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菩薩道 上 第七章:雜集 第六篇:什麼是波羅蜜的基本條件?
第六篇:什麼是波羅蜜的基本條件?
簡短的說,它們是:
一、 至上願(abhinihara);
二、 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
三、 四佛地(Buddhabhumi);
四、 十六種內心氣質(ajjhasaya);
五、 省察智(paccavekkanabana):觀察不布施等的壞處和布施等的好處;
六、 十五種行(carana)、五種神通(abhibba)及它們的組成部份。
至上願
至上(abhi)是指正等正覺。願(nihara),是指朝向,或意向;由此至上願即是願得正等正覺。
在第一次被授記成為菩薩時,修行者必須具備八個條件,即:
一、 他必須是人;
二、 必須是男人;
三、 修行已圓滿至可在那世成為阿羅漢;
四、 遇見在世的佛陀;
五、 出家;他必須出家為比丘或是一位相信業報的修行者;
六、 聖潔成就;他必須擁有四禪八定與五神通;
七、 增上行;極強的誠意,不惜為佛而犧牲自己的性命;
八、 極深之欲;極強的善欲,不畏艱難地去成就佛果。
當具備以上八個條件時,至上願才有生起的條件。其時,菩薩即會不必受任何人指點之下如此思惟(如須彌陀隱士):
「當我脫離苦海之後,我必須渡脫眾生;當我得以解脫娑婆世界之鎖後,我必須渡脫眾生;當我成功克服六根後,我當教導眾生克服它們;當我消滅內心煩惱之烈火後,我必須去平靜眾生有如在火中燃燒之心;當我證得涅槃最美妙的寂靜後,我當與眾生分享此樂;當我消滅自己的三種生死輪迴之火 後,我當消滅焚燒眾生之火;當我清除自己的煩惱之後,我當使眾生獲得清淨;當我證得四聖諦之後,我當把它教給眾生。(簡而言之,我當為成佛而奮斗,再去解救眾生。)
(沒有具足八條件的這類思惟並不是至上願。)
如此,成佛之願這大善心(mahakusalacitta)及其心所則連續不斷與強烈地生起。這發願成佛的大善心與心所即是至上願,也是十波羅蜜的基礎。
事實上,只有至上願生起之後,他才能被佛陀授記為菩薩。被授記之後,「波羅蜜思擇智」即會順序發生,再決意修習諸波羅蜜至圓滿。
至上願的相是內心傾向于正等正覺;作用是發願成佛與希望成佛之後解救眾生,讓他們得證涅槃;現起是菩薩行的根本條件;近因是大悲心(或是主要的輔助條件已達到圓滿。有關方面過後將會討論。)。
至上願的目標是不可思議的佛果與無邊世界眾生的福利,因此是波羅蜜、舍離(caga)、善行(cariya)這些菩薩行的基礎,也是擁有無比力量的最崇高善法。
簡短地分析此特別力量:
在至上願生起的那一刻,菩薩即已準備好進入「大菩提乘行道」(mahabodhiyana-patipatti)。他已肯定將在未來成佛。在至上願生起之後,這一切已是不退轉的了,因此他被稱為菩薩。(當一個人還未具備至上願時,他還不配被稱為菩薩。)
從那一刻開始,菩薩完全傾向于成就正等正覺。而其修習波羅蜜、舍離與善行的力量也已具備。
由于須彌陀隱士已具備至上願,因此他可以準確無誤地以「波羅蜜思擇智」(parami-pavicayabana)來觀察全部的波羅蜜。這是他不需要導師的幫助而自己獲得的智慧,因此也稱為「自生智」(sayambhubana),也是正等正覺的預兆。在明確無誤地省察十波羅蜜之後,他再以四阿僧祇與十萬大劫的時間去修習以達到圓滿。
至上願有:
(a) 四緣(paccaya);
(b) 四因(hetu);
(c) 四力(bala)。
(a) 四緣(遠的因素)是:
一、 當發願修菩薩道之偉人親眼目睹佛陀顯現神通之後,他想:「正等正覺具有非凡的力量,佛陀在證得它之後變得如此超凡、美妙與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親眼得見佛陀的力量之後,他的心已傾向于正等正覺。
二、 雖然沒有親眼見到世尊的非凡力量,但是他從他人之處聽到:「世尊擁有如此如此的威神力。」聽後,他的心也已傾向于正等正覺。
三、 雖然沒有親見或耳聞世尊之威神力,他學到有關佛陀的威神力之經典。學後,他的心已傾向于正等正覺。
四、 雖然沒有親見或耳聞世尊之威神力,也沒有學到有關佛陀威神力的經典,但他本身已具備非常聖潔的傾向,所以他想:「我將護持佛陀的傳承、血統、傳統與正法。」由于這對法至高的敬仰(Dhammagaru),他也傾向于正等正覺。
(b) 四因(近的、直接的因素)是:
一、 這偉人具有為過去佛做出增上行(adhikara)之特別善業為親依止(upanissaya)。
二、 他自然地擁有悲憫的性格,而願意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減輕眾生之苦。
三、 他具有持恆之精進力,足以使他長期奮斗至成就佛果,不會因為輪迴之苦與為眾生的福利奉獻之艱難而生退心。
