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菩薩道 下 第八章:決意波羅蜜
第八章:決意波羅蜜
決意的巴利原文是adhitthana。若有人想修決意波羅蜜,那麼他的決意必須是堅定與穩固地深植于心中。這是為何當須彌陀菩薩在省察決意波羅蜜時,他把它比喻為一座不受狂風動搖的岩岳。
這比喻很清楚地顯示決意是指心中對已決定去做的事絕不動搖。因此,若有人想要證悟道果智或一切知智(即想要成佛),那麼他對修行以證悟它們的決心必須穩固如岩岳般地深植于心中。
各種決意
經典里提及各種不同的決意。
關于布薩的決意
《律藏‧大品》里的布薩犍度提及三種布薩,即:僧伽布薩、組合布薩和個人布薩。「僧伽布薩」是在滿月及新月那一天,至少四位比丘在戒堂里所進行的布薩。其中一位比丘會誦出別解脫戒,其它比丘則恭敬地聆聽。這布薩被稱為「誦經布薩」。
若當天只有兩位或三位比丘,他們應該實行「組合布薩」,因為至少需要四位比丘才能組成僧團,所以在只有兩或三位比丘的時候,他們必須先宣說動議;若只有兩位比丘的話則不需要動議,然後每位比丘都以巴利文宣說自己的戒是清淨的。所以它也被稱為「遍淨布薩」。
若只有一位比丘的話,他就必須實行「個人布薩」。在他還沒有這麼做時,若還有時間的話他應該等其它比丘來參與。當時間到時還沒有其它比丘來的話,他只好獨自實行布薩。根據佛陀的訓示,他應該決意地說:「今天是我的布薩日。」這是指他時常警覺到今天是布薩日。這種布薩是為「決意布薩」。這即是關于布薩的決意。
關于袈裟的決意
在接受袈裟之後的十天之內,比丘必須對那袈裟作出決意或說淨(即與其它比丘共有那袈裟)。若過了十天還未對那袈裟作出決意或說淨,那麼他必須根據戒律舍棄它。那比丘也犯了尼薩耆波逸提罪。因此在接受袈裟之後的十天之內,他必須決意地說:「這是我的袈裟。」那麼他就不必舍棄那袈裟,也沒有犯罪。對那袈裟作出決意是指心要堅定地決定用那袈裟為下衣,或上衣,或外衣,或作為一般的用途。
關于缽的決意
同樣地,當比丘獲得缽之後,他必須在十天之內決意它的用途,說:「這是我的缽。」若他沒有在十天之內這麼做,他也犯了尼薩耆波逸提罪,必須根據戒律舍棄它。對缽作出決意是指心要堅定地決意:「這是我的缽。」
決意在以上三個事件里是屬于戒律的術語,它與以下的三個事件是無關的。
關于禪那的決意
在證得初禪後,禪修者應培育初禪的五種自在,這點在《清淨道論》的「說地遍品」及其它地方都有解釋。五自在是五種掌握的善巧。在證得初禪後,禪修者必須繼續修習初禪,直到能夠掌握初禪的五種自在。
第一種自在是「轉向自在」,即轉向于禪那的禪支,以及各禪支的相。開始時,他不能很容易地省察它們,可能會稍微慢一點,因為他還不善巧于轉向。當他有經驗後,他就會比較容易省察它們。那時他已具備轉向自在。
第二種自在是「入定自在」。禪修者在掌握了轉向自在後,必須再掌握入定自在。他可以不斷重複進入他已證得的禪那來培育入定自在(就好像通過重複背誦,人們就能掌握早已能記得的課文一般)。在還沒有掌握入定自在時,若他嘗試進入禪那,禪那心是不會很容易在他的心流中生起的。只有在他已掌握了入定自在時才能比較容易地辦到。
