍五蓋,應當觀自己就像負債者、患病者、囚獄者、奴隸、穿越荒野之境的旅人般。」
此處佛陀指出不能舍離貪欲蓋就像負債者一樣,而不能舍離其他的蓋就像患病者等等。這些譬喻應被理解如下:
(1)貪欲
一個人若負債也就毀了一切。當債主用粗惡語言責罵、折磨或毆打的方式向他討債,他都不能還手,只能忍受一切。他的負債讓他能忍受一切。
同樣地,一個人若對某人生起貪欲,對他喜歡的欲境充滿渴愛、執著,即使對方用粗惡的語言責罵、折磨或毆打的方式對待他,他都會忍受。這是貪欲使他產生忍受。如此,貪欲就像負債一樣。
(2)瞋恚
一個人若患有膽病,他無法享受蜂蜜和糖的甜美味道,還會將吃下去的東西嘔吐出來,並抱怨說:「它是苦的!苦的!」
同樣地,一個具瞋心的人,即使他的老師或師父輕微地勸誡,希望他好,他卻不接受教導,並說:「你很煩耶!」他離開僧團或到處游逛。正如患膽病的人不能享受蜂蜜和糖的味道,一個患瞋恚病的人將無法領略到佛法的禪悅以及各種法樂。如此,瞋恚就像患病一樣。
(3)昏睡
一個人在節日時被囚在監牢里,因此他不能看到全部的節日慶典。翌日,當他被釋放時,聽到人們談論說:「昨天慶典的歌曲和舞蹈真是精采啊!」他都不能參與討論,為甚麼不能呢?因為他自己根本沒有欣賞過那慶典。
同樣地,在一個精采的法義開示里,昏沉的比丘不能聽到完整的法義開示。當開示結束,他聽到眾人讚美說:「聽聞佛法真是令人高興!開示主題很有意思,且譬喻很精采!」他說不出支言詞組,為甚麼呢?因為他的昏沉使他沒有聽到法的演說。如此,昏沉就像身陷囹圄一般。
(4)掉悔
一位奴僕很希望去觀賞慶典,但主人對他說:「快去某個地方,那兒有緊急的事要做。若不去,就斬斷你的手和腳或割掉你的耳和鼻!」聽到這話,奴僕趕緊依著指示去做,因此不能欣賞任何慶典。這是因為他為人所雇。
同樣地,在森林靜修卻不精通戒律的比丘,遇到種種乃至有關吃肉是否被允許的問題。為了梵行,他必須打斷靜修回到精通戒律的比丘處,尋求解答。因為他受掉悔所困,無法得到靜修的悅樂。如此,掉悔就如身為奴僕一般。
(5)疑
一個知道旅行者可能會被強盜搶掠或殺害的旅人正穿越荒野。此時,他只要聽到樹枝或小鳥的聲音就會感到緊張與害怕,並想:「強盜來了!」因心懷恐懼,所以裹足不前甚至轉身逃跑。因此,他必將吃力勉強地才能到達安全的地方,或甚至永遠也到不了。
這就像一位修行者內心生起疑的八種所緣之一(5)。例如懷疑佛陀不是覺者,無法生起信念接受佛陀;也因此無法追求聖道、證得聖果,就像旅人在荒野中不確定強盜在或不在。修行者在內心不斷猶豫、無法決定、焦慮不安,他為自己制造了通往聖地的障礙。如此,疑就像荒野中的旅人。
2. 五蓋的棄舍
經中提到:「當五蓋根除後,一個人就像清還了債務、從病中康復、從獄中獲釋、重獲自由或脫離險境一樣。」
(1)舍棄貪欲
一個貸款營商者,當他致富後想:「債務會使人生煩惱。」他連本帶息將債務還清,並把借據撕毀。之後他不用再與債主聯絡;即使遇到債主,他可以隨心所欲決定是否要起座逢迎。為甚麼呢?因為他不再受制于債主。