四、 他樂于跟勸他人離惡行善之善知識結交為友。
在以上四因之中,擁有親依止是指他曾當著過去佛面前(經典並沒有記載需要多少尊佛),在心中默念與親口發願修菩薩道,他一直傾向于正等正覺與為眾生之福利而奉獻。
由于他具備此親依止,他在某些方面與那些未來將成為辟支佛或弟子的人有很明顯的差別,即是:
一、 五根(indriya);
二、 為眾生福利的修行;
三、 助人之善巧與辨別善惡智(thanathana-kosalla-bana)。
(從以上三個素質,可以推斷菩薩在過去佛前曾種下特別的善業。)
有關親近善知識這一點,善知識是指具備八個素質的人,即是信、戒、多聞、出離、精進、念、定與慧。
具備了信,善知識對世尊之正等正覺及自業果報有充份的信心。由于此信念,他絕不放棄為眾生圖福利之願,而此願是成就正等正覺的基本原因。
具備了戒,尊敬他的眾生感到他很親切。
具備了多聞,他時常開示為眾生帶來福利與快樂的深奧道理。
具備了出離,他少欲知足,不執著于五根(感官)的享受,而保持超越的態度。
具備了精進,他時常為提升眾生之福利而奮斗。
具備了正念,他從不忽略修善。
具備了定力,他的心不散亂而專注。
具備了智慧,他能如實知見諸法。
善知識以正念分析善業與惡業之果報;通過智慧他真正地明了什麼是對眾生有益與有害的;他以定力保持穩定的心;通過精進力,他使眾生遠離有害的事物,再引導他們努力不懈地向善。
如此菩薩親近與依靠具備這八種素質的善知識,而努力地加強自己的親依止。通過持續的努力,他獲得了潔淨的智慧與非常清淨的身語業,由此他具備了四力。不久之後,他將具備被授記之八條件,再無畏與明確地發至上願,如此他成為真正的菩薩。
自此以後,除了正等正覺他再無其它願望。他已成為一個聖潔的人,成佛已是肯定且不可退轉的成果。
(c) 四力是:
一、 內力(ajjhattikabala):[單憑自身之能力與對法至高的敬仰(Dhamma garava,上述之第四緣)而極度傾向于正等正覺(三藐三菩提)。]他自力更生、具有慚心(羞于造惡),再運用此內力,菩薩發願證得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至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二、 外力(bahirabala):[憑藉外力,上述之前三緣,他極度傾向于正等正覺。]運用此外來之力,再加以自尊與自信:「我是具有能力證得佛果之人。」菩薩發願證得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至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三、 親依止力(upanissayabala):[憑藉上述四因的第一項而極度傾向于正等正覺。]他具有敏銳的根、擁有正念的自然清淨,再運用此力,菩薩發願證得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至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四、 精進力(payogabala,加行力):[具備了足夠證得正等正覺的正確精進力,他持續不斷地累積助緣與善行。]運用此身語清淨與不斷修善之力,菩薩發願證得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至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具備了此四緣、四因與四力,而後在修至有如須彌陀修行者的階段,他將具足被授記為菩薩之八個條件。具足此八條件之後,他將生起發至上願的大善心與心所:「我將毫不懈怠地致力修行以成就佛果與解救眾生。」這大善之至上願是為十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四大奇蹟
自從至上願生起之後,聖潔的菩薩即擁有了四大奇蹟的素質:
一、 他對每一界的眾生皆培育慈心,視他們為親生孩子般,然而卻不受世俗感情污染。
二、 他的傾向與精進力已轉向為眾生謀求福利與快樂。
三、 他潛在的佛陀之素質已日漸增長與成熟。
四、 由于菩薩擁有至善與仁愛之流、快樂的泉源,他成為應供(值得接受最好的供養),值得被眾生致以最高的恭敬,是世間的無上福田。
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
有如大善之至上願,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也是十波羅蜜的根本條件。(這兩個條件在前面已討論過。)通過它們,菩薩得以持續不斷地為眾生謀求福利與快樂,而無視自身的利益。雖然修菩薩道是非常艱難且非常人所能辦到,但是他卻不以為苦。
