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禪是大善業
明法比丘
《清淨道論》說:「住戒有慧人,修習心與慧。」修心即修禪(bhavana),要有戒的基礎,在家眾持五戒、八戒,出家眾持波羅提木叉(戒條)、收攝六根、正念受用生活用品、正當的生活方式(只接受供養,不做營生事業),才能減免修禪的障礙。
修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取固定的目標,如呼吸、不淨的尸體等,一種是不取固定的目標,以六根接觸六境,產生見、聞、嗅、嘗、觸、識來深入諸法(蘊、處、界)的無常、苦、無我。正念于禪觀的目標,三毒、五蓋即刻被降服,很神奇。
過去造的業,將在因緣成熟時顯現結果,誰都無法去轉變或逃避結果,所以,有時聖者會對悲慘的惡趣眾生報以微笑。現前動念是現前造的新業(有善、有惡),非過去造業的果報識。對于現前的惡業(念),若被正念覺知,可及時煞住。對于現前的善業,可被保留或增益。修禪的心增強了敏銳、調順、柔軟,適合創造未來光明、解脫的果報。
修禪,現生的利益是,至少增強伏住煩惱的心力,具正念、具戒,智力更清明,也能延長壽命。來生則增強三因(無貪嗔痴)投生善趣的力量。若得禪定,即造投生梵天的重大善業,若不願生梵天,則可發願生人間。修禪若修至「緣攝受智」(第二觀智),被稱作「小須陀洹」,下一生必然投生人、天善趣。修禪若是為求解脫,那麼禪定的歷程,就不必留戀,直往涅槃路。
(《嘉義新雨雜志》第31期)