同樣地,一位比丘想:「貪欲會使人生煩惱。」他修習六種對治與遠離貪欲蓋方法。就像清還債務的人不再對債主生起恐懼或焦慮,一位比丘舍棄貪欲,就不再執著與受縛于貪欲的對象,即使面對天界欲樂也不會受誘惑。因此,佛陀以還清債務比喻舍棄貪欲。
(2)舍棄瞋恚
舍棄瞋恚就如從膽病康復的病人一樣,經過服藥療愈後,將可再度品嘗到蜂蜜與糖的味道。同樣地,一位比丘想:「瞋恚真會帶來很大傷害。」他修習六種對治與遠離瞋恚蓋的方法。就像康復的病人親嘗到蜂蜜和糖的美味一般,比丘能尊重與珍惜戒法。因此,佛陀以康復比喻舍棄瞋恚。
(3)舍棄昏睡
有人曾在節慶時被囚禁,後來當他自由且可以參加慶典時,他想:「由于自己以前的放縱,在節慶時被囚禁而錯過慶典。從今我將不再放縱自己。」他注意自己的行為,不在心中產生妄念。當欣賞慶典時他歡呼:「哇,這些節目實在太好了!」
同樣地,比丘明白昏沉所造成的害處,他修習六種對治與遠離昏沉蓋的方法。就如一個人從獄中釋放後能觀賞到整個慶典,即使這慶典有七天之久。當比丘舍棄了昏沉後,便能夠享受整個法的慶典,而最後證得四無礙智的阿羅漢境界。因此,佛陀以獄中獲釋比喻為舍棄昏沉。
(4)舍棄掉悔
一個奴僕受了朋友的幫助而贖回自由,他因而能隨心所欲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同樣地,一位比丘明白「掉悔」能造成很大的障礙,他修習六種對治與棄舍掉悔的方法。當棄舍掉悔後,他就像一個真正自由的人,能做自己希望做的事。就如沒有人可以阻止一個自由的人去做他想做的事一樣,掉悔也無法阻止這位比丘行踐離苦得樂的解脫道。因此,佛陀宣說棄舍掉悔就像奴僕重獲自由一般。
(5)舍棄疑
一個手持行李且充分裝備的強健者,與眾人一起結伴旅行穿越荒野。盜賊從遠處看到他,並不敢親近反而四處逃走。他平安地通過荒野,到達一個安全的地方,內心感到十分快樂。同樣地,一位比丘明白「疑」會產生很大的傷害,他修習六種可以對治與遠離疑的方法。一位強健的人整裝結伴而行,視盜賊如無物,平安地經過荒野抵達安全的地方;相同地,一位比丘越過惡行荒野,最後到達至高無上的安穩地——不死的涅槃境界。因此,佛陀以脫離險境比喻為「疑」的舍棄。
【注釋】
(1)禪修的對象,字義為「用功的依據」。
(2)凡夫可以是一位比丘或居士,是指沒有達到初果向(預流向)的眾生。
(3)本經是阿育王收錄在巴勒第二石刻法敕( anagata-bhayani)七篇經文之一。法敕宣稱:「尊者們,這些是正法的語言,即⋯⋯『怖畏將發生的事情』⋯由佛陀所說。尊者們,我希望所有比丘與比丘尼乃至男
女居士都應常常聽聞與思念這些經文。」
(4)摘自《長部》〈沙門果經〉,包括其注釋書《吉祥悅意 Sumaigala Vilasinl》相對經文的解釋。
(5)根據《分別論》,疑有八種:疑佛,疑法,疑僧,疑戒,疑過去,疑未來,疑過去與未來,疑緣起法。
【譯注】
〔1〕五蓋的第四蓋掉悔是由「掉舉」和「後悔」兩蓋組成,初果向斷除當中的後悔,而四果向斷除當中的掉舉。
〔2〕修正:巴利經文出處應為 AN 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