由于他具有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那些對他有信心、恭敬,或只見到、憶念他的眾生皆可獲得福利與快樂。
進一步的解釋:菩薩通過智慧證得正等正覺,而通過大悲心執行佛陀的任務。他通過智慧得以脫離苦海,而通過大悲心去解救眾生。他通過智慧對苦感到厭倦,而通過大悲心視苦為樂致力于解救眾生。他通過智慧發願證得涅槃,而通過大悲心在娑婆世界中輪迴。
如此,大悲心與智慧在多方面是有益的,它們不單只是波羅蜜的基礎,也是發菩薩願的根本條件。
四佛地
有如至上願、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以下之四佛地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一、 精進(ussaha):這是修習波羅蜜、舍離與善行的精進力。
二、 上智(ummavya):即是方法善巧智。
三、 決意(avatthana):這是對修菩薩道不可動搖之決心。
四、 善行(hitacariya):即是培育慈悲心。
這四個因素名為四佛地,因為它們利于成就正等正覺。
十六種內心氣質
(內心氣質即是傾向或性格,它影響人的個性之形成,基本上有兩種,即是善與惡。)有十六種善的內心氣質,即是傾向于出離(nekkhammajjhasaya)、隱居(pavivekajjhasaya)、無貪(alobhajjhasaya)、無瞋(adosajjhasaya)、無癡(amohajjhasaya)、解脫(nissaranajjhasaya)及每一個波羅蜜。
由于強烈的出離傾向,菩薩看透欲樂與在家生活的危險;由于強烈的隱居傾向,他看透群體與社交生活的危險;由于強烈的無貪、無瞋與無痴傾向,他看透貪、瞋、癡的危險;由于強烈的解脫傾向,他看透各生命界的危險。若不能看到貪、瞋、癡等的危險,也無強烈的無貪、無瞋、無痴等傾向,他是不可能修得什麼波羅蜜的。因此無貪等六種傾向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同樣地,十個對波羅蜜的傾向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布施傾向是看到它的對立法(即:不布施)的危險之後所強化的無貪所造成的堅定不移之傾向于布施。
由于強烈的無貪傾向,菩薩看透其對立法自私的危險,因此努力修習布施;由于強烈的持戒傾向,他看透無道德的危險,因此努力修習持戒。對于其它波羅蜜也是如此。
在這里必須特別注意的是:與出離對立的傾向是欲樂與在家生活;與智慧對立的是愚癡和疑;與精進對立的是懈怠;與忍辱對立的是無忍和瞋;與真實對立的是妄語;與決意對立的是猶豫不決(不夠堅定于行善);與慈對立的是瞋恨;與舍對立的是屈從世事的興衰變遷。
由于強烈的舍傾向,菩薩看透其對立法(即是屈從世事的興衰變遷)的危險,因此努力修習舍波羅蜜。如此,對十波羅蜜的傾向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省察智
──觀察不布施等的壞處和布施等的好處
省察不修十波羅蜜的壞處與修十波羅蜜的好處之省察智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發心修菩薩道者應詳細地研究這一篇。)
一、深入地省察布施波羅蜜
「私人財物如地、金、銀、牛、水牛與男女奴僕等和自己的妻兒將為執著的主人帶來災害,因為這些是五欲的目標,許多人都在垂涎;他(它)們會被五敵(水、火、王、賊和敵人)所搶或消滅;他(它)們導致爭吵;他(它)們不是實在的;為了爭取與保護他(它)們則必須騷擾或侵襲他人;失去他(它)們則帶來極度的痛苦;由于執著而滿懷自私的人死後則很可能投生惡道,因此財物與妻兒為物主帶來多種的傷害,給掉與舍棄他(它)們是唯一開脫至快樂的途徑。」
菩薩如此地省察與修習正念,以免怠于行布施。
每當懇求者來討時,他如此省察:「他是我親近的朋友,向我吐露自己的秘密;他在指示我如何通過布施把死不帶去的財物帶到來世;這世間有如被死亡之火焚燒的火宅,他是幫我把財物帶往安全處的好朋友;他就有如一個絕妙的藏室,可好好地保存我的財物,以免被燒毀;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通過給與我布施的機會,他已在幫我獲取最傑出與艱難的成就,那即是佛地」。