第三種自在是「決意自在」或「住定自在」,即決定入禪多久。在還沒有掌握決意自在時,若他嘗試決定入禪的時間,他可能會入禪比原先決定的時間來得長或短,譬如他決定「讓我入定一小時」,他可能在一小時之前或之後出定。這是因為他還未掌握決意自在。當他已經很熟練時,他就能很準確地根據自己的決定入定多久。
第四種自在是「出定自在」,即準確地在所決定的時間出定。
第五種自在是「省察自在」,即省察禪那里的所有禪支。就好像轉向自在一般,在還未掌握好時,那些禪支是不易顯現的。只有在掌握了省察自在後,它們才比較容易顯現。(轉向自在發生在心路過程的意門轉向心里;省察自在則發生在接著生起的速行心里,意即它們發生在同一個心路過程的不同心里。)若禪修者掌握了轉向自在,他也已掌握了省察自在。因此經典中解說具備了轉向自在的心也已掌握了省察自在。
在這五種自在里,關于禪那的決意是指決意自在。
關于神變的決意
《清淨道論》的「說神變品」述及十種神通,即:
一、決意神變;
二、變化神變;
三、意所成神變;
四、智遍滿神變;
五、定遍滿神變;
六、聖神變;
七、業報生神變;
八、具福神變;
九、咒術所成神變;
十、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
(神變的巴利文是iddhi,意即成就,或所願成就。)
(一)決意神變:譬如,當某人決意:「讓我現出百身或千身。」而他果真在當時即能現出百身或千身,就有如他所決意數目一樣多。(這是能夠變出多個跟自己一樣的身體,而自己在當時並沒有消失。那些所變出來的身體的姿勢跟原來身體姿勢可以是一樣的,也可以是不同的。)
(二)變化神變:這是隱去本來的形態,而顯現為龍或金翅鳥的形態,乃至種種形態的能力。
(三)意所成神變:這是用心在自己的身體之內再造另一個自己的色身的能力。(這並不是有如決意神變所映現的色身,也不是有如變化神變般改變自己的形態,而是在自己的體內再造出一個自己的小色身的能力。)
(四)智遍滿神變:即將生起的(阿羅漢道)智所導致的神奇現象。例如兩家長老(薄拘羅長老)等。
兩家長老
以下是《增支部‧一集》兩家長老(Bakula Thera)的故事的摘要。
兩家是憍賞彌國一位富人之子。在慶祝他出生那天,他被帶到耶牟那河中沐浴。由于乳母不慎使他掉入河里,而被一條魚吞了下去。那魚感到腹部非常熾熱,所以就游走了。此魚游到波羅奈城附近的渡頭為漁夫捕獲,並且賣給一位長者的妻子。那婦人對此魚起愛好心,說道:「我自己來煮。」當她剖開魚時,忽見一幼兒在魚腹中儼如金像。由于她自己並沒有孩子,而且很渴望有個孩子,所以她非常高興地說:「這就是我的兒子。」
當這件事傳到住在憍賞彌國的親生父母時,他們趕快去到波羅奈城討回孩子。但那波羅奈城的婦女卻拒絕把孩子還給他們,說:「這嬰兒來到這里是因為我們應獲得他。我們不能把他還給你們。」
當他們去法庭解決這項爭論時,法官判決那嬰兒平等地屬于那兩對夫妻。如此,那嬰兒有兩位母親和兩位父親,所以他被命名為「兩家」。
嬰兒能夠在被魚吞下後毫無損傷的確是件奇蹟。那奇蹟的原因是智遍滿神變,即兩家肯定會在那一世證得阿羅漢道智。(或是因為那嬰兒具備肯定會令他在那一世證得阿羅漢道的波羅蜜智的影響之故。)
僧結笈沙彌
當僧結笈沙彌(Savkicca Samanera)還在母胎時,他的母親在快要生產前死了。在火葬時,人們用叉刺穿她的尸體以便燒得更好時,有一支叉刺傷了那嬰兒的眼睛,令到他哭了。當知道嬰兒還活著時,人們便取尸剖腹,取出那嬰兒。那小孩在長大至七歲時就成了阿羅漢。