他也應如此省察:「這人在給我行至善的機會,我不可錯失此良機。」「生命終有結束的一天,我應該不求而給,何況人家親自來求我。」「強烈傾向于布施的菩薩四處尋訪欲接受布施之人,而現在由于我的福報,竟然有乞求者親自來接受我的布施。」「雖然接受財物的是受施之人,然而我才是真正的受惠者。」「我應利益眾生如利益我自己。」「若無人來接受我的布施,我怎麼能修習布施波羅蜜?」「我應該只為了給與乞求者而賺取與累積財物。」「何時他們才能不請自來地給我機會行布施?」「我如何才能親切地對待受施者,而他們又如何才能變得對我友善?」「如何才能在布施之時與之後充滿喜悅?」「如何才能使受施者到來?」「又如何培育傾向于布施?」「如何才能獲知他們的心思,而無須請教地提供他們所需之物?」「當我有東西可供布施而又有人願意接受時,若我沒有布施的話,這將是我極大的錯誤與損失。」「如何才能布施我的生命與肢體給與乞求它們的人?」
他如此不斷地培育布施的傾向。
「有如回力捧(kitaka )般飛回投擲者,善報也一樣地回到不祈求回報的施者。」如此地省察,他培育了不祈求任何成果之心而行布施。(在此成果是指天界或人間的快樂,而不是指佛果。)
布施時的內心態度
當受施者是親近的人時,他愉快地想:「親近的人來向我討東西。」若施者是中立的人(不親近也不厭惡),他愉快地想:「做了布施之後,我將獲得他的友情。」若施者是個厭惡的人時,他特別愉快地想:「我的敵人來向我討東西,布施之後他將成為我親近的朋友。」
因此,他必須如同對待親近的人一樣,具有慈悲心地布施給中立與厭惡的人。
當陷入極大的困境時
若發心修菩薩道者發現由于長久以來受到貪欲的影響,而對某物起了執著,他應省察:「你這好人,在發願修菩薩道時,你不是說願意奉獻自己的生命與所修得的善業以援助眾生嗎?執著身外物就有如大象在沖涼 ,因此你不該執著任何東西。就有如一棵可作藥的樹,需要根的人可以取走它的根;任何需要樹皮、干、枝、木心、葉、花、果的人皆可任取所需。雖然被摘取了根、皮等,藥樹不會因此而受影響,不會想:『他們奪取了我的東西。』」
菩薩也如此省察:「為眾生之福利而極力奮斗的我,即使對非常微小的壞念頭都不可放縱,而應善用這充滿痛苦與不淨的身體。內在(身體)與外在(身外)的四大皆逃不過壞滅,內外的四大根本沒有什麼差別。在無此差別之下,若執著身體而想:「這是我的,這就是我,這是我自己」,這只是愚癡的展現(sammoha vijambhita)。因此,有如對待身外物一般,我無須顧慮自己的手、腳、眼、肉和血,而準備好舍棄全身地想:『讓任何需要那一部份的人取走它吧!』」
如此省察之後,他不再對自己的生命與肢體有任何顧慮,而肯為了覺悟而舍棄它們,因此他的身、語、意就很容易獲得淨化與提升。菩薩如此淨化自己的身、語、意業之後,即擁有了分辨善惡的智慧,因此,他成為一個真正能夠給與眾生越來越多的物施(vatthudana)、無畏施(abhayadana)與法施(dhammadana)的人。
(以上即是菩薩對布施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二、深入地省察持戒波羅蜜
「戒律是甘露法水,能洗淨連恆河之水也洗不清的內心煩惱。戒律是良藥,能醫連檀香木等也治不好的貪婪之火。它是智者的莊嚴,並不與凡人的服飾如項鏈、皇冠、耳環等相同。
它是一種天然的香,香味廣播四方,而且適于任何情況;它是一個具有吸引力的卓越咒語(vasikarana mantam),能獲得王室與婆羅門等的貴族、天神與梵天的尊敬與頂禮。它是修證禪那與神通的方便,也是通向涅槃大城的大道,也是三類覺悟(正等正覺、辟支菩提、弟子菩提)的根基。由于它實現持戒者的所有願望,因此它比願望寶石(cintamani)與寶樹(kappa rukkha)更優越。」我們應該如此地省察持戒的素質。
[注疏介紹《火蘊譬喻經》(Aggikkhandhapama Sutta)作為省察不持戒的害處。以下是《增支部‧七集‧火蘊譬喻經》(Avguttara Nikaya, Sattaka Nipata, Aggikkhandhopama Sutta)的摘要。]
一時佛與眾比丘在憍薩羅國(Kosala)游方,在某處看到一堆烈火。佛陀即離開那條路,走到一棵樹下,坐在阿難陀尊者以袈裟為他準備好的座位上。過後佛陀問眾比丘:
(i) 諸比丘,是那一者比較好,是坐下抱著一團烈火好呢,還是坐著抱著一位身體柔軟、觸覺美妙的少女?
眾比丘(無知)地回答說抱著少女會比較好。
佛陀即解釋對不持戒的人來說,抱著烈火是比較好的,因為這只會讓他痛苦一生,然而抱著少女將導致他們投生惡道。
過後佛陀再問眾比丘:
(ii) 是給一個強壯的人折磨、鞭打雙腳至皮、肉、骨都破裂與粉碎比較好呢,還是樂受信徒的頂禮比較好?
(iii) 是給一個強壯的人以尖利的矛刺穿胸膛比較好,還是接受信徒的頂禮比較好?
(iv) 是給一個強壯的人以一塊燒得火紅的鐵片緊捆全身比較好,還是穿用信徒布施的袈裟比較好?
(v) 是給一支燒得火紅的器具拉開嘴巴,再投入一粒燒得火紅的鐵球以燒掉從口唇、口腔、舌頭、喉、胃與腸至肛門的全部內臟比較好,還是食用信徒布施的食物比較好?
(vi) 是給一個強壯的人緊抓頭肩,再強壓下去坐或躺在一個燒得火紅的鐵床比較好,還是用信徒布施的床比較好?
(vii) 是頭上腳下地給一個強壯的人抓著,再拋進一大鍋燒得火滾的鐵里比較好,還是住在信徒布施的寺院里比較好?
對于較後的六個問題,眾比丘也給予有如第一題(無知)的答案。而佛陀的解釋也有如第一題,即:對于不持戒的人,雙足給人撕裂、打碎或胸給利矛刺穿等是比較好的,因為他們將只受苦一世。反之,若樂受信徒的頂禮、接受信徒的頂禮等,將會導致他們投生惡道,在漫長的日子里遭受極端的痛苦。
佛陀以下面的話結束這一次的開示:
「為了帶給布施的信徒最大的利益,和使自己在僧團里的生活有益,比丘必須致力于三學 (sikkha);希望帶給自己與他人福利的比丘必須時時刻刻保持正念與精進。」
開示結束時,六十位不持戒律的比丘當場口吐熱血;六十位犯了輕戒的比丘則即刻還俗;六十位持戒清淨的比丘則證得阿羅漢果位。
我們必須繼續如下地省察持戒的性質:
「持戒清淨的人歡喜地想,我做了一件毫無錯誤的善業,它保護我得以不受傷害。」他不會受到自責與智者責備的煩惱,對他來說懲罰與投生惡道是不可能的事。智者稱讚他說:「這是一個有德行的人,他跟沒有道德的人不一樣,因為他是絕對無悔的。」
持戒是安全的基礎,因為它是正念的根本原因,而且帶來眾多的利益,例如:避免失去財產等。而且它能去除不善業,因此它是我們幸福與快樂的最主要來源。
即使一個出身低微的人,當他具有道德時,也會受到出身高貴的王族與婆羅門等的尊敬與頂禮。因此持戒的成就是優于高貴的出身。
道德的財富超越了外在的財富,因為它不會受五敵威脅。它將跟隨我們到來世,帶來極大的利益,也是修定與慧的基礎。
即使所謂的世界統治者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而只有持好戒律的人可以控制自己的心(cittissariya),因此持戒優于國王的權力等。
有道德的人在生時獲得優越的素質。
道德甚至比生命更可貴,就有如佛陀所說的:「一天有道德的生活遠比一百年無道德的日子來得好。」而且若活著時並沒有什麼道德,那跟死了並沒有什麼差別。
由于有道德的人甚至會受到敵人的敬仰,也由于他不會受到老、病與惡運所征服,因此他的德行超越了外表的美麗。由于它是天界與涅槃之樂的基礎,因此它遠比世界上最好的樓閣與皇宮更可貴,也遠比最高階級的國王、王子與大將軍等更高貴。
持戒也比關懷你的幸福的親戚朋友們來得更好,因為它真正帶給你福利與益處,而且是緊隨著你去到來世。
戒律有如一位特別的保鏢,保護這難以看護的軀體,甚至能防止軍隊、毒藥、咒語與魔法的危害。
當你省察:「持戒充滿了無可計數的品德」,你不圓滿的戒律將會變得圓滿,或不清淨的戒律將會變得清淨。
如果由于過去所累積的力量,與持戒對立的反感等法不時生起,發心修菩薩道者應如此省察:
「你不是下定決心要證得阿羅漢道智(arahatta-maggabana)與正等正覺的嗎?若你的戒行有缺陷,你根本連世俗的事都不會有成就,更別說是出世間的事。你發願欲證得的正等正覺是最高的成就。由于持戒是正等正覺的根基,你的戒行必需具有很高的素質。因此你應該是一個熱愛戒律的人。」
再者,為了解救眾生,你需要教他們佛法,教他們觀照無常、苦與無我三相;你也需要幫助五根未成熟的人達到五根成熟,即是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與慧根。給錯醫法的醫生是不可信任的,同樣地,人們也不能信賴沒有道德的人之言論。如此這般地省察,若要成為一個值得信任的人,你必須有清淨的戒行,這樣才能解救眾生,幫助他們達到五根成熟。
而且,只有在我擁有禪那等特別素質之後,我才能有能力幫助他人,以及圓滿智慧等波羅蜜。若沒有清淨的戒行,是不可能獲得禪那等特別素質。因此你必須自然地已具備清淨的戒行。如此省察之後,菩薩就很認真地致力于清淨他的戒行。
(以上是對持戒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三、深入地省察出離波羅蜜
菩薩必須省察在家生活的缺點,即是被對妻子兒女們的責任所約束。反之,應該省察比丘生活的好處,即有如天空般廣闊自由,而不受不必要的責任所約束。
《中部‧苦蘊經》提到,我們必須謹記欲樂目標帶來的是比較多的憂慮與悲痛,而不是快樂的事實。認清在追求欲樂目標時,必須經歷熱、冷、蚊子、蒼蠅、風、烈日、爬蟲類、跳蚤、昆蟲等所帶來的苦難。認清在努力追求欲樂目標遇到失敗時所帶來的失落、傷痛與煩躁。認清在獲得它們之後,又會擔心與憂慮是否能夠保護它們不受五敵的損害。認清只是為了追求欲樂目標而展開的惡戰所帶來的極度痛苦。認清因為欲念而造惡的人將在現世面對三十二種嚴重的果報(kamma-karana)。認清來世投生四惡道時將面對的極恐怖的苦楚。
(以上是對出離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四、深入地省察智慧波羅蜜
「沒有了智慧,布施等一切波羅蜜則不清淨,布施之思、持戒之思等則不能執行應有的作用。」我們應如此省察智慧的素質。
「沒有生命,這身體則失去重要性,不能正常運作。沒了心識,眼、耳等根門則不能執行各自的作用,如看、聽等。同樣地,沒有了智慧,信根、精進根等就不能有效地運作。因此智慧是圓滿布施等波羅蜜的主要因素。」
智能如何幫助圓滿其它波羅蜜?