那小孩得以逃生的奇蹟也是因為智遍滿神變的緣故。
(五)定遍滿神變:在生起(初禪等)定之前或之後或那一剎那之間所產生的殊勝妙用是為定遍滿神變。關于這種神變,《清淨道論》描述了幾個故事,在此我們只提及舍利弗尊者的故事。
舍利弗大長老
有一次舍利弗尊者與目犍連尊者住在一個名為迦布德的山峽里時。當時舍利弗尊者新剃了頭髮,于月夜中坐在露地入禪。有一位凶惡的夜叉與另一位朋友來到時,看到了尊者的光頭正在發亮,而想用手敲它。他的朋友勸他別做,但他還是盡全力給予舍利弗尊者當頭一擊。那一擊強至所發出的聲音有如雷鳴。然而大長老卻沒有感到任何疼痛,這是由于大長老的定遍滿神變的緣故。
(六)聖神變:聖者有能力省察不淨為淨,或省察淨為不淨。聖者可以隨意省察事物為淨或不淨的能力即是聖神變。
(七)業報生神變:鳥能夠在空中飛;牠們在今生並不需要特別努力即有飛行的能力。這是過去世所造的業的果報。天神、梵天、世上第一代的人與阿修羅都有飛行的能力。這些能力是屬于業報生神變。
(八)具福神變:轉輪聖王等能在天空中飛行。他們能這麼做是因為他們所累積的善業。那些和轉輪聖王在空中一起飛行的人的飛行能力真正來源是與擁有福報的轉輪聖王相處的緣故。殊勝居士(Jotika)、髮髻居士(Jatila)、美音居士(Ghosaka)和文茶居士(Mendaka)等的財富也是來自具福神變。
(業報生神變和具福神變之間的差別:業報生神變並不是因為今世所造之業產生的力量,而是由在過去世造下之業產生的力量,它隨著那人出生而來。具福神變並不只是由于在過去世造下的業產生,而是在今世的業支持過去世的業之下才能產生。它並沒有隨著那人出生而來,而必須在那人于今世造了足夠的善業時才能生效。例如轉輪聖王的寶輪並不是在他出生時即有,而必須在他持守某些戒及實行了轉輪聖王的特別任務之後才能出現。所以這種神變並不只是基于過去業即能產生,而必須也有今世的努力之下才能產生。)
(九)咒術所成神變:咒術師能在天空中飛行及擁有其它超能力。
(十)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由于某種正加行戒或努力而獲得的成就。(此神變包括的范圍很廣。由于正精進而證語的道果智是最高等的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簡而言之,由于學習工巧業、三吠陀、三藏,乃至耕種等而獲得的成就都是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
在以上十種神變之中,決意神變就如周利槃陀迦尊者(小路尊者)等所擁有的。他們能夠現出百身千身。若沒有這種神變的普通人也決意要現出百身千身,由于他們沒有禪那等基本條件,他們不能實現所決意的。反之,擁有這種神變的人能實現其決意,那是因為他們的禪那或定足夠強的緣故。
入滅盡定之前的決意
當一位具備八定的阿那含或阿羅漢要入滅盡定時,他會如此決意:「在我入滅盡定的期間里,願我別處的東西不會遭到毀壞。若僧伽要召見我的話,願我在傳訊的人還未到前已出定。當佛陀要見我時,願我能夠即刻前去。」只有如此決意之後,他才入滅盡定。
根據他的決意,在他入滅盡定的期間,他在別處的東西不會遭到五敵摧毀。其時若僧伽召見他,在傳訊的人還未到時他已出了定。當佛陀要見他時,他已即刻出定。雖然他沒有決意,但五敵也不能摧毀他身上的袈裟等。那是因為他的定力的緣故。