(一)由于時常保持張開的慧眼,因此菩薩在布施肢體與內臟的時候,也能不讚揚自己或貶低他人。他有如(前述)的偉大藥樹,毫無惡意地奉獻自己,不論在過去、現在、未來都時常充滿歡喜。
只有在擁有智慧時,你才能具有方法善巧智地做布施、惠益他人,而只有這樣的布施才是真正的波羅蜜。(若沒有智慧,人們則易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來行布施,這類為自己的利益而行的布施就有如進行投資來獲取利益。)
(二)沒有具備智慧的戒行可能是充滿貪念、瞋心等的,難以達到清淨,更別指望它成為正等正覺的基礎。
(三)只有具備智慧的人才能觀察到在家生活的害處與出家生活的好處、欲樂的害處與禪那的好處、生死輪迴的害處與涅槃的好處。如此的觀察之後,他走向無家的生活、培育禪那及朝向證悟涅槃。他也能幫助他人出家與培育禪那和朝向證悟涅槃。
(四)沒有智慧的精進是錯誤的努力,它無助于達到所期望的目標。(比起錯誤的精進,完全不努力是來得更好的。)當具備了智慧,它就成為正精進,得以達到目標。
(五)只有具備智慧的人才能有耐心地忍受他人的折辱。對于沒有智慧的人,他人的惡待往往激起他與忍辱相反的不善心,如瞋恨等。對于智者,折辱只是在幫助他培育忍辱,以及提升它到更高的層次。
(六)只有具備智慧的人才能如實地明了三種真實,即是真實戒、真實語、真實智,以及它們的起因與相對因素。在透徹地明了它們之後(通過去除應去除的和培育應該培育之法),他有能力幫助他人走上聖道。
(七)以慧力滋養自己之後,智者得以成就禪定。基于很有定力的心,他有能力發下不動搖的決心去圓滿一切波羅蜜。
(八)只有具備智慧的人才能對三種不同的人持有不變的慈心,而不分別他們為親近、中立或敵對的。
(九)只有通過智慧才能對生命中的(好與壞等)起落保持舍心而不受影響。
我們應該如此省察智慧的素質,知道它是清淨波羅蜜的原因。
再者,菩薩應如此反省:「沒有智慧是不可能有正見的,沒有正見就不可能有清淨的戒行,沒有清淨戒就不可能有正定。如果沒有正定,想為自己帶來福利也不可能,更別說去幫他人。因此,為了他人的福利而修行,你應該認真努力地培育智慧。」
由于智慧的力量,菩薩才得以成就四住處 ,以四攝法 利益眾生,幫他們繼續走在解脫道上,以使他們五根達到成熟。
同樣地,由于智慧的力量,他勤于觀照究竟法,如五蘊、根門等,才得以如實地了解生死輪回與它的止息。他致力于提升自己的布施波羅蜜等善行至最高境界,也致力于證悟道果。因此,他致力于圓滿與成就菩薩行。
如此省察智慧的各種素質之後,他持續不斷地培育智慧波羅蜜。
(以上是對慧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五、深入地省察精進波羅蜜
即使是可預見其成果的世間事,若不努力的話也不可能成功達到目的。反之,一個精進而毫不氣餒的人是無事不可成就的。我們應該如此省察:「缺乏精進力的人根本連去開始把眾生從生死輪迴的漩渦中解救出來也不能。一個具有中等精進力的人會開始這項工作,但是卻中途而廢。只有具備最上等精進力的人才能不顧自身的利益地完成這項工作,證得正等正覺。」
再者,缺少了足夠的精進力,即使發願成為阿羅漢或辟支佛的人也解救不了自己,不能證悟涅槃。那麼,若缺少了足夠的精進力,發心修菩薩道者又如何能夠解救眾生?
無量的貪、瞋等煩惱就有如醉象般難以控制,而由這些煩惱所造成的業力就有如死刑執行者正在高舉利刀,就要把我們處死;四惡道的門永遠為我們的惡業開著;惡友時常圍繞著我們,鼓勵我們為惡,因此把我們送到四惡道。愚痴的凡人的本性是易于服從這些惡友的不良勸告,因此,我們必須遠離這些愛詭辯的惡友,因為這些詭辯的人時常提出錯誤與不理智的論點,說道:「若解脫生死是實有的話,我們應該可以不付出努力而自動獲得它。」只有通過精進力才能遠離這些錯誤的言論。
或者:「若能夠依靠自己的能力證得佛果,像我這般高等的人又有什麼精進的難題呢?」
應該如此省察精進的素質。
(以上是對精進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六、深入地省察忍辱波羅蜜
「忍辱可以去除對抗所有美德的瞋恨心,也是善者培育種種美德的萬靈工具。它是領導眾生的菩薩之服飾;是沙門與婆羅門的力量;是一道撲滅怒火的流水;是中和惡人無禮之毒的神咒;是已成功攝受五根的非常者的自然本性與態度。」
「忍辱之素質如海深,也有如海洋的大浪停止之地,即海岸。它有如直透天界與梵天界的云梯,也有如一切美德皆聚在一起的聖殿。它是身、語、意的至高清淨。」我們應該如此的省察忍辱的素質。
再者,我們必須如此省察以不斷地培育忍辱:「若不緊握帶來平靜與安寧的忍辱,眾生就會追求傷害自身的惡業,後果是他們在今生及來世皆要受苦。」
「雖然我是真的被他人折辱而受苦,然而起因卻是在我自己,因為此苦是以我的身體為田,以他人的作為為種子。」
「我的忍辱是還清苦債的方法。」
「若沒有做壞事的人,我又怎麼可能修持忍辱波羅蜜?」
「雖然此人現在折辱我,但是過去他也曾經惠益過我。」
「他的惡行是我修持忍辱的因,因此它對我有益。」
「眾生就有如我的親生孩子們,一位智者又怎麼可以對自己做錯事的孩子生氣呢?」
「他折辱我是因為他已被憤怒之魔控制了,我應該幫他驅除這只魔鬼。」
「我也是這帶來痛苦的惡行的原因之一。(因為若我不存在的話,這件事就不會發生。)
「是名色法在為惡,是名色法受折辱,這兩組名色法在此刻已消逝。那麼是誰在生誰的氣呢?瞋恨是不應該生起的。」
「究竟法都是無我的,並沒有造惡者,也沒有受折辱的人。」如此省察之後,他不斷地培育忍辱。
若是由于長期以來的習氣,對折磨而生的怒氣繼續控制他的心,發心修菩薩道者應該如此省察:「忍辱是對治折辱的修行。」
「帶給我痛苦的折辱是一個激起我的信心的因素(因為苦是信心的親依止緣),也是一個感受世間苦與不圓滿的因素。」
「眼等五根門會遇到各種不同的目標是自然的,包括可喜與不可喜的,若想不會遇到不喜歡的目標是不可能的事。」
「由于服從瞋恨的命令,他已因憤怒而精神狂亂。向這種人報復又有什麼用呢?」
「佛陀視眾生為自己的親生孩子。因此,發願修菩薩道的我不可為他們而灰心與生氣。」
「若折辱我的人是具有戒行等聖潔的美德,我應該省察:『我不可對這有德行的人生氣。』」
「若折辱我的人沒有戒行等聖潔的美德,我應該省察:『我應該對你懷有大悲心。』」
「瞋恨使我的美德與名譽受損。」
「對他生氣使我將看來丑惡,令我不得安眠等 。而這些是我的敵人所期望與感到高興的。」
「瞋恨是個強敵,它帶來許多危害及破壞一切成就。」
「具有忍辱的人沒有仇敵。」
「造惡者會因其惡行而在未來遭受痛苦。只要我能忍辱,我就不會和他一樣遭受痛苦。」
「若我以忍辱克制瞋恨,我將克服我那成為怒火之奴的敵人。」
「我不可為了瞋恨而放棄忍辱這一個聖潔的美德。」
「身為一個具有戒行等聖潔美德的人,我怎麼可以讓排斥這些美德的污染趁著生氣而生起?而且缺少了這些美德,我又怎能援助眾生與證得佛果。」
「只有具備了忍辱,我們才不會受到外物干擾,而心才有定力。只有具備了定力,我們才能觀到諸行(savkhara,有為法)是無常與苦的,諸法(有為法與無為法)是無我的,涅槃是無為法,是不死的等等,而佛性是不可思議與具有無邊的力量。」
通過觀照而培育了「隨順忍」(anulomika khanti),他了解:「他們是無我的自然現象,根據各自的因緣而生滅。他們不從何處來,也不到何處去。他們並不是一個永恆的個體,也沒有一個主宰這些現象的主人。(因為根本就是無我的。)」得以如此如實知見之後,他們明了自己不是「我」的住所。如此省察之後,菩薩不動搖與不退轉地朝向目的地,肯定會獲得正等正覺。
(以上是對忍辱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七、深入地省察真實波羅蜜
應該如此省察真實波羅蜜:
「沒有真實就不可能擁有戒行等美德,因為不真實就根本不會依願實行。」
「當不守真實時,全部的惡行也跟著而來。」
「不時時刻刻皆說真實話的人在今生也不會受到他人信任,在每個來世,他的話也無人肯接受。」
「只有具備了真實,我們才能培育戒行等美德。」
「只有以真實作為基礎,我們才能淨化與成就聖潔的美德,譬如波羅蜜、舍離與善行。因此,在對各種現象保持真實之下,我們才能實行波羅蜜、舍離與善行的作用。而成就菩薩行。」
(以上是對真實波羅蜜的深入的省察。)
八、深入地省察決意波羅蜜
「若無不動搖的決意修習布施波羅蜜等善行,在遇到敵對的吝嗇、不道德等煩惱時,我們就不能再堅定與平穩地行善。若不能堅定與平穩,我們即不能善巧與勇猛地行善。缺少了善巧與勇猛,就不能成就正等正覺的先決條件,即布施波羅蜜等。」
「只有對修習布施波羅蜜等善行持有不動搖的心,在遇到敵對的吝嗇、不道德等煩惱時,才能繼續堅定與平穩地行善。若能保持堅定與平穩,即能善巧與勇猛地行善。唯有如此才能成就正等正覺的先決條件,即布施波羅蜜等。」我們應該如此省察決意的素質。
(以上是對決意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九、深入地省察慈波羅蜜
「一個很愛自己、時常都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自私)的人,若對他人沒有慈心,不想去利益他人,那他在今生與來世都不會有成就。那麼,一個想要幫助眾生證得涅槃之樂的菩薩又該具備多少的慈心呢?只有對眾生孕育了無量慈心,菩薩才能幫助眾生證得涅槃之樂。」
「我希望在成佛之後能夠幫助眾生獲得出世間之樂──涅槃,因此現在我必須開始希望他們能夠獲得世間的成就。」
「若我在心里也不能為眾生的福利著想,何時才能從身語的行為上去幫助他們獲得福利?」
「我現在對眾生懷有慈心,未來他們將得以分享我所遺下之法,成為法的繼承人與同伴。」
「沒有這些眾生,就沒了修習波羅蜜的條件。因此他們提供了成就佛陀種種德行之條件。他們是一塊良田,適于播下善業的種子,是最好修善的場所,是一個值得尊敬的特別地點。如此我們更應該對眾生懷有慈心。」
我們也可如此省察慈的素質:
「悲心是導向佛果的第一與最重要的根本修行。因為菩薩樂于毫無分別地為眾生提供福利與快樂(慈),所以他為眾生除苦的心念(悲)也已根深蒂固而有非常的力量。因此我們必須培育對眾生的慈心,也即是悲心的基礎。」
(以上是對慈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十、深入地省察舍波羅蜜