三種決意
根據不同的內容,決意可分為三種,即:
一、預兆決意;
二、願望決意;
三、任務決意。
一、預兆決意
我們可以在《瞻波龍王本生經》和其它故事里看到這種決意。以下是《瞻波龍王本生經》的摘要。
當瞻波龍王告訴美意皇后說他要去人間持戒時,皇后說:「人間充滿了危險。若您發生了什麼事,有什麼相是可令我知道的呢?」龍王就帶她到皇家水池,說:「看那水池。若我被敵人捉去了,那池水就會變黑。若我被金翅鳥捉去,那池水就會滾。若我被玩蛇的人捉去了,那池水就變得血紅。」過後龍王就去人間持戒十四天。
然而在過了一個月後龍王還沒有回去,因為他被玩蛇的人捉去了。由于擔心他的安全,皇后去到那水池,看到池水變得血紅。
瞻波龍王所作的決意是預兆決意,因為他在預兆還未出現之前已作了決意。
同樣地,根據《本生經注》,當悉達多太子出家時,他剪斷了頭髮,再把它丟向天空,說:「若我會開悟的話,願這頭髮留在空中,不然就讓它掉回地面。」那頭髮有如花圈一般地留在空中。這也是預先作出的預兆決意,以知道他是否能夠成佛。
再者,在修了極度的苦行六年之後,當他在尼連禪河邊吃完善生所供養的乳飯之後,他把金缽放在河中,決意地說:「若我會成佛,願這缽向上流漂去,不然的話就讓它往下流漂去。」而那缽果真向上流漂去,最終沉入迦羅龍王的龍宮里。這項決意也是預兆決意。
同樣地,在這世上人們為了預先知道其願是否能實現而作出決意,以獲取其預兆。這也是一種預兆決意。在今天這種決意還是受到普遍采用的(尤其是在緬甸)。有些人會去出名的佛塔前或神廟前,在提起石頭之前決意地說:「若我的計劃會實現,願這石頭是重的,否則就讓它是輕的。」或是相反的決意。在提起那塊石頭時,他就以感覺那石頭的重量來判斷他是否會成功。
二、願望決意
願望決意是為了實現其願而作出的決意。我們可以在《比豆梨本生經》里看到這種決意的例子。
注釋里提到,當富樓那迦夜叉就快要帶走比豆梨大臣時,那大臣勇敢地說:「我並不怕死。」然後他決意地說:「願我的下衣不會損壞。」在省察自己的波羅蜜之後,他綁緊自己的衣服,再儼如獅王般無畏地捉住富樓那迦的馬的尾巴,跟著他離去。比豆梨所作的這項決意是願望決意。
在《蘆飲本生經》里,身為猴王的菩薩帶領著八萬只猴子。他發現到要喝某一座池塘的水會有困難。牠就拿起一根長在池邊的蘆葦,說句真實語再發願使那根蘆葦的節都通了,而那根蘆葦也就整根變成中空了。所以牠的隨從都得以用那根中空的蘆葦飲水。然而其時猴子的數目太多了,猴王不能給牠們每只一根中空的蘆葦。所以就決意地說:「讓這池塘四周的蘆葦變成中空。」猴王為了實現讓每只猴子有得飲水之願而作出的決意即是願望決意。
《犬本生經》里述及,有一次波羅奈國梵與王的馬車皮帶被城里的狗咬壞了。由于誤會是城外的狗咬壞的,兵卒們就去追殺城外的狗。所以城外的狗都害怕得躲到墳場去。作為狗群首領的菩薩(當時他是狗)知道是城內的狗咬壞皮帶的,因此牠叫其它的狗等牠,而牠自己獨自進宮去。當牠進城時,牠專注于省察自己的波羅蜜,再散播著慈愛,然後決意地說:「願沒有人能夠用石頭或棍子丟我。」這為了實現城外的狗得以脫離危害之願而作出的決意也是願望決意。