「若沒有舍心,他人的污辱與折磨可能會干擾與動搖我的心。心不平穩就不能修善,譬如布施等成佛的先決條件。」
「若不培育舍心,而只是對眾生培育慈愛,那是不可能淨化諸波羅蜜的。」
「沒有舍心,就不能把善業與善果導向提升眾生的福利。」
「菩薩對所施之物與受者是不含分別心的。沒有舍心就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若不具備舍心,我們難以不顧慮生命與肢體的危險地修持淨戒。」
「只有以舍心克服了不喜于善行及克服樂于感官享受之後,我們才會有出離心的力量。」
「只有以智舍(banupekkha)才能正確地省察諸波羅蜜的作用。」
「沒有舍心,過多的精進力將導致不能修禪。」
「只有具備了舍心才能專注于忍辱。」
「由于舍心,我們才會真誠。」
「由于對生命中的起起落落保持舍心,我們對修習波羅蜜的決意才能堅定不移。」
「只有舍心才能不顧他人的折辱,這樣才能長久住于慈心。」
如此修習諸波羅蜜,保持不動搖的決心去圓滿與成就它們。只有具備了舍心才可能辦得到這點。
我們應該如此省察舍波羅蜜。
(以上是對舍波羅蜜的深入省察。)
因此省察不修十波羅蜜的壞處與修十波羅蜜的好處之省察智也是諸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十五種行、五神通及它們的組成部份
有如上述的省察智,十五種行、五神通及它們的組成部份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十五種行是:
一、 持戒(silasamvara)。
二、 以正念攝受六根門(indriyesu guttadvarata),即眼、耳、鼻、舌、身、意,以便惡行不會生起。
三、 知足于食(bhojanamattannuta)。
四、 在一天二十四小時里的六個部份,即上午、中午、下午、初夜、中夜與後夜,只用中夜的時間睡覺,其它五段時間皆以兩種姿勢來修禪,即是坐禪與行禪。
五至十一、七種美德,即:信、念、對造惡的羞恥心(慚)、對造惡的恐懼心(愧)、勤學、精進 與慧。
十二至十五、四禪(初、第二、第三與第四禪)。
在這十五種行之中,前四個的組成部份是十三頭陀支 (dhutavga)及少欲知足等美德。
善法的七種美德的組成部份是:
(a) 信:
一、 佛隨念(Buddhanussati);
二、 法隨念(Dhammanussati);
三、 僧隨念(Sanghanussati);
四、 戒隨念(silanussati);
五、 舍隨念(caganussati,此舍是指舍離或布施);
六、 天隨念(devatanussati,即是以天人為證,而隨念自己的信、戒、勤學、舍離與慧);
七、 寂靜隨念(upasamanussati),即隨念涅槃的素質;
八、 遠離無信之人(lukhapuggala parivajjana);
九、 親近具有信心與親切的人(siniddhapuggala);
十、 省察能激發信心之法(pasadaniya dhamma paccavekkhana);
十一、時時刻刻都傾向于提升信心(tadadhimuttata)。
(b) 念:
一、正念與明覺于七種動作,即前進、後退等;
二、遠離粗心與無正念的人;
三、親近有正念的人;
四、時時刻刻都傾向于提升正念。
(c-d)慚與愧:
一、省察惡法的危險;
二、省察投生惡道的危險;
三、省察善法的支持性、援助性;
四、遠離無慚愧心的人;
五、親近有慚愧心的人;
六、時時刻刻都傾向于提升慚愧心。
(e) 勤學:
一、過去對學習所付出的努力;
二、不斷地學習與探索;
三、親近與修習善法;
四、學習無可責備的知識;
五、成熟的五根,即信、精進、念、定與慧;
六、遠離煩惱;
七、遠離無知的人;
八、親近博學者;
九、時時刻刻都傾向于增廣知識。
(f) 精進:
一、省察投生惡道的危險;
二、省察努力精進的益處;
三、省察跟隨智者(佛陀等)所行之道的益處;
四、以勤修佛法來尊敬供養食物的施主;
五、省察神聖的善法遺產;
六、省察我們的導師──即佛陀的無上素質;
七、省察我們的特出傳承,即是佛陀的後代;
八、省察我們佛法上的同伴的聖潔德行;
九、遠離懶人;
十、親近精進的人;
十一、時時刻刻都傾向于提升精進力。
(g) 慧:
一、 重複地觀照五蘊、六根、四大等;
二、 保持體內與體外皆清潔;
三、 時常保持信與慧平衡,精進與定的平衡,有如一句格言:
「過多的信導致太過熱忱;
過多的慧導致狡滑;
過多的精進導致煩躁散亂;
過多的定導致心昏沉;
但是絕不會有過多的念。」
四、 遠離愚癡的人;
五、 親近智者;
六、 省察有關微細的目標(譬如五蘊等)之廣泛與深奧的智慧;
七、 時時刻刻都傾向于培育智慧。
(h) 四個禪那的組成部份是:
一、(上述)始于持戒的十五種行的首四個;
二、止禪;
三、禪那的五自在。
通過十五種行與五神通,則可以獲得加行清淨、意清淨。通過加行清淨,我們做了無畏施給眾生。而通過意清淨,我們就會行物施。通過兩種清淨,我們就可以做法施。
如此,我們可以了解十五種行與五神通如何是諸波羅蜜的根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