《摩登伽本生經》提及,有一次當梵與王統治波羅奈國時,菩薩生為一個低級的首陀羅,名為摩登伽。有一位長者的女兒名為「見吉祥」,因為她相信吉祥的預兆。有一天當她帶同侍女們去花園玩樂的途中,她看到正在進城的摩登伽。雖然摩登伽已因為自己是低級的人而避開在一旁,但是看到了他的見吉祥還是感到不快。過後她就轉身回去了,因為她覺得看到首陀羅表示那天對她來說是不吉祥的。她的隨從感到非常生氣,說:「為了你,我們今天沒得好玩。」然後把摩登伽打得昏死過去才離開。過了一陣子,當摩登伽回復知覺時,他心想:「見吉祥的隨從竟然折磨我這無辜的人。」他就去到見吉祥父親的家,躺在門口,決意不贏獲見吉祥絕不起身。摩登伽為了使見吉祥低頭的決意也是願望決意。
《律藏‧大品》的注疏也提到:在剛開悟過後,佛陀在菩提樹四周的七個地方入定七個星期,每個地方一個星期。在王處樹下過了最後七天之後,達布沙和跋梨伽兩兄弟供養糕餅給佛陀。當佛陀在考慮如何接受他們的供養時(陶師梵天供養的缽在佛陀接受善生供養乳飯時已消失了),四大天王來到佛前,以及供養四個翠玉缽給佛陀。然而佛陀拒絕了。四大天王再供養四個腰豆色彩的石缽給佛陀。此時,為了增強他們的信心,佛陀接受了他們所供養的缽,然後決意說:「願這四個缽變成一個。」其時那四個缽就變成一個有四道環口的缽。佛陀的這項決意也是願望決意。
決意與真實語的差別
看起來好像預兆決意、願望決意和許願真實語都是一樣的,因為它們都涉及實現願望。
關于許願真實語,當黃金晱摩的父母與多孫陀利女神各自說真實語時,他們都希望黃金晱摩所中的箭毒得以清除。關于預兆決意,當菩薩作出決意再把剪下來的頭髮丟向天空時,他希望若自己能夠成佛的話就讓那頭髮掛在天空中。關于願望決意,當比豆梨作出決意時,他也希望自己的下衣能夠完整無損。它們都與願望有關連令到人們以為它們都是一樣的。這是為何現今有些人把真實和決意兩個不同的詞作為一詞來用,說:「我們在修真實決意。」
然而,事實上在十波羅蜜里,真實和決意是個別不同的波羅蜜。因此,它們是兩個不同的東西。而它們的差別是:無論是善惡,只要是事實的即是真實。以真實為根基的願望是許願真實。沒有以任何事實為根基,只是決意實現願望的作法是決意。
再作進一步的解說,當黃金晱摩的父母說真實語時,他們說:「之前晱摩有修正法。」(這是作為根基的事實。)然後再說:「以這真實語,願他的毒得以清除。」(這是他們的願望。)因此以事實作為根基的願望是為許願真實語。
當菩薩把剪斷的頭髮丟向空中時,他決意地說:「若我能夠成佛的話,願這頭髮留在空中。」他這麼做時是沒有以任何事實為根基的。他所作的決意是為了預先知道他是否能夠成佛。
當比豆梨捉住馬尾,就要跟富樓那迦離去時,他決意地說:「願我的下衣完整無損。」他這麼做時也是沒有以任何事實為根基的,所以是願望決意。
所以,真實語和決意的差別是在于有沒有以事實為根基。
三、任務決意
在此任務是指布施、持戒等善行。當某人決意實踐這些善行時,他的決意可稱為任務決意,但只是決意並非已成就了決意波羅蜜。其原因是那決意是不屬于過去與現在的。只有在未來他果真有如已決意的去實踐時,他才是成就了決意波羅蜜。無論現在他的決意有多強,若過後並不能實踐的話,那麼他的決意是無用且毫無意義的。
《佛種姓經》里提及決意必須是堅定不移的,就好像犀牛角一樣,只有一個,而不是兩個。
之前所提及的布薩決意,以及關于袈裟和缽的決意,是不能被歸納在預兆決意、願望決意及任務決意之內的,因為它們只是戒律指定必須作的決意而已。反之,入定決意和入滅盡定之前的決意,則是願望決意。
菩薩與三種決意
在以上三種決意之中,菩薩實行預兆決意和願望決意並不是為了成就決意波羅蜜,而只是為了符合情況的需求罷了。反之,菩薩修任務決意則是為了成就決意波羅蜜,以證悟阿羅漢道智和一切知智。
以下是摘自《行藏》形容菩薩如何修決意波羅蜜的經文之片段:
「舍利弗,當我是尸毗王時,我在皇宮里這麼想:
『在人們所做的布施之中,沒有一種是我不曾做過的。若有人來向我討眼睛的話,我將心不動搖地把眼睛布施給他。』」
這是指尸毗王已經堅決地決意:「若今天有人來向我討取眼睛,我將毫不猶豫地把眼睛布施給他。」
當帝釋天王化成一個婆羅門來向他討一粒眼睛時,他果真有如早已決意的,毫不猶豫地把雙眼送給那婆羅門。尸毘王的這項決意是與布施有關的。
在盤達龍王一章里提到:
「Caturo ange adhitthaya semi vammikamuddhani chaviya cammena mamsena naharu atthikehi va yassa etena karaniyam dinnam yeva haratu so」
這段巴利經文形容了盤達龍在持戒時如何決意。它的意思是:「在對我身體的:一、厚皮與薄皮;二、血與肉;三、肌肉;四、骨四個部份作出決意之後,我就躺在蟻丘上。任何人想要用到我身體的任何部份,都可以把它拿去,因為我已決意用身體來做布施。」為了提升戒行,盤達龍王決意地說:「我將犧牲我身體的四個部份來保護我的戒。」
盤達龍王的這項決意是與持戒有關的。
在《瞻波龍王本生經》里,瞻波龍王告訴他的皇后什麼是他遇難的兆相之後,就到人間去持戒。關于這點,注疏提到:
「在說完兆相及決意新月十四布薩日當天持戒之後,瞻波龍王離開了龍界,去到人間躺在蟻丘上。」
瞻波龍王的這項決意是純粹與持戒有關的。
在以上的所有故事里,布施或持戒是一回事,而決意則是另一回事。尸毘王的布施在他把眼睛送出去時發生,但他的決意則在布施之前已發生。因此是決意在先,布施在後。在龍王持戒的事件,也是決意在先,持戒在後。在俗事里,一般上也是在決意「我將這麼做」之後,才會真正有去做的行動。
德米亞王子的決意
有一次菩薩生為迦尸國國王的兒子,名為德米亞。(他父親把他命名為德米亞是因為在他出生那天,迦尸國全國下了一場大雨,這令到百姓們都很歡喜。)當王子一個月大時,他的父親抱著他審判四個小偷,每個小偷都受到處罰。當王子看到時感到很驚駭與悲傷,心想:「我應怎麼做才能脫離這皇宮?」
隔天當他獨自躺在白色華蓋之下時,他想起了父親的作為,而害怕以後會成為國王。當時保護那華蓋的女神在過去其中一世是他的母親,她抱起菩薩說:「孩子,別害怕。若你想要脫離這皇宮,你只須決意裝成啞巴、耳聾及全身癱瘓,那麼你的願望就會實現。」其時王子就決意照著辦。
在接下來的十六年里,王子受到了各種考驗,但他還是對自己的決意堅定不移。最後他的父親下令說:「我的兒子真的是啞巴、耳聾及全身癱瘓。把他帶去墳場活埋了。」
雖然他在漫長的十六年里受到各種艱難的考驗,他還是有如不受動搖的岩岳一般地堅定。他那堅定不移的決意是非常高難度的決意。只有人們能夠有如德米亞王子一般盡全力不動搖地去實行任務決意時,他們才是在成就菩薩所修的決意波羅蜜。
決意波羅蜜一章至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